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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作者:白尚痕2023-08-18 07:49:54

导读:第一篇: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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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第二篇: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2023年,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以“积极履职、保障安全”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明确目标,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作计划,理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一是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注重信息宣传,推进服务型监督模式的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卫生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基本装备。年初,为配合县城北区块拆迁要求,我所实施了办公楼整体搬迁,完成了新办公室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所还完善了部分卫生监督基本装备,对部分台式电脑进行了更新换代,新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2台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均按照要求配备,此外我所还配备了一定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具体配备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要求录入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

  2、卫生监督协管。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23年我所重新制订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指导,分半年、年终、平时抽查三次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卫生监督员信息数据库,每人的监督员证号均与胸牌号一致,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均持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我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网络培训任务也于10月初提前完成。

  4、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我所共有编制18人,正式在编14人,其中有2人为2023年新进,设有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卫场所监督科三个科室,业务科室有执法工作任务是7人,2023年我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0余起,罚款44.87万元,远超过人均办理5个的工作任务。

  5、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了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完成了2023年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为我所各项专项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6、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制订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预案》及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台风、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明。我所组织了1期培训班,对本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内容。2023年11月,我所派代表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一起医疗废物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佳绩。 为进一步巩固演练成果,我所参考市所演练的相关内容,组织全所人员进行了一次桌面演练,提高了全所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

  (二)卫生监督业务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

  (1)《职业病防治法宣贯》。4月底,我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组织了业务学习暨宣贯会1次,开展宣传咨询2次,展出宣传版画8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为我所开展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浦江县2023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了县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取得了市局的高度肯定。

  (3)浦江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我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了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环境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成立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浦江电视台《直通百姓》栏目对我所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我所定期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监测,并对监测结果按时进行网络直报。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2023年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所仍然秉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所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县有住宿场所227家,已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7家,其中星级宾馆2家,量化分级率达100%;普通旅馆225家,量化分级率达100%;美容美发场所436家,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5家,量化分级率51.61%;沐浴场所102家,完成量化分级55家,量化分级率53.92%;游泳池2家,完成量化分级2家,量化分级率100%。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2023年,我所对部分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足浴场所公共物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用物品消毒工作。

  (4)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成立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游泳场所经营者及卫生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分两次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并及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网络直报,规范了游泳场所行为。

  (5)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中旬,我所组织城区15家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培训会,1月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错时专项监督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状况良莠不齐,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运作良好,从业人员持证率较高,公共场所通风良好,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设置有禁烟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6)开展公共场所(足浴行业)卫生 “333”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月底,我所组织全县31家足浴场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并与各单位签订了《浦江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2至5月份,分阶段组织了对各单位信息公示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实效,各业主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兼职)卫生管理员,在醒目位置禁烟标识标语设置率达100%,均按照统一的模板制作信息公示栏,并将卫生许可证、信誉度信息、检测结果信息在醒目位置统一对外公示。5月份,对 1家足浴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7)开展第二类公共场所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5月份,我所参照足浴行业“333”治理专项行动操作程序,对我县2家经济快捷型酒店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目前2家单位均达到了“333”治理要求,做到了“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此外,我所还对2家单位室内空气、公共用品进行了采样,共采样10份,合格率100%。

  3、医疗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形成有力的震慑。2023年我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0起,其中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6起,没收药品器械218箱(件),罚款448726.9万元。

  (2)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所成立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召开行动部署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与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对2家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医院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类医疗机构不同现状,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与我县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现场考评,评出规范级25家、合格级344家,对12家中小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3)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2023年,我所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共有放射诊疗机构2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53名,《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100%,各单位均建立了放射诊疗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我所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传染病管理监督

  (1)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经调查,我县仅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我所每季度分别开展了餐具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本,我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查找原因,作出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通过我所监督员多次监督检查,企业现已在餐具集中消毒各重点功能区均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所建立远程监控对接,我所对厂区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

  (2)结核病防控专项监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非定点诊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县共有定点诊治单位1家(浦江县人民医院),非定点诊治单位3家(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浦江县妇保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从各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结核病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存在随访、登记不及时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工作过程中,我所积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反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3)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我所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辖区2家二级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及容器、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实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为“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次专项检查我所还查看了8家民营医院,部分医院存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不全、医疗废物进行未进行分类收集等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5、学校卫生监督

  (1)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行动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2月初,我所联合县教育部门下发了《2023年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共同督促各学校完成了卫生自查工作;2月底,我所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部署培训会,依托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5月份,开展了中小学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检测了23所中小学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符合的学校为16所,合格率为76.19%,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8所,合格率为85.71%,黑板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3所,合格率为61.90%,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为18所,合格率为85.71%,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0所,合格率为47.62%,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1所,合格率为91.67%。通过对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的检测评价和分析,我所将存在的问题向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作出技术指导,使各学校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对学生健康的影响,以便落实整改。

