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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作者:杀生丸2024-03-22 20:11:34

导读: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上关中心小学决定在全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创...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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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上关中心小学决定在全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加大关爱留守儿童力度,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悉心照顾,在学习上耐心辅导,在心理上细心疏导,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生活有帮,困难有助,安全有保,让每个留守儿童在党的阳光雨露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计划从20__年11月初开始,分抓建示范、全面覆盖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用三年时间在学校内全面推进。20__~20__学年度为“抓建示范年”,重点是成立留守儿童之家,抓好示范。20__~20__学年度为“全面覆盖年”,在抓建示范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展开。20__~20__学年度为“巩固提高年”,重点对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强化举措,巩固成果,进一步推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

  活动拟从四个方面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做细做实:

  一、成立“留守儿童之家”。要求各校抓好关爱留守儿童阵地建设,成立“留守儿童之家”。 “留守儿童之家”室内的布置要求温馨、富有童趣;要求设有亲情电话,便于留守儿童与远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进行情感倾诉;要求配备图书和一些体育活动器材,力求配备电

  脑,以丰富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要求“留守儿童之家” 每天配有教师专门负责辅导留守儿童的学习,负责心理咨询和干预。

  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各校全面深入地调查走访,摸清留守学生的底数,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了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为: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学籍管理负责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

  三、落实一名代理家长,结对帮扶。各校组织教职工负责联系为每位留守儿童落实一名代理家长。代理家长可以是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共产党员以及社会有识之士。每个教职工必须作一名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党员教师至少做2名以上的留守儿童的家长。代理家长自愿与留守儿童组成代理家庭,做他们生活知情人、学习引路人和成长保护人,定期与留守儿童、家长和老师沟通走访,解决他们生活、学习、心理上的实际问题。

  四、做到“五个一”和“三个优先”。关爱留守儿童,每个教师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周一谈心,每周与留守儿童谈一次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呵护;一月一电话,每月给留守儿(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童家庭打一次电话,了解其在家里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健康等情况;一季一探望,每季度进行一次家访,实地了解留守儿童在家情况;一学期一慰问,每学期送一次学习、生活用品或钱物,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一年一团圆,每年底或年初要与留守儿童的父母座谈沟通,反馈留守儿童一年来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还要做到“三个优先”,即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切实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

  此项活动的开展必将改善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构建起多重留守儿童呵护网络,也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福农小学

  20__年9月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帮助和服务我校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陂头中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背景和意义

  “留守儿童”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农村基层群体,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我校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根据调查显示,截至20xx年7月,我校有留守儿童86名,主要分布在各镇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情感的呵护和思想认识的引导,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留守青少年群体出现的问题是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有利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有利于加快农村家庭的脱贫致富,有利于维护和谐校园建设大局。

  本次关爱留守儿童行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高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进一步促进我校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爱心守护希望同行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手拉小手”优秀青年牵手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充分借助镇内杰青、劳模、青联委员、当地知名人士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帮扶和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和精神等方面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动员青年干部、团干、少工干部、志愿者、学生,并广泛联系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活动,担任“爱心志愿辅导员”并和帮扶对象签订“爱心结对卡”,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每个月了解一次留守儿童在校表现情况;二、每月与留守儿童通一次电话或写一封信谈心;三、每学期陪留守儿童过一个有意义的双休日;四、每学期资助一批学习用品;五、每年帮助留守儿童学会一项技能或新本领),达到“一对一”长期持续的定向帮扶目的。

  (二)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开展辅导帮扶活动

  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青年教师活动的重要内容,发动青年教师在各班学生中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专门面向留守儿童开展学习、心理、法律和平安自护等方面的'辅导帮扶工作。

  (三)开展“少先队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

  按照“就近就便、重在实效”的“手拉手”互助活动原则,发动同乡、同村或同校的少年儿童和“留守儿童”结交成为“手拉手”小伙伴,开展“少先队与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通过共读一本好书、互通一封书信、同过一次队日等活动,密切小伙伴之间的感情,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与亲情。进一步深化“手拉手”活动内涵,为不同群体、不同学校儿童之间、少年儿童与社会各界搭建奉献爱心、帮困助学的桥梁。通过发动各级机关单位、企业和广大热心人士捐书、赠书、读书等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为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送去爱心和希望,丰富他们的课外生活。

