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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作者:骆皓辰2024-11-27 18:30:02

导读: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一 今年我县发生低温冷冻、洪涝灾害、旱灾等灾害7次,造成各乡(镇、街道)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群众遭受经济损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同...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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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一

  今年我县发生低温冷冻、洪涝灾害、旱灾等灾害7次,造成各乡(镇、街道)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群众遭受经济损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损失和影响,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冬春救助工作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20xx年因受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需口粮、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以往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因灾住房受损户、因灾致贫返贫监测户、受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受灾生活困难低保户、受灾散居孤儿、受灾留守老人、受灾留守儿童及受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资金、物资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定”的原则,严格程序、坚守原则、核实准,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一)户报(或小组提名)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救助对象并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街道)审核。

  (三)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乡(镇、街道)通过审核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报县减灾办。

  (四)县级审批县减灾办审核确定后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标准

  (一)基本生活口粮救助标准。口粮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资救助标准。衣物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则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

  时间: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摸底排查,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

  第二阶段:严格落实救助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

  时间: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进行救助。乡镇、村(居)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县减灾办。

  第三阶段:确定冬春救助物资,合理分配

  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实物救助和现金救助两种方式。需要采用实物救助的,由县减灾办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救助。需要资金救助的,县减灾办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资金。乡镇接到分配资金和物资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级开展冬春救助物资分配。

  2、发放方式发放资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发放实物救助的,通过农户签领方式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发放对象要在相关表册签字确认,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

  时间: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乡(镇、街道)要在救灾款物发放完毕以后,将乡、村两级救助程序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公示情况等资料报县减灾办。

  第四阶段: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5月

  县减灾办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减灾办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一览表,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减灾办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二

  为了切实做好晁陂镇20xx-20xx冬春期间受灾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镇平县20xx-20xx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镇受灾人口178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3252亩,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万元。

  三、重点救助区域和对象

  (一)重点救助区域

  1、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

  2、基础薄弱、承灾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差的地区;

  3、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地区。

  (二)救助对象是因灾遭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格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实施,分类救助。认真评估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需救济的情况,区分不同的类别,采取一般救助和重点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虑吃饭、饮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学、住房等因素,分类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采取款物补助与制定落实优惠政策等相结合的多种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灾群众自救、群众互助和邻里相帮相结合;对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结合。

  五、工作安排

  (一)编制本地区救助方案。各村根据本辖区内农业人口、财政收入、当年自然灾害情况;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灾害导致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需镇级财政资金投入及可解决的问题,结合镇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级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坚持重点救助重灾地区、重灾户,并统筹考虑其他地区因灾生活困难户的基本原则;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

  4、按照不同救助类型户,明确救助标准,分类、分段施救;

  5、本级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济、自产救助、社会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准台帐、经乡镇(街道)复查审核后,按户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审批。

  (三)救助标准。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__元”落实。

  (四)救助时段。冬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不具备条件的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平均发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预留资金,不得用于生产性支出;采用实物形式进行发放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确保救灾款物足额及时、保质保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xx)118号)规定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情况上报镇应急办。

  三是各村在救灾物资发放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与镇民政、扶贫等部门接洽,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切实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确保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镇应急办将要加强对辖区内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体进度。按照《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间各村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作为村级考核依据。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要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情况出现,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救助。

  镇应急办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冬春救助期间,要采取随时、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发放,以及已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三

