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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作者:夜语轩2024-11-11 20:49:41

导读:第1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住房管理,规范住房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清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住房使用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原则,经双方协...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甄选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1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住房管理,规范住房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清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住房使用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房间,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使用房屋需要乙方整改,应通知乙方整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有责任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和原外观完好无损。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重建房屋,不得增加房屋负荷,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外非法建造建筑物或结构。乙方需要装修房屋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盗设施,做好消防、防盗、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连接、拉线、增加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或安装公共设施和设备。乙方需要改造或变更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房屋及周边环境清洁,不得产生本市标准以外的噪声;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一)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二)乙方应承担维修义务,乙方不及时维修;

  (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装修房屋或改造设备设施;

  (四)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五)其他限制或者禁止使用合同或者书的行为。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乙方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因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应在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时签订,有效期自签订使用合同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退还甲方。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房东应定期做好对房屋的防火、防盗、用电等等的安全检查。严禁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与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房主也应该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根据大足县人民医院第三幢住房危房拆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医院内的第三幢住房交由乙方排险拆除。

  二、该房屋总面积xx㎡,拆除每平方米xx元,注:若甲方挖掘机挖掘的面积在总面积金额内减除。

  三、乙方在拆房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故意对甲方的材料进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80%,注乙方拆除该房地圈梁为止。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4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遵照北京、校方关于安全的准则和规定,甲、乙双方就教员公寓的安全事项已达成以下共识:

  1. 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无过载保护电水壶、电热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禁止私自安装和连接电力线路,违规者将接受严正处理,并可能被罚款xx元,情况严重甚至会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追责。若家电出现故障或引发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 楼道不得存放杂物或用作厨房,垃圾请装进垃圾袋并投放至户外垃圾桶内。

  3. 公寓仅限承租人个人使用,不可转租、借用给他人。一旦发现有违例行为,产权部门有权收回公寓,并重新分配。

  4. 房间无人时务必关闭电源插座和开关,确保安全用电。

  5. 如遇到暖气、水电设施故障,请立即通知房产科或后勤物业维修中心。

  6. 不允许私自改动房屋构造和配备,如有需要进行简易装修,必须先向房产科申请许可。擅自改动且被查处者将面临严厉处理乃至法律责任。

  7. 本协定自签署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5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租房地址:

  二、租凭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个月。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费租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因甲方在乙方租凭期满后自己需要使用该房屋,因此不再与乙方进行续租。

  三、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四、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第6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乙方:

  甲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2、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西安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7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租赁人为 (电话: ,手机: ),安全负责人为 (电话: ,手机: ),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

  租赁人代表(签字):

  房主:(盖章)

  租赁人:(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第8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2、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4、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5、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7、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9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4号令,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一、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2、公安机关对租赁的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3、城镇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4、出租的房屋,其建设、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5、私有房屋出租,出租人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二、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出租人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居住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4、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四、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规定:

  1、出租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及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灭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6、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由县公安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罚款;

  7、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五、大武地区派出所主要职责:

  1、贯彻公安法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向出租、承租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以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2、对出租单位、个人的出租房屋承租人员进行监督、检察、管理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3、及时受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清查外来人员底数,并办理有关手续;

  5、对违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予以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10篇: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场地给乙方,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7、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9、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0、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自主或甲方代为配备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1、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和甲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保卫处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3、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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