  四、方法步骤

  行动分三个阶段:

  20xx年9月-11月为准备阶段,对本地留守儿童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做好计划部署。

  20xx年12月-20xx年4月为实施阶段,陆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相关活动。

  20xx年5月为总结阶段。通过召开经验介绍座谈会、工作目标考核等形式,探索关爱行动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家庭社会方方面面。我校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数量多、分布广,各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协作,将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在本班积极发动招募“爱心志愿辅导员”,做好活动策划,确保此项活动有序高效。

  2.务求实效,形成机制。各班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为留守儿童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帮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领导、团队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同时积极探索帮扶队伍、资金来源、激励措施等方面的机制化建设,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在结对关爱行动中,各团队组织要建立结对信息库,定期了解结对情况,摸索经验,指导结对的志愿者通过家访、慰问、谈心、赠送学习用品、捐助学款等方式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挖掘典型,注重宣传。各班要充分发挥团内宣传载体的作用,要积极宣传留守儿童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典型,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基层团队组织关爱留守儿童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校形成关心、爱护、帮助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班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为“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将“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志愿服务工作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把这项工作建设成为服务困难青少年群体的重点工程和品牌行动。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意义:

  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工作,关系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家庭的和谐幸福,关系昭化的希望和未来。做好这部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对于昭化区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宜业宜居幸福昭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活动旨在拓展留守儿童、孤儿的视野,锻炼他们的自理能力,培养他们团结协作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9日—8月11日

  三、活动地点:

  元坝-仪陇-广安-苍溪-太公红军山

  四、参与人员:

  昭化区10名留守儿童,14名孤儿,民政局工作人员2名,团区委工作人员1名,记者1人,随行医生1人,共计30人。

  五、主办单位:

  区民政局、团区委。

  六、活动内容:

  8月9日:

  9:00-16:00 在昭化区福利院报道;

  17、00-18、30开展活动启动仪式(1、区领导讲话。2、参加活动的孤儿讲话。3、留守儿童进行自我介绍。4、工作人员与留守儿童、孤儿互动,并发放活动服装。)8月10日:

  7:00-7:40早餐

  8:00-11:30 从元坝出发至朱德故居游AAAA级琳琅山风景区(免票,2小时)。参观朱德纪念馆、朱德旧居、朱家祠堂、朱德诞生地、祖坟,详细了解朱德一生。

  12:00-13:00 午餐

  13:30-17:30前往广安,后游览改革开放总设计师、世纪伟人邓小平纪念园(免票,不少于2小时)、邓绍昌墓、百花潭、邓小平铜像广场、邓小平故居陈列室、洗砚池、邓家老井、清水碑、德政坊,后入住酒店。18:00-19:00 晚餐

  19:30-21:00 1、齐唱红歌,由主持人教小朋友唱歌,齐唱歌曲。2、慰问留守儿童,发放爱心礼物。3、观看动画片8月11日

  7:00-7:40早餐

  8:00-11:30 乘车前往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渡口、国家AAAA旅游景区——苍溪红军渡,进行拓展活动(拓展活动根据活动进度,拓展师安排项目)。12:00-13:00午餐

  13:30-17:30 前往太公红军山参观游览,返回元坝。

  七、资金预算:

  1、车费:

  2、生活费:

  3、门票费:

  4、解说费:

  5、爱心礼物:

  6、其他费用:

  合计:

  八、注意事项:

  1、出行上要有安全保障,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协议,请卫生院医生全程参与,注意食品安全。

  2、夏季防暑防晒,带好防暑药品,提前做好防晒防雨措施。

  3、各参观游览节点提前做好沟通联系,确保参观环节通畅。

  4、联络人员:团区委刘亮:;民政局。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4)