  为扎实做好我乡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阜南县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和南应急〔20xx〕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要优先做好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对于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救助标准不适当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四、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村要站在保民生、解民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包村乡干部亲自抓,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公开透明。在核查确定救助对象时,分类登记造册,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能如期落实到位。各村要广泛宣传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政策,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冬春救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关心的一项制度性工作。乡党委政府将对各村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按程序操作,优亲厚友、搞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或构成渎职失职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乡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严禁按地亩、人口和户数平均分配,不允许救灾金额出现小数点有几角几分现象。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600-1000元/户,一般困难户2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六、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乡村干部入户核查要有照片,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村到乡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段郢乡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安排督促各村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20xx年1月20日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乡村两级须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各村冬春拟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额,要在村组进行公示不少于10日,村级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乡和村两级的举报电话)等。乡级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乡政府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我乡上报冬春救助人员审定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与“救灾”有关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县应急管理局会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县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要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全乡各村至乡政府均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段郢乡将积极配合本县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和邯郸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邯郸市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我市作为农业大市,要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行动,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把握防灾抗灾救灾三个关键环节,统筹部署,明确举措,确保将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各项防汛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建立完善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包联防控机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乡村基层、具体责任人,强化担当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抓好组织动员、预案制定、监测预警、积极应对、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承担防范应对主体责任,组织动员各乡镇、村、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着力做好资源调配、物资调度等工作,确保组织指挥到位,资金保障到位,物资调度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市局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所列相关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有效联动,提高效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农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态,及早获取第一手预警信息,积极研判影响,增强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预见性,及时通过通知、网络、电视、广播、短(微)信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民提早做好防御准备。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工作,每一次灾害性天气过程都要及时报送灾情,重大灾情要在灾害发生后即时上报,并在48小时内把核查的灾情、农业损失和采取的农业抗灾救灾措施等情况报送市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种植业处),确保信息畅通。对于迟报、漏报、误报的,将依规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农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汛期检查,清查重点部位隐患,检查非工程措施,消除隐患。要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信息、《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技术预案》要求,全面分析防汛抗旱工作形势,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农业系统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和能力。做好蔬菜棚室和畜禽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的加固修缮,增设蔬菜、果树防雹网,促进保花保果,提高果蔬商品率;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对水产养殖生物的管理,防治可育杂交种和外来水生物种进入自然水域;加固维护渔港设施和堤坝,组织做好码头、船舶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好休渔渔船管控工作和养殖人员上岸等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保障人员安全。同时,要做到防汛抗旱两不误,密切关注高温对农作物生长的不利影响,指导农户开展遮盖、降温等应对措施;加强抗旱管理,提高作物抗旱能力,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在连续高温天气情况下,应及时采取遮阳及增氧等措施,结合渔业养殖池塘换水,并适时进行补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种植业处、特色产业处、畜牧业处、水产处)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和交接班制度,并落实防汛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妥善处理日常防汛问题,保证值班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雨情、汛情、灾情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做到不漏报、不误报,并认真记载处理结果。一旦发生事故和重大隐情要及时组织抢救,做到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对于迟报、瞒报事故和重大险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

  (五)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研究制定更加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灾害情况和接收到的预警级别,及时启动1-4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工作。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下派工作督导组和专家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开展巡回技术服务,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落实有针对性的救灾措施。发生沥涝积水时,充分发挥农机具的作用,及时开沟排水、疏通沟渠,查苗改种,喷施叶面肥,促进恢复生长;重点做好玉米田间管理,科学肥水,合理用药,针对可能发生的草地贪夜蛾和常年发生的粘虫、玉米螟等病虫害,积极发动植保服务组织、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确保秋粮丰收;加大洪涝灾害发生后的动植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做好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化肥、种子(苗)、柴油、饲草、农(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为灾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科教处、种植业处、特色产业处、农机处、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处、农业技术站、植保站、植检站、种子管理站)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防汛、渡汛方面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同时,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防汛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提高抢险队伍的实战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历亲为,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认真履职,立足保障粮食安全,从严从细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和抢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大力度,强化检查督导。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大对责任主体汛期农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完善安全设施、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治理。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深入开展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三)落实防汛责任,严格追究制度。对防汛工作不重视、不安排的,将严格按照关口前移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措施。导致发生防汛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五

  按照固镇县20__-20__年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固应急〔20__〕48号)要求,根据各村居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经研究,现制定石湖乡20__-20__年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工作原则

  1.本次下拨的资金和物资主要用于各村居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接到通知后,各村居要抓紧召开会议并及时制定资金和物资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确保及时将救助资金和物资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和物资。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做到因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物资,应在村组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等。

  (二)救助标准

  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280-6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三)救助评估

  各村居要做好迎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实际救助效果绩效评估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居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准摸底上报,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乡政府将组织民政、纪检、防灾减灾办公室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细化审批流程,完善工作资料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确定救助人员发放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居要在20__年1月6日下午5时前将固镇县20__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附件3 )及发放台账(附件2)电子版、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经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乡政府。联系人:李磊磊,联系电话:。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六

