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1)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日益显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问题...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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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1)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日益显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亟须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由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健体局、市税务局、市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联合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成立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推进形成牵头部门统筹抓、成员单位具体抓的落实机制。
召集人:____
副召集人:____
成员:____
主要职责:加强形势研判和统筹调度,开展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联合会商、联合督查、督促指导各部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强化精准指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分析专项工作治理情况,部署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专班下设专班工作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交易监管股,联络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牵头科(股)室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任:____
联络员:____
主要职责:督促落实工作专班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及时掌握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清理整治和规范发展相结合,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监管执法,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制度机制,维护医疗美容行业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标本兼治,促进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到20__年__月,全市医疗美容行业底数清、情况明,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基本整治完成,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医疗美容行业乱象反弹。
三、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
统筹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任务,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刹住行业乱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清理整治营销宣传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1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应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构、隐瞒或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通过“刷单炒信”等方式虚构交易、利用“种草笔记”、“体验分享”等方式开展虚假营销,或者通过隐瞒诊疗风险、夸大诊疗效果等方式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4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超出广告审查发布文件内容,医疗美容广告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以及在广告中对医疗美容服务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等作虚假或者误导表述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或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清理规范“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行为
7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有关规定,规范使用机构名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8对于医疗美容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装潢、域名等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清理整治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9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备案后,方可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10医疗美容服务必须由主诊医师或由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11对比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等数据信息,全面排查梳理“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情况,对于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视违法情形及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刑事打击、行政处罚、引导规范经营等方式分类处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对于从业人员无医师资质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依法惩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13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查处非医务人员利用宾馆酒店、
居民楼等场所实施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治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14医疗美容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机制,主动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并主动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行医资质以及经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名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15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再具备开展已备案或者注册项目条件和能力的,责令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16实施“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禁止类医疗技术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17医疗美容机构超出备案项目范围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资质或者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清理规范生活美容机构
18生活美容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在营业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已停止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具有从事生活美容服务意愿的,引导其依规有序向生活美容机构转型。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清理整治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20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未取得注册批准不得上市;医疗用毒性药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市场主体,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网络销售、进驻互联网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聚焦注射用A型肉毒素、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射频皮肤治疗仪等药品、医疗器械,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未经许可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网络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实施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治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6医疗美容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临床应用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27医疗美容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据适应症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非因疾病治疗目的、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扩大药品临床应用范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28医疗美容机构及从业人员购进、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或者违规超出适应症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依法予以查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
29加大对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对进口美容用医疗器械实施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清理整治涉费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1、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31医疗美容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好收费公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对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其他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3对医疗美容机构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税收征管
34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日常税务征收管理,防范不开发票、不计或者少计营业收入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偷逃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负责
五清理整治线上违法违规行为
1、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
35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核验平台内医疗美容机构及销售产品的相关资质,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平台内相关营销宣传信息审核。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互联网平台明知、应知平台内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或者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平台信息服务的,责令改正并建议属地依法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入驻企业、销售产品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管理和违规行为制止、报告、停止交易服务等法定义务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网络交易经营者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以及其它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治查处互联网涉医疗美容有害信息
39规范涉医疗美容互联网信息传播活动,禁止互联网平台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商业信息,依法处置相关互联网医疗美容违法不良信息和违法违规网站。网信部门负责
3、清理规范互联网直播活动
40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列明法律法规禁止网络交易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营销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推销医疗美容服务或者相关商品的,依法依规处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健全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