  如今的社会有很多的留守儿童,为了激励更多的留守儿童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我们学校组织了这次关爱的“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使他们能与其他小伙伴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一、活动主题:携手献爱,关爱儿童

  二、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当前农村大部分劳动力都积极投身到市场经济大潮中,农村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双双远离家乡,陆续走上了外出打工、经商的行列,有些儿童的家长为了操持家庭,培养孩子,不可避免地尽不了家长监护的责任,而他们的孩子只能留守在家庭,由家中的老人或亲戚代养,这部分远离了父母亲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便成为村里特殊群体,对这些特殊群体的成长、教育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优良环境,势必影响他们的每一步成长,只有创造优良的环境,才会让他们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在这样的社会形式下,我校校和教师志愿队一起来关注弱势群体,为迫切需要关爱的“留守儿童”服务和帮助,激励更多的留守儿童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使他们能与其他小伙伴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三、活动目的:与留守儿童心连心,同享一片蓝天,

  四、活动地点:留守儿童家中

  五、活动时间:20xx年11月6号

  六、活动对象:xx小学一到六年级留守儿童

  七、前期准备:

  1、志愿队成员佩戴红袖章,志愿卡。

  2、由学校带头,教师带上书籍,营养品进入学生家庭。

  3、分组行动,带上相机手机做好资料收集。

  八、方法步骤

  行动分三个阶段:

  20xx年1月初为准备阶段,对本地留守儿童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做好计划部署。

  20xx年12为实施阶段,陆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相关活动。

  20xx年1月为阶段。通过召开经验介绍座谈会、工作目标考核等形式,探索关爱行动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

  九、工作方式

  (一)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阅读习惯等,督促其按时完成作业,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使他们学习上有进步。

  (二)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心理健康的咨询和引导。陪留守儿童一起游戏、聊天、郊游等,了解其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

  (三)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感恩教育。讲解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敦促并帮助父母和监护人主动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

  (四)关心留守儿童日常生活,赠送小礼物,有条件的可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进行经济帮扶。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每个季度向县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县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县民政局)

  3.加大教育保护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分别牵头,县公安局)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6.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检察院、县法院)

  8.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9.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0.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

  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县公安局)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县城建局、县财政局)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11.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经济,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团县委)

  县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加强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县民政局)

  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予以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

  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岗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39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街道)配备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职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财政局)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各乡镇(街道)要在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实施方案》;要做好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有效衔接,精准实施关爱保护,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关爱保护。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6)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接受良好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政府履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监护有人、生活保障、全民关爱”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文件要求,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局领导牵头、相关股(室)和镇(街)社会事务办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局属各科室积极参加、各司其职,镇(街)及村(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抓好留守儿童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联席会议、召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制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亲情关爱。

  (二)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这项民生工程,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热情。一是借助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工作简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手机短信、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民生工程的内容意义、进展情况、社会反响、典型案例等,扩大关爱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利用活动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广泛组织广场咨询、知识竞赛、编排儿童剧巡回演出等活动宣传关爱留保护守儿童工作。各镇(街)要利用社会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或组织留守儿童成立宣传小分队,面向村(居)、学校等广泛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民生工程。通过“致留守儿童家长、留守儿童一封信”、群发手机短信,组织文艺演出、总结表彰等形式,使外出的家长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家长更好地履行监管责任,激励留守儿童奋发上进、自强不息。

  (三)定期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和数量。

  指导各镇(街)建立和完善人头档案,确定专人结对帮扶,加强沟通、监管,进行重点保护,并及时将相关数据表格和花名册等报送民政局。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和村(居)定期摸底排查,坚持每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核实工作,更新一次数据,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及时更新数据,形成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和引导社会力量实行精准关爱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四)落实“四个”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履行好牵头组织的职责。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要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征得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必要的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大局中来,落实镇(街)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构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民政部门是留守儿童工作的牵头单位,必须首当其责,发挥好牵头组织的作用,定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2.主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民政局要配合派出所、镇(街)、村(居)建立强制报告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共同做好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救助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中小学校的沟通协作和资源整合,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关爱的统筹、协调、可持续的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解读宣传《实施方案》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工作经验。

