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1)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制度,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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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1)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压实教育督导制度,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实际,2023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督学,我们应该学深悟透内容,扎实贯彻执行,与时俱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学习《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后的一些体会:
坚持学深悟透。《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二条,在第一章总则里讲到了在怎样的背景下为何制定本条例,该条例政策性准,能结合本省实际,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讲到了教育督导所包含的内容、任务和原则,各级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和对对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管理及参与。在第二章中指出了各地督学配备的规定任职条件及任职期限,对督导机构和督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督学考核激励机制。在第三章督导事项和实施中明确了督导的具体事项和任务,特别在本章十三条中对学校实施的督导内容详实而完整,给我们督学工作者指明了应当依法督导的各项工作情况,要求督导机构建立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完善评估的监测标准和规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工作。提出了要采用经常性督导、专项性督导和综合性督导相结合形式,根据各地实际建立督导责任区并向社会公布。在第四章督导结果运用中,提出了督学要敢于谏言,敢于长牙齿,不断巩固督导成效,为教育教学尽职尽责。第五章中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和督学的法律责任,严明了纪律要求,明确要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并贯彻实施。
扎实贯彻执行。作为一名基层督学工作者,要在公众微信平台宣传推送《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教育干部和学校的教师更直观的了解条例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实施的意义和基本精神,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通过召开督学、校长及教师座谈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形和无形的传送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同时,注意收集各学校、各责任区督学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做法和反馈,适时解读并报道。我们责任督学要积极对照条例,逐项逐条理清思路,深入理解并贯彻落实到督导工作中去,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运用《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进行指导工作。督导办采取随机抽查、知晓率测试等方式,掌握各责任区单位贯彻条例情况,查摆问题不足,责令立即整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有成效。
通过学习《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作为督学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服务基层学校意识。要不断对督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学校整改,重大问题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督学工作者要有奉献教育的精神,要依法依规去履行职责,科学运用程序规范的操作,处理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每次督导的学校要经常深入课堂,贴近学生和教师,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强和他们的沟通和交流,去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另外督学工作者要有担当精神,讲真话干实事开拓创新,注重实效,要廉洁自律,真正做到为学校排忧解难,保质保量完成教育督导任务。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是为全省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保驾护航,我们督学必须学深悟透内容,扎实宣传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育督导实践中创新督导新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素养,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助推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不懈努力。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2)
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结合安徽省实际,出台的一项重要教育督导法规文件,对于进一步促进教育督导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深远意义,为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条例》共分为总则、督学、督导事项和实施、督导结果运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内容,全面系统阐述了教育督导活动的内容和原则、督学的任职条件、督导的事项和实施方式、督导结果如何运用及被督导单位、督学或者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教育督导人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可遵循的法规依据和行动指南。
通过学习《条例》,我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掌握了方法,对督学的职责和义务、工作的内容和原则以及所肩负的使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对我今后的督学工作帮助很大。作为督导队伍中的年轻人,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为督导事业发光发热,结合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看法。
一、要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支强有力的督学队伍是高效开展督导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条例》指出,担任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可见,督学队伍建设要从源头抓起,督学的选拔、聘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努力吸引一批业务优秀、经验丰富、工作敬业的骨干力量充实到督学队伍中来。《条例》要求,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督学实施督导活动的管理,定期对督学进行专业培训,支持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交流。因此,教育督导机构要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定期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条例》还明确,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督学考核和激励机制,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落实督学考核和激励机制,有助于提高督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要明晰督导形式方式
《条例》指出,教育督导采取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等三种形式,也可以将三种形式相结合进行督导。经常性督导要求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可以采取课堂听课、资料查阅、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查看、暗访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是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活动最常用的督导形式,是对学校常规管理的日常督导,督促学校始终依法依规办学。《条例》也指出,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实施专项督导。专项督导是针对某一事项开展的专题督导,包括校园防欺凌、防溺水、控辍保学、体质健康监测等主题,具有专门针对性。《条例》还指出,每三至五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实施一次综合督导,按照规定实施学校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并形成督导报告,给被督导单位和校园长以公正评价,以彰显督导的重要性和权威性。三种督导形式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督导中,责任督学要灵活运用、有机融合,使督导效果发挥到最大化。
