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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作者:雪代巴2024-01-13 23:35:16

导读:篇一: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政策背景 为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住建...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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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政策背景

  为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新龙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以农村用作经营自建房为重点,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四类重点房屋,作为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对象,切实消除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主要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在前期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复核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特别是用于住宿、农家乐等的经营性自建房,对于CD级危房务必要给经营者或房屋所有权人下发整治通知书,在隐患彻底消除后才能继续经营。

  第二部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20xx年安全评估鉴定为C级危房开展“回头看”工作,准确掌握危房消除户数和应急防控处置户数,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通过应急手段整治的危房,再次确认警戒线、打围、警示标牌的完整性,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故。

  第三部分: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中新增了第七部分“整治情况”内容,要求鉴定为CD级的农村危房需在系统中补充完善此部分内容。请乡镇按照要求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在系统中完善前期评估鉴定为C级的10户衣村危房的整改情况。

  篇二: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区委“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有关问题的发生,巩固突出问题整治成果,确保我区“春风利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我局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效

  (一)在预防和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方面

  我局结合自身城市管理职能,在日常巡查市容环境过程中发现有关电信诈骗、黄赌毒等非法小广告时,会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据统计,在1月份,我局共清理乱粘贴非法小广告140余宗,坚决做到不给非法小广告留有生存蔓延的时间和空间。并且在本单位开展了涉黄赌毒情况调查,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了职工法律意识,从思想层面预防和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在整治乱拉乱牵电线充电方面

  在日常巡查过程,我局执法人员发现违规乱拉乱牵电线充电的人员会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特别是在1月份创文迎检期间,我局执法人员重点巡查小区、市场、学校周边的商铺,对存在违规乱拉牵电线充电的居民和商铺进行多次劝导教育。据不完全统计,我局执法人员在海东社区、三十二中、凯旋湾小区劝导和制止违规充电的行为多达20余次。

  (三)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坡头区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方案》和牵头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派人派车到区中小学周边开展交通秩序维护,重点参与道路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行动。其中,以学生每日上下学、周五、周日离返校重要时间点为重点,增派执法人员到城区学校周边进行常态化定点巡查,在整治“六乱”的同时,还会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进行劝导,对在学校周边揽客面包车、摩托车辆进行劝离等。在学生放寒假期间,我局仍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各学校周边进行不定时巡查,整治车辆乱停放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城区学校周边的'良好秩序形象。

  同时,结合创文省检、市检等时间点,我局大力开展“六乱”整治,通过来回巡查、定点蹲守、网格化管理等方式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的乱停放、乱堆放、乱搭建、乱摆卖等违法违章行为。期间,配合区公安分局清理区一中门口自建房及周边的乱停放、乱搭建,会同南调街道办、海湾社区居委会清理整治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周边的乱堆放摆卖柜台6个,劝离乱摆卖30多档次,配合坡头镇清理、劝离爱周中学周边乱摆卖流动摊档20多档次。在对以上学校周边整治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还对学生乱停放非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帮助引导其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规范的停车位置,也对乱停放在校园周围道路的机动车进行劝离等,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区部署安排和相关牵头部门的要求,大力参与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协同联通机制,持续深化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在整治乱拉乱牵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方面注入城市管理力量,提升工作成效。二是继续整治校园周边的“六乱”,帮助疏导交通,为学校开学创造良好秩序和形象,并作为常态化工作。三是持续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宣传小手册等各种方式大力“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尤其是加强反诈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百姓防范诈骗意识,并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篇三: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作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增强综合执法合力,对20xx年7月3日以前的要逐步按上级的安排部署清除存量,对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破坏耕地行为,不折不扣抓好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为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组织保障,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东亮(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小丽(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邱日荣(党委副书记)

  梁秀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榕芳(党委组织委员)

  刘中永(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袁庆科(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晓明(政府副镇长)

  李华先(政府副镇长)

  赖煜瑞(综合执法队队长)

  龚敏芳(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春(二级主任科员)

  李选周(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钟煜升(司法所所长)

  石筱渝(派出所所长)

  黄雪兰(党政办主任)

  郭华芳(纪检专干)

  伊 磊(财政所所长)

  李建林(国土所副所长)

  黄金成(农技干事)

  雷永昌(村镇建设干事)

  吴如锋(综治办主任)

  林 晨(供电所所长)

  谢小惠(组织人事工作人员)

  各包村工作队

  各村村两委干部

  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土所,李华先和郑晓明任办公室主任,黄雪兰、李建林、黄金成任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人员如有调整,调整后人员接替)。

  三、工作职责

  1.部门工作职责

  (1)镇纪委: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不力相关镇村干部责任。

  (2)党建办(组织人事):负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列入干部平时考核和村级工作季度考核。

