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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作者:韦肆寒2024-08-18 08:58:07

导读: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一)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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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一)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二)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决定自5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要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正规化建设,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中做到按规定着装,挂牌、持证上岗,作风严谨,办事公正,仪容整洁,行为符合要求,用语文明规范,态度谦和平易,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类路政案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基本符合法律规定。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执法与业务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

  1.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及时做好综合执法换发证件工作,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保障基层综合执法正常有序开展。精细化做好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严禁辅助人员从事执法。

  2.抓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全面启动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分批抓好轮训,确保实现全覆盖。

  3.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排查抽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执法依据法律适用更加准确,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三)自查自纠(7月上旬至8月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各部门8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四)深入整改(9月初至10月底)。各部门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10月15日前将各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行政审批股。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

  (五)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持续推进。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三)

  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四)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霞美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争取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力争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村级绩效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纪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1.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霞美派出所及时向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通报客货运车、渣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

  路长办乡村道专管员要加强巡查,对辖区内路面破损、积水路段等问题及时上报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霞美派出所、镇路长办、镇道安办

  2.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各村委会要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五小车辆”排查,及时上报镇道安办;

  霞美派出所要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实现对校车、渣土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

  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培训,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各村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叉口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县乡道路沿线农村主要出入口“五有工程”即:有减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离、有监控、夜间有路灯照明;

  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各村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上报至镇道安办,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1.夯实农村道安管理基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落实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省、县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推进“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标准,各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劝导站创建;

  各村农村劝导员在重点时间段和节假日,要上岗进行路面疏导,确保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

  3.持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中队要联合各村村级路长协管员加强巡查,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1.加大道安文化主题宣教力度。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派出所、文化站、宣传办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各村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协管员、老人协会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人员的积极作用,定期进村入户,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文化站、镇宣传办、镇道安办。

  2.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辖区内中、小学要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课时;

  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每逢节假日或寒暑假,要落实好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要加强上、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及学生安全。

  责任单位:红星职专、宝莲中学、柳南中学、霞美中心小学、镇教委、霞美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每季度分析研判本辖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安办按照不低于“乡镇级3人”的标准。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村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要对交通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方面落实足额保障。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五)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德,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__〕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交通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力争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3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与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及不合格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各级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__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__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委托执法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履行工作职责。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及时发现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整治工作不力的,按规定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开展“三无”乡镇建设活动。积极鼓励建设无亡人事故、无酒驾醉驾、无重大道路隐患乡镇,按规定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4.强化高速公路隐患治理。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桥隧相连、易积水、20__年以来发生过穿越中央护栏事故且未提质改造等风险路段及紧急停车带、护栏端头等隐患;将大型车辆流量大、穿越事故风险高的高速公路未改造的中央护栏按要求逐步提质升级;完善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道路交通标志、监控等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高警局常德支队,责任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5.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城市隧道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城市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深入推进国省道隐患治理。完善国省道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气象监测预警等设备,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国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三)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8.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9.推进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市级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监督区县市治超工作;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0.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1.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2.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4.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进行检验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及个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5.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7.深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8.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9.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20.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方案,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党委和政府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市直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通报、提醒、约谈。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实施警示约谈或挂牌督办;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结果导向,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对年内发生4起及以上亡2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约谈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年内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在年度整治工作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区县市,纳入本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两站两员”建设、道安办实体化运行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六)

  为进一步落实武进区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解决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交通出行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常州市“三大一实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增创宜居环境,增创民生福祉,引导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养成师生与家长良好的交通习惯,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文明、遵守规则、交通有序”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主要整改内容:

  1.路面窄、车流量多,拥挤。

  2.南北向的两个红绿灯直行与转弯同时亮起,造成有一辆车转弯,后面就比较拥堵。

  3.放学时,有些教育机构在校门口发宣传单。学生会聚集在一起,影响放学队伍,很拥挤。

  4.家长护送学生不遵守规则,停放车辆无秩序。

  5.有些轿车、电动车看到护学岗做了停车手势后,也会直接开过去,很危险。

  6.电动车乱停车、占道。

  四、主要整改措施:

  由于交通管理不是个别现象,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故,本方案就小学门口的交通安全整改对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实现“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1. 对交警部门:

  ① 南校门口的路边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前方学校,减速慢行”,两边校门口100米内都要增加减速带。

  ② 对于门口南北向的两个红绿灯分设直行、左转弯信号。

  ③ 交警部门每天在学放学期间一定要在门口安排1-2名执勤交警负责管理交通。保护学生安全上下学!解决普通人员护学执法无力现象。

  ④ 上学放学期间,设置路限制,不允许大车通行。

  ⑤ 广电路建议也用隔离带隔开,同时在正对南门处画好斑马线,中间留有

  行人通行的岔路口。

  ⑥ 在校门口50米之外设置固定停靠点!放学和早上接送孩子时,车子必须停留在停靠点上。

  ⑦ 安装抓拍,增加警力,严格执法。

  2. 对公交公司:

  增加公交车次,鼓励学生尽量乘公交车上学。

  3. 对城市规划局:

  对面店铺门口的道板划分一半停车。

  4. 对学校:

  ①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

  ② 放学也设置家长义工。

  ③ 早上开放南门,延长开放时间,可以缓解家长送孩子的交通压力。

  ④ 南门装一个电子系统,让孩子们能有刷卡信息,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出校门时间,以免长时间逗留。

  5. 对家长:

  ① 要求按时接送!

  ② 住在附近的家长尽量步行接送孩子,缓解交通压力。住在对面小区内的家长一律不开车接送;住在方圆1千米内的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孩子;1千米之外的建议乘公交车接送孩子。

  ③ 电瓶车有序停放在离学校50米远外;汽车建议停在附近商场地下停车场,孩子一起步行到学校,既缓解交通压力,又与孩子有情感沟通。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七)

  为贯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20xx年全区大路交通平安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大路交通平安整治,预防和削减大路交通事故,保大路交通平安形势平稳,为新中国成立xx周年制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制定20xx年全市大路交通平安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围绕高速大路、一般国省道、农村牧区大路三条战线,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以通行混乱、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整治为导向,持续开展高速大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一般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牧区大路交通平安整治,确保高速大路和一般国省道通行秩序持续好转、农村牧区交通平安管控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目标、保持全区道路交通平安形势持续稳定作出贡献。

  二、持续开展高速大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一)突出重点违法。我支队管理的呼大高速要依据高速大路交通事故肇事缘由,以超速行驶、疲惫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客运车辆违法上下客、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货车超载、车辆运输车违法装载等10类简单肇事肇祸的违法为重点,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常态严管氛围。

  (二)突出科学勤务。要针对高速大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点段,科学支配勤务,尤其要加强22时至次日6时的管控,补强夜间管控薄弱短板。要针对高速大路省际收费站今明两年基本取消的实际,乐观探究、调整高速大路勤务管理模式,加强重点高速大路出入口的查控。

  (三)突出精准查控。要坚持交通监控系统发觉预警、集成指挥平台调度指挥、交警执法站和高速大路出口拦截检查"三位一体的勤务模式,网上网下结合,对视频巡逻发觉、缉查布控预警的车辆,准时精准拦截查处。

  三、持续开展一般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

  (一)强化通行秩序管控。以净化国省道通行秩序为切入点,严查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峻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重点路段管控。结合国省道交通事故分布状况,全市以及省道为重点,加大警力、装备投入,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大力净化大路通行秩序。我市要以G209国道为重点,打造通行秩序良好的示范国道。

  (三)强化货车靠右行驶。要扭住货车通行秩序这个牛鼻子,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示订正,并设置相应交通组合标志和电子抓拍系统,促使货车逐步养成国省道也要靠右行驶的意识和习惯。

  (四)强化超限超载治理。货车严峻超限超载主要发生在一般国省道,要深化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范大路治超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精神,推广学习山西治超阅历,乐观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应用国省道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引导货车进站检测。深化推动治超联合执法,大力整治"百吨王。