42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地方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和热线作用,加大部门间信息通报力度,规范处置流程,加快处置进程,加强社会共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43结合医疗美容消费特点,制定专门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范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加强科普宣传
44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多种传播媒介,采取专家讲授、开通专栏等多种方式,以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医疗美容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药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消费者辨别能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开展公益诉讼
45围绕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主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作用。检察院、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主动公示相关市场信息
46有关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示正规医疗美容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和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产品名录,增强市场识别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赋码管理,鼓励相关各方积极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中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8有关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美容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推送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证”“照”衔接
49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及时通报相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医疗机构登记或备案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医疗机构审批之间的信息贯通和管理衔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审批流程
50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精简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医疗美容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医疗机构审批和注册登记,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行政审批部门负责
51加快推进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的新品研制和上市,增加优质市场供给。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加强信用约束
52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对医疗美容领域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开展信用惩戒。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出台自律公约和标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道德评价,对严重违法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抵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方法步骤
一启动部署20__年__月
__月__日前要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医疗美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信息、美容美发业备案信息、纳税信息、相关互联网平台内市场主体信息等内容的比对工作,分别建立“有证有照”“有照无证”“无照无证”市场主体清单;以机构为重点,汇总梳理20__年以来涉医疗美容投诉举报信息、日常监管问题信息以及网络监测信息,建立重点违法信息台账,明确本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推进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
组织力量按照“有证有照”“有照无证”“无照无证”市场主体清单和重点违法线索台账,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等单位、场所的现场检查,组织对重点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对发现的非法药品、医疗器械线索进行全链条追查。加强行刑衔接,集中打击、起诉、审判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涉医疗美容犯罪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强化督导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
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基层进行跟踪问效。加强行纪贯通发现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依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市工作专班结合本方案的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工作督导,相关情况通报市委和市政府。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追责等方式,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升20__年__月
对照相关清单、台账,指导基层注意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稳妥有序完成工作任务。梳理归纳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提出完善地方立法立规立标的意见建议。市专班成员单位要汇总情况,分别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综合监管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工作专班将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确保专项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强化纵向、横向信息沟通交流,加强上下联动、跨部门协同和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贯通,统筹地方和各部门力量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地方责任,加强工作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落实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层层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工作专班要靠前指挥,指导基层依法履职,解决基层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的联合督办,依法统筹使用监管职权,集中力量打击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违法犯罪案件,推动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宣传医疗美容政策法规及科普知识,有力有序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引导,增强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争取全社会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开展正面宣传和科普活动,提升全社会辨别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念和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有序推进治理,确保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始终坚持“打击违法、整治乱象、规范行业、促进发展”的主基调,提升综合研判能力和水平,正确把握工作力度和方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每月18日前,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汇总并报部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时间表、路线图上报市工作专班。研究建立健全本地监管规范,形成长效机制。重要问题及时上报。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开展医疗美容的准入要求,规范我市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通过整治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多元化监督体系,切实提升我市美容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水平。
二、整治对象
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生活美容院等其他机构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美容服务资质,开设科室是否与审批诊疗科目一致,诊疗活动是否超出登记执业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执业人员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行为;是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病历书写是否符合规定;病历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使用的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广告是否按照审批的内容发布;诊疗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等内容。
(二)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建立非法行医档案并加强日常巡查,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态势,对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部署机构开展集中整治(20__年__-__月)。对美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行动线上动员培训会,明确美容医疗机构从业具体要求,所有美容医疗机构应在培训中进行在线签到,未参与培训的机构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各美容医疗机构应从硬件、软件方面着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自查不符合要求的美容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拟继续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整改,并向登记机关备案医疗美容项目。自查符合要求的,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提出现场验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机构由发证部门将“医疗美容科”核准到“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二级诊疗科目,并登记备案医疗美容项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或者未提出现场验收的机构将暂缓20__年度医疗机构校验。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机构不得边整改边执业,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过程性督导,对整改过程中继续执业的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法行为(20__年__-__月)。
在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卫生监督所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一是对美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开展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二是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生活美容机构、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总结提升,形成长效监管机制(20__年__月)。
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总结过程性经验,通过整改前、后的诊室等现场环境对比形成整改样本,供其他机构参考,同时要边总结边提升,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特色和成效,提高群众对医疗美容的知晓率和专项治理的参与度。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打击医疗美容服务中的违法用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现制定__县开展医疗美容机构在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全县医疗美容机构,包括医院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美容专科医院、美容诊所、瘦身减肥机构等。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美容机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用械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检查美容机构医疗器械耗材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有冷链要求产品储存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要求;重点核查医疗器械产品购进渠道、产品资质以及产品生产日期是否在注册证件有效期内,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进口医疗器械是否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有无中文标识等。从严查处非法渠道采购使用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植入假体等医疗器械行为。
