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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作者:凤夜邪2024-09-07 12:00:01

导读:第1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根据省市区“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市《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邢创指...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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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根据省市区“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市《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邢创指办〔20__〕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关于做实“三全一常”创城机制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美我家乡·文明和阳”主题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对标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南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领域,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在共同参与中共享整治成果。

  (二)着眼长远,狠抓当前。立足通过长期积累,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促进文明养成和问题解决,不断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每年为一个节点,从现在起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三)疏堵结合,立破并举。以严厉手段、严格措施清理整治违规违法乱象,规范行为、净化环境。同时,更加注重在“堵”和“破”的基础上,加强教育疏导,培树文明新风。

  (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采取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治理措施,避免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上的“单打一”。既治标又治本,做到治理和预防相结合,以治标促进治本,建立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产生。

  (五)属地为主,条块联动。每项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治理的各项任务。条块间,包括责任股室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都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社区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股室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创建美丽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拆除私搭乱建、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等“六治理”活动。消除社区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规范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建成投入使用的社区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区域。重点治理环境较差、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老旧居民小区。

  3.整治内容:

  (1)创建美丽社区。开展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加强物业管理。积极与配合和阳镇,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和硬件环境,健全完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五室”,治理乱堆乱倒、乱扔杂物、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和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督促相关物服企业及时补充更新公益广告,开展各类文明教育宣传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推动社区文明提升建设。20__年8月底前达到创城考评标准,20__年底前各社区实现物委会全覆盖,创建一批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美丽社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环卫股;责任人:王义民、侯海英)

  (2)物业长效管理。建立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站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确保不反弹、不滑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监管,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宣传引领、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创城标准狠抓落实。(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人:王义民)

  (3)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到20__年底对无争议的应拆尽拆,到20__年底力争拆除所有小区内私搭乱建。(牵头领导:王利刚、王贵平;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物业股;责任人:孔贝、王义民)

  (4)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拆除乱拉乱挂、乱装乱设的线缆、线杆设施,规范线路走径。开展“飞线充电”现象集中治理,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充电桩设置,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充电,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到20__年底规范治理小区达到70%以上,到20__年底达到100%,并实现可持续、长效管理。(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房管股;责任人:王义民、孔贝、尹文建)

  (5)清理乱堆乱放。制定高效的除生活垃圾外的建筑装修废弃材料、废弃家具、废弃车辆(非机动车)等物品管运机制,确保收集、清运、处理环节有序衔接。督促社区及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房前屋后、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废弃物品予以彻底清理清除,确保小区内公共场地、道路和消防通道整洁畅通。尽快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砖瓦砂石、废弃家具等废弃物品管运机制,到20__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运工作,20__年底达到高效管运并保持常态,20__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孙占军、王贵平,责任股室:环卫股、物业股;责任人:侯海英、王义民)

  (6)清除乱贴乱画。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尽快制定出源头治理乱贴小广告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加大清理和监管力度,发挥物业和保安的管理作用、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乱贴小广告现象。拆除居民小区内及临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地乱装乱挂的广告牌、信息牌、喷绘布幔、布标条幅。所有公共信息一律规范到指定位置发布,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20__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除工作,20__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20__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王义民、孔贝)

  (二)开展城区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以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管理为目标,将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市政设施整治、城市绿化整治、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20__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__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力争打造一批美丽街区、精品街道。

  2.整治范围: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

  (1)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排查修复破损道路和便道,实现道路路面平整畅通,无沉降、坑槽,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铺装平顺,无破损、缺损,盲道设置连续,按照“能绿则绿、无绿硬化”原则,无黄土裸露;路沿石顺直完好,无歪斜、缺损,无各类材质引坡。抓好对城市道路两侧路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提升,确保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切实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明的问题。加大对井盖、井箅等井具设施安全巡查力度,确保井盖、井箅等井具完好无缺失,井盖安装平稳严密。(牵头领导:张东升、孙占军、杨琳博;牵头股室:市政股;责任股室:绿化股;责任人:李飞跃、陈嫚)

  (2)提升城市绿化。按照“能绿尽绿”的原则,加大补植栽植力度,消除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内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实现“三季花锦簇、四季有景观”要求。着力提高对城市道路、街头绿地植物管护水平,对树木及时修剪,对绿篱、草坪整形修剪,对绿化带、树坑内杂草进行清除,达到无落叶,无暴露垃圾。加大对公园游园、广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公园内水面清洁;整修维护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对损坏严重的绿化带围栏、座椅、果皮箱、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及时维修维护,切实保证各类设施齐全、正常使用。(牵头领导:杨琳博;牵头股室:绿化股;责任人:陈嫚)

