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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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2)
加快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对促进我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xx〕29号)精神,适应食品消费升级的市场需求,加快推进我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冷链物流运行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为导向,以物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重点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冷链物流运输网络、构建现代化冷链服务体系,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全省物流核心枢纽和重要枢纽为主要节点,覆盖全省、衔接大型农业生产基地、中心渔港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标准齐全、全程温控、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2—3家冷链物流设备技术先进、综合运输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海南特色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全省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运输率明显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冷链物流效率明显提升,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统筹规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根据全省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心渔港和鱼、肉、水果以及农产品出入境口岸等主要产地和消费地布局,统筹规划全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节点空间布局,创建进口肉类、水果等特殊产品指定口岸,拓宽口岸功能,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根据市场需求,研究确定市场规模和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加快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和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热带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三级批发市场,以预冷、低温储藏、保鲜、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热带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全省中心渔港、生鲜农产品产销衔接区,推进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依托马村港、洋浦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等国际贸易枢纽节点,建设进口肉类、海鲜以及水果、农产品冷链物流分拨中心。依托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等城市消费地,在城市物流聚集或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长短途冷链运输有效衔接、查验与监控设施配套完善的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加快农村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政府)
3、抓好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链车辆停靠接卸设施。鼓励商场、超市和农产品贸易市场提供冷链终端存储服务。加强面向城市消费、大型住宅区的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集采购分销、冷链运输、温控仓储、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展示交易、电子商务、终端连锁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程温控供应链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推广应用先进冷链装备技术。
4、加强冷链物流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低能耗、零ODP(消耗臭氧潜能)技术标准,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采用先进的节能和蓄能设备。大力推广新型蓄冷材料,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型保鲜减震包装材料、绿色防腐技术与产品。积极开展油气产业冷能可再生资源的应用研究,创新制冷模式和工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5、积极发展新型冷链物流装备。推广应用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仓储智能货架、人工智能分拣和电动滑升式冷藏门以及防撞柔性密封口等新型冷链装备。鼓励发展全封闭式冷链装卸作业,支持大型冷库封闭式站台改造升级。鼓励采用大型多温层冷藏车、冷藏集装箱、冷藏厢式半挂车、低温保温容器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轻量化、新能源等冷藏保温车型,重点提高电动冷链运输车在城市配送的应用比例。完善冷藏集装箱供需体系,建立多式联运冷藏集装箱循环共享共用系统,提高冷藏集装箱的利用效率。加速淘汰不合规、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的冷藏运输车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三)逐步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6、积极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制定与应用。在国际物流领域,特别是高端酒店食品供应与配送服务领域,鼓励适用国际或者欧盟冷链标准体系,加速冷链物流服务与国际接轨。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研究。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加工等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体系,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省生产和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制定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禽蛋类、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宣传和推广实施,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
7、提高冷链物流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冷链运输设
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加快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装载单元在冷链物流运输、仓储和配送流程中的应用。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需要的地方服务管理规范。积极落实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温度控制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不断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8、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冷链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互联网+”冷链物流信息化体系,整合冷链仓储、车辆、货源信息等物流资源,逐步完善全程温控、货物查询、信息发布、在线交易等一体化服务功能。依托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推进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信息共享,促进产、销、运输线上自动匹配,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积极发展智慧冷链物流。大力推广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在冷链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全程监控系统,实现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按照国家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冷链物流大数据在行业监管、企业经营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进冷链物流创新发展。
10、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培育2—3家装备技术先进、运作规范、组织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运输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产品,提供现代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11、创新发展冷链物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提供商,推进冷链设施资源共享,降低冷链物流边际成本。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鼓励冷链物流平台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全省冷链物流同城配送,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激活农村农产品市场。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冷链物流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连锁商超、餐饮企业开放冷链物流体系,提供社会化、网络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
加强多式联运冷链设施设备在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数据交换、作业流程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无车、无船承运业务,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冷链物流运作效率。(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2、鼓励发展跨境冷链物流。支持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构建跨区域、跨境冷链物流网络,积极开展国际冷链物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园区,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冷藏班列”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空陆联运。探索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和点对点铁路冷链运输。探索开辟东南亚冷链运输航线,适应日益增长的冷链运输需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营造冷链物流发展良好环境。
