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1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一、推进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底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辖区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及排查出的隐患、危险路段告知提示; (二)春季安全出...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推荐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1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一、推进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底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辖区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及排查出的隐患、危险路段告知提示;
(二)春季安全出行常识,防坠崖、坠水以及交通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教育;
(三)开展的酒驾醉驾、货车突出违法、拖拉机违法载人、拼装车包车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等严管整治措施警示提示;
(四)查获的受到严处的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及途径宣传告知。
三、宣传措施
(一)每月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乡道安办要在已经建立的“警保联动”农村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交通安全宣讲队的力量,壮大队伍,结合赶场日、中小学集体活动、村委会人员集中时间段,组织宣讲队员开展巡回宣传,并将辖区危险隐患路段告知、提示,重点宣传交通事故自救逃生常识,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内容,乡道安办及村(社区)巡回宣传每月不少于1场。
(二)全覆盖使用农村喇叭和劝导站喊话器,每日开展滚动播报警示提示。乡道安办要持续运用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喊话器、流动巡逻车音频播放器,每日高频次、反复开展宣传提示,并运用“两站两员”,在开展劝导的同时,采取各种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使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人人受到一次“知危险会避险”见危知著的安全教育。
(三)每周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各村(社区)利用微信群,每周向群众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乡道安办每月向本辖区车主和驾驶人全覆盖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四)紧跟交通违法严管整治,每周组织媒体开展警示宣传和案例曝光。清溪交巡警大队和乡道安办在开展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对查获的受到严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从重处罚结果曝光警示;并利用各种手段对严重交通违法开展有奖举报、兑现奖励,并对违法受到严处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五)针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每月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布提示。乡道安办每月将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语,强化安全提示,并有针对性地提示广大驾驶人行经相关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
(六)结合季节特点和案例警示,每季度更新农村地区宣传阵地宣传资料。乡道安办要将农村“大喇叭”播报系统、农村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短信群发系统、微信群等效率高、传播速度快的宣传手段与村社“大安全”宣传栏、劝导站“曝光小黑板”等常规宣传手段相结合,用好农村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及时对宣传阵地内容和设施进行更新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季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重要时间节段,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相关措施,将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全力确保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持续稳定、稳中有降。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针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夯实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队伍、丰富宣传形式,把握节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提升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吸引力。
(三)及时跟踪问效。乡道安办要强化检查指导,及时跟踪问效、掌握进展。乡党委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农村地区,及时倒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的约谈责任人,督促问题整改,并纳入20xx年相关考核板块予以考评。
第2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第3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4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为加强城市交通治理,整治交通违法,完善交通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策应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长根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伍先庆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为确保实效,中心城区分为涟钢、城中、城南、城北、城东、城西、交通设施维护、宣传、红绿灯维护、督查、后勤保障共十一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整治时间
7月23日至9月21日。
三、工作目标
(一)严查违法停车,确保违法停车率低于2辆/5公里,且无占用盲道停车现象。
(二)严查机动车违法行为,确保无显见交通违法行为,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
(三)严查行人交通违法,确保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无闯红灯、翻越护栏现象。
(四)及时维护交通标志、护栏,确保标志无倾倒、缺损现象,护栏无破损、扭曲现象,达到创文验收要求。
四、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50元/次)、“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罚200元、记2分)、“车辆不礼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违停、在行驶中随意变道、故意遮挡号牌、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的;
(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五)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随意穿梭、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的;
(六)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的;
(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八)六类重点车辆(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渣土车)的重点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警媒联动,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组织宣传车队上街巡回宣传。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为提高整治成效,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持。
(二)整治通行秩序。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科学安排警力,按照“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得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路段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头路面,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指挥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依法从严管理。切实提高管事率,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拘留、罚款、记分、拖曳违停车等措施多管齐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第5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为深化贯彻落实《xx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xx]32号)精神,全面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关爱生命、文明交通为主旨,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加的道路交通平安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力量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大禾制造良好畅通的道路交通平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至20__年底,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两年年平均率稳中有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长到位,基层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驾驶人考训质量不断提升,运输企业平安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化,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机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亲密,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的力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平安宣扬训练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化人心。
二、任务分工
(一)道路通行保障提升工程
1、常态推动道路隐患综合治理。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整治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和专业化。推动各村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夜间照明设施建设。清理并规范我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将当年内排查的道路重点隐患纳入下一年度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持续完善道路平安设施建设。严格执行《xx省道路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方法》,加强与既有大路、通信等线路交叉的道路建设项目平安设施的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完善限速标志。进一步完善校内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建设。(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二)车辆和驾驶人平安监管提升工程
1、做好农村"五小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及驾驶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全村"五小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帐资料,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村、道安办组织实施)
2、严格机动车修理店管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我镇机动车修理店进行检查,对发觉存在平安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对发觉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修理汽车、承修报废汽车、擅自改装汽车的,移交有执法权部门依法查处。严峻打击取缔无证无照机动车修理站点。(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三)大路交通平安防控提升工程
