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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有序推进我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21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2023〕443号)和《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3年版)》,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促发展,推进我市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基本避孕服务工作发展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二)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
(三)促进育龄人群应用高效避孕方法,提高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和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实现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技术服务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桐乡市内常住育龄人群(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和未婚育龄人群。
(二)服务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其中: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主要包括省级集中采购、逐级存储和调拨、发放服务等;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主要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输卵管绝育、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输精管吻合术以及术后随访回访等。
1、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计划管理。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编制、存储调拨、发放服务、咨询服务、定期随访和宣传培训等。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委托桐乡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本市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的管理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
(2)存储发放。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拓宽发放渠道和发放形式,药具管理部门严控药具入库、存储、出库和运输等环节,保障产品质量。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严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流入市场。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做好政策宣传,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流转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服务质量检查,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咨询指导准确性。
(3)宣传培训。提高知情选择咨询指导准确性,开展定期随访服务,按要求做好各级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排除禁忌症。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妇女应定期随访,检查内容与初诊排查基本一致。
2、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共8类手术)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症者,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等。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症者: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如阴道异常出血,带器妊娠等。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体格检查,妇科专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心电图检查等。必要时行X线检查,如胸片、腹部平片。
(3)放置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症者。放置皮下埋植剂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等体格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盆腔B超等。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皮下埋植剂。
(4)取出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以下情况: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取出皮下埋植剂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等体格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等。
(5)输卵管绝育术。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症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以及某些遗传等不宜妊娠者。输卵管绝育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体格检查,妇科专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6)输卵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症的妇女。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体格检查,妇科专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必要时行女性生殖内分泌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7)输精管绝育术。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症者。输精管绝育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等体格检查,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8)输精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症者。输卵管吻合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等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四、组织保障
(一)管理组织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内容组织协调和监督公示工作,委托桐乡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的实施指导和监管考核。为确保项目内容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成立桐乡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桐乡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由市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进行督导评估、经费结算和总结通报。
(二)技术监管
成立桐乡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市项目内容的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病例鉴定、调研督导、质量监控,确保发放和技术服务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项目内容效果。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使用对象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项目资金用于市、镇街道存储和调拨环节,主要用于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业务培训、宣传等工作;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发放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开展咨询指导、提供药具(含提供药具前工作规范要求的各项检查及使用过程中的随访)和信息登记等服务。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共8类手术)。8类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定点医院为取得计划生育专业项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立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技术准入,确定各定点医院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开展项目。
(二)保障标准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经费中列支,用于避孕药具存储、调拨、发放等服务。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采购需求计划,按照育龄人数的实际需求、年人均使用量、实际发放量、库存量、采购单价、发放量变化趋势和需求预测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采购经费,保证品种结构合理,储备数量适当,能保障基本需求的供应。按辖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0。2元为标准,作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工作经费。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纳入其他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经费中列支,已纳入生育保险支付的对象按原渠道支付。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按照当地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手术医院实行实时减免,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23修订版)和《绝经后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指南》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3、经费结算方式。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数量按照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每半年将个案名单统计表(附件4)和经费结算表(附件5)上交至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生科,市妇幼保健院审核后报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科。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后将个案名单统计表(附件4)报市医保局审核确认;市医保局将符合生育保险结算部分直接支付定点医院,同时将生育保险结算表(附件6)报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将属于财政支付经费(附件7)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下拨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专项经费。上述结算方式应提交医院His系统原始记录,并逐步实现医院His系统与医保系统互联互通的方式申报。