(三)重点检查美容机构医疗器械设备台账,包括光子治疗设备(例:光子嫩肤仪);激光手术和治疗设备(例:激光洗眉机、激光针刀、激光美容仪);中低频美容仪等,其采购资料和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是否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并逐台建立使用档案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医疗美容消费者众,社会关注度高。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在用医疗器械专项行动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执法大队、各基层所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抓紧组织实施,切实履职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我局将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与卫健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以案件查处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对于行动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通过专项行动,逐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卫健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__海关__监管科、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__年__月起至20__年__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和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市区域内上市的药品和相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症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卫健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__〕__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二)网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协助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健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县卫生监督所按照本方案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把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回头看”。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卫生监督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县卫健局。
(三)联合监督突击抽查(二次以上)。县卫健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对我县医疗美容、生活美容等服务机构开展部门联合监督突击抽查,时间临时通知,代号“蓝鹰一号”,方法和要求:卫健、公安、市场等部门联合执法,全体统一行动,统一部署,统一联动,严格保密、规范执法,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送县卫健局。其中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的抽查名单分别由县卫健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县卫健局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5)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和收入的提高,消费者对美容、整形的需求日渐增长,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同时,市场上违法违规进行美白、瘦脸、脂肪填充、面部线雕、植发等医疗美容技术服务宣传,以及发布“干细胞”“胎盘素”等宣传美容、抗衰等夸大宣传违法违规内容的广告问题多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医疗美容广告监管,加大医疗美容广告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____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做好广告监管工作的实际行动上。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涉导向、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行为,清理整治虚假违法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督导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通过“三个一批”的工作措施,即查处和规范一批违法市场主体,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打击和曝光一批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进一步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医疗美容广告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消费环境监管股,胡__同志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由何__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指导涉及整治工作的各项日常监督管理、稽查办案、投诉举报处置;做好工作开展的信息收集、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依法整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以下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一)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以及不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内容,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二)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三)为医疗美容诊疗效果、功效以及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功效做断言或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行为;
(四)使用行业协会、医学权威机构等社会社团或组织及其人员的名义、形象,以及利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五)发布含有“干细胞”“胎盘素”等宣传抗衰、美容、控糖、抗癌等违法内容;
(六)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七)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做广告;
(八)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作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
(九)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十)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四、工作任务
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辖区内的广告负有监管职能职责,应当依法依规查处涉及医疗美容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宣传违法行为,净化广告市场,避免存在监管行政风险。严肃查处美容院、医疗机构违法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为。对发现生活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移送相关部门查办。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动员及自查自纠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一是局消费环境监管股牵头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召集当地从事医疗美容行业市场主体参加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二是联合对辖区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调查摸排,强化协同监管,形成整治合力。认真梳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线索,通过提醒告诫、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经营主体对照摸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好基础。
(二)清理整治阶段(__月__日至长期)
加强市场检查、清理整治,查办违法案件要突出重点,加大三项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监测、检查力度。强化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监管工作,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二是加大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查找投诉举报增速较快的、情形恶劣、屡查屡犯的医疗美容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总结规范阶段(__月至__月)
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业务指导、检查排查,及时总结推广优秀经验,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将监管手段和规范措施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广告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广告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好广告审查制度,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要指导医疗美容行业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违法广告,合规经营。
各市场监管所分别于__月__日,__月__日前将上半年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年工作总结通过OA报送到县局消费环境监管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动员部署、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案件查办等各项工作。要依法履职、守土尽职,加强行业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更加主动、更加精准的整治效果。
(二)强化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工作。加强与卫健部门案件线索信息互通,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移送相关部门查办。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查,通报各乡镇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大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对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对突出问题及时曝光,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6)
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在满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心理需求的同时,非法行医、虚假宣传、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问题比较突出,亟须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推动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__省市场监督管理局、__省公安厅、__省商务厅、__省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__海关、国家税务总局__省税务局、__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__省药品监督管理局、__省高级人民法院、__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__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清理整治和规范发展相结合,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制度机制,维护医疗美容行业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专项治理工作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营销宣传、违法开展医疗美容、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涉费涉税和线上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坚决刹住行业乱象。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清理整治营销宣传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应当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刷单炒信”等方式虚构交易、利用“种草笔记”“体验分享”等方式开展虚假营销,或者通过隐瞒诊疗风险、夸大诊疗效果等方式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查处。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为依法准入的医疗机构。