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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作者:辉夜姬2023-11-21 06:37:49

导读: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 近年来,按照的工作要求和党委的工作安排,局工会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心助学活动,为特困员工子女就学解决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可和...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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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

  近年来,按照的工作要求和党委的工作安排,局工会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心助学”活动,为特困员工子女就学解决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可和赞誉。今年,为了进一步将此项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为困难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局工会决定在全局各工会小组深入开展送温暖工程“春风行动”,开展献资金、“金秋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活动的开展,更加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每位困难员工的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子女都能够享受到救助,为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教育公平以及实现邮政企业和谐发展,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职能和作用。

  二、助学对象

  资助对象为20xx年经全国大中专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困难员工和困难劳务工子女。具体指:

  1.列入困难员工档案的家庭子女。

  2.因大病、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员工子女。

  3.因大病、工伤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劳务工家庭子女。

  4.20xx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纪念品)

  三、摸底调查

  各部门工会要对困难员工子女(包括困难劳务工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摸清本部门员工子女今年参加高考的情况,建立待助贫困大学生档案。

  四、资助方式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采用多渠道、重实际、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一是局工会将积极争取新疆邮政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政策,力争有更多的困难员工子女享受到帮扶。二是局工会将选出特困员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

  五、活动方法与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头摸底、集中上报、分别发放的办法进行。

  具体步骤是:

  1.各部门工会根据特困员工档案,组织力量,搞好调查,摸清底数。

  2. 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 填报《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已于7月份下发),一式二份,连同子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报送局工会统一审批。

  3.局工会通过召开“金秋助学”座谈会的形式,将资助款集中发放到员工子女手中。

  4.各部门工会也可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困难员工家庭子女就学实际情况,自筹资金,自行组织助学活动,并将助学情况上报局工会。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提高对深入实施“金秋助学”献爱心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真情、办实事,以对困难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此为切入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即要宣传真情实意开展助学活动的先进典型,又要宣传自强不息完成学业的优秀学生,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广泛开展,营造企业内部互帮互助献爱心的良好风气和团结和谐谋发展的工作氛围。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2)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结合20__年市慈善助学金发放方案,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市本级工会系统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1、20__年参加中考、高考,当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20__年已列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学(大专)的市本级户籍的特困职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学的对象,今年仍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申请慈善助学金,市总不再安排助学。

  二、申请办法:

  各级工会要对在档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排查,将其中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为避免重复救助,严禁将已申请其它渠道助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列入上报对象。

  符合“金秋助学”的对象,填写嘉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并提供入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初审,逐级复核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审批。

  三、活动时间:

  1、“金秋助学”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8月下旬,市总对符合助学的对象进行助学金发放,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3)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3、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4、20xx—20xx学年学习成绩单;

  5、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

  6、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六、活动要求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5、各类材料纸质版请务必于规定申报日期之前报送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4)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7)大学录取通知书(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5)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祝学’·启航”活动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2、“助学·圆梦”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6)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xx〕71号要求,在做好20xx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在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加入工会组织,并在安庆市内(含本县)务工,且符合上述条之一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二、资助标准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xx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xx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三、活动时间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四、申报名额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附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五、申报材料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7)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帮扶困难职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心系职工情,共圆学子梦”为主题的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助学对象

  具有大庆市户口的困难职工上学子女、在大庆市打工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精准扶贫工作中被确定为贫困户的上学子女。

  二、助学范围

  (一)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在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内的困难职工,由以往重点救助当年考入大学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扩展到大学、大专、中专、高初中和小学阶段入学、就读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二)不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不在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内,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下岗失业造成上学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三)精准扶贫工作中确定的贫困户子女。在我市精准扶贫工作中被确定为贫困户的上学子女。

  (四)不能重复救助。与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助学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叠加救助。

  三、助学标准

  市总工会助学的基本标准为:对考入或就读大学、大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5000元;对就读中专、高中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1500元;对就读初中、小学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600元。各县(区)总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可参照此标准,自行确定助学标准。

  四、具体措施

  (一)精准识别施助。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 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把“精准”贯穿于助学全过程。组织力量全面摸排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情况,根据每户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对象,健全助学档案,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

  (二)加大助学资金筹集力度。一是积极向上级工会和当地财政争取专项帮扶资金;二是提高专项帮扶资金用于助学活动的比例;三是增加工会经费专项投入;四是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单位)和有条件的工会会员自愿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助学资金量。

  (三)改进助学方式。一是集中时段开展金秋助学活动。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性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二是实施日常性、即时性救助。市、县总工会要将上级工会拨付助学资金的15%,用于因下岗失业和遇到突发事件、大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日常性、即时性救助。

  (四)规范助学资金申报程序。一是凡符合条件的,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资助申请;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子女就读学校工会出具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三是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县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汇总;四是由县或市总工会统一审定后,原则上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助学金。具体申报材料市总社会保障部另行通知。

  (五)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纳入国家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工会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深入抓,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和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把广大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部署上来,发动广大职工及社会各界慷慨解囊献爱心、结对帮扶共助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职工子女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金秋助学的决策部署、政策安排、助学流程、活动典型和工作成果,让广大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得到及时资助。

  (四)要强化人文关怀。在助学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贫困家庭及子女的隐私权,通过助学助困,来助志助德,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发奋学习、感恩社会、报效国家。

  (五)要加强助学资金的管理。助学资金专款专用、依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助学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将对此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六)要及时上报助学进展情况。在助学过程中,要及时上报以下情况:一是助学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助学活动宣传工作情况;三是活动中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助学典型及受助典型并总结他们的先进事迹;四是助学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以上情况可通过信息、简报、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形式上报,上报渠道可通过邮箱、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直接报送等多种形式。

  (七)市总调查助学对象上报时间。今年考上大学、大专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为8月22日前,其他救助对象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为7月10日前。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8)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2、岳西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附2);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9)

  为切实保证20xx年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扶贫办、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 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待定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

  成 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吴安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金募集发放组、助学活动材料组、助学活动会务组、助学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视募款数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月30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1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学生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25日前)

  4.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3日)

  7、市资助办抽查复核。对五县市、直属高中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核实。从全部申报名单中随机抽查10%的受助学生进行家访。发现有不实情况对申报学生、审核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4-8日)

  9.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1.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举办发放仪式:发放助学资金。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8月22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计划筹措资金约400万元。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20xx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资助专干2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50人)。

  九、资金发放

  (一)各主办单位应在8月2日前足额将资助资金汇到慈善总会,8月8日由慈善总会划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帐户;

  (二)由市教育局与中国银行协商,由市总工会与建设银行协商,为每一位受助对象办理银行卡,银行及时将资助资金打入银行卡,在仪式现场分6个小组现场组织发放;

  (三)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xx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2、株洲市20xx年“大爱株洲 金秋助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株洲市20xx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

  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一、活动时间:20xx年8月22日(周二)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市委大礼堂

  三、参加活动的领导:市里主要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仪式主持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雄

  五、仪式议程:

  8:30开始播放音乐,循环播放《让世界充满爱》,9:00活动仪式开始。

  1.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建之同志代表主办单位介绍助学活动情况;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胜跃同志宣读助学文件;

  3.举行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仪式;

  4.受助学生代表发言;

  5.捐赠单位代表发言;

  6.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7.市委书记毛腾飞同志讲话;

  会议结束,播放音乐《真爱》。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10)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二、活动内容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xx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助学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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