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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日活动方案

作者:颜翼辰2024-01-11 21:08:32

导读:篇一:扶贫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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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扶贫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新闻网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四)开展“10.17”扶贫日公募活动。

  1、对象范围。

  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

  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

  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

  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

  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篇二: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联村包户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我局联村包户工作任务,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强化全市扶贫工作日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四为“扶贫活动日”的`规定,现就我局开展20xx年“扶贫工作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一、活动内容:

  宣传、解读脱贫攻坚的相关知识和政策,走访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教育、健康、文化活动等情况,掌握致贫的原因,拿出帮扶措施和解决途径等,并形成真实、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二、活动时间:

  每月的第二、第四周的周四为“扶贫工作日”。

  三、活动地点:

  富平县薛镇湾里村。

  四、参加人员:

  全局干部职工。

  五、活动要求:

  20xx年“扶贫工作日”活动每次由局1名县处级领导带队,在活动前一周确定好活动主题和帮扶计划,做好准备,相关科室和人员深入到帮扶村开展具体工作,并要如实填写“xx市统计局20xx年扶贫工作日活动记实表”和“xx市统计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台账”。

  篇三:扶贫日活动方案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司法工作实际,现就20xx年扶贫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法治扶贫集中宣传月活动。

  把10月份定为“法治扶贫集中宣传月”,注重抓好与扶贫开发工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扶贫先进典型宣传,总结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其功能及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方式等。突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将其与法治扶贫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是法治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

  二、广泛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服务。各级司法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贫困群众身边,送到扶贫干部身边,主动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提高法治素养。特别是对省委确定的“4个2”脱贫任务较重地区,司法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专项活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大力实施“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扶贫日”活动期间,开展为期2个月的“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的老年人为重点,组织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排查,主动靠上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预防和避免更多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

  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措施,创新载体,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扶贫日活动。要将扶贫日活动与省扶贫办部署的影像档案征集活动、征文活动等结合起来,积极创作和征集法治扶贫影像作品、理论研讨文章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加强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各市司法局、厅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10月18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向厅扶贫办提供扶贫日活动总结。

  篇四: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日”活动精神和省、市、县扶开发攻坚领导组“扶贫日”系列活动通知精神,根据县扶贫开发攻坚领导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扶贫日”系列活动要在乡镇全面开展“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的扶贫献爱心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目标和范围

  (一)活动主题: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

  (二)主要目标: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通过发动全镇社会各界广泛、自愿参与,为我镇贫困户扶贫开发等募集资金;募捐款主要用于贫困人口的危房改造、大病救治、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救助,公益设施建设。

  (三)活动范围。在全镇范围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全面开展。

  二、组织协调

  为加强我镇“县20xx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由镇社事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社事中心、项目办、农技站、镇团委、国土所、联通营业部、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计生服务站、官兴农商行等单位统筹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活动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召开全镇动员会议。9月下旬,结合《县20xx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有关精神,召开镇20__年“县20__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动员会议,对今年开展“爱心扶贫”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责任分工请见附件)。(社事办主办,党政办协办)

  (二)开展爱心募捐活动。10月15日、16日,镇机关、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爱心人士、社会组织、企业自愿参与“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献爱扶贫募捐活动。(参加单位:镇机关单位、各事业单位、社区、镇内中小民营企业)(社事办、各单位、社区)

  (三)开展“爱心救助在行动,善举结对惠万家”活动。从10月1日起至20__年1月6日,发动和引导我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或“一帮多”爱心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努力帮助我镇困难家庭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实际困难。通过活动,同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扶平台”建设,努力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使用效应,联动社会力量及慈善资源,促使全镇形成常态化的大救助机制。

  (四)开展走访帮扶贫困户活动。9月1日至农历年底,镇上所有领导、党员干部职工都要到贫困户走访、慰问2次以上。填报扶贫工作日志,行程专项扶贫方案。积极组织爱心企业、个体户、爱心人士到扶贫村、组、户走访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关心群众疾苦,尽力落实帮扶项目。社区、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到贫困村、困难户开展特殊党日活动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