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超出广告审查发布批件内容,医疗美容广告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内容,以及在广告中对医疗美容服务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功效等作虚假或者误导表述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或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清理规范“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有关规定,规范使用机构名称。对于医疗美容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装潢、域名等行为,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清理整治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备案后,方可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医疗美容服务必须由主诊医师或由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对比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等数据信息,全面排查梳理“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情况,对于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视违法情形及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刑事打击、行政处罚、引导规范经营等方式分类处置;对于从业人员无医师资质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依法惩处。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宾馆、酒店、居民楼等场所实施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治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机制,主动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并主动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行医资质以及经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名称。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再具备开展已备案项目条件和能力的,责令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实施“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禁止类医疗技术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医疗美容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出备案项目范围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资质或者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清理规范生活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在营业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已停止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具有从事生活美容服务意愿的,引导其依规有序向生活美容机构转型。商务局、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清理整治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药品零售和非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行为。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未取得注册批准不得上市;医疗用毒性药品禁止通过网络销售。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市场主体,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网络销售、进驻互联网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等行为。聚焦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射频皮肤治疗仪等药品、医疗器械,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药品零售和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网络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对故意从事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实施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治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临床应用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医疗美容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据适应症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非因疾病治疗目的、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扩大药品临床应用范围。医疗美容机构及从业人员购进、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或者违规超出适应症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依法予以查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加大对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将列入法检目录的进口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监管。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隶属海关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清理整治涉费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1、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好收费公示。对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其他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医疗美容机构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价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税收征管。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税收监管,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机构通过隐瞒收入,不计或者少计营业收入等手段偷逃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负责
五清理整治线上违法违规行为
1、压实属地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核验平台内医疗美容机构及销售产品的相关资质,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平台内相关营销宣传信息审核,互联网平台明知、应知平台内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或者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平台信息服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处罚。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入驻企业、销售产品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管理和违规行为制止、报告、停止交易服务等法定义务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网络交易经营者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以及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网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整治查处互联网涉医疗美容有害信息。规范医疗美容互联网信息传播活动,禁止互联网平台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商业信息,依法处置相关互联网医疗美容不良信息和违法违规网站。网信部门负责
3、清理规范属地互联网直播活动。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商品和服务负面目录,列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网络交易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营销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推销医疗美容服务或者相关商品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网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健全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和热线作用,加大部门间信息通报力度,规范处置流程,加快处置进程,加强社会共治。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使用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医疗美容消费特点,推广使用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范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宣传。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多种传播媒介,采取专家讲授、开通专栏等多种方式,以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医疗美容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药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网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围绕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主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作用。检察院、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主动公示相关市场信息。有关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示正规医疗美容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和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产品名录,增强市场识别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赋码管理,鼓励相关各方积极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中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有关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美容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公示,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将相关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隶属海关、税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照”“证”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通报相关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或者备案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与医疗机构审批之间的信息贯通和管理衔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把行政许可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环节严把审查关,对名称使用中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导,损害他人利益的,依法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医疗美容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登记,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加快推进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的新品研制和上市,增加优质市场供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医疗美容领域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开展信用惩戒。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出台自律公约和标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道德评价,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行业联合惩戒。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__海关、市税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美容行业虚假营销宣传、违法开展医疗美容、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涉费涉税和线上违法违规行为等行业乱象,切实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清理规范“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行为,打击非法药品零售和非法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行为,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推广使用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健全专班工作机制,编报工作信息;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地方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负责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商务局:引导和监督生活美容行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好行业自律。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推广使用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医疗机构医疗美容广告宣传、价格收费行为,加强医疗美容科普宣传。