  3.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民政局要通过政策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镇(街)、村(居)做好摸底排查、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家庭监护监督等工作。指导镇(街)、村(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部门、镇(街)、村(居)的责任落实、协作配合、实际成效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落实好兜底保障的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镇(街)、村(居)要定期走访、主动发现处于生活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特困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或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救助管理站要及时接收公安部门护送来的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做好临时监护照料工作。依法开展家庭监护干预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妥善照料监护。

  (五)落实政策,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范围;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争取项目支持建立儿童救助中心(救助站)、创造条件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辅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临界预防,社交指导,安全教育等精准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留守儿童是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导致不少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精神引导、道德管教、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有些受到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们仍将面临农村劳动力外出、部分儿童不得不在家留守的实际情况,儿童留守现象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存在。因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而且关系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2.健全机制,真抓实干。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应急处置和监护网络。要定期统计更新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留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名留守儿童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3.创新载体,提高实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这个大主题,通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关爱保护效果,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7)

  一、活动主题:

  携手献爱,关爱儿童

  二、活动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当前农村大部分劳动力都积极投身到市场经济大潮中,农村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双双远离家乡,陆续走上了外出打工、经商的行列,有些儿童的家长为了操持家庭,培养孩子,不可避免地尽不了家长监护的责任,而他们的孩子只能留守在家庭,由家中的老人或亲戚代养,这部分远离了父母亲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便成为村里特殊群体,对这些特殊群体的成长、教育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优良环境,势必影响他们的每一步成长,只有创造优良的环境,才会让他们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在这样的社会形式下,我校校领导和教师志愿队一起来关注弱势群体,为迫切需要关爱的“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激励更多的留守儿童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使他们能与其他小伙伴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三、活动目的:

  与留守儿童心连心,同享一片蓝天,

  四、活动地点:

  留守儿童家中

  五、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号

  六、活动对象:

  xx小学一到六年级留守儿童

  七、前期准备:

  1、志愿队成员佩戴红袖章,志愿卡。

  2、由学校领导带头,教师带上书籍,营养品进入学生家庭。

  3、分组行动,带上相机手机做好资料收集。

  八、方法步骤:

  行动分三个阶段:

  20xx年xx月初为准备阶段,对本地留守儿童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做好计划部署。

  20xx年为实施阶段,陆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相关活动。

  20xx年x月为总结阶段。通过召开经验介绍座谈会、工作目标考核等形式,探索关爱行动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

  九、工作方式:

  (一)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阅读习惯等,督促其按时完成作业,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使他们学习上有进步。

  (二)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的咨询和引导。陪留守儿童一起游戏、聊天、郊游等,了解其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

  (三)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感恩教育。讲解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敦促并帮助父母和监护人主动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

  (四)关心留守儿童日常生活,赠送小礼物,有条件的可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进行经济帮扶。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8)

  指导思想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本着以学生发展为前提,营造校园的心理教育氛围,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打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新局面。为了营造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广泛深入的开展

  今年我校结合本校学生特点及环境因素,特制定我校在这次心理健康教育月的实施计划。

  活动主题:

  “真诚交往,和谐相处”。

  活动目的

  1、以“真诚交往,和谐相处”为主题,开展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引导学生发现和感受身边的幸福,懂得回应幸福,使学生珍惜所拥有的幸福,学会热爱生活,提升学生感受幸福的水平与创造幸福的能力。通过本次主题活动让学生能与家人、同学、朋友分享个人成长的快乐点滴,与人和睦相处,进而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创造和谐班级、和谐校园、和谐家庭。

  2、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情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信心和上进心,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一个和谐发展的平台。

  3、营造校园心理教育的`氛围,扩大心理教育的影响;

  4、在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过程中,使其自身心理素质得到提高,即磨炼出素质。

  5、通过生命教育,使小学生认识人类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规律,认识个体的自我生命和他人的生命,领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包括一年级新生及热心参与学校活动的学生家长。

  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活动形式

  1、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为心理健康月活动进行宣传,对学生进行“真诚交往,和谐相处”和“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教育;