  (3)规范市容秩序。开展城区广告牌匾整治,对不规范牌匾进行拆除,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公益广告提质提标行动。根据市创城办发布最新公益广告,明确公益广告设置点位和数量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沿路门店、公交站牌等重点区域和点位,要及时更换破损公益广告、更新公益广告内容(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按照要求对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工地内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卫生保洁、扬尘苫盖等工作(责任单位:质安监站、市政股);其余街道两侧临时施工围挡由城管大队负责设置公益广告(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加大对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线路乱挖等城市“十乱”整治力度,依法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发乱挂的各类条幅、小广告,切实消除市容秩序“乱象”。常态化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及违法占用便道,杜绝线外停车,保持线内同向停车;及时清理废弃车、“僵尸”车辆,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领导:王利刚、孙占军、姚立波、杨琳博,牵头股室:城管大队;责任股室:质安监站、环卫股、绿化股;责任人:李建豪、白叶凌、孔贝、侯海英、陈嫚)

  (4)治理环境卫生。坚持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环卫作业模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到20__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落实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频次,以清理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烟头、痰迹等各类卫生死角为重点,全面开展“洁城”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现有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公厕指示牌等环卫设施管理力度,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无污迹,垃圾不满溢。强化巡查频次,对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要求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牵头股室:环卫股;责任股室:渣土办;责任人:侯海英、王相杰)

  (三)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大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基础建设力度,优化环境秩序。

  2.整治范围:各乡镇及城乡结合部。

  3.整治内容:

  (1)完善基础建设。针对乡镇范围内分类垃圾箱缺失污损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2)优化环境秩序。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城乡环境差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秩序整治。重点治理乡镇主要道路、马路市场以及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垃圾乱丢等现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补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为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乡镇创城责任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走访督查包联乡镇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内容,对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解决的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报尚国磊同志,统一协调解决,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各类问题。

  (四)开展农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20__年8月底前完成不低于两个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开元路农贸市场和职工之家便民市场等2个新建市场施工进度,争取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的开元路市场达到周边环境有序、日常管理规范、市场提档升级的目标要求。20__年打造一批文明创建亮点市场。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开元路市场及新建市场。

  3.整治内容:

  (1)加快市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规划及建设,确保我区至少3个500平方米以上市场。(牵头领导:王贵平;责任股室:房管股、建管股;责任人:尹文建、曹永祥)

  (2)提升环境秩序。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管理秩序不达标,市场外经营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消防设施缺损,公厕硬件缺失及动态保洁不到位,创建宣传氛围不浓、诚信建设宣传不足等问题,全面配合推动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文明创建达标。(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责任股室:环卫股、城管大队;责任人:侯海英、孔贝)

  (五)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严格落实《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查整改、巩固成效等措施,重点解决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无证养犬、遗弃犬、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绳、犬吠扰民、宠物随地便溺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2.整治范围:主城区、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配合整治辖区内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犬吠扰民行为和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牵头领导:王利刚、杨琳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绿化股;责任人:孔贝、陈嫚)

  (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到20__年底,力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商业街道和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3.整治内容:

  (1)完善交通设施。加快宋璟大街和兴业路两个停车场建设,同时按照“应划尽划、秩序导向”原则,20__年全区新增20__个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停车工程,以经济杠杆平衡停车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问题。(牵头领导:王利刚、张东升,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市政股;责任人:孔贝、李飞跃)

  (2)规范秩序行为。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辆占道停放、越线停放、逆向停放、压占盲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僵尸车清理力度,保障公共停车位车辆正常停放。加大“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力度,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3)开展文明劝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保障城市道路文明畅通。(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七)开展“门前五包”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商业街道两侧沿街商铺开展全面整治。

  3.整治内容:实行“街长制”工作,推进“门前五包”,督促沿街单位(商铺)自觉履行责任。针对主次干道、商业街道、沿街商铺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污水乱排、常态保洁不到位等问题,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八)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目标: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出发点,按照“属地包联保效”的原则,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志愿者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活动,以全民监督、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创城知晓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的目标。

  2.提升范围:主城区

  3.提升内容:

  (1)提升宣传引导深度。在分包小区(百合苑、城建家属院、怡馨家园、职工之家)及沿街商店大力开展“走千家、访万户”活动,20__年8月底前达到小区居民、沿街商户入户率“两个100%”,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共建文明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利用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宣传等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创城知晓率,扩大文明创建宣传成效,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牵头领导:王利刚;百合苑:姚立波;城建家属院:张东升;怡馨家园:王贵平;职工之家:孙占军)

  (2)提升志愿服务品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试点建设,组建文明实践队伍,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打造“志愿服务生活圈”。扎实开展“‘净走’行动”“助力创城˙周末志愿服务1小时”“小区联创共建”“文明交通劝导”等系列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到20__年8月底前达到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以上,到20__年底力争达到100%。(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姚立波、孙占军、张东升、王贵平、杨琳博、)