  今年我县遭受旱灾,为切实做好今年干旱受灾人员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20xx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受灾较重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弄虚作假。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户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旱灾人员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象是受旱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困难户和因旱灾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对以上前八类对象实施重点救助。

  (二)救助标准。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受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由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根据省文件精神,救助标准为人均130元。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困难户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众要高于人均130元进行救助,因受灾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原则上按人均90-110元进行救助。

  四、救助程序

  各乡镇要根据今年旱灾造成的受灾情况,逐户摸清需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逐级填报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存档备查,并制定乡镇冬春救助方案和标准,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

  (三)乡镇要逐家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四)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资金下达后,村级要做好资金发放的评定和公示,乡镇审核后安排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通过社保卡发放。

  (六)建立台账。各乡镇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工作台账(见附件2),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坚决压实责任。冬春救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政策,做好舆论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和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发挥救助实效。冬春救助资金是国家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摸排核定上报救助对象,不符合救助的群众坚决不予上报。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在省市检查中不出问题。

  (四)各乡镇要于20xx年10月25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2)报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质保障股,纸质版(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联系人:朱多丽,联系电话 QQ邮箱411698693)。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七

  今年我县发生风雹、低温冷冻、洪涝等灾害6次,尤其是7月份以来干旱、洪涝较为严重,全县多数乡镇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我县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冬春救助工作有关政策及规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实施救助;依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社会救助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加大受灾困难群众排查力度,组织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评估,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的数量、需救助时段、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及三榜公示的程序核准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受灾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冬春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伤等情况,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坚持救灾款物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款物,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救助对象、程序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冬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象是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困难优抚对象、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群体,确定为需救助对象。

  (二)救助程序。各乡镇根据今年自然灾害情况制定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1、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

  2、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并张榜公示。

  3、乡镇要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4、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5、发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由乡镇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县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发放。

  6、建立台账。各乡镇以人为单位建立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工作台账,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救助标准。参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实际发放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困难户等特困群众救助,可以适当放宽,不得超过最高救助标准。

  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受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具体参照甘肃省民政厅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实际发放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困难户等特困群众救助金可以适当放宽。各乡镇要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四、救助形式和资金安排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形式以现金发放为主,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五、救助时间与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9月上旬开始,受灾乡镇根据年内受灾情况,对本辖区内因灾困难人口需救助情况进行摸排,通过个人申请、村上评议、乡镇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和《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制定冬春救助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冬春救助评估报告,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含电子版)上报县应急管理局312室。

  (二)复核抽查阶段。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受灾人员上报名单进行复核抽查,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冬春需政府救助对象的审核、公示。

  (三)资金审批发放阶段。20xx年1月,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上级拨款通知后,及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乡镇进行资金到户分配、审核,10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上报审批。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行文,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惠农户“一折通”发放,5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到受灾需救助群众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配套设施,激活农村空闲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现就开展我区“空心村”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环境优化改善、用地节约集约、人口有效集聚”为目标,以农村危旧房成片改造为重点,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空心村”整治,不断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打造一批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生态优美、特色明显的新型乡村民居,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动、资金扶持等方法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并自觉投身参与“空心村”整治活动。

  (二)坚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的原则。秉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发挥规划在“空心村”整治中的引领性作用,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空间布局,凸显每个村庄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

  (三)坚持属地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在摸清“空心村”区块数量、规模、现状等情况基础上,排定计划,负责“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具体操作实施。相关部门整合项目,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对象

  房屋陈旧、空置率高、土地利用率低、居住环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成片整治面积在5亩以上的区块。

  (二)整治目标

  通过3-5年的改造,打造一批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生态优美、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20__年,在全区选取有资源、有特色、有实力的村作为第一批启动项目,原则上街道(中心镇)不少于一个项目,其他乡镇主动申报项目。

  四、整治模式和程序

  (一)整治模式

  根据整治区块地形、建筑物、人口居住等现状,在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指导下,划定“空心村”整治范围,提出规划建设方案,实行项目化管理。鼓励建设突出地域特征、时代特色、乡土风情、文化传承的'美丽乡村。主要采取村民自建、修缮改造、集体配建、产权流转、公寓安置、建筑保护、整治复垦等多样化的整治方式。