  四、持续开展农村牧区大路交通平安整治

  (一)深化农村面包车交通平安治理。紧紧抓住农村面包车交通平安治理不放松,切实加强源头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和录入率,从严查处超员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涉及农村面包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加强农村面包车治理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执法小分队,动员农村派出所,加大对农村客运以及延长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峻违法的查处力度。

  (二)深化农村牧区"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学习推广重庆等地阅历,进一步提高熟悉、转变观念,用好警保合作机制,大力推动农村牧区"两站两员一长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深化开展农村牧区交通平安大劝导活动。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上半年,要组织乡镇交通平安员、农村牧区劝导员、路长集中采集录入农村牧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隐患以及"两站两员一长等基础信息,做到基础信息应采尽采、详细细项应填尽填,夯实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平安基础工作。下半年,要充分利用农村系统APP,发挥移动端便利、快捷、精准的优势,实现"多点采集、分级推送、提示到人、闭环管理,驱动交警大中队与"两站两员一长协同作战,做到交管数据与劝导工作状况双向推送、精准指导,实施在线部署、监督预警、考核评价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管控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谋划。大路是预防交通事故特殊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20__年大路交通事故占比超过6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大路上。各大队要将大路交通平安整治作为稳定全年道路交通平安形势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整体统筹、细化支配,摆布好三条战线的整治行动,同时统筹其他整治工作,优化配备警力、形成整治合力。

  (二)坚持集中整治。每月"逢五开展高速大路交通平安整治统一行动(5日、15日、25日)、"逢十开展一般国省道和农村牧区交通平安整治统一行动(10日、20日、30日),各大队要同步行动、同步打击,集中掀起整治高潮。

  (三)坚持周末夜查。不论是高速大路还是一般国省道和农村牧区,夜间都是事故高发时段。要针对性部署勤务,加大周末夜查力度,提高夜间管控力度,增加震慑效果。

  (四)坚持区域联动。要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开展区域整治。针对区域共性重点,明确整治目标、职责和任务,联动整改突出交通平安隐患,联动打击严峻交通违法行为,联动策划宣扬活动,同步开展整治工作。特殊是G209国道各管辖大队要多开展统一联动。

  (五)坚持宣扬先行。要坚持全媒体融合推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的矩阵优势,高频密集开展宣扬,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要定期将查处的"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峻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源头管理和行业监管。

  (六)坚持规范执法。要训练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密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深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加强执勤执法全流程监管,防止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要坚持宽严相济,重点查处严峻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平安的违法行为,对一般稍微违法以警告训练为主,严禁过度执法、挑毛病罚款。要加强平安防护训练提示,落实平安防护装备、措施,特殊是加强夜间平安防护,严防民警辅警伤亡大事发生。

  (七)加强信息报送。各大队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落实,在全区统一行动、周末夜查时段,各大队领导要深化一线督战。每月24日前上报《战果统计表》、工作总结等信息,报送地址:xx市局邮箱。25日前整理上报厅交管局,将对我支队整治状况在全区排名通报。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八)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九)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

  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__年通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遏制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精准实施整治,确保整治效果,按质按量完成由我局牵头的任务,全力协同推进由我局配合的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任务分解阶段(20__年3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局机关相关股室结合自身的整治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工作措施,各基层所要按照要求,部署辖区内的集中整治行动。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__年4月至20__年10月底)。对标整治任务,各基层所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股室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能,对照任务事项和工作措施,逐项推进落实,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__年10月底到12月)。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通报相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三、主要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牵头的整治任务事项

  1.各基层所要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变型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辖区内车辆经销门店“地毯式”清查,重点检查经销门店是否存在经销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及非标车辆等。一旦发现问题车辆,要查清情况,查明问题车辆去向,及时向质量股通报问题车辆信息。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改拼装、销售、维修企业和“黑窝点”。

  2.各基层所要严格落实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销售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等行为;严格落实在售车辆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从事“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并一律倒查溯源。