  2、全校各班出一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真诚交往,和谐相处”、“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黑板报;

  3、各班利用班队课以“感悟幸福,分享快乐”为主题开设一堂心理班会课。

  4、组织学生进行“真诚交往,和谐相处”、“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心理健康教育手抄报制作;

  5、校心理咨询室老师通过面谈方式解决学生的实际心理困惑,努力帮助学生营造健康的人生;

  6、推荐学生阅读有关感恩他人、和谐相处、感悟幸福,分享快乐;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文章,并让学生写心得体会。

  7、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

  8、开展生命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认识自身生长发育的特点,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认识自然界,初步掌握一些在各种灾害条件下的自我防护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9、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命教育活动,让学生感悟生命的价值。

  注:除以上活动外,各年级根据本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还可选择以下合适的活动方式,如:心理活动课、校园心理剧、校园心理漫画等,开展生动活泼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活动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心理、胜利的特点及发展规律,运用心理健康的理论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2、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的实践性和实效性,迈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3、提高全体学生的训练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力,培养学生乐观的、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4、对少数有心里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9)

  一、课题的提出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国留守儿童有2300万,占全国农村儿童20%。我校地处城市边缘,这种现象更严重。这些儿童由祖辈或亲友监护,父母每月寄一些生活费回家,对子女的行为品德、学业成绩、心理健康等方面知之甚少,无力管教。这部分儿童正处于成长教育的关键时期,却无法享受道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他们大多生活在放任自流和情感教育缺失的环境中,再加上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发展的异常。据调查:在厌学、逃课、打架、偷窃行为的学生中,“留守学生”占了一大半,在社会青少年作案记录中,“留守学生”占了60%。所以,目前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势在必行!这不仅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快乐,而且关系着社会的长久发展,更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研究发展方向提出了挑战。我国目前虽已关注这些孩子,并在政策上给予这些留守儿童很多优惠,但如何弥补这些留守孩子情感上的饥渴,还需要我们一线的教师作进一步的探索实践。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1、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于留守学生的教育发展,反思学校教育工作,探究改进教育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2、改进教育工作根植于留守学生的现状与需求研究,从而体现新课程理念,让教育工作服务于社会。

  3、寻求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最佳整合,保证教育教学效果的提高与留守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4、以留守学生特定群体为单位,组织实验研究,通过对比寻求有效教育途径。

  三、课题研究目标

  1、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寻求有效的对策,改变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

  2、开发留守儿童的情商,激励他们热爱生活,热爱社会,孝敬父母,提升亲情。

  3、通过补偿亲情活动,使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得以回归。

  4、构建对留守儿童亲情补偿教育的模式。

  5、通过研究解决如何使留守儿童健康地成长。使留守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在爱的蓝天下快乐地学习成长,同时进一步丰富“三位一体”教育理论的内涵。

  四、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个性心理品质、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监管人的基本状况和生存现状。

  3、监管人的现状与留守儿童个性品质形成的关系。

  4、探索留守儿童教育新模式、新方法。

  5、建立符合留守儿童身心特点的良好品质的培养方案形成一套有效的成功经验及理论。

  五、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通过分析研究,制定具体计划开展实践研究,力促留守学生获最佳发展。

  2、调查法。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把握留守学生的现状与需求,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3、经验总结法。组织并鼓励教师不断发掘,及时提炼研究中的成功经验。

  4、文献资料法。利用校园网络联系弥补留守学生的亲情缺陷。查阅相关资料,参考或应用相关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以求实践创新。 5、案例研究法。将研究对象的成长经历,研究者的教育故事及时作提炼验证并反思。

  六、课题研究的`步骤

  本课题研究准备用16个月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完成课题方案的制定、申报工作。

  2、确定课题组成员分工,进行理论资料的准备。

  3、通过调查分析,起草“课题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研究阶段。

  1、根据实施计划进行研究,全面实施方案。

  2、定期研究、调查,搜集第一手资料,整理分析,写成阶段性研究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对课题研究的进程进行系统分析,形成课题总结报告,并将专题论文、案例汇编成集,为做好推广工作和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七、课题研究的主要过程