本市户籍育龄群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省)外医疗机构进行以上8类基本避孕手术未直接免的,凭有效医疗发票及病历报告等凭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每半年将个案名单统计表(附件8)上交至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生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是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推进高水平健康桐乡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业务培训,逐级开展免费避孕药具计划申报、存储、调拨以及发放、放置服务、随访等有关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科普宣教。加大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宣传力度,各级有关医疗机构应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宣传活动,提高育龄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健康局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定点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医疗机构名单,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全程监管,开展服务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价,建立重点事项随机抽查和通报制度,大力推进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将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与管理,资金保障与使用等情况开展督导评估。
第2篇: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XX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项目目标
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遵循知情选择的避孕原则,促进育龄人群应用高效避孕方法,提高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和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二、项目对象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的对象: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未婚和其它有需要的人群。
(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的对象: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未婚育龄人群中未纳入生育保险的对象。已纳入生育保险的按原途径支付。
三、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的内容
1、存储调拨:XX县妇计中心负责制订全县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逐级上报。全县各级避孕药具管理部门在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入库、存储、出库等流通环节,应全程遵守国家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储、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保障产品质量。如实记录药具入库、出库和库存等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于超过有效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的药具,应当如实登记,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对从事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存储、调拨、放置、发放等服务的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流入市场。
2、避孕药具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医共体分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详见附件3),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告知群众。要建立健全药具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服务质量检查,定期分析业务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要积极拓展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渠道,鼓励通过社区、单位、高校、自助发放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放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方便育龄群众获得避孕药具,提高可及性。
3、咨询服务: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机构(点),应针对群众的具体情况介绍避孕措施的避孕原理,正确使用方法及优缺点、禁忌证等,帮助群众知情选择避孕措施,提高咨询指导准确性。
在提供免费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阴道B超、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排除禁忌证。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妇女应定期随访。
4、宣传培训:开展国家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传教育,告知群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领取方式方法,提高育龄人群的知晓率。做好各级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内容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阴道B超、必要时妊娠试验等。
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如阴道异常出血,带器妊娠等。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阴道B超、心电图、必要时X线检查等。
3、放置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放置皮下埋植剂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阴道B超。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皮下埋植剂。
4、取出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取出皮下埋植剂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等。
5、输卵管绝育术: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输卵管绝育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白带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阴道B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6、输卵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证的妇女。输卵管吻合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白带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必要时行女性生殖内分泌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7、输精管绝育术: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输精管绝育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8、输精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输精管吻合术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管理组织
为保障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成立XX县基本避孕服务
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宣传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督导评估、总结和通报。XX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
二技术监管
成立XX县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小组(见附件1)。专家组在本辖区选聘,由医疗、妇幼保健及药具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本辖区项目的技术指导、技能培训、调研督导、质量监控,确保发放和技术服务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项目效果。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使用对象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县妇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点提供基本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的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
2、免费避孕手术服务的机构及服务范围。经县卫健局认定目前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在执业许可证所批准的范围开展基本避孕手术服务详见附件4,并签订相关协议,其他有符合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另行公示。常住丽水市区范围的XX户籍人群可至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和莲都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享受部分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
第3篇: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XX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县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1、提高基本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
2、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
(二)具体目标
1、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90%以上;
2、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80%以上;
4、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达80%以上;
5服务对象知识知晓率、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服务对象为所有育龄群众
二项目范围为全镇21个村1社区
三、项目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镇、村逐级存储和调拨、放置、发放服务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1、存储和调拨
镇、村药具管理机构在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入库、存储、出库和运输等沆通环节,应当全程遵守国家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储、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保障产品质量如实记录药具入库、出库和库存等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于超过有效期、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的药具,应当如实登记,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对镇、村级从事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存储、调拨、放置、发放等服务的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有价销售。
2、药具发放
主要由镇卫生院和21个村1个社区卫生室承担;镇卫生院人工终止妊娠未同时落实节育措施的首次避孕药具由镇卫生院发放,以后由村卫生室发放及随访。
3、发放管理