  (3)提升全民参与广度。扎实开展“听民声、解民忧、聚民智、共创建”主题活动,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了解民意民情,积极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4)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切实加强服务形象建设,不断加大行业自我规范、自我提升力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广泛开展“文明窗口”“党员示范岗”“流动红旗”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树立一批明星窗口,打造一批明星行业,塑造一批服务明星。(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房管股;责任人:尹文建)

  (5)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生态环保、旅游、上网、就医、经商、养犬、社区、家庭等方面建立文明行为促进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及广大居民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形成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违规吸烟、不违规养宠的`城市靓丽风景线,不断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四、步骤安排

  按照“一年提升、两年巩固”的工作思路,20__年为创建提升年,健全指标,统筹全域,全面提升,建立一批长效管理机制;20__年为创建完善年,查漏补缺,提档晋级,巩固完善,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品牌。

  (一)制发方案阶段(20__年5月上旬)。根据区创城办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我局牵头创建专项行动一、二、三、四、七,四项专项行动,以上四项牵头专项工作,牵头股室要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各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要体现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五要件”工作要求,要结合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中的创建标准,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整治治理目标任务,确定量化考核的创建标准,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办公室。

  (二)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中旬,与下一阶段同步进行)。要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和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在全区迅速扎实开展。

  (三)整体提升阶段(20__年8月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切实担负起牵总责任,做好分工协调、督导检查、反馈情况等工作,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涉及股室要积极承担职责任务,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整改内容达到创城标准,保障文明城市测评成功通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常态巩固阶段(2020__年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同时谋划明年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将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报送局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制定考核检查办法并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牵头股室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整治治理标准和推进措施,督导推动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掌握工作情况。各股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统筹结合。要注意统筹结合,把专项行动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要把具体行动要求纳入行动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三)建立推进机制。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建立日常工作交流、通报等制度机制,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的运转方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股室对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要开展跟踪指导和真督实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推动创城任务落地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宣传我局鲜活做法和有益经验,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事例。

  (五)强化督查考核。按照《邢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责任人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2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我县“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和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根据《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域范围内实施禁止经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双禁”),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发动全县各乡镇(部门)全面宣传禁止经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不断夯实生态基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双禁”方案(8月5日前)。根据《衢州市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鉴省内县(市、区)工作经验,根据我县实际,调研完成我县总体工作方案,并完成决策流程(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资产评估、集体决策),明确目标任务、领导小组(专班)成员、部门职责、政策处置意见、工作举措。将全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全县“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双禁”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市“双禁”办备案审查。

  (二)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8月15日前)。完善全域“双禁”工作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传方案(8月底前)。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围绕“双禁”工作开展制定系统、有效的宣传方案。

  (四)完成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政策处理工作(9月底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对开化县昌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处理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开化县烟花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的政策处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

  (五)发布“双禁”通告(10月底前)。县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于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全域“双禁”通告。

  (六)正式实施全域“双禁”(20xx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职责

  (一)县“双禁”工作专班(县“双禁”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督查全县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全县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双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参与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和联合执法。

  (三)县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指导全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店退出经营的政策处置工作,开展行业内的“双禁”工作政策宣传,牵头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查处工作。

  (五)县供销社:负责对所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和企业的转型改制,维护全县域禁售禁燃的规定,做好开化县烟花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的`处置工作。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做好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变更批发、零售店的营业执照,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工作。

  (七)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零售经营活动,协助做好违反烟花爆竹“双禁”行为的劝导和宣传工作。

  (八)县纪委(监委):负责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对相关单位移送的违反烟花爆竹“双禁”规定的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或问责。

  (九)县委宣传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的相关规定,并对非法经营、燃放的行为进行曝光,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县委组织部:负责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党员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烟花爆竹“双禁”规定。

  (十一)县司法局:协助县“双禁”专班对县“双禁”方案及公告开展审核指导;协助“双禁”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十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活动,制定《烟花爆竹“双禁”倡议书》,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十三)县民政局:负责对前来登记办理“红白喜事”的群众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对公墓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进行宣传和劝导。

  (十四)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经费保障。

  (十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各汽车站、公交车站等站点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开展公益宣传,配合公安、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负责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气的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县住建局:负责对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等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物业公司等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劝导工作。

