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一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宣传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风采,营造积极进取,倡...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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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宣传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风采,营造积极进取,倡导“发展个性,注重养成”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感恩奉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评选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为主任,学生教育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宣传策划办公室、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校团委、各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校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学生教育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评选类别
1、西安外事学院“十佳大学生”。
2、西安外事学院“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按类别分设为学习之星、科创之星、自强之星、文明之星、创业之星、实践之星、服务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社团之星。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具备获奖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享有较高威信。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10名,考试、考核无补考课程。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成绩75分以上。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思想道德素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谦恭礼让,生活俭朴,乐于助人,受到同学的公认和一致好评。
5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获奖条件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
(4)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6)在工作中有创新精神、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具备具体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道德品质好。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考试、考核无补考课程。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75分以上(学习之星按教学计划所列全部课程平均成绩90分以上),《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成绩75分以上。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5)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2名,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遵守课堂及考试纪律,积极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2)科创之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各类科研实践活动,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
(3)自强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勤俭节约,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自立自强,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在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事迹。
(4)文明之星:尊重他人,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法纪和学生行为规范。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的活动。
(5)创业之星:有较强的创业精神。积极参加创业实践,成绩突出,在自主创业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示范性作用明显。
(6)实践之星:学以致用,求真务实,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能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毕业实习、顶岗见习等教学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事迹典型。
(7)服务之星: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着想、集体荣誉感强。积极为学校、班级、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做出突出贡献,得到老师和同学的高度赞扬。
(8)公益之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长期以来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境保护、救助伤残等方面事迹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9)文体之星:在校级以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演讲、辩论等文化体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表现。
10社团之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热心社团工作,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策划有特色、有吸引力的社团大型活动,出色完成社团工作,为社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获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
四、评选方法步骤
“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申报评选工作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进行。
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的班委会递交申请,同时递交有关申报资料。
班级推荐。在辅导员或学业导师的指导下,班委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并向各学院推荐。
各学院初审上报。学院在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评选会议,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填写《西安外事学院“十佳大学生生”推荐表》、《西安外事学院“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推荐表》,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意见、学生参评成果证明、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经学院核实原件后加盖公章)和每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资料审核,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审。组织“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候选人现场展示,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当选人名单,并通过网站向全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荣誉称号。“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在校期间仅可评选一次且不可同时兼得。
五、表彰和奖励
1、对当选为“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的学生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十佳大学生”毕业时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3、学校将“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的先进事迹材料汇编成册,组织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校园内作先进事迹报告,并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达到树立典型、教育和激励全校学生的目的。
六、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与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主动适应时代发展与青年需求,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从各个方面,挖掘学生身边的典型,树立可敬、可学的榜样,引导和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形成积极上进、健康阳光、刻苦勤奋、励志成才、乐于助人、勇担重任的时代风尚,促进优良学风、校风与和谐校园建设。
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创业之星、科创之星、技能之星、公益之星、文明之星、文艺之星、自强之星、体育之星、服务之星。
评选对象
华商学院全日制连续学习一年以上在校学生。
评选和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愿意为华商广大师生服务;