13、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和网上名称核准等登记制度,精简程序,优化流程,为开办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结合冷链物流特点,将冷链运输纳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绿色通道管理,优惠收费、优先过磅、优先办理通行费征收手续、优先轮渡过海。(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查验流程,实现全省“一站式”通关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强化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14、建立健全冷链物流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链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对冷链物流企业温度监控记录的抽检抽查制度,对温控记录、运单数据进行核查比对,作为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做好冷藏保温车辆的年度审验,明确对冷藏保温车辆及其温控、制冷设备等的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并纳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确保温控、制冷设备性能合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15、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业监管的联动机制,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行为。发挥冷链物流大数据在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建立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信息共享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物流信息平台的作用,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运输企业和收发货人在货物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温度记录查验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16、建立冷链物流市场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开,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依托省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研究,积极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共同推动全省冷链物流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冷链物流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运营模式创新、网络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
(二)制定扶持政策。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冷链物流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冷链基础设施、冷藏运输工具、物流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冷链物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推广等工作。探索通过政府投资入股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落实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4、保障冷链物流用地。对符合所在市县总体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责任单位:省规划委、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政府)
5、加强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开展海口、三亚城市冷链配送需求量调查预测,科学配置冷链物流资源。加强冷藏保温车辆标识化管理,完善和优化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引导冷链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口市、三亚市政府)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6、抓好重点冷链物流项目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加强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管理,筛选一批辐射能力强、技术水平先进、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冷链物流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扎实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四)注重人才保障。
7、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我省高等院校冷链物流专业人才优势,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培训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高中层管理人员的冷链物流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冷链物流产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发展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成效。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东莞市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__〕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街道决定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为保障实施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我街道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促进街道定点屠宰企业稳步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建立规范有序的肉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门布置要求,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从20xx年5月15日起,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其屠宰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生猪肉品实行统一冷链配送。辖区内上市销售的生猪肉品由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自行组织配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莞城街道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分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动监分所所长黎建雄兼任。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由动监分所会同食药监、工商、公安、城管、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街道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辖区内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上旬至20xx年2月29日)
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推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与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签订肉品配送责任书,明确配送职责及工作要求。组织发动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配合市食品公司统一购置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及设施设备。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制定辖区肉品统一配送方案,明确配送路线等有关事宜,并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做好配送对接。督促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非管理人员、屠宰人员随意出入屠宰生产车间。
(三)试运行阶段(20xx年5月1日起)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街道初步试行生猪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求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四)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起)
从20xx年5月15日起,我街道全面实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应使用经核准的“东莞市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专用车”运送生猪肉品进入市场。市外进入我街道销售的肉品,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符合保证产品运输需要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五、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动员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农贸市场开办者、猪肉销售商参与生猪肉品冷链配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落实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猪肉销售商的配送对接工作;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对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肉品冷链配送实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定点屠宰企业合格上市的生猪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对无证照经营生猪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工商分局:负责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农贸(肉菜)市场外无固定场所,诸如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占道经营行为。
(五)公安分局: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食品公司城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生猪肉品出场质量及生猪肉品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冷链配送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我街道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涉及动监、食药监、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三)强化应急管理,保障稳定实施。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实施过程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实施成效。市场监督管理是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市场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非统一冷链配送肉品进入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配送工作取得实效。