  1.村民自建。本村村民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自筹资金拆建、改建、新建住宅。

  2.修缮改造。对符合规划且常住使用的原有合法建筑,允许通过房屋修缮、墙面改造或建筑扩建等形式予以保留。修缮改造建筑的用地面积一般不大于项目总面积的10%。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目标,建立冬春救助档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收到冬春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愉快过年。

  二、救助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主要是解决当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因灾致残致伤、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家庭财产损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三)救助标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据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30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划分需救助对象类别,并分类登记造册,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

  (二)评议公示阶段(分配款物10日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

  (三)款物发放阶段(收到上级通知5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告知救助对象救助数量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资金通过农商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在备注栏标注“救灾”二字。实行实物救助的,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20xx年1月18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统计表,有关人员签字、加盖乡镇公章,报县局存档备案。

  (四)督办检查阶段(20xx年1月10日-20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力量按照分线分片责任制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查看乡镇党委会记录、款物分配是否发文、是否专款专用、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查看村级评议记录、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物资发放签字情况等,确保县、乡、村三级台账一致;督促乡(镇)按照时间规定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到户;了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晓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通过救助后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和解决途径。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强指导乡镇,严格救助程序,把住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做好村级评议和公示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底数清、对象准、程序严、台账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做实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需采取实物救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商财政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机制的有序衔接,提供资金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调,推动在职干部职工“暖冬行动”帮扶机制,给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

  (三)加强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乡、村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十

  按照20xx年4月国家防总全体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工业领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国家气象部门根据今年夏季(6月~8月)气象预测,建议加强海河南部、黄淮东部、江淮北部、长江上游等地的暴雨洪涝以及局地性、突发性气象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防御热材料气旋给沿海地区造成的危害,并警惕北上热材料气旋造成的雨涝灾害;加强防范长江中游等地可能出现的干旱及江淮南部等地可能出现的高温热浪材料来的不利影响;受降雨影响,黄河下游、珠江流域可能发生大洪水;其他流域也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

  今年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按照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确定的目标,今年工业领域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是在现有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管理体制下,密切配合防汛抗旱部门做好相关应急工业品保障协调;

  二是防范和应对上述地区的洪涝干旱灾害在工业领域引发的次生和衍生突发事件。

  二、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保障工作

  各地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本地防汛抗旱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防汛抗旱急需的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和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工业品需求。根据需求,尽快摸清本地区相关工业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对于本地区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工业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协调。加强流域间或灾区间工业管理部门的相互合作,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建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区域联动机制,加快救援进度,促进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应急工业品保障中的作用。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应急工业品保障供给。遇有重大防汛抗旱应急工业品保障任务,在国家防总统一部署下,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不同应急工业品实际,采取调用政府储备、市场对接等形式,做好重要应急工业品生产调度,优先保证重点区域、重点灾情的应急工业品急需。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防汛抗旱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三、认真防范和应对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工业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抓紧汛前有限时间,结合今年汛情,组织力量,加大本地区工业领域,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企业风险隐患普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监控,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尽快消除隐患。

  要督促企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开展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大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督促力度,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状态下的沟通协调机制。由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工业次生或衍生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当地工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信息;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各项工作。

  四、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地方工业管理部门要克服当前机构改革材料来的困难,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面对今年严峻的汛情和旱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狠抓措施落实,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将灾区工业品需求、灾区发生的工业突发事件、灾区工业损失情况等重要信息报送我部。请各单位6月5日前按附表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我部。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十一

  20__年我县遭受雪灾、风雹、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受灾人口151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8公顷,成灾面积282公顷,农业经济损失387万元。为了切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__-20__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人员因今年冬令和明年春荒在口粮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和标准

  救助对象:20__年度因雪灾、风雹、干旱、台风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导致缺少口粮且生活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家庭等受灾家庭和人员。

  救助标准:100-300元。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救助时限:20__年12月-20__年5月

