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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作者:灰原哀2024-11-13 18:21:43

导读: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 一、预案目的 本预案旨在确保医院在飓风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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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

  一、预案目的

  本预案旨在确保医院在飓风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成立医院飓风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医院院长担任总指挥,各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院飓风灾害应急工作。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评估,以及灾害发生时的信息汇总、上报和传达。

  3.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三、预警与监测

  1. 与气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获取飓风灾害预警信息。

  2. 利用医院内部的监控系统和通讯设备,实时监测医院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

  3. 定期组织飓风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全院职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四、应急响应措施

  1. 接到飓风灾害预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全院职工进入应急状态。

  2. 加强医院内部的安全管理,关闭门窗,加固易损设施,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

  3. 对住院患者进行疏散安置,转移到安全区域,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4. 组织医疗救治力量,做好伤员的救治准备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 加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援和帮助。

  五、后期处置

  1. 灾害结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医院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灾害损失,制定恢复计划。

  2. 对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飓风灾害的能力。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医院的'防灾减灾能力。

  2.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需求。

  3. 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全院职工应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共同为应对飓风灾害、保障医院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社区主任)

  副组长:(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副主任) (委员) (委员) (委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三)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或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四)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对医院医疗、生活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Ⅰ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医院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医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相关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后,医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将医院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各科室要在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科室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医院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医院用电供应。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职工及病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医院和社会治安。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紧急救援物资。

  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归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善后与恢复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医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医院秩序,疏导职工及病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

  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五)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六)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行防汛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的处理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的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的`汛期安全。

  二、成立防强降雨防洪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准备工作

  1、各学区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情况,看楼顶是否漏水,墙面是否淋雨,清理下水道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校外原因而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雨引发事故。

  5、各学区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线路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和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学校要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要信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调配。

  2、暴雨时段,值班人员要频繁的在校内巡视。重点检查学生宿舍,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领导,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和电气、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马上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教师首先要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学校广播、平台短信、电话等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传递信息、通报汛情,获取各方面的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情况,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妥善安置学生,并通知家长。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的思想,认真做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责任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七)

  为规范及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机构和人员,预案突出落实救且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应急反应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吴昌波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程晓兰镇长

  唐海波人大主席

  成员:余权、付昌荣、李江玲、魏发斌、颜怀奎、

  龙有楷、修岑、蔡玉辉、耿伟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镇灾情临时成立的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财政:紧急提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拨付。

  安办:负责修复中断的道桥交通安全和救灾打涝;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

  镇建: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做好灾后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管理等工作。

  农业林业: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赋予的救助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根据灾害类型分别由承担主要自然灾害救助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视工作需要,成立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迅速有效地组织抗灾救助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协调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八)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

  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5

  1、总则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工程各部门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1)自然灾害前工作:由各自参建单位组成的抢险救护队,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计划储备应急救援、队员的救援着装、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资,负责从本部门施工队伍中调选若干名队员,经常开展防灾抢险业务的训练和演练,应变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抢险;

  (2)自然灾害戒备状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集结本部门抢险救护队全体成员,统一待命,协助现场指挥组和治安、生活保障组全面作好灾前的各项防备工作;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1)现场主要的排洪设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灾的要求;

  (2)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1)扩建处及各单位抢险救护队应负责专业抢险器械的储备:消防头盔、防(火、烫)服、防护靴、防(火、烫)手套、正压呼吸器、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锹、消防扩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缓降器、千斤顶、圆盘锯、链锯、轻便火焰切割机、应急抢险照明灯和电缆等;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4.4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警时,应根据灾情的严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或请求支援;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九)

  根据南宁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防自然灾害各项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确保医院在发生自然灾害时能自救。现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凡属我院管辖的区域内已建、在建建筑物,地下空间,公共场所,宿舍区等均按本预案处置。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副职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收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上级紧急通知要求及时采取应对防范措施。按照预案处置要求组织人员、物质抢救,避免因自然灾害医院病人和职工以及医疗设备、器材受到直接和间接伤害和损害。组织职工做好日常防护和防灾害教育培训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医疗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四个应急抢救小组即: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培训组。

  (一)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

  分别由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全体人员,院办、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部分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及时召集下属人员携带抢险工具,做好人员疏散和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质供应保障工作。