4、“十大校园之星”在校期间仅能获评每类一次。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学习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上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30%以内;
(2)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校学习期间累积平均学分绩点3。8以上,且排名在该专业所有学生中前十名;
(4)在省级以上专业学习相关的知识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学习之星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次评奖名额为老生人数的2%,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考虑平衡各专业因素,可与优秀生重复。
2、创业之星
创业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实践和创业意识,在校期间从事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和创业活动;
(2)活动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3)创业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管理规范、创新进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已取得一定的业绩;
创业之星也可以团队的形式参评,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3、科创之星
科创之星的评选需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1)在校级组织的科技或创新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教育部或相同机构承认的国内外科技或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2)有科技发明或发现的专利者;
(3)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科创之星也可以团队的形式参评,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4、技能之星
技能之星的评选需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1)在校级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或在教育部或相同机构承认的国内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2)获得高级别专业技能证书者;
技能之星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5、公益之星
公益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组织或参与合法社会公益活动,在三支一扶、学、支教、志愿者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参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或团队;
(2)获得主办地政府机构表彰或者或者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公益之星也可以团队的形式参评,参评时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公益之星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6、文明之星
文明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心支持和参与社会、学校公益事业,在社会上或学校中美誉度高、影响力大;
(3)模仿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环保低碳、扶贫济困、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5)获得过有关单位嘉奖的优先考虑;
文明之星也可以团队的形式参评,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7、文艺之星
文艺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在文化、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文艺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
(2)在校内外各大文艺活动有突出表现获得组织单位表彰的;
(3)在校级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一等奖以上奖励,在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中获得过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4在市级以上刊物、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上发表较高质量、较多数量作品的视频、图片、报道、作品的或者为学校广播声誉的也可参评;
文艺之星也可以团队的形式参评,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8、自强之星
自强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因个人自身或家庭原因,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执着的精神;
(2)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3)没有优越的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在同学中有较强的认可度;
(4)学习成绩良好,上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30%以内;
自强之星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奖励不高于2000元并颁发奖状,同时考虑院系贫困生人数比例。
9、体育之星
体育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体育锻炼,在一项或多项体育项目上具有一定特长;
(2)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对体育运动有一定的了解;
(3)团结同学,热心推广体育运动,能带动同学一起进行体育锻炼;
(4)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体育之星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10、服务之星
服务之星的评选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学校各部门或学生组织服务岗位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服务的,包括:办公室助理、辅导员助理、宿舍长、宿舍心理信息员、心康关注小组成员、学习(纪律、贫困)帮扶小组成员以及其他长期热心助人的普通同学),在关心集体、关心他人,为同学服务,成绩显著;
(2)积极认真完成岗位职责,服务态度好,受到服务对象和上级单位的一致好评;
在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组办单位的嘉奖或认可者优先,每年5月评选一次,每人/组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可与优秀学生干部重复。
评选程序
1、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或团队)自荐、院系推荐、学校评定的方式进行;
2、学院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确定推荐人选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后上报学校;
4、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定出各类“校园之星”。
注意:本评选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树立具有项目特色先进青少年学生典型,弘扬校园正气、正能量,鼓励同学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杰出代表,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学校决定开展评选“校园十佳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三中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今天校园明星,明天社会明星。
四、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的对象:全体学生。
六、评选基本条件: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2、创新之星:喜爱科技创造,有小创作、小制作的作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科普制作等各类比赛且获得奖励荣誉。
3、志愿之星:注册成功“i志愿”系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有一定的服务时长,表现优秀。
4、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管理之星: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7、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8、孝敬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9、读书之星:广泛阅读有益书籍,知识面广。阅读过大量课外读物,并坚持写读书笔记,在亲子共读等师生共同活动中成绩显著。
10、礼仪之星:待人有礼,主动问好,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乐于助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八、评选方法:
1、由班主任或班委会提名,全班同学投票通过。
2、由全班同学直接投票推选。
3、个人在班会课自我推荐,全班表决。
4、每学期期末结束时按名额分配评选一次。
九、奖励办法:评选出的校园十佳之星,学校颁发奖状,并通过校刊、广播站、橱窗“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引导全院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学生发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的校风、班风和学风。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会干部的榜样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XX年“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印计算机软件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类别