1、强化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面包车、短途客车等日常监管,各村要乐观发挥交通平安劝导站和交通平安协管员作用。结合墟日、农忙等时期交通特点,适时开展针对显见性交通违法的训练劝导。清理并规范校内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内周边交通环境。(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提高交通应急处置力量。加强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完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多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总结提升应急处置预案。(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1、夯实农村道安管理基础。加强农村交通平安管理力气,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交通平安协管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平安劝导站建设的指导看法》,建立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优化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要求,落实农村派出所交通平安管理职责,重点加强交通平安监管执法力气。(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推动"交通平安示范村居达标创建。依据县道安办制定的县级创建平安示范村乡标准,全面开展交通平安示范村乡创建,确保20xx年、20__年、20__年分别实现30%、%、100%的创建村通过县级标准验收。(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3、推动交通管理惠农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中央部委出台的惠农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五)交通平安宣扬训练提升工程
1、完善交通平安宣教长效机制。全面贯彻《道路交通平安宣扬训练工作分工方案》,完善道路交通平安宣扬训练经费保障机制;整合传统和新兴媒体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交通平安宣扬训练;将交通平安宣扬训练状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督促各单位履行交通平安公益宣扬社会责任。(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
2、强化同学交通平安训练。落实中学校校道路交通平安宣扬训练责任,保证交通平安训练课时;组织派出所、综治办人员开展全乡同学交通平安学问进课堂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交通平安系列宣教活动。(道安办、派出所、中学校组织实施)
3、创新农村道安宣扬训练形式。实现全镇95%以上行政村开通交通平安宣扬大喇叭,100%行政村建有1处宣扬墙体、板报或挂图,100%学校、幼儿园设置宣扬栏。落实农村"五长一员宣教职责。(道安办、各村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道安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综治副书记任副组长主抓道安工作。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每年度对从事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成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道安办、派出所组织实施)
2、落实监管职责。明确各村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平安详细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主导、权责全都、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将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平安生产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逐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党政办、党建办、文明办组织实施)
3、完善保障机制。各村要将道路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道安办日常运作等"三年专项行动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生命平安防护工程资金筹措机制。除省级补助外,将道路交通平安隐患路段整治和生命平安防护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足额保障。并准时兑现到位,落实状况抄送同级道安办。(道安办、各村、派出所组织实施)4、严厉责任追究。镇道安办联合派出所、安监等部门制定道安工作问责实施方法。对整治不到位、事故多发的,进行通报、警示、约谈,直至倒查追责。
第6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7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为贯彻“10.26”全国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百日安全行动”,切实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保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局、市支队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大队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国省道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有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副政委肖超常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大队长陈永雄为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和各中队(股、室)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伟东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中队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
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省道为重点整治道路。
(二)重点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为重点整治路段。
(三)重点车辆
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严管货运车辆,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
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
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摸排研判。要结合冬季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分析交通违法查处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全面摸排国省道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实际,科学调整完善勤务安排、执法管理等工作重心,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
(二)加强路面管控。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网上网下结合,切实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拦截查处力度。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切实增强现场执法管控的机动灵活性。要严管公路货车行车秩序,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形成货车靠右行驶的规矩。要结合联合治超工作部署,在打好“4个阵地战”(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货运装载源头周边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工作,强化线路联动、部门联动,健全完善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严防超载货车驶入国省道行驶违法肇事。
(三)开展统一行动。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行动期间,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线要全线联动,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充分发挥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及在重点路段、关键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站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国省道农村地区路段,要结合辖区上下学、赶圩等重点时段特点,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严查校车、面包车、摩托车重点车辆严重违法,切实整治出声势和成效。
(四)加强宣传曝光。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统一行动,充分营造严管严查氛围。要不间断曝光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讲危害、讲后果,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示,掀起集中整治的宣传高潮。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源头治理。在严查交通违法的同时,认真针对研判出的`公路交通秩序乱点、交通事故多发点,积极向县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改善通行条件,提高道路安全性。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推动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道与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要结合“平安村口”建设,推动加装“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和让行标志;公路隧道和弯道路段,要施划中心实线,增设严禁超车标志。12月9日前,各中队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比对一次查处的货车超载违法数据信息,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中队特别是上述2条国道、2条省道沿线的中队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作为稳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抓手,作为20xx年春运的提前演练,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敏锐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力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考核。大队要成立整治行动督查组,加强行动期间的督导检查以及工作考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大队、中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推动集中整治有序开展。
(三)规范执勤执法。各中队要教育民警辅警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检查时按要求摆放反光锥筒、执法提示标牌等设施,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查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轻微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四)按时报送信息。请各中队于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每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第二天上午8时前报送工作情况小结到大队办公室。从12月份起,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报送上个月的整治行动工作小结。
第8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第9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为切实解决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xx】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党政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执法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立足长效,全面完成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全县非法客运站点和非法停车场(点)得到根本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等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沿街乱停、乱放、乱掉头等无序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危货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农村道路运输管理得到加强和规范,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各类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有效排除。
