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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作者:李思辰2024-10-11 07:18:01

导读:第一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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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为了做好国家财政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财政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业务事项

  1.项目开户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及时办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负责审查工程预、结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4.对建设项目“拨改贷”本息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5.对基本建设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竣工结余等应缴财政的资金,要督促及时上缴财政。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存入在乙方设立的帐户。

  2.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根据委托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好各项代理业务。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收入的上缴。

  3.对委托代理业务,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按时编报委托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按规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四、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1.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以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和上缴财政的收入额(指上缴回收的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按一定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当年上缴财政收入额)×费率。

  2.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率为3‰。

  3.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终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自1994年9月1日起生效。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X月XX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20xx年X月XX日

  第四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

  代理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 年 月 日在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1.卖方:___ ;地址:____;电话:____;传真:____。

  2.商品名称及规格:___;单价:____;数量:____;总价:____;价格条款:____。

  3.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总额的__%计人民币 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 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__%)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货存乙方仓库内。

  (1)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 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2)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 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__份,甲已双方各执__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

  签订地点:____

  第五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全权负责按甲方要求的人员,共名的招聘工作。

  二、双方递交资质资料:

  1、双方签约时互相递交公司简介、招聘简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国税务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代理招聘委托书。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员要求:

  1、招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招聘人员要求:职位、性别、年龄、专业、身高、待遇、岗位描述等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聘服务费用及预付定金:

  双方约定代理招聘服务费为:每人次____元。共人计____元。在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定金____元给乙方。

  五、招聘费用支付方式:

  1、按实际录用人数一次性结算支付给乙方。(扣除预付定金)

  2、录用人员车费由承担。

  3、双方面试和护送人员的差旅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六、人员面试和录用变动处理方式:

  1、由方进行了面试,面试合格后,由负责接送人员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员在甲方公司就业未满一个月正常离职或辞职的差额人数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给予补聘。非正常离职或辞职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随时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员就业花名册及人员变动情况说明,并出示经本人签字和甲方领导签字的离职或辞职证明材料。

  2、甲方在录用时,应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聘简章所承诺的相关事项合法用工,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员任何费用。

  八、乙方权力和义务:

  1、在收到甲方预付定金后,及时开展招聘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招聘简章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筛选、初试工作。

  2、乙方在招聘过程中遇到与本协议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没有涉及的事宜,应及时与甲方协调处理。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移作它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生效日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时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六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

  住所: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为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甲方欲把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为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 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人(报账员)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凡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乙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己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甲方要配合完善相关手续,没有实行代理工作的,甲方要配合乙方把村级集体经济有自收收入的村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没有自收收入的村亦要一并纳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的账会人员及时举行业务培训。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保存有关会计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代理服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证据票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出具的票据所需的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服务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挪用侵占借出村集体资金现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票据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第七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z外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z服务部

  乙方:中国银行东莞市z中山分理处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z"商住大厦内的住户和用户(以下两种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商住大厦内已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用协议以及与乙方签订有关委托银行代交费用授权书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二、 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乙方必须于z入伙前免费为每一客户开立银行帐号,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且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费用每月分两次划款,甲方每月于十日及二十日将托收数据盘及托收总笔数、总金额清单送达乙方,乙方于当月最迟于次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办理划转。每次划款后,乙方将已扣收清单和失败清单及时反馈甲方。

  四、若由于甲方提供数据盘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乙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

  五、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许代扣。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

  2、产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

  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

  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60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洽谈并签约。

  6、委托乙方办理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甲方应当另行出具经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预付费用。

  4、如实报告房价,不赚取差价。

  5、收取费用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7、对甲方的经济情况、各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第六条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事项的,乙方的佣金为售房款的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2、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事项的,按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应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_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

  2、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撇开乙方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

  3、承诺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_______%的违约金;

  4、未承诺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时告知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或代理费_______%的违约金;

  6、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协助义务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的违约金;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代理费的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价,导致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出售房屋的,按房价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不如实报告房价,擅自赚取差价的,以赚取差价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个月。顺延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收执壹份,乙方收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王昆

