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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方案

作者:紫铭轲2024-04-28 10:13:01

导读:篇一:招生的方案 一、活动主题: 感恩母亲,爱心传承 二、活动背景: 母爱是无私的,母亲给予我们太多太多;但是,我们该如何表达我们对母亲的感恩呢?你是否注意到,你长大了...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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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招生的方案

  一、活动主题: 感恩母亲,爱心传承

  二、活动背景:

  母爱是无私的,母亲给予我们太多太多;但是,我们该如何表达我们对母亲的感恩呢?你是否注意到,你长大了,但是,妈妈的白头发却增多了?你是否曾经蹲下来,为你的母亲洗一次脚?

  浓情五月,感恩母亲,我们在一起!

  三、活动目的

  1、推进亲子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2、让学生学会感恩! 3、让家长感受到孩子的成长! 四、活动时间:

  4月25日—5月11日

  五、参加人员:

  1、本机构学员; 2、本机构学员家长; 3、本机构学员亲友;

  六、活动目的

  1、提高本机构的知名度,并最大范围地进行有效传播。 2、现场咨询,达到直接或间接报名。

  3、通过活动,服务老生,从而促进暑假招生。

  4、老生带新生,通过这个活动,让老生为我们的学校做转介绍,促进现场报名和活动后报名。

  七、活动地点:

  1、学校场地面积比较大的情况下,就选择在本机构;

  2、场地受限的机构,可选择在离你的机构不远的小区广场或者公园。

  八、活动内容

  (1)美丽妈妈摄影展:

  让我们的学员,用手中的相机将自己心目中最美丽的母亲形象定格于闪光灯中,这些镜头可以是母亲在做饭、洗地板,或者是母亲在为自己辅导功课,或者是母亲在单位工作的镜头

  通过这场活动,可以让我们的学员亲身体验摄影的乐趣,也营造了和谐快乐的家庭氛围,更加重要的是,让我们的学员重新定义美丽的意义;

  让学员更加懂得母亲的辛勤付出,让学员真正懂得如何去感恩母亲。

  (2)鲜花送母亲:

  优秀学员,为他们的母亲送上鲜花,感谢妈妈的辛勤培育。

  (3)母亲生日,我送礼:

  说明:在本机构的学员以及本机构学员所推荐的同学中,寻找38位出生于5月份的母亲,接受本机构送出的特殊礼品(生日蛋糕或别的礼品,具体看异业联盟)一份,并受邀参加本机构主办的“红5月,爱心献母亲”大型晚会。

  (4)母亲心愿,我来圆:

  说明:在活动场地设置一个心形许愿墙,用便利贴的形式,让我们的学员或者是我们的学员所带来的同学写下最想对妈妈说的话,以及最想帮妈妈实现的愿望;

  (5):惊喜大抽奖:

  说明:母亲节当天(周日),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母亲及亲友,都可参加惊喜抽奖。

  九、异业联盟

  寻找其他相关少儿行业一起完成活动,同时也可以借用异业鱼塘进行邀约,有效扩大邀约范围,积累准目标客户的有效途径

  1、摄影机构,现场点评学员作品,评选出优选学员作品,获奖学员,可获得由影楼赠送的'全家福摄影一套;

  2、花店,免费提供布置场地和送给母亲的鲜花; 3、蛋糕店; 4、女性服装店; 5、美容美发机构; 6、超市 7、足浴城

  十、场地布置:

  (1)本机构员工,条件允许的话,最好穿统一的工作服;

  (2)做好宣传展板、及横幅,在现场设立咨询点,安排宣传咨询老师。 (3)提前估算出来参加活动的人数,备好礼品,保证每个参加的人都能得到礼品,包括家长以及非本校学生。

  (4)提前准备好背景音乐,比如:《鲁冰花》、《妈妈的吻》等等。

  (5)场地与物品准备:舞台部分做主要的装饰,突出节日气氛;晚会前一小时所需舞台设备(灯光、扩音设备、话筒),所有节目所需道具全部到位。灯光、音响等器械布置由专人负责(待定,熟悉灯光音响控制),在活动开始前将器械布置并调试好,整个活动期间还负责灯光音响的调控以及保护,活动结束后负责将器械运回原位。

  (6)家长接待

  登记5月份出生的母亲的信息 教学成果展示 班型特色 优秀教师展示 优秀课堂教学视频 收费标准 展示教材

  十一、物资配备及人员安排

  二、人员安排

  十二、母亲节活动结束后的跟单工作

  此活动最终是要完成一个老带新的招生工作,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情况掌握很重要,随后可依据实际情况邀请小朋友试听其喜欢的课程,逐渐使其了解学校,喜欢老师,进而报读。切忌要做好前期的沟通工作,不可目的性太强,起到一个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