  (十八)县经信局:负责组织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劝导工作。

  (十九)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组织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饭店等商家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劝导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烟花爆竹“双禁”工作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县级层面及时调整“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设立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相关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明确各乡镇(办事处)属地责任,压实政策处理任务,稳妥做好处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确有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公安部门要根据《规定》要求,明确申请条件、细化办理程序,依法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动态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集中开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春节期间的禁燃宣传工作,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普法工作机构要配合开展基层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对全域“双禁”进行报道和解读。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对办红白喜事的家庭,基层组织要及时掌握情况,提前进行劝导。对小区物业、沿街商户、村居农户,乡镇、办事处、社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倡议书和宣传告知要进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建立联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严查违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接、协调互动,在执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环节中,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协助乡镇强化源头管控,妥善做好批发经营户政策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从严从快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案件,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并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达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严肃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在执行禁售禁燃规定上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积极做禁售禁燃、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参与者、示范者,带头树立社会新风气、引领新风尚。对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为打赢“双禁”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六)强化监督检查。要健全“双禁”工作比晾晒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县“双禁”办要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和巡查暗访,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要激励表扬;对推进不力、工作不实的,要及时通报;对因措施不落实、问题处置不及时等导致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第3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影响道路运输的各类经营性事故,“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迎大庆”百日安全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于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处理”的意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并消除安全隐患,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迎大庆”攻坚行动主题,将攻坚行动与正在开展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下大功夫、苦功夫、策功夫,在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辨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交通运输企业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内容

  突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紧盯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打重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三违”行为、重大风险不评估管控、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整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负责对监管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危货运输经营企业和营运车辆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四、实施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8月10日)。

  各科室及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暑。

  (ニ)集中排查整治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

  1.全面开展自査自纠。各科室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自查自纠方案,结合各行业“双控”标准手册,按照省厅《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忠排査治理,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分类采取措施,做到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2.集中开展检査整治。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督促整改,逐一复查。各科室要抓住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整治、重点打击。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企业经营资质合法性审查和交通运输三年专项整治,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集中排查整治整个阶段,做到安全监管“一家不漏”,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各科室落实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确保不发生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科室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入账,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查处的非法行为进行再核查,严防死灰复燃。要及时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现固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成立了以王明彬为组长,商锴华为副组长,张福起刘振国李建成胡玉池为成员的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攻坚行动的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商锴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

  (二)广泛宣传,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全员参与,积极推进。督导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査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管,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积极推进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对问题突出、事故较多的单位,将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对一”约谈;对攻坚行动开展不力、工作滞后或走过场的单位进行督办提醒;对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或有人员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风险及隐患未妥善处置的,一经查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同时,攻坚行动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从严考核评分。

  (四)严格值守,加强应急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和重大险情,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

  第4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度,规范和清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维护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正常有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全市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指导,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文明经营为目的,以集中整顿、强化管理为手段,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击非法,彻底清理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混乱状况,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安全有序。

  二、工作分工

  成立XX市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查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报请同级予以关闭取缔。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基层派出所干警进村入户,摸底排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依法查处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港口、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全市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时间为至,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宣传发动使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整顿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清理整顿阶段(至)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堵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我市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运输行为。对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与运输证是否相符。

  各地要由安全监管局牵头,从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建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执法队,集中办公。要持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按下列要求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1.对无证经营户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收缴,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对违禁产品予以没收并就地销毁;对未经市安全监管局资质审查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和没有粘贴市安全监管局监制防伪标签的产品要就地封存,查清其来源。属非法产品的,要依法予以没收。

  3.对有经营证照、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销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对经营销售网点现有库存烟花爆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合格产品由原批发单位负责加贴销售防伪标识。

  5.对于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的A级产品要坚决予以没收,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市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度,适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XX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并于前报市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加大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责任、措施到位。对因工作不认真、检查有盲区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要及时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交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5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部,安全总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__])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__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__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第6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第7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步伐,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提升我校品味,按照《“整脏治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至期末,全校师生员工文明习惯行为进一步养成,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学校“三风”建设明显加强,校园环境进一步净化和美化。通过教育学生,并影响和推动学生家长、广大村民、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对“整脏治乱”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共识,促进“整脏治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区域、内容

  1、整治区域:重点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协助默戎镇党委、政府及龙必村村委“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整治默戎小学校园及周边区域。

  2、整治内容:针对饮食摊点脏、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摆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开乱采,结合学校实际,彻底整治校园脏乱现象,进一步营造整洁、卫生、文明、亮丽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意识。

  四、组织机构

  略

  五、具体措施

  1、按照学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小组工作要求,各班级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内容为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部署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整脏治乱”工作机制和制度机制,全面整理工作资料档案,全面开展校园脏乱统一治理行动。

  2、制定并实施学校师生文明习惯行为培训计划

  (1)学校通过动员大会和专项培训,对全体师生及教师家属进行集中培训。

  (2)班主任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全员培训。

  培训重点内容:全校教师要接受有关“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政策、精神的培训;同时要接受《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教师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学生主要接受《守则》、《规范》、文明习惯行为养成基本知识的培训。

  3、开展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拟订创建考核标准。

  4、开展社会创建活动,主要方式为:

  (1)由学校印发《积极参与“整脏治乱”,努力打造靓丽校园》,形成学生与家长的互动。

  (2)动员教师和学生开展划片创建活动,具体方式为各个班级划片责任区环境治理及保护。

  (3)发动师生对校园区的花草树木实行划片挂牌保护。

  (4)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整脏治乱、美化环境”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5、围绕“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开展主题班会、读书、演讲、征文、手抄报、辩论会、知识抢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强化小学生《守则》、《规范》教育,使学生对《守则》、《规范》知晓率达到100%;认真开展“整脏治乱”工作进课堂活动,课堂教学中应有机渗透有关知识和内容,使学生对“整脏治乱”常识性内容知晓率达到100%。

  6、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示范班级创建活动。

  7、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整脏治乱”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因工作不力,治理效果差,在专项评比中工作滞后者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脏乱问题无明显改善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戒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定期研究和听取各年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3、建立“整脏治乱”考核目标奖惩制度。通过阶段性考核和期末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差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并纳入年终考核。

  4、本着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分步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第8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玉明,副组长师尚佳,成员李东洋、杨立志、罗本刚,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六)舆论监督,信息反馈。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市安监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工作流于形式的县区予以通报。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向市安监局推荐典型经验和做法。

  第9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规范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凡是没有列入国家和省公布的《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向企业收费,禁止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

  (二)涉企收费标准凡有上下限的,有不同计收比例的,一律就低不就高。实实在在地让利于企业。

  (三)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涉企收费的征收范围、收费对象、执收标准和征缴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四)对涉企收费的收费项目、执收标准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反馈给缴费企业。

  三、开展涉企收费年审,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标准

  一是严格审查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县物价局不断加大对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审查管理力度,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同时,对国家和省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注销其《收费许可证》,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强涉企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是为我县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价格环境的有效途径。县物价局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在20xx年12月31日前制定涉企收费目录,印制涉企收费清单,为提高各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透明度,要求涉企收费部门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收费公示,实现涉企收费公示制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价格维权意识。

  三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县物价局每年组织涉企企业收费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加大涉企价格举报查处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涉企收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受理迅速、处理恰当、回复及时。

  第10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增强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落实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的群众路线能否得到深入践行。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二、时限和范围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三)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条件。按照区委的要求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取消以往唯票取入、唯分取人和简单以年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第11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__年是韶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年,落实《武江区20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路三市场、四巷四社区”“一园三景”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行动方案》,针对我街道所挂钩实地测评点位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一巷一社区”列为新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由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挂钩联系,根据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后向面上推广。新华街道为该项重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推进;其他有关单位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保障服务单位,负责落实职权范围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巷一社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丘细琼任组长,新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邓志雄任副组长,新华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耿欣、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整治办主任陈高云、工业东社区党委书记陈妍、工业中社区党委书记邹眉为成员,“一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整治办公室,整治办主任陈高云任办公室主任,“一社区”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三、整治点位

  “一巷”——向阳芙蓉市场侧门背街小巷

  “一社区”——工业东社区

  四、整治标准

  (一)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二)城市社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五、整治步骤

  (一)实地考察阶段(2月15日前)。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到测评点位实地考察,现场对照实地测评标准,提出具体整治提升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15-2月28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5月30日)。这一阶段分两部分进行:

  1、背街小巷:由新华街道牵头,交警、环卫、市政、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配合,对整治范围内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拆除和整改。

  2、社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学雷锋、环境整治、理论宣讲、文化体育等志愿者服务队,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家长学校等开展“道德宣讲、亲子阅读、居民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逐渐形成党员志愿者引领、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效带动了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延伸管理触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改善街巷市容环境,提升整体形象。

  六、整治要求及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背街小巷及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我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响应市民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措施,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长效。背街小巷、社区综合整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管理,真正做到完成一条、验收一条、巩固一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街道将把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到相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范围。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注重舆论导向,要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质生活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第12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发性反弹性问题,促进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确保常态长效管理,按照市、区相关会议统一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区城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市容整洁、秩序优良,使我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区城市管理局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我区区管二、三级道路市容市貌,重点整治湖滨街、宜园路、蔡山路、工农街、北正街、四方城街、关岳庙街、龙门口街、玉虹街、花亭路、水上公园路、近圣街、沿江西路等。对区管市政设施的修补。

  四、整治内容

  1.对沿街经营户门前摆放落地灯箱广告牌、门前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准店外经营和线外经营。

  3.对沿街各种乱牵乱挂的雨披、条幅及破旧、不规范的雨棚进行拆除。

  4.取缔沿街流动摊贩,对划定区域内的临时摊群点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不脏、不乱,规范有序。

  5.对区属市政管养的设施进行维护、更换。

  6.按照要求拆除、更换各类公益广告。

  7.按照分工要求和应划尽划的原则,补划非机动车道各种停车线。

  8.配合辖区街道进行文明创建综合整治。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各街道中队对市容市貌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沿街商户签订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商户通过电子屏播放文明创建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中队结合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与创建相关的市容市貌管理、公益广告设置、停车划线等问题进行排查,汇总后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对照标准进行销号整改。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针对辖区市容市貌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内容,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联勤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沿街流动摊贩,督促商户进店经营、线内经营,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确保各项市政设施修复、建设完成。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8月21日至9月上旬)。对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管理,对照标准进行补缺补差和完善。