  3.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配合整治事项

  1,稽查大队对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生产、销售企业和线索,依法及时核查,违法事实清楚的第一时间立案查处。

  2.企业监管股要对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归集,公示涉及非法拼改装车辆企业信息,将此类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龙景铎任组长,总工程师胥家权为副组长,质量股、监管股、网监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股,刘春会为联络员。

  (二)落实整治责任。各基层所、相关股室要制定好本部门的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强化信息报送,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数据和信息,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严格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期间,所有执法活动都要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律从严原则,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四)注重协调配合。各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密切协作和联系沟通机制,信息共享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查处的案件和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增强曝光频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一)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县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

  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二)

  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辖区实际,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衡龙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贺尚武任组长,副镇长熊若华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建军,副镇长张永康,一级主任科员张建群任副组长,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交通服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殷秋琦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我镇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使全镇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顽瘴痼疾主要问题的整治收到明显成效,道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违法明显遏制,通行秩序明显改善,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镇域内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重点车辆、人员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重点

  国省道、集镇墟场路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中小学校和农贸市场路段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以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做好联合巡回执法行动。我镇联合交警赫山大队与各执法部门组成联合巡回执法小分队,在辖区重点路段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月期间进行不少于2次巡回执法。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人员,进行不少于4次执法行动。要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以及“酒、盔、带”整治工作,确保交通秩序持续改善。

  (二)狠抓突出交通违法。进一步抓好“人、车、路、企”摸排管控,抓好重点车辆、人员的底细排查、隐患查找,确保问题车辆、人员“应治尽治”。对重点车辆实行“六必查”,对营运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六类车辆必查;对突出违法行为实行“三必拘”,对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违法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的违法人员一律刑事拘留;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违法人员一律吊销驾驶证;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一律罚款并责令配齐头盔。

  (三)做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积极发动村组干部、“两站两员”力量、志愿者等,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选择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墟场、中心村、路段路口,设立不少于3个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发挥“两站两员”、路长、辅警、派出所等力量,各劝导站至少要配备1名负责干部、1名辅警以及一定数量劝导员,并配置好工作设备,主要加强7:00-10:00、17:00-20:00时段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劝导,严防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加强与交警、交通、市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在出村、入园、规模化农田等周边路段,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周末期间,加大对农家乐、采摘园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的巡逻频次和密度,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法查纠,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跟进宣传教育。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打击力度。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村村响、网格群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集中整治措施,利用户外大型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租用宣传车等多渠道开展交通问题整治行动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劝导点“两站两员”劝导员要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员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对农村地区重点驾驶人员开展点对点宣传提醒。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跟进报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联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既是防控我镇交通安全风险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注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粗暴执法,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

  (二)加大整治投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做好执法行动的经费、人员和装备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镇社会治安和方案管理办联合镇纪委牵头抓好专项行动和“两站两员”工作情况的督查工作,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并对各单位宣传以及劝导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失误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三)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创建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统一部署,现就市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xx年7月至9月集中宣传,之后转为常态宣传。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提高专项整治宣传知晓率。

  1.加强媒体宣传。各新闻单位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所属新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制作刊播视频音频公益广告、邀请行业专家解读等方式,做好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行重点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危害性,持续报道我市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措施和意义。同时,要对本方案提涉的各单位、各部门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开展媒体曝光。各相关媒体单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超速、违停等群众反映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利用《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电视台以及“马鞍山交警”“文明马鞍山”“马鞍山发布”“今日马鞍山”等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每周开展曝光活动。

  3.加强舆情引导。市网信办、新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时收集掌握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舆情,认真分析、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掌握,方便指导下一步整治和宣传侧重点,完善整治工作措施,争取赢得市民和社会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提高专项整治宣传针对性。

  1.加强源头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电动车销售点、改装点宣传电动车加装车篷(伞)的危害性,责令其停止违法改装和加装车篷(伞)行为,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从销售和改装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车辆安全隐患和上道路行驶。