  篇二:招生的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xx年xx月xx日,x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布《x省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落地实施阶段。

  一、《实施方案》的形成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的统一指导下,我省于xx年x月正式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新方案对高考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进行了系统化设计,并配套印发了一揽子文件。按照新方案要求,我省从xx年启动改革,xx年整体实施。

  xx年初,我省正式启动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实施方案》以《x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总结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践,学习借鉴先期改革省份先进经验,充分吸纳了基层教育部门、高校、中学及考生等各方意见,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xx月中旬,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招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定。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研制原则

  《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实现xx年平安高考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研制的原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平稳过渡。以我省多年高考改革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考生和社会接受度,与第三批改革省市协同联动,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改革方案平稳落地。二是坚持科学选才。尊重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改进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增加志愿填报数量,继续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安排、计划编制、批次设置、划线办法、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办法等七个方面。

  关于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x月x—x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组织命题。

  关于计划编制。xx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关于批次设置。录取批次共设x批,其中本科x批,专科x批,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关于划线办法。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美术类省统考、音乐类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关于志愿设置。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xx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xx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x个专业志愿和x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xx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x个专业志愿和x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设置xx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x个专业志愿和x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关于投档规则。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关于录取办法。院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录取专业由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等确定的规则进行安排。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篇三:招生的方案

  原老三区与原鄞州区两个招生区域的初中学生升学渠道、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中学、鄞州高级中学4所学校实施三位一体招生,招生数量为招生计划的10%

  3月20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间报名

  20xx年,效实中学、宁波中学、鄞州中学、鄞州高级中学4所学校实施三位一体招生。招生数量为招生计划的10%。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3月20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间,必须通过宁波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高招生报名网(网址:)报名。

  选拔方式:

  一是书面评审,招生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人数不超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时间截止到4月7日。

  二是招生学校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50分钟,难度系数不低于0.70,测试日期为4月22日上午:9:0011:30,测试试卷由招生学校命制、批阅。

  三是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名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保送生测试。综合成绩按学生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招生学校测试(折算成满分100分)80%计算形成。

  四是参加统一保送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指学生成绩≧该校校保送生最低录

  取分数-20分)录取。

  篇四:招生的方案

  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6万人。

  招生入学规定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为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要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市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片区范围,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区市要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等多种因素,于5月中旬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或按照隶属关系统一管理,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学校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四)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要加强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研判,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相关区市要在新建学校片区稳妥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程序办理学籍。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

  小学招生由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招生工作方案。

  (二)全市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按身份证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小学就读。已实行积分入学的公办小学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提供便捷化服务

  各区市要做好招生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报名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做好学区划分、报名条件审核等入学指导,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服务。20xx年,各区市小学报名入学使用各区市招生网站。适龄儿童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招生片区或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严格控制班额招生

  各区市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原则上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三)做好政务公开政策宣传

  各区市和学校要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各区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市于5月下旬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各区市招生政策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将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市教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公开举报电话(85912178)。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100%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篇五:招生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评价机制,提高选拔水平。把健全多元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支撑点,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的选择权,提升考试选拔与人才培养的符合度,促进科学选才。

  (三)完善规则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考试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加强统筹设计,有序稳妥推进。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设计,统筹兼顾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正确处理社会预期与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改革的进度和力度,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启动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到20xx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1、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建设,积极争取部属高校等重点高校扩大在我省的招生数量,创造条件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2、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认真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人数。

  3、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除全国统一设立的高考加分项目外不再增设省级高考加分项目,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进一步规范保留加分项目的实施,严格认定程序,加强资格审核,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升学公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在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基础上,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化解择校入学矛盾。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将优质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且分配名额不得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完善中招制度,规范中招行为。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和升学机会。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覆盖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考试由省教育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严格实施。命题由省考试命题委员会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实施。中学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改进教学模式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考试改革的要求。20xx年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2、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

  篇六:招生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

  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关于小学招生计划的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

  (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户籍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

  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

  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

  “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于20xx年7月2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办理学籍,已被录取(以缴交学费为准)的学生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

  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

  《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xx年6月30日之后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东肖龙泉小学、红坊东阳小学等报名登记建档。

  五、有关规定

  (一)登记建档时间:

  1.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8月3~4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6~7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

  (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篇七:招生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与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组成。

  (一)考试科目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理化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政史综合(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体育艺术(50分)。