__海关:负责加大对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严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
市税务局:负责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的税收监管,指导各基层税务机关做好医疗美容机构行业税收违法风险应对,严厉打击相关机构偷逃税违法行为。
市互联网信息办:负责查处互联网涉医疗美容有害信息,依法处置相关互联网医疗美容不良信息和违法违规网站;清理规范互联网直播活动。
市法院:负责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于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主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工作专班将统一调度安排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完成工作专班交办事项。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7)
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我区医疗美容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20__年全市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行动实施方案》(__卫法监字〔20__〕__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20__年度医疗美容领域专项综合监管执法行动。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美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行为,探索建立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区医疗美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健康青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以及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三、整治重点
1、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2、查处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__〕__号)的行为、未按照其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的行为。
4、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5、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6、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行为。
7、加强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药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__年__月至__月
五、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网信部门协助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网上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活美容机构开展抽查检查,发现生活美容场所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强化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加大医疗美容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加强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二)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并上传信用平台,强化震慑效果,为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为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创新监管手段,切实落实医疗美容机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情况,要及时将案件和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不断推动综合管理和源头治理,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要及时总结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卫生健康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总表报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对口上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篇8)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提升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局《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__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标本兼治、促进发展”工作原则,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适用范围广数量大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射频(皮肤)治疗仪等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医美药械产品),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医疗美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守法意识、指导医疗美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机构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药械保化股:负责制定全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用于医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违法经营单位重点线索台账,通知相关所、队掌握省局公布的医美药品、医疗器械重点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录,按照要求上报报表和总结。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开展用于医美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违法使用机构重点线索台账,组织开展涉及专项整治行动的产品抽检、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置及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
兴州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配合开展用于医美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机构专项整治,建立违法使用机构重点线索台账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许可的医美药械产品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医美药械产品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美药械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机构使用未经许可的医美药械产品行为。对故意违法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实施行业禁入。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对医疗美容领域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的信用惩戒。
(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落实自查工作制度及自查报告存档备案记录情况,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依法严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存在经营未取得注册证产品的行为;严查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保持有效运行;严查经营企业是否违规购进和销售产品,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以保证产品可追溯;严查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医疗美容药械产品标签标示、说明书要求进行运输和贮存,是否存在冷链运输和贮存记录造假问题;严查经营企业是否将相关产品销售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查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过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使用环节监管。督促医疗美容机构按照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落实自查工作制度及自查报告存档备案记录情况,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依法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购进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产品;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未按要求储存产品;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产品;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从具有资质的从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美容器械产品,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美容药械产品是否核实储运条件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建立并执行产品追溯制度的行为。
(四)强化部门查办协作。加强同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移送相关部门的信息做好存档。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__月底开始至20__年__月__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20__年__月中旬以前)。对辖区内医美药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网格化排查,组织市场调研,摸清医美药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底数。督促指导医美药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产品质量控制自查。汇总梳理2023年以来涉医疗美容药械产品质量投诉举报信息、日常监管问题信息以及网络监测信息,建立相关市场主体台账和问题清单,研究确定辖区内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
(二)集中清理、分类整治(20__年__月底以前)。对无证生产经营医美药械产品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相关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存在销售和使用假药或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质量体系存在缺陷的,要坚决予以规范。要加强违法线索汇总分析,建立重点线索台账,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清理互联网涉医疗美容违法违规信息,压实网络平台责任。集中打击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配合督导(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配合市局对我局细化完善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整治举措、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清理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的督促检查。
(四)巩固成果(20__年__月中旬)。及时梳理总结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综合监管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等提出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开展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查找监管难点和质量风险点,寻找大案要案线索,研究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落实监管责任。要坚持“打击违法、整治乱象、规范行业、促进发展”的主基调,增强综合研判能和水平力,把握工作力度和方法,依法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四)及时报送资料。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和上报,每月__日前按照《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20__年度累计情况表》。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用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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