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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作者:苏景辰2024-06-29 17:16:01

导读:第一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网络等信息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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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网络等信息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方式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月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次,进行系统优化,查杀病毒等一般维护,并解决遗留问题。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

  3、乙方可以免费帮助甲方以低价格采购和修理设备,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软性故障应由乙方解决,而不另收取费用。

  4、乙方还会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为甲方设备建立维护档案,并严格恪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使用软件(除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外)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1、服务种类综合包月服务

  2、服务项目(IT基础服务外包服务内容)(附于合同附件)

  A1,A2,A3,A4,A5,A6,T1

  五、合同执行

  1、全年服务费用合计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给乙方 ,并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余下的。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甲方一年内系统扩充,不另外收费(不超过5台电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合同有效期:20xx年月日 至年 月日。

  甲方:乙方:上海雷电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上海市沪闵路9333号紫贝商务大厦3楼A座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第二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 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相关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专用条款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第三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四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供给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景。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供给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贴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供给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供给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我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异常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甲方:___ 乙方:___

  日期:___ 日期:___

  第五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日期:

  乙方: 身份证:

  电话:日期:

  协议有效期:半年

  本次协议双方共投资金额(五千)元,资金用于网站建设3个共(一千五)元,名片10000个共(三百)元,车身广告(一百)元,微信公共平台(二百)

  双方签字:甲: 乙: 剩余资金( )暂由乙方保管,双方另行签字后决定。

  甲、乙双方本着同心协力,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占49%股份,乙方以技术方式占51%股份,双方以信息技术宣传“宜昌跑腿,三峡旅游包车,宜昌同城快递”业务,并委托给第三方收取信息费。

  二、股份利润分配仅限通过投资广告宣传和技术手段而取得的“宜昌跑腿,三峡旅游包车,宜昌同城快递”减去成本的利润,不包括电脑,手机,和其他甲乙原有客户或业务的利润,若想增加双方其他业务股份,另行协商

  三、每项投资由乙方提出方案,双方签字后执行,双方在签字后,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资和回收资金。

  四、在合作期间,乙负责技术和广告,甲管理的日常宣传和投资。双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

  五、项目开始运营后,按手写收据或发票等相关证明为依据,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月结,盈利双方按股份分成。

  六、甲乙双方将租车或包车等相关业务介绍给第三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免责协议,若未签署免责协议,后果由直接介绍人承担。

  七:甲乙双方原则上不能绕开第三方,而私自承接宜昌租车或包车的业务,若出现任何后果,均与对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租用乙方服务器相应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内容

  (一) 租用服务

  1. 乙方将己有INTERENET接入服务的服务器 台租用给甲方使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该服务器尺寸为 (按U计算,非机架式服务器请注明尺寸)。

  3. 乙方为提供甲方 个速率为的共享端口。

  4. 乙方为提供甲方 U的服务器放置空间和充足的电力支持。

  5.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个IP地址。

  6.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器配置详见合同附件。

  7. 服务器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 服务器放置点: (国家) (城市) 机房。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用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2. 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户:

  2)上门收款 □ 乙方指派财务人员上门收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如果甲方为个人托管,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租用乙方服务器的全部使用权。

  3. 甲方享有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前提下的自主经营权、信息资源所有权。

  4.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对其使用的.软件的合法性负责。

  5.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租用的服务器和相关设备的硬件配置,不得转租租用的服务器给他人使用。

  6. 甲方须按时支付合同内规定的各项费用。

  7.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上海公共信息网信息资源户上网安全责任书》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8. 甲方须遵守《数据中心用户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 甲方不得从事危害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的活动和业务,不得利用租用之服务器从事其它法律所禁止的活动和业务。

  10.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服务器租用权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转租数据中心空间资源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服务器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机房环境。

  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拥有的专用托管的机架位置,用于放置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租用的服务器。 乙方负责进网的技术支持,公共网络设备的维护,并提供公共网络的正常运行服务。

  乙方机房若因网络故障而导致网络暂时中断,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同时负责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6. 乙方如因扩容或其他因素而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7. 经乙方许可,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协助下进出机房,安装必要的设计并进行合法的操作。

  8. 乙方负责甲方租用服务器的安全,保证甲方租用服务器不受外力造成的物理损坏。

  9. 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租用的服务器设备。

  10. 乙方负责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技术人员值班,保障网络、电力、空调及其他设备正常工作;接待用户现场维护、抢修;接受用户电话申报故障并安排处理。

