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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实施方案

作者:江圣凌2024-08-09 12:22:01

导读: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纪委七次全会及市、区纪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环境建设年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20xx年贵州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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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纪委七次全会及市、区纪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环境建设年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20xx年贵州省环境建设工作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20xx年,中共七星关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生产力”的思想,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两年明显变化、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实现跨越”的总目标,继续以深入推进“六型机关”创建为载体,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破解发展难题,开辟发展新路,奋力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20xx年环境建设年活动取得成绩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把整治环境、优化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服

  务和保障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鼓足干劲,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重点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业务能力、效能、作风、廉政等方面建设,以点带面,加强对重点股室人员的管理,实行双项廉洁制度,促进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素质,树立人事服务品牌。强化创新理念,丰富创新方式方法,在创新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事干部服务发展的境界和能力。解决在党性观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按照“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要求,努力提高单位“三基一化”水平。加强基本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规程,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加强基本资料建设,及时收集、研究、整理各类基础资料,做好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加以推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力治理贪、庸、懒、散、慢、拖等行为,做到常规工作求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亮点工作创精品,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向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为加强对“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办“环境建

  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自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本活动作为全办“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毕节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区委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发展环境建设的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发展环境建设有人抓、抓到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七星关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打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兰州市安宁区全域三年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__]122号)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XX市城市生活垃圾及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20__年3月中旬准备,4月底实施,20__年底前,根据省、市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定我区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法律责任,依法推进生活强制分类。20__年底前,居民甚或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实施分类投放

  区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街道分级负责,协同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规定。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可回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垃圾,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城,包括城市道路、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区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部门、各街道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3.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定时定点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垃圾收运系统或资源回收处理站。

  实施分类收集、运输

  由环卫局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问题。

  由环卫局统一规定垃圾转运车辆选型,对可回收物、厨余(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有害垃圾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

  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渠道。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市民不再使用的废弃纺识品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服务热线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纺织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进行再生利用。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纺织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辖区所有居民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办公场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包括各种旧家具、旧家电、旧自行车等,可实行预约上门回收,集中处置。

  落实日产日清管理制度,环卫局每日需对城区产生的易腐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至湿垃圾处理站,对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垃圾焚烧厂,确保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实施分类处理

  按照分类处理要求,组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

  1.可回收物处理。由市商务部门指定的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2.易腐垃圾处理。餐饮单位产生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驰耐公司运输处理。居民小区分类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小区物业公司或通过购买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有机垃圾处理。

  3.有害垃圾处理。由环保部门或取得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的场地处理。

  4.其他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收运并拉至焚烧场处置。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3)

  家校沟通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联系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我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决定进一步细化家校联系的方法,使用家校联系册,以使家校联系更规范,更完善。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不断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联系力度,形成教育合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的改革发展。为了取得家长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格局,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广大家长提供一个交流与沟通的机会,达成共识,使孩子健康、幸福成人、成才。 二、实施目标

  1、通过《家校联系册》起到沟通家长和学校的作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学生将来有能力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和困扰。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3、在重视德育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的培养,达到“育分又育人”的目的。把学生养成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使习惯养成与能力培养齐头并进。

  4、学习推广家校联系新的教育管理模式,挖掘教师潜能,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培养研究型、改革创新性教师。

  5、加强学生的德育管理,在教学、管理、生活各个层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逐步形成教风正、学风浓、积极自主合作学习,积极进行研讨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步骤

  根据现阶段的需要,大体分为三个步骤,即宣传学习阶段、初步试验阶段和总结反馈阶段。各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阶段(20xx年8月)

  及时召开校干会,在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家校共育。然后向一年级班主任宣传动员,了解家校共育活动的意义,确保活动取得既定成效。 第二阶段:初步试验阶段(20xx-20xx年12月)

  1、召开一年级班主任及分工校干会议。

  家校册的实施,班主任老师的工作和校干之间的协调配合是重要的一环,首先要对他们进行培训,使班主任老师熟知家校册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校干之间、校干与班主任之间的工作分工和配合,使这项工作能顺利、正常的开展。

  2、召开一年级家长座谈会。

  家校册工作的实施不是盲目的,要切实了解家长的想法,召开家长座谈会是很有必要的。座谈会的召开,能够最大限度的听取家长的意见,在对实施的过程中,有什么好的办法,对的方法进行讨论,避免走一些弯路,为全体家长会的召开做准备,以便家校册顺利的实施。

  3、召开全体学生家长会。

  召开全体家长会,拟好“邀请函”,诚心邀请家长,公布学校关于家校册实施的工作计划,育人的重要意义。让家长明白,教育孩子要先育人,再育才,没有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再好的人才也是不全面的。