  (五)开展“认领、认建、认捐”工作。结合实际,上报1至3户人口多、无劳动力、贫困程度深的特困户(或因大病因伤亡致贫户),上报1至3个急需解决又未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下步扶贫规划的扶贫项目(主要包括:人行便民桥、村组通车路桥、微型饮用水库(塘)、人畜饮用水渠、村小学附带项目、村集中场所附带项目、便民路、断头路、出山路等)。经特困户自愿申请救助、同意公布其家庭情况的,通过上网公示、呼唤爱心救助,让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申出援助之手,定向自认、自领、自捐,真正体现出社会帮扶的特色。

  (六)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以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示范点为平台,广泛开展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的社区献爱心活动,帮助社区老人、困难家庭等社会特定群体。

  四、活动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社会扶贫暨扶贫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社会事务办会同相关单位和各村(社区)按照分工执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责任分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助工作机制,确保整个系列活动圆满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办各村要认真做好社会扶贫暨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要大力运用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发布慈善信息,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采访报道,重点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扬乐善好施优良传统,不断拓展参与群体,努力营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镇社扶办,由镇社扶办汇总后汇款到县“扶贫日”募捐活动指定专用账号,并全额返还乡镇,按规定使用。

  (五)加强总结表扬。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活动工作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镇社会事务办要综合全镇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8日前报送镇扶贫办。

  篇五: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安徽省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

  20xx年10月17日是第一个“扶贫日”。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必须精心组织开展好我区“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XX区“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省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区将设立主会场,区政府领导,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第六批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民政办主任、贫困村两委干部将参加会议。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承办。

  (二)开展专题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今日裕安》组织专版进行宣传。

  内容:一是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宣传扶贫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会同今日裕安编辑部共同承办。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扶贫日”前后,分别在区政府网站、区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等主要门户网站发布扶贫公益广告。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共同负责。

  3、组织全区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负责。

  (三)参加扶贫公募活动。

  根据要求,区将参加省级组织的扶贫公募活动。

  1、活动主题: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活动内容。

  (1)扶贫项目认领。由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负责筛选申报需认领的扶贫项目。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区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

  (2)社会各界认捐。

  机关单位、个人捐款。请区直工委倡议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区人武部倡议驻区部队官兵捐款,区台办倡议台胞、华人华侨捐款。

  企业捐款。请区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捐款,区商务局倡议外商投资企业捐款,区农委倡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捐款,区扶贫办负责动员全区扶贫龙头企业捐款。

  社会公众捐款。请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等网络公众平台,播出扶贫公益广告、贫困地区系列报道、扶贫项目介绍,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捐款者可以指定捐资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指定捐赠贫困村的可直接汇入该村的三资账户,未指定的可将捐款汇到省慈善协会专门账户,由省慈善协会集中汇入XX区扶贫资金专户,所捐资金全部用于我区的扶贫开发。

  (3)积极参加“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10月17日下午在稻香楼礼堂举办的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四、组织领导与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我区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扶贫办与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部门协作。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的开展。区直工委负责动员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动员驻区部队参与活动,区台办负责动员台胞、华人华侨参与活动,区工商联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活动,区商务局负责动员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活动,区农委负责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活动。

  (三)会议部署。方案下发后,以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名义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扶贫日”活动,组织方案实施。

  (四)前期宣传。区委宣传部和区扶贫开发领导组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共同做好“扶贫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篇六:扶贫日活动方案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和愿望。开发区积极参加今年的扶贫济困活动,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让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奉献一份爱心,贡献一份力量。

  一、开展爱心捐款

  6月29日,开发区举行扶贫济困一日捐活动。下午3点30分左右,开发区常务副主任曾文带头捐款,献出了自己的拳拳爱心。随后,开发区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因事未到捐款现场的干部职工也通过他人代捐等方式,献上一份爱心,给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带去春天的希望,送去爱的阳光,发扬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团结互助、互相帮助、扶危济困、和谐友爱的良好风尚和优良传统。

  二、开展访贫问苦活动

  七一前夕,开发区党总支组织机关党员、大岭农场、麻糖良种示范场深入扶贫村、贫困党员家中,对扶贫村、贫困党员进行慰问。共同协商扶贫村社会经济发展思路。每到一户贫困党员家里,都详细了解困难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分别并送上慰问品,并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自强自立,克服暂时的困难,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度过难关,脱贫致富。