  11.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网站的机密系统(包括口令、数据库修改等)。

  12.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信息资源进行依法管理。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部分的第四条至第十条,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对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并通知甲方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如甲方未能在付款截止日起十天内付清应付款项和滞纳金,乙方有权中止对甲方提供服务。如因甲方过错而导致乙方提供的设备物理受损,甲方将承担受损设备的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过错而导致甲方租用设备物理受损,乙方将承担受损设备的维修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在合同期内,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并拟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在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承担因延误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大写)

  4.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大写)

  七.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指定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提交 上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拟聘请乙方完成“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所述服务事项,乙方同意提供该等服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务事项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人力资源顾问,协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务事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人才访寻服务,主要包括:

  1.1.1 访寻、甄选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才候选人;

  1 职位名称: ( ) 人数: 名

  1.1.2 代表甲方与所甄选的人才候选人进行联系接触;

  1.1.3 及时向甲方推荐人才候选人和汇报人才甄选的进展情况;

  1.1.4 按甲方的建议,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次高级人才访寻的全过程;

  1.1.5 协助甲方对人才候选人进行面试;

  1.1.6 协助甲方确定的人才人选与原单位的离职和进入甲方岗位;

  1.1.7 提供人才入职后的跟踪访问服务;

  2、对甲方应提供文件资料方面的约定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文件资料:在乙方执行访寻人才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商业情况及必要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是指:在人才访寻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手续中所需的一些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履行的手续都已经过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 乙方所需的文件资料内容为附件“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中由甲方登记并盖章确认的信息。

  3、服务条款

  3.1 甲方保证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委托项目的服务;

  3.2 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人才信息不转送或泄露给其他单位;

  3.3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在委托有效期内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务事项;

  3.4 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实转告给适合的人才候选人,保证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者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地点;

  3.5 乙方承诺在人选被甲方录用之日起 壹 年内,不得主动将乙方的员工作为候选人推荐给其他公司。

  4、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双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4.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条款所述的事项服务,对于事项服务,甲方将会以拟聘岗位前期委托服务费( +后续服务佣金 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合同款。后续服务佣金以签订的上岗合同为准

  具体支付方式为: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服务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寻访委托

  (大写)给乙方,作为乙方寻访人才的前期部分费用支出。

  (2)剩余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确定一个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此候选人与甲方签定用工协议后的五个自然日内,甲方将后续服务佣金用全部付清 (大写), 共计 个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个岗位的佣金,则按顾问费总额和逾期天数每天回收5‰滞纳金

  4.2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对乙方推荐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委托招聘人数,按实际所聘人员人数每人年薪20%的标准追加服务费。

  4.3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在试用期两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甲方已付清上岗服务费,此时将就此职位继续提供新人选,并不再重复收取上岗费。

  4.4双方都同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是通过乙方获取的人选信息,而绕过乙方私下与人才候选人联系并确定聘请意向,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人选符合岗位年薪20%标准的服务费。

  4.5 甲方同意,拟招聘岗位服务合同结束,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其它人选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任何时间被甲方聘用,甲方将按所聘人选年薪的 支付推荐费用给乙方。

  5、一般条款

  5.1甲乙双方约定,签署此合同之日起的 三个月 年内为合同有效期(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中委托期限时间相同)

  5.2 如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严重影响甲方聘用人才活动的顺利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应限于乙方根据本合同已经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5.3 此服务合同按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合同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 如法庭决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规定无效或不合适,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不应受影响,都应正常地发挥它的法律作用。

  5.5 此服务合同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是甲方与乙方就此次人才访寻事项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与甲方间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讨论、商谈都不发生法律效用,它们都将被此合同的条款所取代。如签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规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将由此签署者的资产执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继承者,或被赠者处理。

  6 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6.1 甲方共向乙方支付的前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

  6.2 服务费由北京数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

  6.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应该在协议约定期限内用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数字英才网合同款;如甲方采用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 月___ __日之前

  或者甲方通过邮局汇款至:

  地址:

  邮编:

  公司:

  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后即时为甲方提供服务。

  3、 甲方如在合同签订后及乙方提供服务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

  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附件及备注

  请务必注明以下几项!