  进行家校册使用培训,要让家长明白,这是对孩子大有好处的一件事情,要认真对待,从根本上杜绝轻视、慢待的思想,然后让家长支持我们的工作。

  家校册的填写说明,要对孩子进行客观、实事的评价,不要因为孩子哭闹、不能进行客观的评价,就失去了实施家校册的意义。孩子做得不好,不对的地方要及时指出来,表现好的地方,要及时鼓励,要及时兑现扣分和加分,使学生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自律的好品德。

  4、进行学生动员。

  对学生进行活动的动员,提出要求:

  1、爱护好家校联系册,不弄破、不弄脏,包好书皮。

  2、监督父母评价情况,不准缠着父母给故意加分,要实事求是,对父母指出做的不好的地方要及时改正。

  3、家校联系册的评价,由父母进行,父母不在,让爷爷奶奶评价,爷爷奶奶不在,让外爷外婆评价,总之,不能空着。

  三、总结反馈阶段。(20xx年12月)

  结合实际,在一年级合理使用《家校联系册》,教师之间及时沟通,进行问题反馈。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家校联系册使用后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反映,讨论研究解决方法,不断积累经验。要做到: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

  2、组织个别家访。

  对活动进行中,不能很好配合家校联系册工作的家庭,采取个别家访的方法,了解具体的情况,弄清什么原因让家长被动参与家校联系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用最大力量解决他们的困惑,让他们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进来。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__〕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__〕4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湘财教〔20__〕75号)等文件精神,从20__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

  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

  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

  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 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 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__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__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__年、20__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__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__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__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__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__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__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__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7)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水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水教字【20xx】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学校教育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保证我校“环境建设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为主题,以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上下联动,“软”“硬”并举,努力营造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②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③规范有序的教学环境、④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⑤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为加快实现“建设现代化、生态化港口城市”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治学。着眼于对学生的成长负责,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环境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努力提升全体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加强环境建设要立足于改善民生。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和普通教师牢固树立关心、爱护、教育学生的意识;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整治校园环境,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环境得到切实改善,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既要抓好学校软环境的整治,又要加强校园整体面貌的改善;既要切实解决好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影响发展环境的现实问题入手,改革校园管理体制,完善校园运行机制,建立软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实现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坚持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建立健全环境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把优化校园环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工作目标

  “环境建设年”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涵盖社会各个层面。为使活动取得实效,在具体实施中,学校各部门、各处室所担负的职能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教职工人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考评和任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提高素质,为实现全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提高依法执教水平。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成果,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公开校务决策程序,凡涉及利益关系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的决策,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决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整顿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树立干事创业、务实高效、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特别是要做到优质服务、高效办事、廉洁执教。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执教效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努力形成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长效机制。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3、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执教效能。充分发挥校长投诉中心、校长信箱和校园信箱的职能作用,构建多层面、全覆盖、立体式和快速反应的诉求渠道体系。切实加强诉求渠道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统一的网上投诉咨询和受理反馈、监督机制,实现跨部门的校园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二)营造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

  1、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校园稳定。深入开展严肃纪律,长抓管理。抓好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切

  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家长接待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接待工作。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学生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务人员队伍的普法工作,形成依法决策、依法教学、依法管理学校和学生事务的良好环境。规范管理人员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三)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规精神,继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增加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安全防范,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工作的考核目标和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机制,指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有计划地组织学校全体师生进行紧急疏散避险、自救、互救的演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品格,掌握安全常识和必要的自救技能,强化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紧密结合,强化德育教育,推行感恩教育,推广国学教育。

  (四)营造健康优美的教育环境

  围绕学校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快我校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学校的硬件投入,开展与其他学校间,其他城乡间教师交流,

  推动我校教育健康、快速、和谐、稳定发展,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不动摇。要把教育乱收费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我校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同时建立健全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建立好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筹措资金,保证特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营造健康、优美、快乐的职业教育环境。

  (五)营造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1、大力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营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倡导和宣传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思想和精神,推动全校教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西部名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素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行为活动,在全校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弘扬职专精神,营造鼓励学生学习、实训的良好环境。

  3、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创新文化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体活动,特别是要充分挖掘专业文化、组织开展好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活

  动,唱响时代发展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发展全校师生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组织教师、服务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基层组织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使基层组织的工作能更加贴近教师、贴近实际,以此凝聚人心,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教育,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治理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以良好的党风、校风,带动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20xx年3月初,召开全校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20xx年校园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同时出台《六盘水市第八中学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处室依据此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县教育的要求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报送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0月)