  六、迎检工作

  1.全员下沉,集中管理。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在迎检期间,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机关、大队全员下沉路面进行管理,按照街道片区、各条道路,包保到人,严格把控早6点至晚11点区间的市容市貌,强化问题的'随接随处、快接快处,确保岗位时时有人,问题及时处置。

  2.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确保迎检工作落实到位。对在迎检工作中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人员由上级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予以严格问责。

  3.优化保障,高效推动。迎检期间,因全员下沉路面管理,局办将不再统一安排后勤保障,各路面包保责任人自行解决。迎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标准对误餐、降温等费用予以报销。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的重中之重,彻底解决不符合文明创建各项要求的现象,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在集中整治期间分管负责同志坚持一线抓落实,坚持一线抓督察。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第13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局长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小组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二)末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违规经营行为;

  (三)坚决取缔黑网吧。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月24日至2月29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2月30曰至6月1日为清理整治阶段;

  6月1曰至6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日常巡查。重点加强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的监管,实行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相结合。

  2、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文市函[20__]458号)的要求,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处罚力度。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严重扰乱网吧市场经营秩序的黑网吧、要联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关停一批;对于举报不断、环境恶劣、人民群众关注较多的网吧,要坚决予以整改、查处一批;对于违法、违规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的网吧,要坚决予以顶格处罚、吊销一批;对于敢于以身试法、索拿卡要的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予以查处、处分一批。

  3、是宣教并举。各股室执法人员要经常与各网吧经营户交流谈心,宣讲法律法规,劝导网吧经营遵纪守法。通过这一举措,让一些规模小、投资少和一些亏本网吧经营户自动放弃或关停。

  4、是强化了监管。对全县所有网吧安装了网络“潇湘”,控制在线率在80%以上;实行了网络平台技术监控;与所有网吧业主签订了《守法经营责任书》。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严重扰乱网吧市经营秩序的黑网吧,要联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关停一批;对于举报不断、环境恶劣、人民群众关注较多的网吧,要坚决予以整改、查处一批;对于违法、违规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的网吧,要坚决予以顶格处罚、吊销一批;对于敢于以身试法、索拿卡要的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予以查处。

  (二)加强监管,建立台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管,积极采取错时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检查方式,做好检查记录,有被检查人签字,由专人负责存档保存。要依法行政,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一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声势。

  二是与各职能部门加强胁作,信息互通共享,有效打击网吧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数据及相关信息到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4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乡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现象,加快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乱埋乱葬,建豪华大墓、活人墓(寿坟)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4、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二区一线”范围外建造的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予以依法拆除。

  3、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必须采取深埋坟头或植树、种草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必须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

  4、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耕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发布关于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安排专人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管理宣传标语,尤其是村、组两级干部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营造殡葬整治良好氛围,力争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各村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土葬墓具生产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统一汇总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要在自行拆除阶段结束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首先针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的活人墓、20xx年11月1日以后顶风抢建的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建造的活人墓予以。其次对20xx年11月1日以前建造的位于“二区一线”范围内零散的活人墓及“二区一线”范围外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进行。对拒不配合整治且未果的,可报请乡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配合村进行。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豪华大墓,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埋坟头或缩小整改,缩小整改后其坟头不得超过2平方米并予以植树遮挡。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严禁设立坟墓石料加工厂、经营店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各村要组织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种草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要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同时,各村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逐一落实,确保整治的坟墓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坟墓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及植树绿化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各村要组织本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建造墓地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类现象不反弹。

  2、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现象处置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每出现一座新建坟墓,该村要缴交五千元责任金(责任金由乡财政代扣),代扣的责任金用于奖励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及整治工作处置不力的单位、村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3、完善堵疏结合。各村对暂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必须要划定可葬区,可葬区要选择在远离“二区一线”的荒山瘠地,统一规划,每穴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禁止建豪华大墓、活人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驻村干部要督促所挂点村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要在圩镇、村委会、公路沿线村组人员集中处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政府公告,要把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殡葬管理法规印成宣传单,发到各家各户,要在“二区一线”等一些重点区域坟墓较集中的地段设立禁止新建坟墓的禁止性标志。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丧葬陋习要依法从严查处。

  第15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第16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围绕“三区”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井冈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井冈山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从井冈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防控的实际出发,围绕井冈山4+1重点工作,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通过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四大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格局,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安全整治提升活动,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减少一半以上,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秩序明显优化。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①公安部门要在年内完成二三轮车登记上牌和整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推进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车。进一步把好入口关,禁止“大吨小标”车辆登记上牌,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每月对外公示,涉及营运车辆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坚决防止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