(二)工作重点
1、依法打击微型货车、农用车、小轿车、面的车、商务车等驻点汽车站、宾馆、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查处非法道路客运站点经营行为,坚坚决取缔非法客运站点,以及非法设立的售票点和售票广告牌。
2、严厉查处旅游客车异地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汽车客运站点非法为旅游包车代售班车票务行为。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含旅游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市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3、严厉查处营运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在高速公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4、切实规范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禁止挂靠经营。严肃查处私下转让、倒卖客运班线牌行为,着力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5、切实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进一步清理排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禁止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对危货企业经营场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权属、车辆技术状况、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标志、消防及应急设备、从业人员资质及装卸作业等各部位、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严厉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超范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和车辆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危险品货物生产厂家用车制度,用车前严格审核车辆及驾驶员营运资质,确保聘用具有合法资格的对象承运货物。
6、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客运市场秩序,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班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已许可客运班线和客运车辆坚决取缔。严肃查处农村客运车辆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擅自涨价行为。加强农村客运站启用和安全监管,规范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经营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永顺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彭继清任组长,副局长向欣荣、范建军任副组长,县城客办、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湘运公司永顺分公司、县城市客运公司和顺安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德民任办公室主任,欧阳芳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9月10日—9月20日)。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积极向永顺电视台、永顺情况、永顺县网站等媒体报送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知晓度。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30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整治要求,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督促检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收集整理整治工作相关资料,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将书面总结报送县综合协调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治活动是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务必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召开会议、分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行动,形成良好整治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整治。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各种违法违规违章道路运输行为进行整治,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和县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车辆日常安检和全程监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必须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落实企业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运输企业同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制定公平、合理的经营承包收费标准,认真履行合同内容,着力解决承包经营业主私下转让、炒卖客运班线牌等问题。落实企业行业维稳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大力开展“星级车辆”、“星级车站”、“星级驾驶员”等创建评比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维稳摸排工作,搞好源头控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杜绝无理上访、群访、闹访、越级上访等行为。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督促检查。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不发生“三乱”行为。对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经营“黑车”、“黑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或者动作慢、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报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
(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永顺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永顺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永顺县农村公交开通实施方案》、《永顺县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等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治理、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10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今年12月2日是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是“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有效策应“浓氛围、造声势、压事故”大宣传大教育活动,掀起122主题活动宣传教育高潮,确保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现就迅速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系列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启动一次媒体预热造势。积极争取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支持,策划专题专栏、录制专题节目,共享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公益宣传片、宣传海报),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公告、滚动字幕提示,迅速掀起媒体预热造势。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和覆盖面。
二、举行一次集中启动仪式。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要在当日或提前举行一次集中启动仪式,扩大122品牌效应,迅速掀起122主题活动宣传高潮。通过户外显示屏、多媒体LED以及公交车移动电视等载体,滚动刊播122主题提示内容;在驾校、客运场站、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标语,播放公益短片。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铁骑惊魂生死瞬间”——xx市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安全警示片,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抓紧派人到市公安交警大队四楼领取(联系电话:,联系人:小黄),利用各种平台广泛组织播放活动。
三、开展一次志愿交通劝导。宣传部门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联合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居委会、工青妇等组织,持续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等志愿交通劝导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管理交通浓厚氛围。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机关尤其是交警部门要严查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违法变更车道以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不按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四、组织一次普法宣讲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纳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尊法学法守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地司法所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伴我行”主题活动,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课时,针对性开展冬季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
五、深入一次运输企业宣教。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深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结合刑法修正案(八)、(九)实施以来的典型入罪案例、客货运企业追责案例,对企业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安监部门要结合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工程运输等重点运输企业督导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六、推动一次驾校宣教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联合推动全市一级驾校全面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通过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播放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举行一场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等形式,引导驾驶人树立“尊法守法、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现代交通法治理念。
12月1日前为前期预热阶段,启动宣传造势;12月2日至8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12月8日至年第为持续推进阶段。
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上报前期预热阶段相关活动图片和工作情况;12月2日上午10时前,要上报当天相关活动和工作情况。上报地址: ;联系人。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交通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幼儿园暑期安全的工作方案范文,乡镇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学生错峰入校工作方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