  (3)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9月份,我所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了浦阳二小等17家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学校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基本到位,均建立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11家学校已使用浦江县仙华水厂的市政供水,占抽查学校的64.7%,6家学校使用所在地农村“甘泉工程”的集中式供水,占抽查学校的35.3%,14家学校为学生提供开水,占抽查学校的82.35%,2家学校提供桶装水,1家学校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结合我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与年度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衔接,已确保县辖学校的卫生监督年度覆盖率达到了100%。

  6、爱国卫生执法

  为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管理,履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责,提高我县爱国卫生执法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所成立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浦江塔山大酒店、浦江县顺风饭店和浦江县国际大酒店三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均与专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签有外包协议,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但相应制度和档案均不完善,对外包单位备案确认书和从事消杀作业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的索证不齐全,消杀记录没保留(被外包单位带走),监督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档案。目前,三家单位已反馈我所,外包单位资质和消杀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索证已全部到位。

  7、卫生监督法制

  (1)“法制卫生“建设。2023年,我所多举措探索“法制卫生”建设:一是重新制定了相关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是加强内部法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四是扎实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所研究制定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8人案卷评查小组,所领导黄斌所长、徐承红副所长亲自参加具体评查工作,剩下6人从各科室办案骨干抽调,分四组对我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5日期间已办结的3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仔细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查,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所办公室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反馈。通过组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为我所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办案人员受益匪浅。

  (3)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为提高我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2023年我所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市所组织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培训班,收益匪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7月份,我所自行组织了培训班,对新规范和程序进行了再次集体学习、讨论。

  (4)卫生监督稽查。2023年我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着装管理情况、 “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看,我所各业务科室均已使用新文书,制作的文书完整、准确、规范并符合相应的要求,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着装,在执法活动中能做到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上访、信访、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无进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诺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办理许可件,服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10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对我所进行了稽查,对我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5)投诉举报处理。成立了所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卫生监督值班制度,确保“9630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完善来人来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2023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起,均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对象。

  三、存在的困难

  1、办公用房紧张。我所现是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门诊部办公,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办公用房急待改善。

  2、人员编制不足。我所2023年施行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为18人,现正式在编14人,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浙编办〔2006〕8号)文件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按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6~1名的标准计算,我所远远达不到 最低标准(23人)。人员少,任务重,与现今执法要求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积极争取县政府早日招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4、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坚持日常监管不松懈,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

  第三篇: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卫生局《“卫监飓风6号”—20xx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于20xx年3月1日—6月30日对全乡4所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掌握我乡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学生健康。

  二、依法执行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行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6月30日,为期4个月。

  四、行动对象

  全乡存在有自备供水的学校、实行分质供水及提供桶装水的学校。

  五、行动内容

  (一)我院公卫科派专人对饮用水为自备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自备供水设施的运行及管理情况;开展水质监测。

  (二)饮用水为桶装水,自备供水仅用于生活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桶装水是否有检测合格报告;饮水机是否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批件;饮水机是否有清洗记录。

  (三)饮用水经水质处理器处理后,供师生饮用的学校重点检查学校水质处理器、输送水管道及饮水机(或止水阀)等是否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批件;出水水质是否符合该水质处理器标注的出水水质卫生标准。

  六、加强指导,提出工作建议

  一是提请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主要议事日程,密切与卫生部门配合,普及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建议教育和财政部门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改造、建设资金投入,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行常态化卫生管理,创造师生共欢的安全的卫生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密切与教育主管部门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不断提高。

  **乡卫生院

  第四篇: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xx县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掌握了解卫生监督协管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能力。20xx年11月14日在xx县卫生局领导下,卫生监督所从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抽调协管员与卫生监督所监督员组成4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项目绩效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总结:

  这次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依据《20xx年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卫生监督协管部分)内容对我县各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了各卫生监督协管站机构设置、组织制度、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和设备配备等协管机构及能力建设情况,以及考核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日常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收集及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共用一天时间对全县20所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考核。经考核发现,xx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都得到了较好的开展,各卫生监督协管站都聘任了3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并配备了卫生监督协管办公用房和设备,部分办公用房做到独立专用,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制度,并制作上墙,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有条件的协管站做到一户一档,按时报送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新桥卫生监督协管站、武陵卫生监督协管站、大桥卫生监督协管站、甘棠卫生监督协管站、宾州镇第一卫生监督协管站、宾州镇第三卫生监督协管站等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尤为突出,除了能按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组织制度、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和设备配备等建设外,还能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工作,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完整,发现存在事件问题及时上报。

