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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作者:安皖翼2024-01-07 16:58:22

导读: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1)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教治办[20xx]x号)要求,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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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1)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教治办[20xx]x号)要求,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治理范围及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时间范围为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根据情况往前追溯),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

  一

  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力

  1、未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信息,或公示内容无政策依据。

  提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需自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向财务处报备;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有政策依据。

  2、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跨学期或学年预收学费、住宿费;调整收费标准后,未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要求。

  3、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学生自愿原则,未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学校或教职工违规获取经济利益或收取回扣。

  4、学校收费后,未提供合法合规的收费票据。

  5、退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拒不退费或故意拖延。

  提示:财务处自查各类收费项目退费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教务处自查教材费退费流程是否合理;学生处自查住宿费退费流程是否合理;各二级学院自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收费项目(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退费流程是否合理。

  二

  借教育信息化乱收费

  1、以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或分班教学为名,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向学校或第三方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及相关设备、软件、资源等。

  2、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学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作为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软件、APP等费用;以校园安全为名,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收取电子学生证、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

  3、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家长购买或在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资源或电子书包电子表等。

  三

  巧立名目乱收费

  1、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无政策依据、擅自设立的项目费用,如论文评审费、答辩费、补课费、试题试卷费、讲义资料费、复印费、电子阅览费、图书馆查询费、教具使用费、体能训练费、课间管理费、取暖费、降温费、饮水费、宿舍管理费、自行车管理费、保洁费、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2、违规捆绑收费,如将普通话等级考试费用与培训费捆绑收取,将公寓用品费用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等。

  3、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费用,包括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或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上述费用。

  四

  借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

  1、学校或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或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实习费、实训费、就业委托费等。

  2、将学费与合作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取,强制组织学生向合作企业缴纳额外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非政策要求范围内的培训、考试并收费;与校内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五

  继续教育存在的乱收费问题

  1、违规收取论文报名费、网络教学平台使用费等。

  2、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代收继续教育学费,高校继续教育设点单位、校外招生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私设项目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如管理费、信息费等。

  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实地核实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

  一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梳理各类项目的收费情况,对照专项整顿内容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1),梳理存在问题、总结工作成效,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于xx月xx日前将表格及资料报送至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04室)。没有情况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二

  重点检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根据自查情况,由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督查组,采取直接抽查或联合检查等方式,对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督查工作。

  三

  巩固成效阶段(xx月xx日至本学期末)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学院将不断总结分析新形势下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整治;宣传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学院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汇总,并于每月xx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报送至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从加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院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过官网、官微以及开展教育收费培训的方式,把收费政策宣传到位。

  (三)畅通举报渠道。学院设立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xxxx-xxxxxxx。

  (四)组建专项督查组。由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督查检查、汇总分析治理问题,研究出台规范管理意见、起草文件制度等工作。

  (五)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师生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教育乱收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学院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有序。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按照市、县委统一部署,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及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治理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校及教师通过社会培训机构或自行租借场地变相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问题;、以早自习、中自习、晚自习、兴趣特长班等名义收取作业辅导费;、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收取油印费、试卷费、自编教辅资料费等;、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如:强制订购学生营养奶、购买商业保险等;、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安排

  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专项治理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等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赢得广大家长学生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宣传国家、省、市、县相关教育收费政策,尤其将《20xx年x季学期教育收费对照检查表》中列举的常见违规现象作为禁止僭越的红线,使教育收费政策入脑入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中小学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在当地媒体和学校公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努力营造学校严格管理、教师自觉遵守、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氛围。各中小学要成立检查组,采取教师个人自查,发放问卷调查,聘请家长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监督,调查核实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特别是20xx年xx月以来,参与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要立即纠正有偿家教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能及时纠正错误、停止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从宽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查实后将从严处理。要坚决制止学校及教师乱收费行为,学校要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作为检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取得成果的重要环节,作为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各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监察室。