七、相关事项
牛、羊肉品依照本方案规定实行统一冷链配送。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4)
一、起运地
起运点:米业仓库
二、目的地
目的地:大重庆区域
三、运输对象和运输量
运输对象:
生产的大米。
运输量:
各包装规格的产成品,预计年运输量15000吨-20000吨左右。
四、运输方式
要求:由于运输对象为外部客户,对于运输的时效性要求相当高,针对次日的运输量与运输客户需求作合理车辆安排。
1、由于配送客户性质,全部采用陆路汽车运输。
2、因产品性质为:批量小、位置分散、位置特殊对车辆限制,固主要采用小型车运输。
3、车辆组合方式:自有车辆结合外部储运车。
4、用车原则:先满足自有车辆再调外部车辆。
5、针对部分集中收货的客户采用大型车运输。
五、运输路线
1、区域划分:
主城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
近郊区:巴南区、北碚区、渝北区
外围区域:江津、璧山、永川、万州、合川等
2、业务比重:
3、里程设定:主城区0-40公里
近郊区40-60公里
外围区域按照点对点计算里程。
六、配送业务整体流程
1、配送准备
基础资料:车辆信息,运输节点,客户资料,包装、驾驶员、运量。
安检、线路安排:车辆安检,运力匹配,路线划分,
监控:在途跟踪,车辆返回。
2、配送流程
(1)由米业运输指令下达人员提前一天将配送任务(包括客户名称、地址、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以书面形式传递给车队调度;
(2)调度接到指令后,根据配送任务,整理线路、数量等信息安排车辆实施
运输任务,在自有车辆无法满足任务的情况下,积极联系外部车辆,达成运输任务;
(3)司机接到调度安排指令后及时到仓库装车,装车过程中,根据运输线路与客户距离合理安排装车顺序,依据先卸货产品后装,后卸货产品先装车的原则,同时兼顾客户收货时间节点,避免等待卸货时间过长影响其他客户的销售,对于不同收货客户产品标识区分,卸车后,送货单签收需认真核对型号、数量等,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返回后及时上交回单。
七、配送成本计算
根据米业全年销售目标达成15000吨的'配送量。车辆购置费用:257610元。(见附表4)
购置2台厢式车,一台面包车。全年配送量为15000吨,每天配送量为15000/360=42吨。厢式车载重量6吨/次,面包车载重量3吨/次,每天运输量为(2台×6吨/次+3吨/次)×3次/天=45吨。
固定配送费用:元/吨。(见附表4)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5)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公司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生鲜、果蔬、肉制品等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采购单位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一、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副食品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定《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订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等由分拣人员按《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副食品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二、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三、配送产品介绍
蔬菜、各种鲜肉及肉制品、家禽、乳制品、水果等农副产品及副食品。
四、配送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按照需求计划每天配送一次,且满足临时性需求;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采购要求
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__三级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
(2)食用油,质量达至GB1535-20xx、GB1534-20xx、GB19111—20xx、GB10464-20xx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5升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l8406、3-20xx或GB9959、1—20xx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没收质量保证金,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了立案查处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一个片区在某一个月内有超过一半的学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商不及格。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7.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学校正常供餐的食品采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7)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伤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分段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级农产品环节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由江干质监.分局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江干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消费环节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一旦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设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总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启动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5、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为:
1、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迅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
5、及时汇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适时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组五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进展,作出调查结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件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邀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为:
1、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旅游、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三)现场处置
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征得指挥部的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 (篇8)
为应对新冠疫情发生时封控区的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户,有效保障我镇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点制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如何从集中配送点分送到户的工作路径、联络机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确保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设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存点,如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负责存储和接收物资;各村根据小区、组、户数等实际情况,每个村设置1个以上集中配送点,负责分装物资;各组合理配备志愿者数量。
二、组织领导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人员情况。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网格摸排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提前摸清人员信息。
(二)规划集中配送点和组织配送力量。疫情发生时,生活保障物资由镇储存点(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迅速运往村里的集中配送点,再由集中配送点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装,志愿者根据服务的区域到相应集中配送点领取物资,进行配送到户。
1.合理确定集中配置点数量。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设置的集中配送点数量,用于临时存放、分装物资。
2.科学选取集中配送点。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和区位分布等,选取配送点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卖部、物业用房、空旷场地等,搭建临时帐篷、备桌椅、设登记处,设置一米安全线,按要求对配送点周围环境进行消杀,设置醒目标识牌。
3.有效配备配送人员。以村为单位,利用网格,用好联户长和志愿者,按组合理配备配送员数量。每个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人员及工作流程,明确安排接货人员、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农户,在实际分配配送人员时,要适当予以倾斜,确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确保封控村生活物资配送到户。
(三)严格执行封控区配送流程。封控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米、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确价格。按照足不出户原则,物资送达配送点,由配送点负责人进行清点登记,并联系户长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送到每家每户门口,配送员离开后居民方可开门领取,避免与配送人员直接接触。
(四)提前做好动员宣传准备。要做好“前期准备”宣传工作,主要宣传配送流程、集中配送点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时间段等,让群众了解到各种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实际配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启用生活物资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村、各网格微信群、村委会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抢,安心在家等配送,确保疫情期间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居家防疫。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中,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冷藏冷冻食品配送方案(精选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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