  2.推动示范引领。市直机关工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领公职人员率先践行文明交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内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群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宣传,特别是要求本单位人员迅速拆除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模范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文明有序停乱车辆。

  3.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政府组织社区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媒介向居民宣传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特别要加大宣传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车篷(伞)、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采取“进(车)棚入户”宣传(宣传一封信见附件),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拆除加装的车篷(伞)。

  4.开展行业宣传。市交运局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营管理单位,在车辆显著位置展示“礼让斑马线、守法文明行”标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邮政管理局、市快递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依法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自行拆除电动自行车上安装的车篷(伞),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引导外卖派送员安全守法,文明行驶。

  5.加强执法宣传。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七进”、设置执法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在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电动车驾驶人加装加装车篷(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面对面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加交通劝导等方式,督促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三)组织文明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驾校新学员、满分教育驾驶员;市交运部门组织客货运单位驾驶人,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团市委组合“青春志愿行文明安全路”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志愿者;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对接辖区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重点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违法载人、安装车篷(伞)等违法行为开展劝导。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南充市市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城管委〔20xx〕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 四轮车上路行驶得到有效遏制,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工作重点

  (一) 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红灯、上高架桥、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机非隔离,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二) 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行为。

  (三) 整治“停车乱象”。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 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四) 整治停车场所挪用问题。对地下停车场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通过停车收费价格杠杆调节,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五) 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 准备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摸清基本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风险研判,提前精准化解。

  (二) 实施阶段(20xx年10月30日前)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原则, 统筹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三) 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出现反弹。

  四、工作责任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局制定主城区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的指导标准;负责审批地下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调整事宜

  (二)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核查生产领域电动车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许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负责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和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完善各类交通信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

  (四)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非机动车道的改建和新增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规范共享车辆投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准入管理工作;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企业日常监管。

  (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电动车销售企业摸底 排查,严禁销售未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打击虚假宣传;对销售未列入工信部目录《公告》的电动车企业以及未经工信部许可擅自生产、改装和非法拼装电动车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公共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停车场挪用、擅自改变用途的整治工作;配合交警三大队做好城区机动车静态停放收费管理工作。

  (八)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整治和维稳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机动车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行为;协助交警三大队对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九)其他相关部门:司法、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和保障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 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充分利用城市空闲用地和空闲道路空间,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设置占道停车泊位。提倡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停车位有冗余的小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按照公共停车有偿使用的原则,全面启动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工作。

  (二) 保障道路通行功能。按照“人车分离、机非分离”的原则,完善道路通行功能,科学规范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隔离设施,明确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交通信号,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严厉查处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件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三) 健全维稳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整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属地;对家庭困难、符合条件的三、四轮车车主,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六、工作要求

  (一) 深化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拳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二) 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的原则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作战;属地街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按照“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的原则,加强街面巡查管控,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规范信息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月10日前,报送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7月11日起,整治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当日下午16:00前报送当日整治情况(联系人:罗丽;邮箱:;联系电话:)。

  (四) 严格督查考核。区城管委将交通管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必须考核内容之一,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推进有力、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未完成阶段整治任务的,予以问责处理。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五)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三、主要任务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整治重点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具体安排

  (一)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

  第一组:

  责任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

  责任领导:蔡本城

  责任区域:元光路(建设局至原武装部)

  云平路(原武装部至江滨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陈宝群

  责任区域:城元路(宝城路实验中学路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责任领导:邱汉俊

  责任区域:君宝路(宝城路交界处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领导:周宝平

  责任区域:云东路(云漳路中段环岛至漳江大桥)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方建生

  责任区域:江辉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六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领导:张育文

  责任区域:育英路(楼仔脚中段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七组:

  责任单位:海防大队

  责任领导:蔡荣辉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鼓山路口至渡头岩)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八组: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责任领导:陈东健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渡头岩至金霞红绿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九组:

  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领导:林青山

  责任区域:宝龙路(顶溪路至宝龙小区北面)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组: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责任领导:吴镇界

  责任区域:宝龙小区北面(将军大道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一组:

  责任单位:政工室

  责任领导:柳志林

  责任区域:人和路(福锦)(将军大道至溪云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二组: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沈志林

  责任区域:政通路(宝城路至将军大道)

  宝城路(新政府边)(人和路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三组: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领导:吴伟庆

  责任区域:顶溪路(国道324线(双溪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四组: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领导:方光辉

  责任区域:顶通路(政通路至顶溪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二)交警大队

  第一组:

  责任单位:警务机动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沈汇森

  责任区域:陈政路(将军山公园至陈政路环岛)

  将军大道(金霞红绿灯至竹仔前)

  公园路(金霞路至陈政路将军山公园)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下河中队

  挂钩领导:吴建勋

  责任人:吴旺金

  责任区域:金霞路(元光路建设局路口至下河乡政府)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施福山

  责任区域:宝城路(金霞路交界处至美霞大道交界处)

  绥阳路(陈政路环岛至原振云大酒店)

  云漳路(迎宾门至旧武装部)

  云漳路(旧武装部至江滨路下坂步行桥)

  复兴路(搂仔脚中段至江滨路交界处)

  江滨路(九尾桥下至翰林江景)

  人员安排:警力1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火田中队

  挂钩领导:陈德生

  责任人:施耀龙

  责任区域:江滨路帝景湾(下楼居人山至漳江大桥)

  绥阳东路(原振云大酒店至阳下村部)

  开漳州大道(和田路红绿灯至国道324线)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常山中队

  挂钩领导:张少龄

  责任人:赖惠斌

  责任区域:马山大道(益宝山至马山村)

  彩龙大道(御史岭324国道交接口至御史岭公园)

  G324国道(竹仔前至疏港公路路口)

  人员安排:警力6名

  (三)派出所(治安办)参照以上方案在各自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六)

  为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文明办《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特制定城南街道文明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设施大完善

  1.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2.在辖区集市入口处各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有序引导各类车辆临时停放。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二)交通堵点大整治

  1.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三)文明交通大宣传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交通违法大严管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七)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彻底治理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会议议研究决定,从20__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加强领导、部门联合治理、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镇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君林

  副组长: 刘佳法

  成 员:廖 勇、钟 科、徐钟鼎、邬 彪、向 童、彭 波、王文武、向 帅、徐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其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确保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的问题;对照整治任务,启动整治。20__年10月底前,强化全过程、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20__年12月底前,对全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车辆整治

  1、整治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低速三轮摩托、“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__]75号),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违反规定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联合交警中队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联合交警中队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的工作要求,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保持现有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变,健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两个平台,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强化“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派出所管交通,发挥社区辅警管交通作用。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督查室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__年度绩效评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手机工作微信群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形成镇村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对照集中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交通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十九)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设施全面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协调联动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推动文明创建“再进位”助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明办以及各乡镇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责任单位:住建局、莫城街道、虞山街道

  2.确保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无违法停车及被违规占用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3.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公安局

  4.确保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含乱设摊点、乱停车、设置的设施占用);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路商家、店铺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二)主要交通路口

  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公共广场

  确保广场及周边地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城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四)背街小巷

  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五)农贸市场

  确保市场门口或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市场周边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板块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六)车站

  确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有序,周边车辆有序停放,无“黄牛”倒票拉客、“三小车辆”非法营运等现象。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七)公园景区

  确保主要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其中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公安局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由城管局负责。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相关街道综合执法局)

  (八)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确保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有文明交通引导,秩序井然。责任单位:教育局、公安局

  (九)城市公共交通

  确保公交车内有投诉电话、驾驶人持证上岗,公交车按规定停靠(进站停靠、无溜站)、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等行为,乘客有序候车、依次上下车,车上乘客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出租车驾驶人言谈举止文明、服务规范,行车时驾驶人系安全带、无接打电话、发信息情况,出租车内有服务卡的,驾驶人服务讲话文明、无吸烟、吃食物或乱吐乱扔情况,出租车无拒载的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主动出具票据情况;公交车、出租车主动礼让行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十)乡镇板块

