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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督查方案

作者:雪无迹2024-07-16 13:26:39

导读:篇一:有关督查方案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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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有关督查方案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篇二:有关督查方案

  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学校按照《延寿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我校决定于5月下旬至7月底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我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和部署,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并立足于教育教学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将此项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积韬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学校内的电线、消防设施、防雷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有隐患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切实作好防电、防火、防雷工作。确保不出现事故。

  2、坚决落实好“技防进学校”工作。我校共投入资金*元安装了远红外夜视监控系统,大大提高了校园的防范能力。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升旗、板报、主题队会、校园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放火、自我保护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实行三级值班值宿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通过对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5、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学生通勤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6、作好汛期安全工作。提前作好预案,加强演练,对有过河的学生要作好回不去家的安置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度汛。

  7、加强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对学生的饮水要有制度,同时加强食品管理,不让“三无食品”进校园;作好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记录等。

  8、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篇三:有关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xx]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xx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xx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篇四:有关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中共瑞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瑞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前一阶段“双减”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督查时间:

  20xx年10月18日—10月27日。

  三、督导重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家长参与课后作业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等五项内容。

  (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机构师资配备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时间控制情况、培训机构广告营销管控情况等五项内容。

  四、督导方式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由各学校向家长公布,确保知晓率100%。

  (二)各责任督学要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

  (三)各督学责任区要对所属学校及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抽检暗访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

  篇五:有关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督查对象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督查: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主要督查: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主要督查: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五、督查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六、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篇六:有关督查方案

  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省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县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按照检查面不低于县级预算单位总数30%的要求,对22家预算单位(详见附件)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机关及直属单位20xx年度财政收支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同时,结合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特殊管理要求等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检查内容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公有资产租赁情况,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及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等。要高度关注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清理往来款和查处违反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检查重点,争取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检查能从根本上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6月5日)

  做好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检查目的,提出工作要求,分解检查任务。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文明和公正执法。

  (二)检查实施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30日)

  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法。要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要提前3个工作日将填列齐全的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取得手续完备的“送达回执”。实施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公示、财政监督检查承诺书和廉政建设跟踪调查制度,按照检查的相关文件和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并制作完整的查证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工作底稿并及时复印相关证据材料,一并交由被检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确认和签章。每检查完一家,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报告并由被检查单位确认,经被检查单位确认后的检查报告连同工作底稿等检查材料一并归档。

  (三)复核、处理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0日)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各检查组报送的检查报告要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意见、财政检查报告及资料报送分管领导,经审核后依次下达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提交局长或局党组会审定。

  (四)整理、汇总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20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撰写分组检查情况报告,送财政局预算科汇总,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报告,上报局领导。财政局预算科牵头,财监科指导,各科室共同做好检查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每组2名检查人员,各业务科室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检查组长,自行组织检查组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省财政监督办法》,自觉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篇七:有关督查方案

  市建设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组织两轮全覆盖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存在“回潮”现象。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工作,我局制定再督导再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和公共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促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督查安排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德才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文勤副局长、庄毅伟总工程师、叶文语副局长、朱文彬副局长、苏青云总建筑师、周兴寿一级调研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导检查组,成员为局物业管理处、工程协调处、村镇处、建筑业处、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督导,督导片区分设22个检查小组,由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并聘请22个物业管理专家协助工作。其中:

  第一督导检查小组负责督导检查思明区,小组长:李德才局长、朱文彬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物业处;下设9个检查小组,组织人事处、物业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处、计财处、总工办、执法稽查处、建材科技处等9个处室,专家9名,联系人:秦昕、林思颖。

  第二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湖里区,小组长:叶文语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建筑业处;下设5个检查小组,项目建设综合计划处、住房建设处、市质安站、物业处、市废土站等5个处室,专家5名,联系人:蓝宗敏。

  第三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集美区,小组长:张文勤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工程协调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消防审验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永国。

  第四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海沧区,小组长:庄毅伟总工程师,牵头包干处室:村镇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招标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钰龙。

  第五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同安区,小组长:苏青云总建筑师,牵头包干处室:工程管理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造价站、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叶汉坤。

  第六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翔安区,小组长:周兴寿一级调研员,牵头包干处室:勘察设计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城建档案馆、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陈冰池。

  三、督查内容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全面整治提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聚焦小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路灯、地面、绿化、垃圾分类、楼道照明、楼道窗户玻璃、楼道墙面以及消防设施(重点是消火栓、灭火器等)、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设施、水表电表箱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设施等缺失、损坏问题,同时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围档,加强土方、渣土车管理。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督查要求

  一是全过程全覆盖。督导检查组即日起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束,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导手册》要求,全过程全覆盖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及共有设施设备“微更新、微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片区负责包干。检查小组根据分组安排,分片包干,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检查工作做精做细,确保在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及时分解督办。各检查小组每天及时填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天及时汇总分解,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提醒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将上报市创城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惩处。属于物业企业履约履责不到位的`,厦门市建设局将会同各区建设局加强信用惩戒,督促整改夯实创建成果。

  四是确保整治到位。各区政府应加强整改过程的跟踪落实,按时汇总、反馈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销号。1.属于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类问题,原则上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销号并反馈落实情况;2.属于公共设施整治类问题,每10日反馈1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销号(反馈包括整改方案、进展情况等)。

  篇八:有关督查方案

  为确保“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沿着正确方向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活动台账,做好图文资料存档,落实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实事求是。督查组开展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所提供的资料要符合实际,需要纸质存档的文字资料不得提供电子版,需要照片证明的活动要保留好纸质照片以备检查;进行座谈和实地考察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履职,严格把关。督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督办。既要掌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发现典型,挖掘经验,更要充分发扬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的精神,勇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并及时向被督查单位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篇九:有关督查方案