  (三)集中查处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教育局将集中调查处理后及时通报,形成专项治理的震慑态势。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情况、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对群众举报线索、上级交办转办事项要认真组织调查,对受理的有偿家教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对于查实后确有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集中研究处理,强力纠风治乱。要坚持查则必严的工作作风,真查真纠,实查实改,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一经查实一律清退,一律问责。对各校在此次自查自纠中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或明知有问题却故意推诿庇护的,将严肃问责。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1、对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较轻的,由教育局对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其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情节较重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进行严肃处理,获得特级教师、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直至予以解聘。

  2、对于学校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自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提供与教育活动无关的有偿服务,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

  3、教育工委、纪工委安排监察室和六个监察审计工作室,对各中小学进行巡回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宣传发动不力,自查自纠不实、调查处理不严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监察室要会同人事科、基教科等科室,迅速提交违规补课、教育乱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各学校要完善教育、监督、惩治等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xx市、xx市纪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教育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xx市教体局特制订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治理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急难愁盼”,以“小切口”选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严格做好自查自纠,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收费监管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未与开户银行签订预收费托管协议,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不唯一,预收费未全部缴入专用存款账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不充分,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集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未严格执行按培训周期或课时收费政策按培训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不得超过60课时;收费时间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诱导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费用;未严格执行退费政策开课前提出退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开课后提出退费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未完成课时比例一次性退还费用。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学段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责任单位:职成教科、各培训机构)

  二以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是平板电脑收费和商业保险收费。

  一是平板电脑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移动学习终端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移动学习终端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采购程序违反规定;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推荐移动学习终端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移动学习终端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家长的投诉反映,受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产生负面舆情。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学段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责任单位:普教科、装备中心,各级学校)

  二是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重点。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及家委会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部门、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学段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责任单位:安监科、勤办,各级学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违反“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少于2年;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未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和在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收费标准调整不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不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问题,不公布对贫困学生有关学费减免政策或其他补助办法的问题。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财基科、职成教科、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

  (四)其他教育乱收费问题。

  一是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普教科、财基科)二是职业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以合作企业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责任单位:职成教科、各职业学校)三是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问题。直接或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方式变相收取与入学(园)或毕业后升学承诺等挂钩的“捐资款”“赞助费”等问题。(责任单位:普教科、财基科、职成教科、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各级学校)四是违规补课收费的问题。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收取补课费、资料费、印刷费等问题。(责任单位:普教科、财基科、职成教科、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各级学校)五是幼儿园额外收费的问题。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的问题。(责任单位: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各幼儿园)。时间范围: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月上旬)。教体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含领导小组名单),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及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督促指导学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汇总分析信访投诉;按要求上报自查反馈表等。

  (二)重点检查阶段(xx月中旬-xx月上旬)。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近年来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以成立的领导小组为基础,组建督查队伍,可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核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照重点任务,集中开展督查工作,视情商请市发改委、财政、市场监管、驻局纪检监察组等开展联合检查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xx月上旬-xx月底)。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全面梳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收费监管机制;撰写专项治理工作报告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自查力度,加强督办查办。各学校要加强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加大自查自纠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教体局联合其他部门持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纳入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和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检查、重点约谈等手段,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成立以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保障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对学校乱收费行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并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停招、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三)加强收费宣传,强化业绩考核。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设立并主动公开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咨询受理电话,重视对教育乱收费投诉的接待和调查核实工作,及时解释答复,回应社会关切。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结合我市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教育厅深入整治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各类学校收费行为,促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1、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

  2、严禁学校利用食宿费等项目高收费获取巨额利润;

  3、严禁学校或教师与商人勾结,通过向学生推销或代购图书报刊、教辅资料、器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营利或收取回扣;

  4、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5、严禁中小学校乘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6、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

  7、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收取校服费等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取差价;

  8、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

  9、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10、全面落实民办教育公益性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入读民办学校的学费负担。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11、严禁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是否违反规定以学分制、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等;

  12、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以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邮件等途径把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标准宣讲到位,公开到位。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公示栏、公示牌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市教体局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为xxxxxxx,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设立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必须在自查阶段全部纠正,清退违规收费款项,并于xx月xx日前完成。