  (3)党建办(宣传):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4)国土所:负责在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地类现场核查,对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以外的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

  (5)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乱占耕地建房及“非农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违法行为案件的制止和查处。

  (6)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负责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和个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中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定,协助依法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7)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和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对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8)司法所:负责指导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处置。

  (9)综治办:负责指导各村、各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维稳工作。

  (10)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立即制止,下发责令停止、限期拆除等通知书,第一时间上报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牵头组织力量拆除耕地上违法建筑物。

  (11)供电所:负责停止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建设工地提供用电服务。

  2.包村干部职责

  挂村领导对所挂村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牵头做好所挂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整治工作;包村工作队对所包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牵头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督村干部巡查到位,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持续跟踪,制止无效的向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和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切实把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3.村两委干部职责

  各村主干是所在村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日常巡查和及时制止;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两委干部按照网格化片区负责开展乱占耕地建房的宣传巡查、制止工作,各自包片区、村小组干部每两天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跟踪落实,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向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和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将《太拔镇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周报表》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国土所或农技站。

  四、工作内容

  1.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的中心宣传效果,紧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做好相关知识专题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定期推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知识。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宣传效果。在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粘贴、悬挂、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内容的海报、横幅、宣传单等,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放和各村村村通定时播放农村乱占耕地整治相关音频,提升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圩天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集中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干部的依法用地意识,做到家喻户晓。

  3.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按照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强大的工作氛围,做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全方位巡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并对拆除后的案例进行跟踪,杜绝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全覆盖,形成“逢建必报、违建必查”。

  4.明确处置程序。对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日前存量占用耕地建房的进行摸排并将摸排情况按要求核实信息并及时报送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20xx年7月3日后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乱占耕地建设情况后,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等配合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由镇人民政府下发停建、限期拆除等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在固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县自然资源局监察 大队查处。

  5.严格督查问责。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列入干部平时考核和村级工作季度考核,作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主干评先评优依据。成立太拔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督查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等部门干部担任。对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且未及时报告,被镇督查组督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将进行以下追责处理:

  1.属于正在开工建设(打地梁或砌墙基)的,发现1起,由镇督查组牵头、挂村领导参与,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约谈;发现2起,由镇督查组牵头、挂村领导参与,对包村工作队进行约谈,并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3起及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约谈挂村领导,对包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属于乱占耕地建房完成一层(含楼板),发现1起,村主干、包片村干部作出履职情况说明,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2起,由主要领导约谈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执法队、村主干、包片村干部,并对包村干部、综合队人、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发现3起及以上的村,按规定对包村干部、综合执法队、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以上处分。

  3.属于乱占耕地建房二层(含楼板)及以上的,发现1起,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处分;发现2起以上,对包村工作队、综合执法队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处分。

  篇四: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档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档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档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档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档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档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坟头,坚决防止档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档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档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档林火灾的危害和档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档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档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档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档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档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档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档林火灾隐患,防止档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档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档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档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篇五: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篇六: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找准整治“航向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现场推进会要求,当前应立即转入排污口整治阶段,按照3年全面完成整治的总体目标,全力加速推进、重点难点攻坚、精准分类整治,达到消除环境隐患、实现长效管理的目的。《方案》指明长江入河排污口系统整治的工作方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划定工作目标:20xx年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树立标志牌,完成30%以上排污口整治任务;20xx年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确定整治标准和要求,以各类排污口的'水质达标排放为整治标准,明确了排污口分类整治的工作方向。

  夯实责任“压舱石”

  根据属地负责、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方案提出由属地政府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工业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等有明确排污责任主体的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排污单位负责整治,其他无明确责任主体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整治,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政策、技术和资金优势,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确保整治成效。

  理清规划“思路线”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既是贯穿源头、过程和末端的“细活”,更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活”。为实现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需要持续推进和做好六项重点工作,通过排口监测、方案制定、立行立改、全面施治、示范引领和净水清岸,做到排污口整治的水陆统筹、系统规划和科学施治。通过对各分类排污口采取取缔、整治和规范类措施的细化表述,阐明排污口分类整治的基本方法路径,相对统一和规范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要求,有利于各责任主体参考、对标,精准施治。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是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具体行动,是化解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方案》的出台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初步分为“整治启动”、“整治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调度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属地政府能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抓紧抓

  篇七: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全面提高全县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业务技能,促进扑救业务技能再上台阶,实现森林火灾科学扑救、安全扑救,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9月举行全县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专业技能比武活动,为确保比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武目的

  通过比武检验各乡镇(街道办)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火灾扑救知识、体能、专业技术及应急能力,切实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为实战打下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比武科学、有序地实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半专业森林消防比武指挥部,负责本次比武活动统筹调度、现场指挥。