学生“十佳之星”评选类别为九类,分别授予在学业成绩、技能竞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社会工作、班级管理、校园服务、读书习作、进步成长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每一类别对应的称号分别为:“勤勉励学之星”、“专业技能之星”、“艺苑百花之星”、“健体争先之星”、“拓展实践之星”、“班级领航之星”、“率先垂范之星”“读书习作之星”、“进步成长之星”。
三、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自觉践行大学生行为规范,无重大违纪现象。各评比类别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勤勉励学之星
1、积极投身专业学习,刻苦勤奋,方法得当,成绩优异,20XX-20XX学年专业学习成绩班级名列前茅,无不及格;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英语四级及以上;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基础学科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者(个人、集体均可);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二)专业技能之星
1、能积极参与专业技能训练,有精湛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者(个人、集体均可);获得校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个人、集体均可)。
(三)艺苑百花之星
1、有一定文艺特长,积极组织并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参加学院大型文艺演出;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国家级文艺比赛中获奖;在省级、市级文艺类比赛中获优秀奖及以上(个人、团体项目均可);参加学院组织文艺活动或演出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个人、团体项目均可)。
(四)健体争先之星
1、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奖;在省级体育类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代表学校在市级体育类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4名,集体项目前6名,校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及集体项目前3名。
(五)拓展实践之星
1、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5次以上,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25小时,寒暑假社会实践为优秀;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社会实践中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或先进集体的重要成员之一;获得校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或校级以上先进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
(六)班级领航之星
1、在职并担任班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XX-20XX学年不能出现2门次以上不及格;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获得校级优秀团干部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称号及以上;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及以上。
(七)率先垂范之星
1、在职并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XX-20XX学年不能出现2门次以上不及格,组织大型活动效果好;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获得校级优秀团干部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称号及以上;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及以上。
(八)读书习作之星
1、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阅读兴趣浓厚,有专门的读书笔记,能坚持做读书笔记、写读书笔记。学以致用,喜欢写作,并能积极投稿。
(九)进步成长之星
1、针对在校五年制专科专业学生;
2、转入大专后学习认真刻苦,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在同学们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XX-20XX学年不能出现2门次以上不及格;
四、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班级成立评审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班级指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及班级成员等组成。
五、评选办法
各类评选采取班级推荐,系部审核办法进行;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A*80%+B*20%;A为学生个人材料分数(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获奖情况进行分数折算);B为投票数量。
六、评选过程
(一)11月15日-11月20日宣传
成立工作小组,召开相关组织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宣传工作进班级,确保学生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并接受咨询。
(二)11月21日-11月30日推荐
广大同学可通过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等方式报名参加,并填写《中印计算机软件学院“十佳之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评审推荐小组对各参评候选人进行第一轮评审,对照评选条件推送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三)12月1日-12月10日评选
在宣传栏和网站上张榜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候选人事迹,组织进行现场展示和投票。
(四)12月11日终评
根据候选人提供个人材料及投票情况对学生进行分数核算,评选出“十佳之星”。
七、表彰与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每个类别推选十名学生将被授予“潍坊科技学院中印计算机软件学院“十佳之星”荣誉称号,每类推选10人;如该类别无符合条件的,则该类别的奖项空缺。
八、其他注意事项
“十佳之星”评选表彰工作,关系系部、班级荣誉,关系学生的全面发展,各班级、学生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严格执行评选表彰制度。对工作制度不严格、弄虚作假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评选资格。
第五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校团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唐山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2、道德之星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5、公益之星6、自强之星
7、书画之星8、科技之星9、创业之星
10、实践之星11、抗“疫”之星
四、评选机构
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
评选各类校园之星共12名(其中抗“疫”之星2名)。
六、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无违法乱纪现象;
4、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高庠玉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道德之星
(1)乐于帮助他人,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2)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或收到表扬信。
3、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5、公益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对我院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其先进事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自强之星
(1)家庭条件艰苦,但能乐观坚强的面对,坚韧不拔。
(2)品格坚强,自立自强,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有过勤工俭学的感人经历,能为同学们树立先进模范作用。
7、书画之星
在书法、美术方面有着出众的特长,参加过各级比赛或者个展。
8、科技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10、实践之星
(1)在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获得荣誉。
(2)有良好社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得到广大师生认可的学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模范作用者优先。
11、抗“疫”之星
(1)抗疫期间,为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并取得良好效果。
(2)抗疫期间在社区(乡、镇)担任志愿者工作,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七、评选办法
第一轮选拔:4月14日——4月17日
报名可以是各院系推荐和自行报名两种,各院系对校园之星的推荐必须是每种校园之星1—2人,其中候选人需准备个人风采展示的图片或视频及相关文字介绍。一轮选拔结束后,晋级学生名单将在唐山学院团委官方新浪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公布。
第二轮选拔:4月18日——4月27日
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从候选人中选出最终的校园之星。
八、表彰先进