  三、救助程序

  县应急局资金分配方案下发后,各乡镇根据下拨的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冬春救助方案,在7日内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张榜公示(村委会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将相关材料提交乡镇政府审核公示(乡镇政府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应急局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二)审批程序。实行受灾人员个人申请,村组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应急局审批。

  (三)建立台账。各乡镇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并报县应急局备案。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救灾款发放情况。

  (四)款物发放。各乡镇根据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要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四、监督检查

  (一)从县应急局下发冬春救助资金之日起,各乡镇要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直至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对救助对象进行抽样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冬春救助时段内或结束后,各乡镇要随时掌握本辖区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密切关注春节前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切实帮助灾民群众解决好面临的困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县应急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各乡镇灾害信息员为成员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冬春救助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采取乡镇包村组,村干部包救助对象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管理。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春救助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十二

  为规范全县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东省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救助时段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各镇政府对20xx年入冬以来因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存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和春荒生活救助,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次年的3月至5月。

  二、救助原则和救助标准

  各镇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工作原则,综合分析救助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类型、需救助总户数和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在省级人均15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到每人200元救助标准,受灾较重及特别困难群众的救助标准可适当提升。可针对以下五类受灾人员困难类型,科学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一是因灾倒损房屋;二是因灾农作物减产绝收;三是因灾家庭人员死亡(失踪);四是因灾家庭人员致伤;五是因灾家庭人员致病。

  三、主要措施和时间要求

  (一)组织调查工作。

  各镇认真组织冬春生活需救助对象的摸底统计工作,组织力量深入辖区、村(居)委,调查20xx年度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等,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

  (二)制定救助方案。

  各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人口,财政收入,当年自然灾害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及分析,本级地方财政投入及可解决的问题,存在的资金缺口等情况制定本级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确救助原则,救助范围和对象、救助标准和程序等各项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

  (三)落实救助资金。

  各镇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当年自然灾害程度、受灾人员实际困难等情况,按照已制定的本级冬春生活救助方案,争取本级财政资金,帮助解决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期间的生活困难,确有困难的可向上级申请资金补助。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

  (四)上报需救助情况

  各镇把《20xx-20xx年度阳西县各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20xx-20xx年度阳西县各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台账明细表》,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报告,本级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等报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

  (五)确定救助对象。

  各镇认真确定需救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告;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评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政府审核;镇政府调查审核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

  完成时间:10月18日前

  (六)建立工作台账。

  镇政府应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印制,其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人数、时段、总量)、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联系电话等。

  完成时间:10月28日前

  (七)发放救助资金。镇政府根据上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和本级资金安排情况,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确定实际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救助资金严格按照社会化发放要求,各镇要在接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实行实物救助的,要订制统一的物资发放管理规定,完善发放领取手续,保证物资发放到户到人;要保证物资质量,并尽量对采购的物资统一标识,以便监督检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情况要在镇、村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完成时间:资金到位后,在15日内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八)报送工作报告。

  各镇应及时收集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定期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间:当年12月至次年5月间的每月15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规范救助工作程序。冬春救助工作要按照《广东省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二)严格救助款物管理。各镇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冬春救助资金要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的手中。资金和物资管理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三)认真做好绩效评估。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评估报告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四)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就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救灾款物,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物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利益。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十三

  为有效预防农业低温霜冻、干旱灾害,保证抗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景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景洪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景洪市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霜冻、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密切监视低温、干旱等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最大程度地保护农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忧惠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农业重大低温霜冻、干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农场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行动,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对工作。

  (三)依法防御,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寒抗旱,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防御体系。防寒抗旱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四)果断处置,全力抢险。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处置预案要求,提高应急能力。如发生农业低温霜冻、干旱等自然灾害时,要迅速反应,分工负责,沟通协调,整体联动,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三、防寒抗旱灾前措施

  (一)防灾减灾准备

  1.组织思想准备。各乡镇、街道、农场防寒抗旱领导小组要成立防灾减灾办公室,不断完善农业防寒抗旱组织,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农业设施准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农业基础设施,做好农田设施、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灾害的能力。

  3.预案准备。各乡镇、街道、农场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历年来农业重大低温霜冻、干旱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重大低温霜冻、干旱灾害多发区域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4.物资与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5.专家队伍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防寒抗旱专家队伍,为指导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可靠智力保障。