  顾问: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四个组:裁判组、保障组、宣传组、安全组

  裁判组:组长小军,负责本次比武项目组织实施及成绩登记。

  保障组:组长小力,负责本次参加比武人员及装备摆放位置。

  宣传组:组长小斌,负责协调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安全组:组长小鳌,负责本次比武秩序的.维护、车辆停放指挥。

  三、比武议程

  1、主持:刘诗文。

  2、参赛单位于9月18日上午7:00进入比赛现场,县领导及观摩人员8:30入场。

  3、黎宾副县长讲话。

  4、市林业局领导讲话。

  5、裁判长宣布比武规则。

  6、参赛队员宣誓。

  7、黄力副书记宣布比武开始。

  8、宣布比武结果。

  9、颁奖。

  10、退场。

  四、比武时间及地点

  时间:拟20xx年9月18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桂阳县林用飞机场

  五、参赛单位及观摩人员

  参赛单位:全县22个乡镇(街道办)、桂阳县太和林场,共23支代表队,各半专业消防队选拔6人参加。

  观摩人员:市林业局王道功副局长,市森林公安局刘泽顺局长,县领导黄力、罗晓文、黎宾、杨涛、刘诗文,县武装部领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黄伟平、唐和光,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书记或乡(镇)长,分管领导(兼参赛队领队)。

  篇八: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我区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220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xx〕19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以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等行为。

  二、工作目标

  聚焦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等重点问题,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年度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自查不彻底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在20xx年12月全面自查整改,20xx年1月底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点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一并推进,对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结合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和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问题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和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问题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整改恢复为耕地。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地作层植物的,整改恢复为耕地。对20xx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督促恢复为耕地。对20xx年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发展林果业的或挖塘养鱼的,督促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五)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问题。对已排查确认的20xx年第一、二、三季度耕地保护动态发现“非农化”新增问题,能纳入以上4类重点问题整治的,按照上述要求统一整改;不能纳入的',单独填报《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表》。

  在以上重点整治工作中,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推填土和堆放其他物资的,一并督促恢复为耕地。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区政府成立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明勇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兼)

  副组长:王少奇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杜丽丽红寺堡镇镇长

  吴克兵太阳山镇镇长候选人

  贾舒君大河乡乡长

  周仁科新庄集乡乡长候选人

  金帝柳泉乡乡长

  马金平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年波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督导全区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办按期完成自查整改,适时通报整改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王少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年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梳理汇总问题清单,撰写工作报告。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要将已下发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耕地动态监测及下发的问题图斑在规定时限完成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于20xx年12月25日前上报整改清单及工作进展。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5日)。各乡(镇)、街道办按照问题整改清单全面开展问题整改。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

  (三)成果检查阶段(20xx年1月16日-20xx年1月20日)。20xx年1月16日起领导小组分组逐乡(镇)、街道办对整治成果全面实地核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如发现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实、处置不力的,责令重新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到位。保护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任务,各乡(镇)、街道办要把保护耕地红线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认识到重点问题整治的重要意义,将本次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起责任,亲自抓部署,将责任分解压实,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将重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整治要求,统筹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整治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号销账,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究问责。领导小组将强化督查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进度缓慢的,对在问题举证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整改,影响我区整治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篇九: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篇十:农村乱占耕地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八部门决定20xx年春节前后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鼓励用人单位开展稳岗留工。为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

  (二)推动有序返岗复工稳定就业。为有需要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

  (三)推动企业正常运转健康发展。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稳岗留工行动。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稳岗留工行动。主动为保供应保运转企业、高风险岗位及其他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稳岗服务。向他们发出节日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鼓励引导企业为在岗职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加大为滞留失业人员的转岗就业服务力度,及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或临时救助。

  (二)引导有序外出务工。提前摸清农民工返乡返岗和企业开工复工情况,充分发挥省外劳务服务体系作用,积极与“长三角”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引导有序外出务工。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启动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人数倍增计划要求,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加大我区吕梁山护工、离石康养师等特色劳务品牌宣传推荐力度,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务工对接,以知名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提供专车、专列、包机服务。

  (三)促进就近就业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广泛收集农民工就近就业岗位,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制定节后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招聘服务活动。线下招聘现场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项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线上招聘活动要加密频次,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实现人岗适配。在活动期间面向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等脱贫人口集中的地区定向投放一批就业岗位。

  (五)强化服务培训维权。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向零工市场延伸,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在春节后务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临时就业服务站(点),有效扩大服务半径,集中开展政策服务宣传,为务工人员求职就业提供帮助。统筹培训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农民工的培训课程,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六)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做好我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优先支持保供应、保运转、重要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市场化资源,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风险防控。我区要加强就业形式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清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离石融媒等新闻媒介发布活动安排,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报送至市局指定邮箱,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确保春风行动有序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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