三、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教育督导工作的目的在于帮助学校挖掘亮点与特色,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使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条例》明确要求,经常性督导结束,督学应当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等隐患,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处理。被督导单位应当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导情况进行总结,指出症结所在,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这是责任督学履职尽责的重要表现,也是督导活动能否达到实际效果的前提。同时,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巩固督导成效,发现被督导单位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约谈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这样,进一步强化了督导结果的有效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四、要熟知督导法律责任
教育督导工作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督学或者教育督导机构、被督导单位要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严格守法护法。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学队伍的监督管理,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责任督学要讲政治、守操守、守纪律,只有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才能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是对督学提出的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和职业准则,每位督学应时刻铭记在心,不碰红线、不越红线,守住教育督导这片净土。被督导单位要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到校开展督导工作,正视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建议,努力查摆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督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教育督导工作永不褪色,永远充满挑战和活力。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埇桥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3)
很荣幸首次担任埇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四届督学,内心十分激动,又充满挑战。学习了2023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以后,我豁然开朗,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内容、督导的事项有了充分的了解,对努力的方向有了清醒的认识,现将心得体会书写如下:
一、教育督导坚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的首要原则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一章总则之第三条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二)遵循教育规律;(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四)对政府的督导与对学校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督导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条例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作为首要原则,突出了督导的根本是为了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果离开了这一原则,教育督导就成了无本之木,失去了最根本的基础。所以,我觉得督学在开展常规督导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教学业务常规,如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置与批改、学生辅导以及学业监测等方面,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这就要求我们督学平时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这样才能有信心指导责任学校的教学常规,真正为督导学校传经送宝。
二、教育督导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督学之第十一条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督学考核和激励机制,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取消任命或者由教育督导机构予以解聘。作为督学,要摒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争先进优的意识,按照上级督导委员会的部署和责任区的工作安排,真正履行好督学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争取在上级的考核中创造佳绩!
三、坚持终身学习的思想,提高督导的水平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三章督导事项和实施之第十三条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实施的教育督导,包括下列事项:(一)学校党的建设、共青团建设、少先队建设以及工会建设等工作情况;(二)依法依规办学办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情况;(三)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育评价改革等情况;(五)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情况;(六)教育资源、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七)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情况;(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情况;(九)安全稳定、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学生欺凌防控、身心健康教育等情况;(十)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教育情况;(十一)应当依法督导的其他事项。教育督导的内容很全面,涉及到学校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督学要知识渊博,对学校的各种工作要胸有成竹。因此督学要加强学习,自修,把学校的各种工作及其相关的政策、流程弄懂悟透,真正提高自己的督导能力,给学校工作指明方向,从而事半功倍。督学千万要避免自己业务不精通,瞎指导,从而让学校一头雾水,不知所措,这样就失去了教育督导的真正意义。
四、教育督导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三章督导事项和实施之第十五条教育督导采取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相结合的形式。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的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经常性督导可以采取课堂听课、资料查阅、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查看、暗访等方式。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能只看学校的档案资料,更要深入现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督导。给学校反馈问题要以事实说话,切合实际,真正做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总之,通过学习《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本人对教育督导的相关政策有了了解,知道了今后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工作的方向。今后要再学习、再认识、再领悟,真正做到看懂悟透会督导。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4)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表面明我省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视,填补了我省教育督导地方性法规空白,是我省教育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已全面进入法治轨道,为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条例》结合在担任幼儿园督学过程中的感悟谈谈个人体会。
做好督学工作,不仅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更要有端正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回顾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督学应有“三心”与“二意”。
一是要有“信心”
学前教育目前是我国教育的短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如今教育督导工作形势发展良好,通过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促进园所依法办园、规范办园,加强了园际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推动了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协调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督导工作者应看到的希望和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信心。正是有了信念,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督导事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即使当前还面临着困难和阻碍,但是有各级领导的重视,有政策的支持,督学们信心会更足,劲头会更高,工作会更有成效。
二是要有“敬畏”之心