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要将评选活动做成具有我校共青团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组织内部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推荐人选需要填写《唐山学院20XX年“校园之星”推荐报名表》,并附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或者影音资料、表扬信等,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提供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照片一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第六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创新学生德育模式和表彰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挖掘、打造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先进典型感召、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引导学生成才成长,全面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决定举行第七届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3月—5月
三、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含五年制)大专学生,已获得过校级“十佳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四、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
2、励志之星
3、技能之星
4、干部之星
5、志愿之星
6、文艺之星
7、双创之星
8、悦读之星
9、体育之星
10、实践(劳动)之星
五、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成就事业、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并将其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习专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重视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全面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爱他人、爱社会,热心帮助他人,乐于参加公益活动。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前三名;
(2)积极推动学院学风建设,乐于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传授学习方法,交流学习经验,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励,或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国家等级考试成绩突出者优先。
2、“励志之星”评选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通过勤工助学或其他兼职获得劳动报酬,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补考、重修现象;
(4)事迹典型、感人,有很强的教育引导作用。
3、“技能之星”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实训,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表现,已考取专业技能证书;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专业技能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相关奖励;
(3)热心公益,经常利用自身技能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4、“干部之星”评选标准
(1)担任班级或学院、学校学生会、团委(团总支)、自律委员会等主要干部;
(2)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以律已,能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者优先;
(4)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
5、“志愿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无私奉献;
(2)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工作,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50小时,表现优异,贡献突出;
(3)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经媒体报道,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6、“文艺之星”评选标准
(1)对文艺活动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发挥文艺引领作用,组织校园活动能力突出;
(2)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文艺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深受大家喜爱;
(3)在某个文艺项目方面有较突出的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文艺比赛,取得名次获得表彰奖励。
7、“双创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创新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勇于创新创业,在学生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等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3)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8、“悦读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悦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每学年在图书馆借阅次数不低于100次;
(3)积极参加各种读书、征文活动,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能创作出一定的阅读成果。
9、“体育之星”评选标准
(1)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在某个体育项目方面有较突出的特长;
(2)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提高自身体育素养的同时,积极带动广大同学共同参与体育活动,影响广泛,表现突出,深受大家喜爱;
(3)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表彰奖励。
10、“实践(劳动)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思想,树立劳动光荣的价值观;
(2)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参加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养成主动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参与劳动的好习惯;
(3)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或先进集体的成员之一;
(4)劳动教育课程达到优秀。
六、活动程序
评选活动分宣传、评选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3月)
1、下发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办法。
2、通过公众号、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学院接受学生咨询,解释评选活动相关事项。
(二)评选阶段(4月-5月)
1、个人申请(4月1日至4月10日)
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参评申请,申请材料经班委审核签字后交辅导员(班主任)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附1寸照片)
(2)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活动(或工作、生活)照一张
(4)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交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交给辅导员(班主任)审核。
2、年级(班级)推荐(4月12日前)
年级(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的初评小组,经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后以年级为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交给陈良城老师(邮箱:)
3、学院评选(4月下旬)
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小组进行复评。
(1)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情况,评选出医护学院“十佳之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医护学院“十佳之星”。
(3)学院微信公众号宣传“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
4、推荐至学校参评
学院将医护学院“十佳之星”人选推荐至学工处参评校园“十佳之星”评选。
七、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5号实训楼407,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八、本办法由医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关注学生点滴进步,引导学生发掘自身潜力,鼓励学生自我全面发展,通过推优评优手段,树立学生典范,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助推德育工作的开展,我院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传递青春正能量讲述平凡中国梦”感动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实施办法,制定此方案。
一、评选对象
建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选项目及评选标准