  发票抬头: 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的所有方从本合同签署的日期开始就应按此合同行事。

  附件:

  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

  甲 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八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双方签定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________(农业机械名称)________台开展________作业服务。

  2.具体作业地点: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

  3.作业面积:________亩(1亩=666.7平方米)。

  4.作业时间商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作业服务费标准按________元/亩计算,共计:________元。

  6.结算方式:每天作业完成后,乙方要当场确认并按作业量核算作业服务费。乙方为个人的应当当天以现金足额向甲方支付作业费;乙方为农场或合作社等单位的可办理银行支付,并在作业任务全部完成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支付手续。或双方协商收费方式:________。

  7.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按双方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

  9.甲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10.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作业项目,可结合当地实际,由甲方当场示范作业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另签补充协议,范本见《水稻机插秧服务补充协议》,附后)。

  11.甲方为作业地县域范围外的,乙方应事先告知作业服务地的地理位置、作业环境、种植规格、道路交通状况及风俗习惯等相关情况。

  12.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如签定合同时没有商定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4.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________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保证金的2倍,或由双方商定违约赔偿金元。

  16.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消除之日起5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消除之日起2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合法证明。

  五、其他事宜

  1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合同。

  19.为保证合同履行,双方同意由________为鉴证方,各交纳保证金________元由鉴证方保管,作业任务结束后退还,或作为违约方赔偿金。

  20.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农机管理等部门或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21.本合同一式贰(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双(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2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

  第九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应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消防检测服务,“甲、乙双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要求

  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地反映委托检测项目的状况: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检测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本次检测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乙方的技术规程及其它技术成果,甲方均予以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所委托项目的消防工程须基本竣工,并调试完毕,运行正常。

  2、填报建筑工程消防检测登记表,提供被检工程消防系统施工记录,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有效。

  3、提供场地、电源及一些必须的工具,清理现场使其具备检测条件。

  4、为检测人员指派若干名熟悉系统设备的专职技术人员,自始至终协助乙方做好检测工作,并协助乙方现场抽样、检测,在抽样、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由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认检测线路走向及设备位置等,并做好必要的设备操作。

  5、在收到“检测情况反馈表”后,应积极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90日内将整改结果通知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再进行唯一一次免费补充检测,时限内再次补充检测的需再支付相关复次检测费用。

  6、按约定支付检测费,并要求乙方提供检测报告。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现场情况制定检测方案,安排检测。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要求。

  3、应本着科学、公正、真实的精神,做好检测工作,并保证其检测结论真实、可靠、有效。

  4、甲方要求,在初次检测结束1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甲方出具“检测情况反馈表”。

  5、在完成现场检测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

  6、向甲方收取检测费用。

  第四条:检测认定方法

  1、乙方在甲方指派人员的配合下,完成合同规定检测任务后,甲方指派人员应在“检情况反馈表”签字确认。

  2、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确认,所委托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送达后,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结束。

  3、初次检测后90日内未完成整改并要求补充检测的需按新工程重新申报。

  第五条:检测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检测费用:

  建筑消防设施:计¥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拾___万___仟___佰 拾 元)。

  2、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结算):汇款。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如初次检测合格则在检测结束后,乙方出具检测报告时结清;如初次检测不合格,则应在初次检测后补充检测前结清,复次检测的费用应在出具检测报告时结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按司法程序解决。引发诉讼的,交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篇: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做好农机专业化服务工作,及时准确的为广大农民提供农机专业服务,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增加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业项目:机耕、机插、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稻谷烘干 作业地点:萧山区河上镇众联村塘村畈

  作业面积:142亩

  作业时间: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11月31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5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二、合同价款:450元/亩 总价:450X412=63900元,大写:陆万叁仟玖佰元整

  三、作业质量要求:

  1、甲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或作业条件特殊的,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约定作业质量或甲方进行作业示范,征得乙方认可后,再作为大面积作业质量标准。

  3、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四、结算期限

  1、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20xx0元;

  2、甲方作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余款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返还定金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完成作业的,应按照150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1%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做好作业前期准备工作;

  (2)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数额及时支付费用;

  (3)应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4)应按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农机服务作业;

  (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有效票据。

  2、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农机作业;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和操作人员进行作业;

  (3)应为甲方提供农机作业便利条件;

  (4)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5)应按约定方式和数额及时向甲方支付费用。

  3、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甲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甲方作业提供便利条件或组织验收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显。

  5、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农机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服务合同(税务顾问用)(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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