  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车辆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滚动摸排,及时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彻底切断我市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市场增量”(附件一:全市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网点情况摸排表)。

  ③卫健部门将公安部门推送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以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重点驾驶人管控(附件二:当前初步确认的疑似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清单)。

  2.扎实开展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①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的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各行业管理部门对重点货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排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推动全市排查出的公交车驶离城市规划区、未落实“一人一座一带”等问题整改。

  ②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车辆在城区的通行秩序管控,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闯红灯、超速、超载、污损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

  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或取缔存在安全隐患车辆。

  ③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对辖区建材、矿产等货物源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并及时将相关隐患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并联合开展隐患治理。

  ④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和其他基建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运输车的安全生产监管,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台账。

  3.扎实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道专委”)协调推动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作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强化对道路隐患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制度,实现道路隐患闭环治理,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上报市政府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①公安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重点排查辖区农村近4年发生翻坠事故的险要路段、平交路口,及时抄报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部完成“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各责任单位对目前排查出的67处隐患,要按照一处一档,闭环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②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公路建养和公安部门对农村临路校园周边隐患问题等风险点,要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

  ③公路建养、环境保护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双抢”季节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晾晒和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④城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城乡范围内的“马路市场”以及占道摆摊经营、占道堆放杂物等行为实施常态管控。

  (二)健全路面交通秩序整治机制

  1.深化重要节点区域风险防控。

  ①市道专委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要节点梳理和重点区域风险评估分级。要实行节点情报研判、节点风险管控、节点指挥调度、节点舆情处置、节点督导督察,统一部署职能部门开展联勤值守、路检路巡、疏导管控工作。

  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涉及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发挥“数字经济”引领作用,深化大数据在交通治理领域应用。

  公安部门深化交通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每月对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查找问题短板,定期将研判成果抄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交通治乱疏堵、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事故预防提供决策依据;在国省道科学合理设置1-2处移动测速点,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超速违法行为整治;对辖区交通信号灯实施联网联控、配时优化工作,力争年内信号灯联网率、配时方案智能化比率均达到60%以上。

  3.深化重点违法专项整治。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联勤联动,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对客运场站、学校、集贸市场、源头企业、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以面包车、客运班车、“营转非”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校车、低速电动车等车辆为重点,聚焦“三超一疲”(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4.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

  ①公安部门每月根据吉安市“一盔一带”情况通报进行分析研判,着重发现隐患特点,总结隐患规律,严防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加强路面执法劝导,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及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意识,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②交通运输部门在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运营后,要严格执行公交线路延伸联合审核机制,确保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一人一座一带”措施得到落实。加强“两客一危”及相关营运车辆的安全带检查力度,严格“三不出站六不进站”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带的配备、使用等保障措施。

  (三)健全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机制

  1.借力完善道路基础建设。

  交通运输、公路建养以及城管市政等道路建设部门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平安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活动,组织加快推进城区“微循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镇村太阳能路灯及交通信号灯“双灯”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单位要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管养单位、道路所在乡镇街道场或工业园区及沿线群众代表,按照交通流量、路口形态等,开展交通安全评估。经过评估认为需要设置红绿灯、电子警察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负责一并纳入建设项目申报,并保障经费。在主体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和要求,组织红绿灯、电子警察和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专门设计、招标,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全力推进交通监控联网建设。

  公安部门结合“雪亮工程”建设,组织加强可视化指挥系统建设,加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交通流量大国省道、城市平交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农村劝导站等部位为重点,强化视频监控设施覆盖,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等路面视频监控资源,强化联网应用、共享共用。

  3.大力推广体制机制改革。

  ①公安部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②交通运输部门将公路“不停车”治超中逾期未接受处罚的违法货车,采取精准稽查、电子围栏、异地互查等方式进行查处;定期将审核立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信息抄告给辖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查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四)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并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宣传活动。

  2.创建办、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推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普法责任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4.交通运输、公路建养部门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和公路巡查车辆车载扩音器强化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减少疲劳驾驶。

  5.公安部门在国省道及辖区重点道路开展“亮声提醒”工作,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健全完善农村交管力量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涵盖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内容的专项培训,提升农村交管力量履职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方式,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文明出行意识。

  6.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进行政村村委(村民服务中心)固定宣传栏和行政村村口警示提示牌建设维护,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播报体系。做到一村一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一村一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牌,交通安全常识每月一播报。

  (五)严格落实深度调查倒查机制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的工作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深度调查落地见效。对发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要上报市政府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迅速组织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把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宣传动员到每一个监管部门、每一个监管人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中旬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摸底梳理,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的规律和特点,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整治提升重点,确保对症下药、靶向治理。

