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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作者:金暮晨2024-05-19 17:00:01

导读: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一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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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一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二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三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四

  一、推进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底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辖区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及排查出的隐患、危险路段告知提示;

  (二)春季安全出行常识,防坠崖、坠水以及交通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教育;

  (三)开展的酒驾醉驾、货车突出违法、拖拉机违法载人、拼装车包车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等严管整治措施警示提示;

  (四)查获的受到严处的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及途径宣传告知。

  三、宣传措施

  (一)每月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乡道安办要在已经建立的“警保联动”农村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交通安全宣讲队的力量,壮大队伍,结合赶场日、中小学集体活动、村委会人员集中时间段,组织宣讲队员开展巡回宣传,并将辖区危险隐患路段告知、提示,重点宣传交通事故自救逃生常识,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内容,乡道安办及村(社区)巡回宣传每月不少于1场。

  (二)全覆盖使用农村喇叭和劝导站喊话器,每日开展滚动播报警示提示。乡道安办要持续运用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喊话器、流动巡逻车音频播放器,每日高频次、反复开展宣传提示,并运用“两站两员”,在开展劝导的同时,采取各种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使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人人受到一次“知危险会避险”见危知著的安全教育。

  (三)每周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各村(社区)利用微信群,每周向群众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乡道安办每月向本辖区车主和驾驶人全覆盖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四)紧跟交通违法严管整治,每周组织媒体开展警示宣传和案例曝光。清溪交巡警大队和乡道安办在开展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对查获的受到严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从重处罚结果曝光警示;并利用各种手段对严重交通违法开展有奖举报、兑现奖励,并对违法受到严处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五)针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每月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布提示。乡道安办每月将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语,强化安全提示,并有针对性地提示广大驾驶人行经相关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

  (六)结合季节特点和案例警示,每季度更新农村地区宣传阵地宣传资料。乡道安办要将农村“大喇叭”播报系统、农村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短信群发系统、微信群等效率高、传播速度快的宣传手段与村社“大安全”宣传栏、劝导站“曝光小黑板”等常规宣传手段相结合,用好农村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及时对宣传阵地内容和设施进行更新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季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重要时间节段,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措施,将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全力确保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持续稳定、稳中有降。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针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夯实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队伍、丰富宣传形式,把握节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提升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吸引力。

  (三)及时跟踪问效。乡道安办要强化检查指导,及时跟踪问效、掌握进展。乡党委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农村地区,及时倒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约谈责任人,督促问题整改,并纳入20xx年相关考核板块予以考评。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五

  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辖区实际,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衡龙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贺尚武任组长,副镇长熊若华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建军,副镇长张永康,一级主任科员张建群任副组长,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交通服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殷秋琦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我镇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使全镇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顽瘴痼疾主要问题的整治收到明显成效,道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违法明显遏制,通行秩序明显改善,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镇域内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重点车辆、人员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重点

  国省道、集镇墟场路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中小学校和农贸市场路段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以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做好联合巡回执法行动。我镇联合交警赫山大队与各执法部门组成联合巡回执法小分队,在辖区重点路段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月期间进行不少于2次巡回执法。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人员,进行不少于4次执法行动。要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以及“酒、盔、带”整治工作,确保交通秩序持续改善。

  (二)狠抓突出交通违法。进一步抓好“人、车、路、企”摸排管控,抓好重点车辆、人员的底细排查、隐患查找,确保问题车辆、人员“应治尽治”。对重点车辆实行“六必查”,对营运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六类车辆必查;对突出违法行为实行“三必拘”,对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违法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的违法人员一律刑事拘留;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违法人员一律吊销驾驶证;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一律罚款并责令配齐头盔。