参照《XX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传递青春正能量讲述平凡中国梦”感动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实施办法》具体要求。
三、评选流程
1、3月6日,召开“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十佳之星评选办法”讨论会,认真学习和讨论《XX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传递青春正能量讲述平凡中国梦”感动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实施办法》,细化评审细则。为保障评选顺利展开,特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每班2名学生代表。
2、在全院学生中大力宣传,确保做到人人知道,大部分参与申请。要求如下:
(1)要求班主任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详细解读文件精神和评选方式,并对学生中存在的疑惑进行解答;
(2)在二级学院微信平台推送评审办法;
(3)制作海报张贴在5号楼大厅处;
(4)设立咨询点:,电话:
3、3月17日前,通过学生信息渠道、学生谈话方式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班主任和辅导员共同完成各班班级推荐,并将所有申请材料于下午5:00前统一交至张雪梅处(包括电子版)。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4寸免冠照片一张和个人活动(或工作、生活)照一张
4、3月18-24日,开展院内评选,评审小组通过材料审核(佐证材料和个人事迹)、讨论和民主投票方式,确定建环学院十佳之星。
5、3月25日-3月29日,将评选结果公示5天。
6、公示无异后,院内总结表彰,在5号楼和微信平台推送十佳之星风采展。
7、推荐至学校参评。
四、要求及说明
1、加强十佳之星评审工作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气氛。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评选工作进行精心布置,做到组织措施到位、评选办法讲解准确、评选过程透明、问题处置及时。
2、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传递青春正能量讲述平凡中国梦”感动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实施办法和本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3、采用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申请积极性。
第八篇: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围绕我校发展特色,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乐于奉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评选20XX年秋季学期校园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分两大类。
(一)学期综合奖
本次评选结合学生年级特点,设置:红色之星、礼仪之星、勤俭之星、守纪之星、运动之星、文艺之星、美术之星、阅读之星、科技之星、防疫之星共10个奖项。
(二)学期学业奖
学业奖根据期末检测情况进行评选,不做推荐。
二、评选条件-学期综合奖
1、红色之星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并能够高质量完成。
(2)牢记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3)有坚定理想信念,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主动传承红色基因,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在本学期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表现优异。
(5)能够认真学习“四史”,在班级中积极为同学服务,弘扬正能量。
(6)红色之星应在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范围内评选。
2、礼仪之星
(1)遵守学生礼仪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具有良好个人素养,无不良行为习惯和嗜好。
(2)穿戴整洁,衣着大方,规范佩戴红领巾。在学期内历次文明检查中未出现个人扣分项。
(3)言语文明,讲普通话,能够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待人友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能够主动和师长问好。不与人争吵、争执,为人谦和。
(5)掌握在社交场合有关谈吐、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礼节,热情大方,文明礼貌,具有宽广的心胸、自信的品质。
(6)因行为礼仪失当(如骂人、打闹等)出现约谈家长情况的一票否决。
3、勤俭之星
(1)具有良好的节约环保意识,爱护公物,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在学期内历次文明检查中未出现个人扣分项。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节约教育活动,努力争当节约小能手。
(3)在家、校都能做到不浪费水、电,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4)模范执行光盘行动,不浪费粮食,在校就餐时注意用餐文明,不乱扔饭菜、不挑食,不铺张浪费,不乱吃零食。在学期内午餐检查中未出现浪费情况。
(5)在校勤劳,主动帮助老师等承担相关劳动,主动帮助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6)在家能够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4、守纪之星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并能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遵纪校纪校规。
(2)能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精神饱满,认真听讲,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按时完成各项练习。学期内迟到次数不超过3次。
(3)课间不在教室和公共空间里追跑打闹,喧哗起哄。当看到有同学在追逐打闹的时候,能够及时向老师反映,防止发生矛盾冲突和安全事故。
(4)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爱护花草树木。
(5)团结、关心、爱护同学,发现有不文明或违规现象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敢于揭露和制止不文明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6)学期内受到学校处分或因不遵守纪律被约谈个人及家长的,不得参评。
5、运动之星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认真上好体育课,不缺课、不迟到,服从体育老师的教学安排。
(2)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课间操、阳光一小时等活动,并态度认真。
(3)能够通过体育运动,带动、感染身边家人、同学一起参与其中。
(4)在学校运动会等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优先推荐。
(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年评定良好以上。
(6)学生体检视力合格或未出现严重态势。
(7)学期内,因病请假累计不超过5天(次)。
6、文艺之星
(1)认真对待每堂音乐艺术课,课堂参与度高,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好。
(2)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能够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在各类比赛中获奖学生优先推荐。
(3)才艺突出,在班级中反映良好。
7、美术之星
(1)认真对待每堂美术艺术课,课堂参与度高,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好。
(2)积极参加韶光课后服务计划文化项目,得到指导教师的高度评价。
(3)能够独立完成美术课、课后服务计划文化项目作品。
(4)在各类文化美术作品展览、比赛中获奖学生优先。
8、阅读之星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大的阅读兴趣,每天阅读的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2)能够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阅读要求。
(3)有一定的阅读储备,能够积极分享、讲述书中精彩片段。
(4)积极参加朗诵、朗读、背诵、演讲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9、科技之星
(1)认真对待每堂科学课,课堂参与度高,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好。
(2)积极参加韶光课后服务计划科技项目,得到教师的高度评价。
(3)能够独立完成科技课程、课后服务计划科技项目作品。
(4)积极参与各类科技作品展览、竞赛,并获得各类奖项学生优先。
10、防疫之星
(1)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上下学注意佩戴口罩,日常注意保持1m间距。
(2)注意个人日常卫生,餐前便后注意洗手。
(3)积极承担班级工作,能够协助老师做好班级通风、扫除等工作。
(4)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核酸检测,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第一针剂、第二针剂接种工作,为构建健康屏障做出贡献。
三、评选安排
学期综合奖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专人提名与核查+班级评议(民主推荐)+学校审核”程序进行。综合奖原则上不重复授奖。
四、注意事项
1、校园之星是学校每学期学生综合类最高荣誉,全体老师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保证让每名学生清楚了解到学校校园之星评选的标准,向校园之星努力。
2、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慎重推荐,确保被提名的推荐人有资格、有成绩、有事迹、有代表性。
3、各班级必须进行班级评议(民主推荐)环节,确保每名学生都参与到评选评议的过程中,保障公平、公正。
4、时间明确,责任到人,请各班级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推荐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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