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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节后复工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5号)、《xx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工地节后复工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分公司所辖项目春节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建设公司关于春节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辖项目复工平稳安全,切实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和疫情防疫工作,分公司制定了《西北分公司春节节后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
各工程管理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管理部经理是本单位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认真学习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与地方防疫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同时,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防疫、生产两不误”的原则,制定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责,全力做好本单位防控疫情工作,请各工程管理部结合项目实际,于20__年2月20日前将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送至分公司安全运营部。
二、实行复工项目报批制
春节期间停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复工日期,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工程项目节后复工时间和相关手续的要求;若项目所在地政府无要求的,各工程管理部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6日。
工程管理部复工前,须向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复工申请表(附表1),明确防控工作具体联系人,同时上报复工人数、消毒物资准备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做好现场人员管理
一是节后复工进场人员。节后复工进场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到管理部后,由管理部安排专人对每一位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经检测无发热症状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场后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暂不录用来自湖北疫区的作业人员。管理部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登记姓名、住址、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附表2)。
二是临时进、出场人员。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管理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各工程管理部要安排专人对现场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早、晚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一旦出现发热(腋温37.3度以上)、咳嗽、乏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四、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工作
各工程管理部要按照“项目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见附件3),全面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确认工作。重点对大型机械设备、基坑、脚手架、爬架、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等危大工程、临时用电、临边防护、消防设施、文明施工、应急物资和生活区等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况,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经管理部自查确认符合复工条件后,向分公司打“复工”(见附件4);经分公司安全运营部确认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书面签发“项目复工令”(见附件5),方可复工。
五、做好就餐管理各工程管理部人员就餐应采取分餐分散就餐的方式
由食堂工作人员打好饭菜,管理人员将饭菜带回办公室分开就餐;作业人员按班组划分就餐时间,分散就餐,避免人流聚集,减少传染风险;同时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严禁餐具混用。
六、做好现场卫生工作各工程管理部要认真采取防疫措施
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要根据宿舍数量,合理分配人员住宿,尽可能减少同一宿舍居住人员数量,杜绝大通铺现象;要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早、晚2次采取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工程管理部要密切联系属地环卫部门,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对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出场。
七、做好宣传教育、检查工作各工程管理部复工后,要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检查工作。
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党员及各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宣传、检查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责任人员要佩戴袖标加强宣传和检查工作并形成相应记录。通过设置横幅、喇叭播音宣传、班前提醒、发放疫情预防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预防,帮助各级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其他事项
疫情未解除前,分公司将暂停季度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各工程管理部禁止举办观摩会、现场交流会、30人以上早班会、集体进场安全教育会、生产例会、交底、检查等,要利用好班前讲评台,分批次,分班组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条件下进行,严禁作业人员群体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切实保障项目安全生产。
公司企业工厂春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模版
工地节后复工方案 (篇3)
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建机构
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以及设置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防疫物资配置等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建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二、应急处置
(一)发现异常。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工作:
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
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
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
(二)初步排查。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三)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
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跟踪随访。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全程跟踪随访从业人员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三、分类处理
(一)按病人类型处置
1.疑似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2.确诊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工地实施硬隔离。建筑工地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研究决定。
四、后续管护
(一)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施工作业区、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施工升降机、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交通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当地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健康管理员。
(二)加强宣传。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建筑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建筑从业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一)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终止预案响应。
(二)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工地节后复工方案(精选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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