  (三)全面整治阶段(5月-12月底)。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及前期摸排情况,列出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对突出的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问题开展集中统一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工作措施分批分阶段落实到位。由市道专委负责对整治过程进行跟踪问效,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附件八:井冈山市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任务清单)。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各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及相关工作资料交市道专委办公室,由市道专委汇总后牵头迎接吉安市的考核验收,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组织考核、督查验收。考核结果报市安委会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道专委第一主任、市政府副市长谢飞跃任组长,市道专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道专委主任兼任。市道专委代表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职能,确保交通安全整治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难点事项,从细从实抓好我市道路交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考核,推动部门间协同共治。市道专委负责对工作进度进行督促督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按照本单位职能及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实行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加大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两站两员”日常运行、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维护、交通安全宣传等经费。

  第17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山西省反恐怖主义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指导下,调动各县区街道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分解细化反恐怖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反恐怖各项措施。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消除影响十九大安全的安全隐患,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为更好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市街道决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一)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5月31日)

  各县区街道、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好5月“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的安保工作,全面排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的涉恐隐患,做到底数清楚,对发现的涉恐隐患要立即开展调查核查和专业研判,对有现实危害的,要及时打击处理。

  (二)巩固阶段(5月下旬至8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以做好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安保工作为阶段性目标,集中精力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复查,全面理清并列出涉恐安全隐患,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攻坚,彻底消除涉恐安全隐患。

  (三)强化阶段(9月初至党的十九大结束)

  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对易发生涉恐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部位检查频率,切实加强对各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已发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结束至20xx年底)

  对涉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固话好的做法和机制,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

  四、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1、单位办公楼

  为保证办公楼安全有序运行,要加强保安力量建设,增强巡视力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配备配足保安人员,做到全天候巡视巡逻,对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联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健全保安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科学制定保安措施,特别要增加节假日、特殊时段、下班后的保安巡视频次,严格检查所有接近办公大楼的陌生人,及时检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使用,加强保安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视频监控操作,让保安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情况,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办公楼安全。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1)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情况,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情况。

  (3)涉及易燃易爆产品买卖流向登记情况。

  (4)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

  (5)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情况。

  (7)企业开展“反三违”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3、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①仓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内部安全距离以及值班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库区及库房是否有醒目安全标志、标识。

  ②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③库区视频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有无高压线路穿越库区。

  ④日常仓库管理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违法违规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现象,库内产品堆码是否整齐,相关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人员和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库区值班值守科库房定期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⑤是否按规定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购买产品是否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是否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4、其他涉安行业涉恐单位

  其他涉安科室、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涉安涉恐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作风,推进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应急联动,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涉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要把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事情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安全执法、文明执法,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涉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决绝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信息报送。各县区街道要建立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台账和执法检查文书,对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及时上报市街道,市局将汇总情况上报市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第18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市人大检查我局《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的问题及意见,结合我市豆制品市场诸多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豆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建立既能有效管控豆制品安全风险,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豆制品加工单位的生产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豆制品行业的违法生产加工活动,净化豆制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豆制品流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普查登记,将豆制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普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以小豆腐坊为重点,并将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乡镇等基层监管机构,对豆制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普查,要详细填写《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并逐户建档立卡,对豆制品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实名登记,完善覆盖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系统。

  (二)强化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豆制品生产核准制度、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检查制度和豆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一是对无证无照的小豆腐坊,要坚决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经条件改造达到取证条件的,可核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复产。二是要做好对豆制品终端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市场、超市、饭店等流通及餐饮行业,要督促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三是要加大对豆制品中易添加的吊白块、工业卤粉、块黄、碱性黄、硫酸亚铁、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力度,坚决不允许有超范围使用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四是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对使用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要按照《关于对使用转基因原料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函[20__]71号)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三)制定规范,提升豆制品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主体,明确豆制品生产原辅料采购、加工、产品检验和销售各环节要求,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按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规范化。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台账,完善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扶持引导,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选址、布局设计、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技术帮扶、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等措施,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规范豆制品传统制作工艺,督促豆制品生产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控,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来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引导区域性集聚的豆制品小作坊走集体投入、分工协作、规范生产、联合经营的道路。四要组织专家或行业协会,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完善从原辅料到产成品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五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开展人员培训、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严惩违法,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豆制品行为。要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作用,鼓励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要求豆制品的行为。要发挥豆制品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豆制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豆制品安全健康消费。对存在生产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2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5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宣传,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豆制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以及核查通则细则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21日)。各监管部门对豆制品生产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及上报。市食药局将对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参与豆制品食品安全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豆制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布豆制品抽查“红黑榜”,促进小作坊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优胜劣汰。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在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产品标识标注以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对业主进行警戒约谈,彻底消灭风险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市食药局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二)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7月30日前报市食药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第19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部,安全总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第20篇: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部,安全总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甄选2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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