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敬畏,就是要对自己的工作怀有一种敬畏感,怀有一份敬畏心。督学要加强岗位职责意识,要有敬畏自己工作岗位之心,绝不是说说空话、走走过场、了了差事,而是要静下心、沉下身、钻进去,想方设法完成好督学这项神圣而又艰巨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潜心研究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揣摩做好工作的新方法,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业之道。这才是做好工作应有的敬畏之心。
三是要有“决心”
做好督学工作要有直面问题的决心,轻描淡写,隔靴搔痒,很难找到问题的病根儿。有道是:“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要敢于挑问题的“脓包”,只有将“脓包”挑开,对症下药,才能将“病”治好,对于被督导单位来说,这样的良药苦口,是真心的帮助和关爱,只有敞开心扉,抛开情面,才能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督学工作,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
四是要有“诚意”和“新意”
首先要抱有一颗诚意,督学要为园所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要将工作督到被督导对象的心坎上,扮演好园所发展服务者的角色,用诚意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重。另外,督学还要有做好工作的新意,经验只能代表过去,随着教育督导职能的不断强化,面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导观,将个人成长和加强学习结合起来,用全新的教育督导理念和创新工作精神去支撑自己的督学行为。督导者必须是学前教育工作的行家里手,熟知教育的法律法规,熟知督导工作流程,还应及时掌握当前学前教育的新理念、新动态,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督导工作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学习过程。学,然后知不足;督,然后知轻重。
通过学习《条例》认识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由我们教育督导部门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对上当好参谋,对下做好监督指导。这样,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学习《条例》我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督学的责任和使命,认识到督导的本质,不是为了评价优劣,而是为了改进和发展。作为督学,既是办园行为的监督者,还是保教质量的评价者,现状问题的诊断者,典型经验的发现者,教育行政的协调者,园情民意的反馈者,同时也是政府、幼儿园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者。在以后的督学工作中,我将以《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为工作准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肩负起责任督学的使命与担当,为蚌山区学前教育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5)
按照埇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4月18日下午,城区小学第二督学责任区全体督学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研讨,下面就谈谈学习后的几点体会。
一、督导政策性更强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的。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督导原则性更具体
实施教育督导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坚持五项原则。一是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二是遵循教育规律;三是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四是对政府的督导与对学校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五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对学校督导事项更全面
一是党团建设、少先队及工会建设;二是依法依规办学办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四是思政课理论建设;五是教师队伍建设及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六是教育资源、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七是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情况等十一个方面内容。
四、督导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教育督导采取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过去多以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为主,现采用经常性督导,可随堂听课、资料查阅、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查看、暗访等方式,督导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五、督导结果运用更具操作
督导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等隐患,应及时向督导学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能现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区督学应当及时督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教育督导结束后,督学责任区应形成督导报告向教育督导办公室报告,督导报告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教育督导办公室发现被督导单位在履行教育职责、规范办学、教育教学质量、校园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约谈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被督导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移交。
六、教育督导对督学要求更高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清楚,作为一名专职督学,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自主学习,必须具备政治敏锐性,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指导能力。要利用好《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这把利剑,充分发挥自己在学校多年的管理经验,有计划、按步骤,深入基层,服务学校,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督导活动,确保督导水平再上新台阶。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 (篇6)
作为一名督学新兵,也算教育老人,现把学习《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几点感受汇报出来同大家分享。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将于一个半月后施行,而条例又是督学人手中的利剑,所以每个督学特别是新任督学必须弄懂弄通,才能武装好自己的思想,规范好自己督导行为。我认为新任督学要想做好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四有”:一是心中有“法”(《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二是目中有“人”(区别不同学生不同教师不同学校),三是手中有“术”(对教育问题诊断、考量、建议的方法),四是脚下有“路”(针对不同学校指出突破发展瓶颈的办学思路)。
要心中有“法”
《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就是我们广大督学督导之法。它分总则、督学、督导事项和实施、督导结果运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部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职能权限和督学选任资格条件,确定了督导涵盖的内容和督导的方式方法;界定了督导者和政府、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了督导行为的法律责任。有了这个条例,省了好多文件,我们要反复研读,随身携带,随时运用。
要目中有“人”
这个“人”包括老师、学生、家长、政府官员、校长等,特别是校长,因为我们督导对象大部分是校长,督导本级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毕竟不多。校长素养、性格、能力、偏好、特长等不尽相同,所以我认为督学特别是新任督学在开展督导工作时要事前备好课。提出意见建议要因人而异,这里并不是说欺软怕硬,而是要尽量用校长们更易接受的方式给出整改意见。虽然每位督学初心都是好的,但也要刀子心豆腐嘴,也许这样功能取得预期督导效果。
要手中有“术”
督学不是巫婆神汉,更不是观音菩萨。但如果一名督学不能在督导过程中给督导对象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哪怕是一项新的活动方案的话,校长们也许当面点头如小鸡啄米,可是你前脚走,后脚就会说:不过如此,啥也不是……云云。
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我们只有先把自己武装起来,然后先到小规模学校小试牛刀,从教育问题问诊、诊断到开处方给建议,再到回头看检验自己建议的“疗效”,最好有成功案例了再到规模以上学校“通吃一葫芦”,切忌盲目自大、更不能自以为是。否则轻则坏了自己名声,重则影响到我区督学形象。反正记住一句:自己没做好准备而进行盲目督导,就等于是把一个没有武装好的士兵放到战场上。
要脚下有“路”
这里的路是指要给出督导学校指出路、明思路。并且这个出路、思路一定既要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性,又要易落地接地气。这就要考验一名督学的真功夫了,不然不痛不痒甚至胡乱指挥,只能招致校长的反感,给学校添乱了。
路漫漫其修远,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相信有区政府总督学副总督学的精心指导,我们一定能不辱使命,为办人民满意的夹沟教育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心得体会(精选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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