  (二)农业低温霜冻与干旱判定依据与处置

  根据气象、水务部门数据分析,低温霜冻和干旱灾害易发生在冬、春季或灌溉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山区、半山区。灾害发生区域主要种植作物是粮食、橡胶、茶叶、热带水果、蔬菜、咖啡等,这些作物生物学特性能耐受最低临界温度是-5℃~10℃之间,持续时间1~12小时范围内(具体详见附表1);畜牧养殖品种主要为猪、鸡、牛、羊等畜禽,对低温寒害受影响较大的主要是老、幼、孕、弱势群体;水产养殖低温寒害受影响是以罗非鱼为主养品种的坝区,罗非鱼的低温耐受临界温度为10℃,高温、干旱灾害最高临界温度是35℃~40℃,无有效降雨持续时间在40天左右,根据农作物和水产养殖临界温度及持续时间。出现以上灾害性天气时,各乡镇、街道、农场要组织相关人员到受灾地点进行确认核实灾情,并将受灾情况形成报告上报上一级政府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进一步加强低温霜冻、干旱天气的预报和监测预警工作,提高预报预警精度,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为应对工作提供科学、系统支撑。充分利用有效手段、及时准确向群众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重要天气、寒情、旱情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及早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准备工作。

  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部署防寒抗旱工作;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灾害信息;指导灾区群众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培训;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视灾情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一线、田间地头帮助群众科学防灾减灾,组织党员、干部和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三)防寒灾前措施

  低温霜冻天气会对正在生长发育的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造成伤害,使农作物局部伤害,造成落花、落叶,导致减产或全株死亡,对畜禽和罗非鱼生产造成冻伤、冻死,降低机体抵抗力等危害。农作物遭受霜冻危害的机理主要是:冻结使细胞脱水引起危害;代谢过程被破坏,原生质结构受损伤以及细胞内冰块的机械损伤。农作物内部的水分被冻结成冰晶,霜冻过后,气温很快回升,水分蒸发量大,致使植物枯萎而死亡。根据我市近年来低温霜冻发生分布区域看,主要集中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地区呈带状分布(详见日最低气温分布图),这一区域农作物种植(主要种植作物是水稻、茶叶、水果、咖啡、部分橡胶等),在低温冷害主要出现在日最低气温<10℃时,在农业技术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种植业生产方面:

  1.选择适宜种植地、播种期和移栽期。喜温作物只能栽植在全年无霜期较长的地区,根据某一栽培植物生长发育最低临界温度和霜冻指标,分析多年的气候资料,找出适宜作物生长的气候带,是防御霜冻最经济的办法。结合当地历年低温霜冻发生情况和当年的天气中长期预测预报,确定需种植作物的最佳播种、移栽期是避开低温霜冻最重要的措施。如,勐旺瑶家村海拔1000~1200米部分区域,以种植茶叶为主,历年来发生低温霜冻频繁,这些点状区域应采取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种植需要低温春化、耐低温作物或调整播种节令规避冷害霜冻发生时间段。

  2.推广采用耐寒抗冻新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提高作物的抗低温霜冻能力。在经常发生霜冻的区域,选用抗低温霜冻能力较强的品种,是防御霜冻最经济有效的措施。选用既抗霜冻又优质高产的新品种,是低温霜冻区域发展农业生产的最佳对策,科学栽培管理可提高作物的防抗低温霜冻能力。要不违农时,适时早播,使作物能早生快发,在发生低温霜冻前正常成熟,从而防止霜冻灾害,选用的作物品种要与当地的无霜冻期相适应,避免选用晚熟品种,防止低温霜冻来临时还未能正常成熟而受害。