  初二年级:生地综合(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20日进行,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考试时量为120分钟,英语、理化综合考试时量为100分钟、政史综合、生地综合考试时量均为9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6月18日语文9:00-11:00 英语14:00-15:40 政史综合16:20-17:50

  6月19日数学9:00-11:00 理化综合14:00—15:40

  6月20日生地综合9:00—10:30

  3、体育艺术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体育艺术考试实施办法,具体由体卫艺科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地要将考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在5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和体卫艺科。

  4、成绩呈现方式

  20xx届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生物、地理成绩各按50%折算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

  20xx届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体育艺术等考试科目以分数形式呈现;生地综合、政史综合等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在本县区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序前30%的'为A,排序在前31-60%的为B,排序在前61-80%的为C,排序在后20%的为D。

  篇八:招生的方案

  为选拔培养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提升我市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桃仙中学健康发展,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经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从3月中旬起组织开展20xx年高一年级新生自主招生选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桃仙中学本次自主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桃仙中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以选拔优秀人才为工作取向,严格规范选拔程序,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确保本次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初三学生通过本次自主招生考试脱颖而出。

  三、招生对象

  1.20xx—20xx年度在籍在册应届初三学生,往届生及回读生等不具备参考资格。

  2.学生在初三年级综合表现优异、去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前茅。

  四、参考名额与招生计划

  参加本次桃仙中学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数总共约为500人,其中桃仙一中初中部、桃仙二中,桃仙三中、桃仙四中、桃仙九中、仙源学校、荣怀学校初中部等七所学校参考人数各为50人,其他学校参考人数为5人。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各校以20xx年秋季学期初三年级全市期末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确定。

  桃仙中学按自主招生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00名学生。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以笔试为主,笔试科目及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英语100分、数学120分、物理100分,总分440分。

  2、笔试组织:所有科目笔试在一天内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2:00(语文、英语)

  下午2:30—5:00(数学、物理)

  笔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考试办法:桃仙中学设置考点,统一组织考试。

  4、阅卷方式:网上阅卷。

  六、自主招生工作的基本程序

  1.20xx年3月18日由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初中学校校长会议,安排部署本次自主招生工作。桃仙中学和各初中学校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动员优秀学生参加本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2.各初中学校按本次自主招生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指标数。确定的人选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请登录湖北省桃仙中学网址,点击自主招生图标进入招生平台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方式见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说明。各初中学校于3月19日到桃仙中学领取自主招生参考学生报名序列号、密码等,网上报名从3月19日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3月20日下午5点,过期关闭报名网页,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网上报名表打印,以学校为单位送达桃仙中学教务处,并领取准考证。

  4.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由桃仙中学具体负责组织,考生在考试结束时将准考证交监考老师,由桃仙中学保存备查。

  5.桃仙中学对参考学生材料及考试分数进行核查后,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监察室审核。

  6.市教育局通过桃仙教育信息网、桃仙中学通过校园网站发布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要与桃仙中学签订入学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签订协议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①对测试成绩合格,而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②凡被我校择优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高中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措施

  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且通过了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即可被桃仙中学正式录取为20xx年秋季学年度高一新生,不再参加20xx年全市中考。我校将把择优录取的100名学生组建成两个“名校冲刺班”,采取免收学费、小班教学、配强师资、提前开班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培养品学兼优的拔尖人才。(具体培养实施方案见附件)

  八、纪律要求

  1.本次自主招生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责任大,全市上下广泛关注。凡参与此项工作的干部教师要遵守规则,严守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桃仙中学校长和各初中学校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本次招生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2.本次招生工作由桃仙中学承担,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科对推选、命卷、监考、阅卷、录取和保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随时接受相关咨询、来访及投诉工作。对违纪违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弄虚作假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在本年度桃仙中学指令性计划指标分解中扣减该校的分配名额,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地各学校应加大对本次自主招生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考,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确保学生及家长思想情绪稳定。

  篇九:招生的方案

  一、招生计划

  依据桂林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下达市区普通高中和初中20xx年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基教【20xx】14号)文件精神,我校共向桂林市区内和市区外招收12个教学班,其中市区内为9个教学班,市区外为3个教学班,每班为50人。

  二、招生方式:

  依据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20xx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教基教【20xx】13号)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广西师大附中贤宝中学统一协调、组织实施。

  1、招生对象:

  桂林市区、市区外(含十二县)及其他地市20xx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咨询:

  办公室、 教务处:

  3、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工作采用“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分市区和市区外两种途径,其中市区招生方式为“面谈+摇号”,市区外招生方式为“面谈+能力测评”。