  (二)普查阶段

  市教体局将按照《xx市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网格化”管理分包联系县(市、区)和局直属学校制度》于秋季开学时对各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重点检查阶段

  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重点选择自查不认真、不到位,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或学校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核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工作中坚持边查边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5)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xx〕xx号)和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遵照市教体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教育强区为目标,以切实解决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工作的开展,切实规范全区教育收费行为,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保障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专项治理群众集中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主要是:

  (一)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等问题,是否设立“小金库”。

  (二)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问题。是否存在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摊派收取网络维护费、饮水费、补课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借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问题,是否存在获取代收费差价问题,是否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平板电脑、学习机等教辅软硬件或资料、报刊问题。

  (三)违规上调学费、住宿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上调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公示或高于公示标准收取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向企业缴纳技能培训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以企业名义收取实习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将生活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等捆绑收取问题。

  (四)违规克扣伙食费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营养膳食补助问题,是否存在强制学生交纳伙食费问题,是否存在学校伙食价高量少质差问题,是否存在伙食费违规涨价问题。

  (五)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收费问题。是否存在20xx年疫情期间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取、尚未退还到位问题,是否存在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六)未按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问题。是否存在学校未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栏)问题。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问题。

  (七)其他问题。是否存在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问题。中小学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未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为xx月xx日-xx月xx日,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一)强化学习教育(贯穿始终)

  各校园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学习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安排部署好专项治理工作。要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及时跟进学习教育收费相关文件精神,通报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畅通政策传导,引导各级各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校园要集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查处,问题整改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区教体局将组织专兼职督学按照督学责任区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校园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xx市监办函〔20xx〕xx号)要求,在学校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学校及区教体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政策变动时,各校园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

  各校园自查后及时将《xx区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xx月xx日前上报区教体局计财科。

  (三)整改落实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校园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信访单,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要对照自查自纠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整改工作重点和解决问题关键点,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四)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校园要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区教体局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各校园要重点围绕采取的主要措施、建立的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总结报告于xx月xx日前上报到区教体局计财科。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收费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职尽责,加大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二)严密组织,加强配合。各校园要切实负起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区教体局加强对所属各校园的管理,各校园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不断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避免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生。

  (三)转变作风,确保实效。各校园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发现真实问题,找准问题症结,避免“走过场,一阵风”。严禁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妥协通融、蒙混过关,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久拖不改、情节恶劣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四)强化追究,严肃问责。教体局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建立完善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严肃处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坏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请各校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材料,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到区教体局计财科(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箱:)。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及xx市教育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xx市教发[20xx]xx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上级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禁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使广大教师自觉远离、坚决抵制“三乱”行为,实现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电话和相关投诉信息量有明显下降,社会反响良好,全县中小学师德师风有显著提升,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和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逐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和纠风治乱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开展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构建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倡学校有计划安排或教师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校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三、整治内容

  依据(xx市教发[20xx]xx号)文件要求: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补课:

  1、由班主任、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自习、辅导的(含利用网课进行有偿补课的);

  2、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中小学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课的;

  4、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教师为乱补课、乱办班组织生源和提供场所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收费:

  1、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2、强行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发行:

  1、以班级、年部为单位,组织全体或部分学生征订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

  2、以班级、年部为单位,向全体或部分学生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以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试卷、书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

  3、以班级、年部为单位,不按正规渠道征订或发行,采取各种手段提示、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图书、资料及教学用具的。

  四、工作措施

  1、健全领导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xx县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教育工委书记、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直接领导、组织对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政府推动,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厉查处“三乱”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违纪的蔓延势头。

  2、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县纪委监委:参与查处“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党员、公职人员,并对“三乱”的处理工作实施监督,够立案的实施立案查处,从重从严,构成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县委组织部:参与查处“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党员、领导干部。