  (一)发放问卷,调查研究:首先对我校“留守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受监护状况进行两类问卷摸底调查,取得有效的调查数据,分类建档;找出“留守学生”存在各种问题的原因;撰写调查报告。

  (二)搜集材料、汲取理论。设置四个档案盒(计划与总结、学习资料、教学案例、成果资料),随时随地准备收集过程资料。购买阅读留守儿童研究资料,网上了解当前课题研究的动态,定期举办课题研究沙龙活动并积极听取专家讲座。

  (三)具体实施,深化研究。

  1、建立亲情联系站。

  指定教师建立校园亲情联系站,定期开展心理疏导,亲情联系等活动,让学生有地方说话,使留守孩子“离开父母不乏亲情,留守在家不缺关爱”,让学校成为留守孩温馨的新家。

  2、建立留守儿童自主管理模式。

  通过开展“我能行”活动,引导留守儿逐步形成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引导留守儿逐步形成我会做家务;引导留守儿逐步形成自觉、自律等的良好行为。

  3、建立代管家长责任制度。

  通过结对帮扶,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邀请小伙伴到家中做客等,使留守少年儿童感受到温暖与亲切。

  4、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有相当多的父母一年才能返家一次,甚至有的父母常年在外不回来,认为给孩子吃饱、穿暖、有学上、有书读就万事大吉了,忽视与孩子的心理沟通与交流,导致孩子对父母很陌生,亲情关系出现了障碍。即使沟通也是依靠电话(农村现在还根本没有普及网络),但口头语与书面语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且通电话的过程中往往也会有监护人在场,学生难以敞开心扉诉说。也许正是这种“咫尺天涯”的距离感,使孩子无法充分感到人间最为珍贵的亲情滋味。为此,我们在开通亲情电话的基础上,将组织指导学生给远在异乡的父母写亲情书信,以此给留守孩子与父母的心灵沟通创设平台,孩子可将平时在生活中想说却又因为种种顾虑而没有说出来的话畅快地表达出来,以达到互相交流感情、消除隔阂、增进了解的目的,使亲情在彼此交流中得到培植。学生给父母写的信,可以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可以倾诉自己的烦恼,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同时鼓励家长、长辈对学生的书信要进行回复。我们要求全校的留守学生,每个月要向父母写一封信,并安排一定的老师对信的内容加以指导。使他们的感恩之情油然而生。

  5、“亲情导师制”活动。

  学校根据留守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亲情导师制”活动,将那些在品行或学习上特别需要帮助的留守学生,分组安排老师进行重点教育。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净化成长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创新管理,扎实工作,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努力,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起全方位、综合性、制度化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的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加强学校、监护人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建立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首先,各中小学校要对在园在校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做到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留守儿童病史状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过摸底调查,学校要将调查信息分类整理建档,同时将调查统计表汇总报镇政府备案;其次,对留守儿童实行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第三,要多渠道与留守儿童沟通。开展谈心活动,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要加大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三)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

  各村(居)委会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留守儿童较多的村要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

  (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关闭中小学校园200米以内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

  2.建立留守儿童利益维护平台。镇里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特殊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监督工作。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五)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1.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支部负责组织镇村学校的教师、妇代会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关爱和服务工作,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2.搭建留守儿童活动和交流的`新平台。在镇、村组尽可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

  3.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农村劳动力打工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减轻城市膨胀压力,做到务工增收与子女教育两不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乡留守儿童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二)分工协作,做好服务。中小学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时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及时交流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育人水平;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做好留守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儿童行为和心理健康咨询,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婴儿家长合理喂养、科学喂养,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优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关爱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儿童,促其健康成长。共青团负责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帮扶留守儿童工作,联合司法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妇联负责组织广大社会爱心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爱心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和关爱行动。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队伍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协助公安、文化等部门净化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明确工作重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三)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全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制定全镇工作计划,有督促,有检查,突出重点,争取每年取得新进展,并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心理活动方案(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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