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需在醒目位置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告知群众。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服务质量检査,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鼓励通过宣传活动、村级、自助发放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放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方便育龄群众获得避孕药具,提高可及性。
4、服务规范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之前,应按技术常规免费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官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排除忌证。服用避孕药妇女应定期随访,检查内容与初诊排查基本一致。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资金使用对象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药具调拨、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质量抽查检测等工作、各村及社区卫生室要确保药具机正常运行;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开展咨询指导随访、提供药具和信息登记、数据统计上报等服务。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岀术由镇卫生院施。
三运作流程
镇、村逐级实施免费避孕药具存储和调拨。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每月下达服务个案给村卫生室,卫生室根据个案进行发放、随访,如实记录服务情况,反馈信息给镇级,镇级按60%数量进行抽查,要求真实率100%;如果因为流动入人口或其它原因当月个案未下发到位的,村医服务后用手工补任务计划,作为动态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未同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首次避孕药具由施行手术的机构发放,以后由村卫生室发放随访。
四明确职责
1、镇人民政府确保免费基本避孕药具进入提供放置和发放服务的村级(社区)卫生室,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基木避孕药具种类,掌握服务提供情况,并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镇卫生院承担对村级及社区卫生室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管理职责。应具有与保障供应和周转的避孕药具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储场所设施、设备、运输条件和管理人员,建立所涉及采购存储、调拨等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对村级及社区避孕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为村级及社区卫生室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建立药具验收、入庳、贮存、发放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3、村级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充分了解可使用的避孕方法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应症、禁忌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此理方法,告知对其健康检查的结果和生理、心理特点,使其充分知情,考虑其生活、工作特点提供专业咨询,让服务对象知情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药具,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镇卫生院每季度对村级卫生室及社区卫生室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实施情况等进行督导和评估。
第4篇: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23-2030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XX年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要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提升避孕方法知晓率,增强健康意识,减少非意愿妊娠,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二)年度目标
1、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适宜的避孕服务。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到95%以上,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到20%以上,详见附件1。
2、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达3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详见附件1。
3、促进育龄群众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二、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流程
服务机构:协议医疗机构,详见《巴南区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协议医疗机构及服务项目》(附件3)。
(二)服务对象。符合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育龄夫妻。
1、现居住地在巴南区的农村已婚育龄夫妻和城市非财政供养的育龄夫妻,可享受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2、所有育龄夫妻,可免费获取国家提供的免费避孕药具。
服务流程。
1、符合免费条件的服务对象凭镇街社事办出具的《巴南区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到协议医疗机构,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各协议医疗机构应作好免费服务对象的登记和服务资料的管理。
2、各镇街社事办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服务群众按其预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介绍信》,各协议医疗机构接《介绍信》后,有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服务对象;因人员或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服务对象手术需求的协议医疗机构,由接诊机构开具《手术对象转诊单》,转诊至巴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无《介绍信》的服务对象不能享受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对事先得到社事办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服务对象,协议医疗机构应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本次服务予以免费,事后补发的《介绍信》作为该次的免费服务依据。请镇街社事办和协议医疗机构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工作。
4、所有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均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记录及随访。
(四)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从2023年1月至12月止。
三、项目内容
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药具发放。各机构要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要使用“重庆市药具信息系统”对药具发放服务进行统计和动态管理,并定期分析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对首次使用口服避孕药的服务对象,药具发放机构应按技术常规对使用对象免费进行相关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排除禁忌症,医学检查服务内容详见《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汇总表》(附件2),并定期随访。
2、药具发放网点公示。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服务机构需以各种方式公布辖区免费药具的领取方式、药具种类和发放地址。
3、开展健康教育。避孕药具宣传要融入卫生健康宣传,向群众宣传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传播科学避孕知识,增强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树立“避孕是为了更好的生育”“科学避孕,远离人流”等观念。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8类手术。各协议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范围开展各项免费手术,手术适用对象及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协议医疗机构需要新增服务内容的,可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或免费皮下埋置剂。
(三)经费标准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自助发放机购置与管理、咨询指导、宣传教育、信息登记等。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服务对象在协议机构直接享受规定的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协议机构与区卫生健康委或区财政部门直接结算。结算项目内容详见《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汇总表》(附件2),结算经费标准按照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本辖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审核上报全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负责确定辖区内实施免费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负责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种类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定期检查评估,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
(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负责编报全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签订采购合同、垫付采购资金;落实入库质量验收、存储、调拨、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区基本避孕手术的技术支持,针对免费避孕药具及计划生育手术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推广适宜技术。
(三)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负责按照本辖区育龄夫妻人数、使用药具人数、药具库存数量、采取避孕措施习惯情况以及流动人口数量等,如实编报本辖区免费避孕药具需求计划;应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23修订版)要求,
提供有针对性的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前提供健康体检,开展分娩后和人工流产后及时避孕服务,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各药具发放服务机构要向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各药具发放机构及发放网点(含村居发放点)要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及时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鼓励通过镇(街道)、村(居)委会、自助发放机、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发放,提高服务可及性。
五、保障措施
(一)规范资金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3〕13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非免费服务内容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对象自己承担。医疗机构不能重复、分解收费。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避孕节育政策和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考核