  通过开展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了解了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xx县卫生监督局

  20xx年xx月31日

  第五篇: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

  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所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圆满完成了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各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228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96家,公共场所许可132家。在受理许可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从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体检,软件资料和现场审核等多方面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许可程序,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整改意见书,整改达标后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上半年共对11家违反卫生法规的单位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已结案5家。并完成了未结案案件8起。

  三、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开展卫监1号行动

  元月6日至2月12日,我所对辖区内各经营单位进行了节前卫生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公共用品、生活饮用水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及生活饮用水消毒设施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4家检测的公共用品用具均不合格以及14家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体检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2月10日至12日,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了再次督查,重点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4家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了复查督促,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搞好内外环境卫生,防止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

  2、公共场所执法检查

  3月底至5月初,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五一”黄金周活动,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旅游景点,含餐饮服务的大型宾馆,娱乐服务场所,及人口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开展了一次公共场所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三证管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包括就餐环境),部分微小气候的达标情况,消毒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30家,抽检餐饮具和公用物品757份,合格607份,合格率80%,抽检食用植物油19份,合格19份,合格率100%,要求立即整改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同时对就餐场所和消费场所的微小气候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检查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强化自身管理,落实好卫生管理措施。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公共用品消毒质量监测,使各类传染病得到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从而保障了我县消费环境健康安全。

  同时结合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审工作,完成了1家a级、5家b级、19家c级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审。

  3、开展卫监2号行动(职业卫生督查)

  卫监2号行动以每年的职业卫生宣传周为启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15家厂矿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宣传及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未建档和未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厂矿企业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多次组织和陪同由市、县领导参加的对我县应流集团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种的现场督查和健康指导工作。在开展卫生督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企业食堂的公用餐(饮)具的消毒效果和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公用餐(饮)具250份,合格117份,合格率46.8%;抽检的食用植物油15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均未超标。

  4、学校卫生督查

  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4月1日至4月16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学校的手足口病和甲流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晨检记录、培训记录和桶装饮用水的验收、登记、发放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学校均能确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学校食堂的公用餐(饮)具消毒效果及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了餐(饮)具225份,合格143份,合格率63.56%;抽检食用植物油12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未超标。

  5、生活饮用水督查

  我所于5月份先后对辖区的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12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涉水产品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以及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同时对上述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抽检,其结果:共抽取14份水样,合格11份,合格率78.57%。

  6、临床用血专项督查

  根据六安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六安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血专项督查通报》的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经查:各单位都能够做到规范安全用血,临床用??

  均能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指定血库采购,无私采、私供现象。各单位在输血前都能够较好的执行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并能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液的运输、储存都能按照要求专人运输,专人保管,输血前均与受血者签定《输血知情同意书》并开展输血前九项指标检查。本次检查成分输血率达到90%以上符合要求。在督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用血现象。

  7、消毒产品的卫生督查

  根据省厅卫监秘号文件要求,我所于3月22日、25日和26日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家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环境卫生、工艺流程、车间布局、标签标示、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方面。

  8、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检查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皮肤类传染病传播与流行,6月份我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消毒、保洁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及化妆品使用、索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9、重大接待卫生督查

  4月20至22日,我县迎来了黄芽茶文化节和首次旅游节的隆重召开,为做好两节期间会议接待工作,确保会议期间食宿卫生安全,为游客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宿环境。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分别对白马尖大别山庄、南岳山庄、山城宾馆、老茶人商务会所、迎驾山庄、新元大酒店进行了一次卫生执法检查,就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材料采购、专间(凉菜间)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餐(饮)具消毒质量监测、就餐场所和住宿场所部分微小气候检测工作,共抽检餐饮具219份,合格185份,合格率84.5%,公用物品56份,合格56份,合格率100%,食用植物油6份,全部合格,同时对接待单位的就餐环境和住宿环境进行了微小气候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接待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并上报书面整改方案。检查同时对接待单位提出进一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做好接待工作(要求菜单实行备案制),确保与会人员吃的放心、住的安心、行的省心、游的欢心。

  10、高考期间住宿与饮水安全保障

  为加强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住宿、饮水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6月3日对高考接待宾馆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督查同时,对接待单位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进一步要求。通过督查使广大经营单位负责人提高了认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了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的成绩,但是结合实际工作来看,我们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开展好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病监督的执法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卫生监督工作工作总结优秀(推荐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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