  县委宣传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传播载体,加强对专项治理教育“三乱”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学校、教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认真履行“三乱”治理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同时做好整治“三乱”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受理信访、投诉工作的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和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三乱”行为的整顿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在职教师禁止举办变相有偿补课的“托管班”、“代理家长”、“兴趣班”等,如有违规坚决查处。

  县公安局:配合实地巡察工作及入室检查违规补课情况,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县财政局:适当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违规教师的处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个体“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家庭式场所学生的饮食安全管理,对被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县卫健局:加强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及“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学生聚集场所的卫生监督和防疫管理。

  县营商环境局: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及时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县消防大队: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场所及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及火灾疏散预案的审核,保证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

  县文旅广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参与对在职教师违规“乱发行”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做好舆论监督和相关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稳定排查队伍,做好节点排查

  县政府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三个排查暗访调查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区域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镇内责任小区、民办教育机构场所进行重点抽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节点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方案,扎实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加强教师在校内完成对全体学生的课业辅导工作,减少学生参加校外补课的机会,禁止教师校外进行违规补课行为,家长及学生应拒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要求。

  五、处理办法: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其它地区成功做法及xx实际,对“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在职教师及所在学校领导作如下处理:

  (一)对发生“乱补课”行为的在职教师,依据xx市教发[20xx]2号文件第五条,同时做如下处理:

  1、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正高降至高级、高级降至一级、一级降至二级、二级降至三级),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由人社部门审批执行,期限24个月,处分期内不得参加高于降聘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影响期结束后,不再恢复原专业技术等级,可以按正常程序重新申请参加原等级的评聘工作。以上特指中小学职称系列,其他院校参照执行。

  2、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期限24个月,其中党员教师要追究党纪处分;

  3、担任学校领导的撤销校内党政职务,五年内不安排党政职务;

  4、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五年内的评先选优资格,对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五年内不予承认,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五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

  对同一教师在24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乱补课行为的属情节严重,依据“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xx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给予开除处分,并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二)对发生“乱收费”、“乱发行”行为的在职教师,根据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xx市教发[20xx]xx号文件第六条,做如下处理:

  1、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同时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2、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期限24个月;

  3、撤销校内党政职务,三年内不安排党政职务;

  4、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三年内的评先选优资格,对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三年内不予承认,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

  5、对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校长对本校治理“三乱”、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全责,其他校级领导要协助校长做好此项工作。出现“三乱”问题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分外,还要追究校长及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一年内,发生一起在职教师违规违纪问题的学校,对校长给予警告或记过,其他班子成员按岗位职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连续累计发生两起,对校长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对其他班子成员按岗位职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连续累计发生三起以上的(含三起)对校长给予撤职处分并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等级,对其他班子成员按岗位职责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民办教育机构超越审批范围招收学生、开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或为乱补课提供场所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因教师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刑(民)事诉讼和经济赔偿等,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因学校领导违规做出决定,造成的行政诉讼、刑(民)事诉讼和经济赔偿等,由学校领导承担责任。

  六、工作要求

  1、抓小抓早,筑牢第一道防线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作出的《方案》要求,在本职能范围内履职尽责,做好教育“三乱”特别是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县中小学校,要把在职教师的“三乱”行为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大自查力度,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通过压实责任、约谈提醒、抓小抓早等方式,筑牢第一道防线,形成高压态势。

  2、加大宣传,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局和全县各学校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并以政府名义给教师、学生、家长致信,做到教师、学生和家长全覆盖,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抵制、监督、治理教育“三乱”高压态势。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让教师自觉提高师德素养,强化教师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价值观;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坚决抵制以违规补课为首要的“三乱”行为,做到不敢补、不能补、不想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提升治理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排查暗访调查”小组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各组组长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带领本组成员对责任区进行实地排查、暗访,对发生在本责任区的举报线索要一查到底。小组成员做到招之即来,互相配合,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办案,全面提升本次专项治理的实效。

  4、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对治理在职教师“三乱”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刻剖析,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途径和方法。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工作人员,依规依纪给予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及时为各小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七、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精选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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