此项目纳入镇(街道)政府实绩目标考核,强化督导考核及结果运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督导指导、考核及情况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
1、各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2次面向育龄群众的专题宣传活动和专题业务培训,并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片、简报及总结)上报巴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各医疗机构每月执行计划生育手术信息报送制度,按时上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汇总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免费药具及免费手术经费经区卫健委、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后进行经费拨付。
六、联系方式
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XXX(66XXX,136XXX)
巴南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XXX(基本避孕手术)(159XXX)
巴南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科:XXX(基本避孕药具)(159XXX)
第5篇: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基本避孕服务工作,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XX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XX年版)的通知》(X基卫办〔20XX〕1号)、XX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XX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适宜的避孕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的发生,提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2、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
3、促进育龄人群应用高效避孕方法,提高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及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二、目标人群
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常住是指在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群),包括已婚育龄夫妻和未婚育龄人群。
三、项目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其中: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主要包括集中采购、逐级存储和调拨、宣传咨询、发放服务和随访回访等;基本避孕手术主要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输卵管绝育、吻合术,输精管绝育、吻合术以及术后随访回访等。
(一)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1、市妇保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分别承担市级和该辖区内的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管理工作。市妇保院制定全市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按国家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储、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做好药具存储、调拨、发放、信息上报、项目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绩效评价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制定药具调拨、上报需求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做好辖区药具发放服务网点建设、日常监管,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流入市场。
2、市妇保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各村服务点均为我市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发放点,承担免费药具发放工作,要告知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领取方法,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教和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帮助群众知情选择避孕方法。
(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含8类手术)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和手术过程。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胸片、心电图检查等和手术过程。
3、放置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皮下埋植剂。
4、取出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取出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5、输卵管绝育术。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输卵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6、输卵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证的妇女。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7、输精管绝育术。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输精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8、输精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三)免费避孕手术服务的机构及服务范围
由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具备相应资质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分三个层级开展基本避孕手术:市人民医院开展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绝育、吻合术,输精管绝育、吻合术以上6项避孕手术服务;市妇保院开展提供免费避孕药(针)初诊评估及八项避孕手术服务;中医院、贝林医院开展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两项避孕手术服务;乡镇(街道)卫生院提供免费避孕药(针)初诊评估以及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两项避孕手术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23修订版)和相关技术文件,提供有针对性的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并做好信息记录、流产后避孕服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参加药具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业务督导等。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1、经费来源。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纳入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资金由市财政给予保障。
2、保障标准。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用于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采购(由省级采购),县、乡存储和调拨环节主要用于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等工作,县、乡、村发放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发放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开展咨询指导、提供药具(含提供药具前工作规范要求的各项检查及使用过程中的随访)和信息登记等服务。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按照江山市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XX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0XX年版)》及《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23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和终止妊娠等等所需费用。
3、资金管理。开展免费避孕手术的医疗机构每年1次将本单位开展免费手术项目清单统计表报市卫健局和市财政局审核,经核准后,由市财政将专项资金拨付至相关服务机构。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服务流程与要求
1、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服务对象可至我市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发放点(即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各村服务点)免费获得基本避孕药具和相应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教和避孕方法咨询指导,知情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
2、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对象凭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出具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记账单(附件1)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贝林医院或乡镇(街道)卫生院直接享受规定的免费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附件2)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同时成立项目技术专家组(附件3)负责对我市项目的技术指导、技能培训、调研督导、质量监控,确保发放和技术服务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项目效果。
(二)提高服务能力。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规范开展服务。要强化技术服务人员的基础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优质服务。要切实规范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收集,审核,上报项目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强化督导评估。市卫健局根据省、XX市要求制定本方案和项目评价指标(见附件4),负责日常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建立项目动态监测和督导制度,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分级实施好项目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和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及采取张贴挂图、发放手册等传统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基本避孕服务内容、免费标准、服务流程、注意事项等,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避孕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2023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选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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