  (三)做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积极发动村组干部、“两站两员”力量、志愿者等,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选择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墟场、中心村、路段路口,设立不少于3个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发挥“两站两员”、路长、辅警、派出所等力量,各劝导站至少要配备1名负责干部、1名辅警以及一定数量劝导员,并配置好工作设备,主要加强7:00-10:00、17:00-20:00时段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劝导,严防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加强与交警、交通、市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在出村、入园、规模化农田等周边路段,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周末期间,加大对农家乐、采摘园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的巡逻频次和密度,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法查纠,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跟进宣传教育。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打击力度。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村村响、网格群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集中整治措施,利用户外大型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租用宣传车等多渠道开展交通问题整治行动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劝导点“两站两员”劝导员要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员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对农村地区重点驾驶人员开展点对点宣传提醒。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跟进报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联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既是防控我镇交通安全风险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注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粗暴执法,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

  (二)加大整治投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做好执法行动的经费、人员和装备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镇社会治安和方案管理办联合镇纪委牵头抓好专项行动和“两站两员”工作情况的督查工作,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并对各单位宣传以及劝导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失误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六

  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七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塘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__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许琼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梁瑞武(常务),各驻村干部、各镇属单位、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梁瑞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各项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道安委实体运行、交通事故倒查问责、部门协同共治、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亡人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4月至10月)。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排查,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牵头推动,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全面建立“路长制、段长制、点长制”。按照包保制要求,对辖区道路实行县、乡道路由科级干部当路长,乡村道路由乡村干部当段长,并根据道路里程及管辖范围,分别明确"路段长",对重要上下车点和村路口明确"点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全覆盖。

  2、加强圩场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3、深入推进省道隐患治理。完善省道基础设施,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

  4、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__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2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__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5、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二)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1、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配合市整治办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

  2、强化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镇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3、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大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

  4、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及其遮阳伞具,对违法行为一律上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检验,以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或个人违法行为。

  4、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

  (四)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2、深化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

  3、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金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严厉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4、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

  (五)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报公安部门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道安委,根据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方案。整合人员力量,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落实乡镇交通管理委托执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推进整治工作不力、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道安委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镇江属各单位、相关企业绩效评估。对年内未发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予以奖励。对年内发生影响较大的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给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处理。

  (五)强化工作保障。镇政府加强资金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两站两员”建设、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八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九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德,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__〕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交通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力争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3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与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及不合格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各级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__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__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委托执法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履行工作职责。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及时发现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整治工作不力的,按规定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开展“三无”乡镇建设活动。积极鼓励建设无亡人事故、无酒驾醉驾、无重大道路隐患乡镇,按规定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4.强化高速公路隐患治理。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桥隧相连、易积水、20__年以来发生过穿越中央护栏事故且未提质改造等风险路段及紧急停车带、护栏端头等隐患;将大型车辆流量大、穿越事故风险高的高速公路未改造的中央护栏按要求逐步提质升级;完善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道路交通标志、监控等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高警局常德支队,责任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5.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城市隧道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城市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深入推进国省道隐患治理。完善国省道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气象监测预警等设备,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国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三)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8.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9.推进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市级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监督区县市治超工作;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0.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1.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2.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4.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进行检验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及个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5.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7.深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8.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9.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20.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方案,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党委和政府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市直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通报、提醒、约谈。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实施警示约谈或挂牌督办;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结果导向,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对年内发生4起及以上亡2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约谈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年内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在年度整治工作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区县市,纳入本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两站两员”建设、道安办实体化运行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十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决定自5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要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正规化建设,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中做到按规定着装,挂牌、持证上岗,作风严谨,办事公正,仪容整洁,行为符合要求,用语文明规范,态度谦和平易,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类路政案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基本符合法律规定。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执法与业务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

  1.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及时做好综合执法换发证件工作,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保障基层综合执法正常有序开展。精细化做好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严禁辅助人员从事执法。

  2.抓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全面启动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分批抓好轮训,确保实现全覆盖。

  3.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排查抽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执法依据法律适用更加准确,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三)自查自纠(7月上旬至8月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各部门8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四)深入整改(9月初至10月底)。各部门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10月15日前将各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行政审批股。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

  (五)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持续推进。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规范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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