  3.物理化学防低温霜冻措施。一是覆盖法。可用于大面积推广防霜、适用于园艺及大田经济作物,用草帘、草灰、沙土等覆盖在作物幼苗上,可使地面热量不易散失,用塑料薄膜覆盖,效果更明显。二是熏烟法。利用燃烧发烟物,使其形成烟幕,达到防霜的目的。烟幕可使地面有效辐射减少,降温减慢,增温效果为0.53.0℃。一般常用杂草、枯枝等作发烟材料,也可以用化学药剂,如红磷等作发烟剂。三是灌溉法。灌水能增大土壤热容量和导热率,增加空气温度,减少辐射冷却。相比不灌水的农田,作物叶面温度可提高1~2℃,还可用喷雾或喷灌等形式,其防霜效果也较好。如霜冻较轻,可每隔15~30小时喷1次,如霜冻较重,一般7~8小时喷1次,喷水数量每次每亩65~125千克。

  畜牧业生产方面:

  1.提前注意检查畜禽圈舍、门窗和房顶,应增设保温帘(膜),在迎风面应留意不要留缝隙,防止贼风。

  2.当恶劣天气来临前,可根据养殖情况,适当增加高能量饲料饲喂量,提高畜禽个体御寒能力。

  3.可适当增加圈舍养殖密度,让畜禽互相以体温取暖,畜禽多散热多,对提高舍温有一定作用。

  4.在寒冷气候下,容易造成畜群呼吸道、肠道疾病和传染病发生。养殖场可根据免疫计划或疫情流行情况,增加一次疫苗免疫。除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外,可采取在饲料中添加预防性药物,以预防和控制呼吸道和肠道疾病的发生。

  5.要检查畜禽圈含水洛、电路、道路,保证三路畅通和注意防火安全,并预备好足够的应急备用设备和材料。

  6.加大橡胶、稻谷、玉米、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宣传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降解生产风险,增强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实力,减少灾害损失。

  渔业生产方面:

  1.要加深池水保温。一般当池塘表层永温降到8~10℃时,水温2米以上的池塘,底层水温相对保持在15~17℃以上。

  2.搭建保温棚,加盖养殖薄膜等保温措施,这是罗非鱼越冬防寒最常见的一种做法。

  3.大面积水产养殖区域可以采取使用水质与底质改良剂,泼洒增氧剂,改良水质与底质,为养殖生物正常生长提供适宜水域环境。

  4.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并及时出售易受低温影响的罗非鱼、罗氏沼虾等以降低损失。

  5.提前清除鱼塘淤积,改善养殖水体质量。养殖过程中发现死鱼及时打捞以免污染水体。

  6.要加强巡塘管理,记录水质、容氧等变化,技术部门可根据水温变化指导养殖户进行科学投喂,避免饲料浪费和水质恶化。

  (四)防旱灾前措施

  干旱天气发生时,尤其是冬春旱和夏旱会阻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播种期会使幼苗破土较难,导致缺苗断垄的现象发生,在农作物需水临界期处于幼穗分化阶段、光合作用较强,新陈代谢比较旺盛,叶面蒸腾量较大,属于农作物需水关键期,干旱阻碍农作物的正常抽穗、开花,影响籽粒灌浆与成熟,病虫害频发、产量降低或植株死亡;对畜牧业造成畜禽饮水困难,增加疫病发生风险,影响养殖效益。在干旱发生前,各辖区范围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在30~50天内(详见平均降雨量分布图),在农业技术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种植业生产方面:

  1.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加强田间管理,适时镇压提摘,抢摘播种或延迟播种,多用农家肥,尽量少用无机肥,防止土壤板结。

  2.调整作物结构,改进作物布局,调整耕作制度、调整熟制、发展间套种等措施;推广应用耐旱新品种、改种耐旱作物、旱育稀植、薄膜覆盖、节水灌溉措施(采用喷滴灌设施)、保水剂或抗旱剂等一些有效的农业技术方法。比如:大渡岗乡片区,因灌溉设施未完善,常年靠自然降雨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粮食种植方面建议种植需水量较小的旱地作物(玉米、大豆等),在山区、半山区推广应用喷、滴灌节水灌溉设施。

  3.提前布局谋划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发动群众建设小水窖、水池、坝塘等应急备用水源设施。

  4.不断完善渠系配套水利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立水库科学合理的用水、调度、管理等制度;

  充分利用汛期雨洪资源,提前关闸蓄水,扩大库容井灌面积,以水补旱,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

  5.采取抗旱气象人工增雨保障措施,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及时采取火箭和飞机等措施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畜牧业生产方面:

  1.开源、节流。采取开渠引水和打井自给方式进行开源;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农村散养户应开展修补水池(窖)、饮用水管改造,防止“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浪费。

  2.加强饲养管理,调整饲养方式。采取“干清粪”工艺清理粪便,保持合内干爽清洁,减少圈舍冲洗次数。

  3.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畜禽圈舍要增加风扇,增加通风或定时喷水降温消暑,散户应注意防止畜禽发生中暑,减少损失。

  4.强化饮水卫生,防止疾病滋生蔓延。由于干旱、高温,当对水源没有选择余地时,如不注意畜禽饮水卫生,很容易诱发疾病、传播疾病。对一些死水、混浊水等地面水应先净化,然后再进行消毒。净化可采用沉淀和过滤方法,沉淀多用明碗,每立方40~60克;过滤常用的滤料有矿渣、木炭等。消毒可采取漂台粉消毒法、根据水质不同,清洁透明河水每立方加漂白粉6~8克。水质混浊河水每立方加漂白粉8~12克,环境较好的山塘水每立方加漂白粉8~12克、环境差的山塘水每立方加漂白粉12~18克。禁止使用工业污染和病原污染的水源。

  5.调整畜禽养殖经营策略,减少损失。及时采取适当提前出栏,适当缩小规模,减小因缺水导致的畜禽损失。

  渔业生产方面:

  1.科学调度渔业用水,必要时确定最低水位线,避免多重损失;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过塘水”,即先水过塘、再灌溉农田的办法,科学调配、充分利用有效的水资源。

  2.根据气侯预测提前增加池塘蓄水量。

  3.控制水位。高温季节易出现水温分层、水质恶化现象。故要将水位控制在1.2~1.5米,既有合适的水温,又可稳定水质。

  4.采用生石灰调节和改善水质。可每隔10~15天,每亩每米水深用生石灰15千克,化水全池泼洒。

  5.采用微生物制剂调节和改善水质。条件好的地方,可施用EM菌、活水宝、光合细菌、底改净等有益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来改善水质及底质。

  6.加强增氧措施。使用底层增氧机和在天气闷热、下雨天及平时凌晨24:00~1:00全池泼洒以过碳酸钠为主要成分的片状增氧剂200~300克/亩。

  7.控制和减少养殖密度,减少对水体的需要。

  四、预警和应急处置

  按照灾害种类、程度及范围,启动相应预案。当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防汛抗旱达到启动条件时,由市人民政府启动《景洪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景洪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景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部门按照职责响应。

  五、信息报送

  (一)信息的.采集与报送。农业农村部门与气象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农情系统向各乡镇、街道、农场采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全天在岗值守。信息主要采集内容: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损失程度;养殖受灾户数、畜禽死亡数;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业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二)信息报送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重大低温霜冻、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六、应急保障

  市级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分别成立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历年来当地受灾情况和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农场制定本辖区内的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应急实施方案,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备案。

  (一)市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协调机构

  市级成立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农业防寒抗旱处置工作。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垦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等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

  (二)市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部署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工作;指导农业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灾害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视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指导和救灾工作。

  (三)市农业防寒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耕地保护措施,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州农业低温霜冻、干旱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指导灾区农户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引进耐旱耐寒品种,大力发展节永农业,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负责强化病虫监测预警,适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大力推广丰产栽培、绿色防控等科技措施;负责动物防寒抗旱及疫病防治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组织畜禽、水产养殖场(户)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配合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

  市水务局:负责结合产业发展,种植作物合理规划,实施蓄、调水利设施,科学调度库塘蓄水,保障人畜饮用水前提下尽力供给大春种植。同时,负责水文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对旱情形势及时作出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农业较大以上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资市场源头管控,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稳定农资市场价格;严格市场经营主体准入,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受灾地区所需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的调供。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果防寒抗旱工作,预警、灾情汇总、灾后恢复重建等。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展防寒抗旱救灾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市农业防寒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旱情、灾情。

  市农垦局:负责协调各农场在当地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防寒抗旱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制作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有关防御指引;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实施增雨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农业防寒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共同完成防寒抗旱救灾工作。

  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十四

  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兑换物品,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村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推荐1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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