  1、查摆问题,集中整改。5月底前,各部门、各处室在宣传教育和听取意见基础上,认真查找在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查

  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找出原因,认清危害,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

  2、兑现承诺,接受监督。6月底前,各部门、各处室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把本部门、本处室重大决策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公开承诺的兑现情况,利用适当方式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监督。总的要求是各部门、各处室在7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8月底前完成校务公开任务。

  3、多措并举,整体推进。采取明察暗访、典型推动等方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针对倾向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

  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逐个处室、逐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教师评议。召开全校“环境建设年”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先进典型。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我校“环境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校党支部决定成立“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六盘水市第八中学“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化海

  副组长:孙良 李跃

  成 员:庞成福 邓贵宾 李宇斌 黄绍书 黄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孙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贵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会议、活动的组织、落实、记录、撰写信息报道等事务工作)。

  “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下设硬环境建设、软环境建设和督查指导三个专项领导小组,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推进重点及组织实施。“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邓贵宾主任承担。各部门要把环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部门、各处室要按照区要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应建立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工作,并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专项领导小组及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处室,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制定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可行,责任要到位。方案的实施要以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为中心环节,坚决防止走过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集中精神抓好本部门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环境建设向基层延伸。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校“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处室开展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校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当中。全年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表彰先进,公开处理一批损害环境的典型。要切实发挥校园环境

  建设监督员的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全校环境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督查指导组要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加大自查工作的力度,定期检查,反馈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各班级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环境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反面案例,形成全体师生关心环境建设,各级部门自觉规范服务、依法办事的舆论和工作氛围,提升学校的服务效能,努力在全校营造出齐心协力搞好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20xx年2月14日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8)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9)

  一、实施范围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

  四、资金分担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五、实施程序

  (一)资助申请。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从20__年春季开始按学年进行,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对象评审。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及幼儿家长身份信息,由园长和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各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将审批的资助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核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统一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

  (四)档案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幼儿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资助评审工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园)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幼儿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本信息。各中心学校,相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资助材料、发放记录等要按照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做好资助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受助儿童信息和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财政部门将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度实施方案 (篇10)

  “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环境建设年”活动和县卫生局“环境建设年”布置安排,着力解决卫生系统环境问题,改善医疗就医环境,提升整体形象。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责任区分

  组长:负责环境建设年的布置安排,督检指导 副组长:落实安排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进度及突出问题、重点、难点改进。

  成员: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各科人员要负责自己科室的卫生和医院的整体卫生工作。

  三、 时间安排

  此次环境整治活动为期6个月,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

  第四阶段:全面核查,完善提高

  四、环境整治内容

  1、医院外观;对医院辖区的外墙进行统一标准粉刷翻新。

  2、工程环境:要做好建筑垃圾的治理工作,杜绝建筑垃圾随意抛洒。

  3、绿化建设:要选择合适的树木花草;,因地制宜的植树、栽花、种草,提升绿化质量。

  4、深入开展院内环境整治,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合理规划摆放果皮箱、读报栏、公示栏,定期擦洗,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完好整洁。

  5、规范停车场地,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尤其不得挤占救护及应急通道。

  6、整理并规范各类电线,达到安全、整齐、美观。

  7、完善上下水、垃圾收集等设备,保持上下水通畅,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严格医疗垃圾处理。

  8、坚持开展除四害活动,定期对厕所、垃圾池、垃圾箱、下水道等蚊蝇孳生地实施药物消杀;有防鼠、灭鼠设备;无蚊蝇孳生地。垃圾箱密闭,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厕所管理,做到无积粪、无污垢,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垢物。

  9、引导职工养成着制服、戴胸牌、衣冠整洁上岗的仪表习惯。室内经常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做到门窗、墙壁、

  天花板无积尘、蛛网;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室内物品及盆景花卉摆放整齐有序,事业舒适。

  10、完善清扫保洁制度,门诊、病房实行全天候保洁。门诊、病房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温度适宜。病人用被褥 、床单、枕套、枕巾等要经常洗换、保持洁净。住院区域、病房、洗手间要有专人定期清扫、保持空气流通,无异味。

  11、要做到医院内全面禁烟,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

  12、加强灶房管理,要按标准清洗、消毒、保洁,做到无污垢;垃圾要及时收集,做到无蚊蝇滋生;要配备防鼠、灭鼠设备;要配备消防设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为有效深入落实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我院成立了由院长负总责,亲自抓,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2、广泛动员,营造声势

  要加强宣传教育,要设立板报、悬挂横幅、刷写标语;教育全院干部职工增强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员行动,形成全员大搞环境卫生建设的良好氛围。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2024年度实施方案(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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