  今后,开发区将继续将结合扶贫双到工作,积极参与此类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新仁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七: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20xx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学校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的主题、口号、原则

  主题:扶贫济困,共建和谐

  口号:1017邀您一起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经讨论,成立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向全区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10月13日上午举行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在校园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班会,通过向学生介绍有关我校贫困生的生活情况以及社会上“献爱心”的具体事例,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关心、帮助别人的重要性及其重大意义,鼓励人人争当“奉献爱心小明星”。开展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的精神,主动去关心和帮助别人。

  (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积极围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

  (三)扎实开展一次“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校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扶贫济困日”活动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解难题、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树立典型。要随时掌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本单位在活动中产生的实效、先进事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在10月18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篇八: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安徽省201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

  201X年10月17日是第一个“扶贫日”。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必须精心组织开展好我区“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裕安区“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省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区将设立主会场,区政府领导,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第六批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民政办主任、贫困村两委干部将参加会议。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承办。

  (二)开展专题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今日裕安》组织专版进行宣传。

  内容:一是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宣传扶贫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会同今日裕安编辑部共同承办。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扶贫日”前后,分别在区政府网站、区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等主要门户网站发布扶贫公益广告。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共同负责。

  3、组织全区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负责。

  (三)参加扶贫公募活动。

  根据要求,区将参加省级组织的扶贫公募活动。

  1、活动主题: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活动内容。

  (1)扶贫项目认领。由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负责筛选申报需认领的扶贫项目。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区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

  (2)社会各界认捐。

  机关单位、个人捐款。请区直工委倡议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区人武部倡议驻区部队官兵捐款,区台办倡议台胞、华人华侨捐款。

  企业捐款。请区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捐款,区商务局倡议外商投资企业捐款,区农委倡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捐款,区扶贫办负责动员全区扶贫龙头企业捐款。

  社会公众捐款。请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等网络公众平台,播出扶贫公益广告、贫困地区系列报道、扶贫项目介绍,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捐款者可以指定捐资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指定捐赠贫困村的可直接汇入该村的三资账户,未指定的可将捐款汇到省慈善协会专门账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2321012100077109),由省慈善协会集中汇入裕安区扶贫资金专户,所捐资金全部用于我区的扶贫开发。

  (3)积极参加“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10月17日下午在稻香楼礼堂举办的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四、组织领导与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我区201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扶贫办与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部门协作。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的开展。区直工委负责动员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动员驻区部队参与活动,区台办负责动员台胞、华人华侨参与活动,区工商联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活动,区商务局负责动员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活动,区农委负责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活动。

  (三)会议部署。方案下发后,以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名义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扶贫日”活动,组织方案实施。

  (四)前期宣传。区委宣传部和区扶贫开发领导组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共同做好“扶贫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篇九:扶贫日活动方案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X〕83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主要任务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主要任务: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所募集款物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三年扶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募集的捐赠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我省高寒山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以及贫困老区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全省孤残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个市募捐的善款除了用于对口“双到”村及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外,要继续支持省统筹重点项目。

  二、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一)组织扶贫考察活动

  1.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省企代表到韶关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国资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2.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到河源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3.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到梅州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外经贸厅、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考察,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倡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等平台爱心捐赠活动。

  各地可创新募捐方式方法,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扩大募捐主体上先行先试,探索募捐主体、受赠主体以及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独立运作等做法。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

  (四)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以及帮助贫困山区“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组织和发动公益慈善团体广泛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1X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单位(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扶贫开发“双到”村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制作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专栏报道等形式,积极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广东精神。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公信力,打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活动总结,由活动办公室综合报省委、省政府。

  篇十:扶贫日活动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自XX年起,每年10月17日为全国“扶贫日”。为了做好第xx个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现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召开一次扶贫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学习贯彻、关于全国“扶贫日”的批示,学习李鸿忠、王国生关于扶贫工作的文章。

  2、部署“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在赤壁电视台进行宣传。

  1、对“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相关新闻报道;

  2、滚动字幕宣传。

  三、在《今日赤壁》上进行系列宣传

  四、发一份《倡议书》

  五、各乡镇、市直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关于全国“扶贫日”的批示,学习李鸿忠、王国生关于扶贫工作的文章;

  2、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

  3、开展走访、慰问等。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扶贫日活动方案(分享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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