  乙方:吕文辉(文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诉任刃、邬前红项目转让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权拒绝。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委托,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300000万(大写:叁拾万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审中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代理费用)。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于1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于2月28日之前再支付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本案中甲方败诉,则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即退还之前收取的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如甲方胜诉,甲方除了上述已经支付的300000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实际退回的转让费及赔偿款项数额各一半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双月刊杂志,是一本专业物流的刊物。我们通过专业的物流知识和信息,突出商情性与实用性,力求做到影响层面深,涵盖面广,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物流及相关行业提供一个多层面的交流平台。为了更好的提高刊物,广告的征订量,提升本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本着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作为 杂志广告总代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国地区的广告总代理,每期代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甲方提供封面、封二、封三及内页 p的整版广告位供乙方使用(甲方授权乙方的负责人为名誉副社长);

  乙方可以行使以下权利:对外征订广告、对外征订刊物、接受物流专业人士的投稿及采编与物流有关的新闻稿件等;

  甲方有专业的物流网站配合乙方做为杂志广告总代理的宣传及业务推广;

  甲方每期提供杂志 本给乙方,用于拓展业务,特殊情况下如需增加,可另行协商,甲方可以根据情况尽量配合;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与刊物、网站有关的变动时:如刊物广告版面调整,举办相关展览活动,论坛等,甲方有义务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义务维护刊物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样有义务维护乙方合法利益;

  乙方可自行在全国征地区广告代理,乙方所征订的广告或者软文广告必须符合中国现行的《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歧义时甲方有权利删减或不与刊登;

  协议有效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年乙方如需续约,乙方具有优先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十一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物的处理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如追回欠款,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追讨债务有关事项说明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采取重要行动须经委托人同意;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被委托人不得收受追讨债务回来的款项或财物,追讨回来的款项或财物必须全部交由委托人支配处置。

  6、追回的款物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7、被委托人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过程中,委托人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8、委托人已向被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被除数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3、被委托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擅自行动,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五、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个月

  六、生效时间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

  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十四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认购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m2,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五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中国银行

  地址: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_______________"商住大厦内的住户和用户(以下两者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的协议,

  一、甲方必须合法取得"_______________"商住大厦物业管理权;

  二、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_______________"商住大厦内己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乙方必须于聚龙湾入伙前免费为每一客户开立银行帐号,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且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费用每月分两次划款,甲方每月于十日及二十日将托收数据盘及托收总笔数、总金额清单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扣款资料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办理扣款手续,并将扣到的款项转到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指定帐户内,帐号为________且乙方将已扣收清单和失败清单及时反馈甲方;

  五、乙方扣款的依据为甲方提供的数据盘及代扣费用清单,若甲方提供的数据盘与未代扣费的清单有误,乙方以数据盘为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若由甲方提供数据盘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乙方当月不作更正,待下次代扣款日再作更正,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代扣款出错,由乙方负责。

  七、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作代扣;待客户存入足够款项后,再由甲方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通知乙方在下次一并扣款,

  八、代扣款后,乙方将数据盘及己代扣费用的清单交回甲方,并将未扣款的客户制成清单,交甲方负责通知客户,乙方不另行通知,同时乙方没有义务向未交款的客户进行追索;

  九、甲方根据数据盘及已代扣费用的清单制作缴费回单或提供发票给客户,乙方不再提供银行对帐单;

  十、若客户需取消乙方代扣款时,客户必须先到甲方办理有关的取消手续,甲方为此出具书面同意证明,乙方凭此证明为客户取消代扣款委托,同时,甲方要取消该客户在数据盘上的所有资料;

  十一、乙方须向甲方无偿提供一台电脑(仅合同期内使用权),用于处理财务数据。

  十一、该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十二、本协议有效日期从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直至双方同意终止该协为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十七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八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十九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吴文兵

  住所:

  电话:

  甲方因与发生的纠纷一案(金额为),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办理本案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尔特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处理该案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就本合同项下纠纷,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项法律服务: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2、作为甲方代理人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3、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一审诉讼活动;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

  5、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执行活动;

  6、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为甲方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8、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方:

  乙方:

  第二十篇: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关于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2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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