  确保辖区主次干道、集镇区域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板块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交通设施,创建良好环境

  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市住建局、公安局和各板块要全面排查整改交通设施不规范不合理问题,进一步完善路口路段交通设施,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和主要交通路口的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齐全、规范、清晰,行人、非机动车信号灯和禁停等标志规范齐全,不存在缺失、被遮挡等现象,同时,再次排摸挖掘停车资源,缓解停车资源紧张压力。

  (二)全面宣传倡导,营造文明氛围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市文明办要协调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直播平台等媒体,策划开展集中宣传行动,组织开展高密度、多频次、大声势的宣传报道。市公安局要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逆向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9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机制,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通过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专题深入报道、组织互动讨论等形式,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外来人员聚集区等,开展以“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要设置有针对性的宣传(警示)标语,利用电子屏等播放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警示宣传片,形成严管严罚警示氛围。从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专业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入手,组织、指导机关、学校、企业、专业运输单位等开展“带头礼让、模范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倡导行动。

  (三)强化执法整治,优化交通秩序

  从现在开始至迎检结束,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路段为主战场,以9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查严管执勤执法行动,确保打出声势,树立规矩,坚决遏制路口、路段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多,交通秩序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

  对交通流量大、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突出、执法管理难度大的重点路口、路段,以及交通问题突出的乱点、堵点,要加强统筹,整合公安与交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成立机动执法小分队,针对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哪里力量薄弱就增援哪里,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并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曝光,坚持整治一个、震慑一片。要滚动推进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初见成效的路口路段,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固化机制,采取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确保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重复、违法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曝光追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整治效果不佳、行动措施不实等情况进行曝光追责,强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二是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公安、宣传、住建、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板块)

  三是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沿街各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现象。(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惩戒机制。探索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和曝光制度,对闯红灯、违停、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的单位或多次违法的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处理。推动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将交通违法记录与职业准入、薪资待遇等相挂钩,落实行业自律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

  五是树立政府机关模范带头榜样。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要主动遵守“一盔一带”要求,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并能够主动礼让行人,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通过自身不断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板块)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坚决确保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深入研究创建标准和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将每项创建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收集、分析研判、面上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难点、共性问题,要加强会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文明交通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在中央、省、市文明城市测评中少失分、不失分。

  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二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市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切实规范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排查治理道路:农村各类马路市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城管、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一次农村各类马路市场清理行动,消除路面隐患,引导入驻农贸市场,划行规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对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进行逐一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公路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度,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

  要加快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交通设施基础,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要全面排查农村地区4.5吨以下轻型货车和低速货车,公安监管部门在把好车辆年检关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车清理货车制动系统不良、非法改装加装等问题隐患。

  (二)加强重点车辆动态运行监管。交通站要切实发挥动态监控和4g实时视频监控功效,加大农村客运车辆4g视频抽查力度,发现农村客运车辆存在超员、严重超速、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固定视频证据,并在10日内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要严格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管理并实行联合惩戒,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农村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交通站要加强研判会商,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力度,对超限超载的货车应当引导至本市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罚;

  要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超限检测站驻站警力,未实行驻站执法的要科学安排勤务,细化对接流程,确保及时到站处罚;

  要全面排查货物源头装载点,检查督促企业场站落实源头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农村重点车辆治理。新村办要切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逐车清查整改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站要定期组织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借助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力量,深入乡镇农村,加强对县乡村道路的执法巡查,进一步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劝导查纠力度。

  (五)加强学生接送车治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加强巡逻检查,严肃查处一批校车超员以及“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把“9.22”重大事故和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向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点对点推送,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在农村集会广场、主要通道、公路沿线、中小学校、社会微信平台,用好各类宣传阵地资源,做好“送安全进农村”等系列公益宣传活动,重点加强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辖区农村客货运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教育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农村客运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有效防范农村客运安全事故的发生。交通站、人保财险部门要大力推广警保合作模式,将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保险员日常业务工作,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集市圩日、田间地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严防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督导,提升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整治成效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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