  (二)后勤物资保障组

  由总务科采购、水电班组及抽调部分人员,营养、膳食全体人员,院办、工会、财务等人员组成。

  (四)宣传教育培训组

  由党办、院办、工会、离退办、信息科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自然灾害的日常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当接到上级紧急通知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预报时,及时把预警信息传递到全院职工和病人;对在抗击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总结上报自然灾害受损情况。

  二、自然灾害处置程序

  (一)发生台风暴雨时

  当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预报时,医院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发生灾害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抢险处置预案,各抢险小组及时召集配属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1、宣传教育培训组及时下发通知,向全院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并根据抢险情况,不断的向职工及病人发布气象信息和灾情报告。

  2、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提前加固或拆除广告牌及高层易落物,通知在建工地加固脚手架、塔吊,关闭病房、办公室门窗玻璃,修剪因大风或暴雨不堪重负的树枝,必要时腐朽树木进行砍伐,防止吹落伤人。打雷时关闭设备电源,人员躲避在房间,最好不要用手机通电话,防止雷击而造成伤害。因暴雨发生内涝时,应立即撤离人员离开危房、工棚或有危险地带到安全区,并用挡板、沙包封闭低洼雨水入口处,及时转移人员、设备、物质到安全地带,同时启动潜水泵排水。对大型设备一时无法转移的,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侵泡,如果设备运行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暴雨量级别高且持续时间长,除及时疏通市政排水和打开院内排水井盖外,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做好向119求援的准备。

  主要职责:当接到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时,按照各小组组需求,经核实后迅速组织人员采购所需的抢救和防护物质;做好对疏散人员饮食保障供应;

  (三)医疗救护组

  由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人员需要疏散转移时,做好转移病人的救护和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急救和抢救工作,负责转移病人和贵重小型设备,负责病人疏散后清点、核对、统计上报工作。

  3、医疗救护组根据人员疏散情况,迅速集结伤病人进行治疗并核对上报病人疏散情况。

  4、后勤物质保障组要时时做好灾情变化所需的抢救物质供应,同时要做好人员疏散后饮食保障工作。要确保水泵线路供电正常,沙包沙袋充足,各类铁铲、钢钎、撬棒、手锯、剪刀、水桶、扫吧以及拆卸工具、搬运工具、人员安全防护工具齐全有效。人员需要转移疏散时,要做好疏散场地的划分,如遇内涝紧急情况:内科楼一楼病人转移到外科一楼大厅或按领导小组指示地点转移;医技楼一楼设备器械库房、行政库房堆垛加高,封闭门窗后人员撤离;门诊楼地下药库发生内涝积水时,药品应加高堆放或对部分药品紧急转移,毒麻药品应单独转移存放并做好登记,严禁丢失破损;胃镜室、供应室及低洼办公的科室人员发生内涝时要迅速撤离,精密贵重轻便设备携带转移,大型重型设备采取防水防护措施;污水处理站发生内涝时,及时关闭设备人员撤离;宿舍区各楼栋一楼发生内涝,人员和贵重物品应转移楼上或宿舍区操场临时搭建帐篷居住。发生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区域限电措施,防止发生电线短路而引发次生灾害。自然灾害发生时人员疏散后要做好人员饮食保障和防寒、防暑保障。

  (二)发生地震时

  宣传教育培训组要及时发布灾情预报并通知建筑物内人员迅速撤离,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医疗救护组要组织人员要抬、背、推,对震级较高又来不及发布预警信息的,发生地震时人员要躲避到房间横梁的三角地带或小房间内(如卫生间、床、桌下面)以等待救援人员。发生地震时要提前断开电源防止引发火灾。

  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十)

  自有人类历史以来,自然灾害便如影随形,让人类社会在收获文明的同时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防灾抗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自然灾害好像也“长出了本领”,一直有增无减,为患众生。诸如地震、洪水、风暴、干旱以及火山喷发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仍然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均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配备若干成员。

  (1)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是: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是:协助组长工作。

  (4)协调联络组组长:;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置工作。

  (5)抢救抢险组组长:;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6)秩序维护组组长:;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7)后勤保障组组长:;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等。

  (8)机动应急组组长:;职责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经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公安部门。

  4、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四、相关的报告电话。

  报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镇派出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当地医院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永嘉镇政府

  五、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202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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