  (1)报名方式

  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严格按照市区、12县和外市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报名时以户口本划分学生户籍)。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所有报读学生均需统一登录桂林市教育局指定的“桂林市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相关的报名工作,不再规定的时间进入网上报名的我校视为放弃就读我校意愿。

  (2)报名注意事项:

  ①市区、桂林市12县及外市学生意愿就读我校的均要求在“桂林市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②报名时间定为:5月18日—24日。报名期间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填报一人报名信息,信息随时可多次修改,特别注意,一旦填报人确认信息无误,信息报名表打印后就无法再进行修改,请家长慎重操作。

  ③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填写和提交说明,需认真填报信息,不留空,不要错填漏填,特别是学籍号、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和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等,其中“报名号”由电脑自动生成,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最后6位”,可修改,要求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否则造成后果由个人承担。

  ④报名填报申报的3所民办学校为平行志愿。

  (3)确定入围面谈名单办法

  贤宝中学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办学要求和培养方式,有选择性地选拔品学兼优学生,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面谈名单。学校将根据学生向学校提供的《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小学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及其他荣誉、奖状、证书等综合表达自己综合素质能力的实质性材料进行筛选,同时学校将对材料真伪进行甄别,确定入围面谈优秀学生名单。入围面谈名单人数应不少于我校市区招生计划的3倍,同时在学校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入围面谈名单,学生可网上查询(桂林市贤宝中学网站)。

  (3)面谈录取办法

  面谈录取分市区户籍和市区外户籍进行录取。分别在6月13日、14日、22日三天内进行,每天时段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晚上19:00—21:30(适时根据人员进度调整时间段)。

  ①市区录取:

  市区录取严格按照桂林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分别按“面谈”录取市区招生计划的75%(338人)和“摇号”录取市区招生计划的25%(112人)录取。

  面谈时学校组成面谈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工作,成立面谈考核小组,成员由现贤宝中学教师担任,通过查看学生6年表现、6年的成绩登记,面试时所反映出的'文明礼仪、个性发展等能反映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并由多名教师进行共同评价、多元评价,确定出面谈录取学生名单。确定为面谈录取的学生需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登记表共同签名,学校盖章,并将《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交给学校,学校方可确定为预录名单。

  摇号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即电脑随机选择),随机从我校确定的入围面谈但未被面谈录取的剩余名单中产生。我校将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履行监督义务,确保对学生及家长公平公正。

  ②市区外录取:

  市区外录取采用“面谈+能力测评”方式进行。面谈方式可参看市区面谈录取方式。

  篇十:招生的方案

  5月25日下午,海口市教育局召开20xx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中考将于6月25日-27日举行,海口仍采用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若想报考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等省一级学校,中考各科需均达到C等以上,综合素质达到B等以上。

  海口市中考报名条件:

  1.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在海口市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在海口市就读的海南省其他市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海口市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户籍不在海口市,但在海口市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4.户籍不在海南省而在海口市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海口市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海口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可以在海口市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5.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据悉,3月1日前,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4月11日-15日,具有海口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回琼升学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等到市中招办(海口市考试中心)报名,市中招办(海口市考试中心)应当场向考生反馈准考证号等报名信息。3月8日-4月30日采集考生电子相片。

  单报生4月15日在报名点(海口市考试中心)进行拍照确认身份,4月18日到海口市第二中学(海甸岛一东路)参加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4月19日上午在海南侨中初中部参加体育考试。

  20xx年海口中考估分报志愿分批次录取填报时间:6月27日-7月6日中午

  据了解,今年海口仍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6月27日-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10日中午12:00为市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20xx年海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1.提前批: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详情见附表)。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3.第二批:经申请获批部分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

  4.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3所学校。

  5.志愿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6.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海口市第四中学等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除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今年中考6月25日-27日举行

  据了解,今年海南中考全省统一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8科。考试科目成绩以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并公布,不公布单科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目均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学科采取实分制换算,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直接采用等级呈现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每科卷面满分12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科满分50分。考试科目8科满分共计810分。生物、地理的考查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

  各学科成绩等级划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生物、地理的考试、考查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各学科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生物、地理各学科成绩等级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以考生所在市县(单位)当年考生人数按比例依次确定,各等级人数占本市县(单位)考生总人数的比例与上述比例相同;体育考试成绩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45-50分,B等40-44分,C等35-39分,D等30-34分,E等20-29分,F等0-19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人数比例不限。

  省一级学校录取条件:各科均考C等以上综合素质B等以上

  按《20xx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的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海口市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及以上,对考试学科等级不做限定。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继续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

  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招生的方案(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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