  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情况,深入推动我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我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经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督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

  二、督查对象

  本场有农业人口的各二级单位及有帮扶任务的各级干部

  三、督查内容

  (见评分细则附表)

  四、督查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采取定点检查问答与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与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看分场工作室,检查分场、帮扶工作队、包户帮扶干部和大队干部的工作落实情况。

  五、问责追责

  (一)督查对象存在工作被动应付、失职缺位缺岗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责任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酌情对相关责任人降工资一级;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撤职并降工资2级;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作要求调离或辞退处理。

  (二)督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督查得分平均分值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目,此项工作加分满分为200分。(1)单位督查分值等同单位主要领导得分值;(2)各包户帮扶干部得分值为各单位或各自帮扶的贫困户所在的单位督查分值的80%;(3)其他未包户帮扶的干部不得此项加分。

  篇十:有关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体督查内容为: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县委“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执行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履责报告、联系群众、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监督约束和落实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对直接分管范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督察检查常态化,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看住“关键少数”,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喊口号、唱高调,虚报数据、编造政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庸政懒政怠政、伪善伪廉伪勤问题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痼疾顽症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领导:徐生林

  责任领导:李成梅

  责任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配合单位:各室、各片区纪工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督查方式

  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为主,综合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考核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全年度全方位全过程盯紧看牢抓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具体步骤

  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3月):部署启动。制定下发《县纪委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活动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相关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20xx年3月至11月):推进落实。围绕督查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工作总结。分析总结“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配合组织部、督查办等部门(单位)做好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甘肃时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决策部署。委局机关各室、各片区纪工委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负责地抓好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谋划研究,亲自协调推进,带头督促落实,全力抓好督查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责任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重点,适时组织人员力量开展督查,整理汇总督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大督办反馈、跟踪落实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配合责任室做好督查检查、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

  (三)狠抓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跟进盯紧抓实,直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省上、市上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即收即办,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对乡镇、部门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此次活动的开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篇十一:有关督查方案

  一、指导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评定阶段(6月底)。区秸秆禁烧工作组认真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对各涉农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内容

  1.组织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成立组织、制定、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看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向每个农户下发“禁烧”一封信、公告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3.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有无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是否统一收割进度、统一收割机具、统一秸秆清运,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田块内的秸秆24小时内清运完毕。

  4.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办事处包保、包村干部,每个地块、每条路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包保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五、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确保车辆、摄像器材准备到位。督查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交通要道两侧以及秸秆焚烧高发地块要作为重点督查范围。

  2.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3.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内容的证据保存工作,记好督查和督查日报表,做到每个事项都证据确凿。

  4.督查人员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每天早上将前一日的督查情况上报区秸秆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组织。区政府已经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水局、农办、安监、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和督查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区相关部门包保办事处,督促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和督查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2、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公开栏、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秸秆禁烧真正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多形式综合利用秸秆,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3、应急措施。区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举报电话:,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确定分级应急处理措施。对群众电话举报的小面积焚烧,及时通知各办事处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焚烧行为;对大面积焚烧要及时报告市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办公室,并通知消防部门及时赶赴现场。

  篇十二:有关督查方案

  根据局组提出的“开好学、上好课”工作要求,决定于2月6-7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氛围。有无欢迎师生返校的标语、横幅、彩旗;有无新年祝福语、迎新寄语,黑板报、文化展板、橱窗内容是否更新。

  2、环境卫生。校园内及周边杂物是否清理;教室、寝室、餐厅、办公室、厕所等是否打扫干净。

  3、后勤保障。教材、教参是否到齐,存在哪些问题,教师是否发放;门窗、桌凳、餐饮设备维护、维修情况;学校餐饮供应情况。

  4、安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尤其是“四危”(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排查;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5、教师到岗。教师到校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

  6、控辍保学。学生到校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控辍保学;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情况。

  7、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筹备及落实情况。

  8、大预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年前是否制定了大预习;学生寒假期间预习情况;开学后大预习试卷检测情况。

  9、学期规划。学校本学期或工作;计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并附行事历。

  二、工作要求

  1、股室站要深入承包乡镇了解学校开学前后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学校,帮助师生解决开学中遇到的实际情况。

  2、局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由局带队,部分股室人员参与,综合检查各乡校开学情况。原则上每乡镇检查学校不低于5所(初中和中心小学必到),县直学校全部督查。

  3、各股室站和督查组要对每个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找出好差典型,既有文字,又有图片、数字等佐证),并制成课件,连同督查表格于2月8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基础教育股汇总,和课件并报电子版。

  4、下乡下校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生活从简,中午原则上在学生大伙就餐,严禁饮酒,注重机关人员形象。

  篇十三:有关督查方案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篇十四:有关督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市林业局举报电话:—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篇十五:有关督查方案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篇十六:有关督查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篇十七:有关督查方案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篇十八:有关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及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点督查“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湘东区落实“双减”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督导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

  三、督导时间和对象

  20xx年3月-12月,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四、督导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等情况。

  2.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办证、规范培训行为、规范收费管理、规范招生宣传等情况。

  五、督导安排

  1.自查自纠。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督导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2.乡镇街督查。各乡镇街中心校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每学期每所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少于2次),认真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好“双减”工作要求。

  3.责任督学督导。区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好区责任督学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督导。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一次,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并填报20xx年“双减”督导重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填好后交责任区办公室存档)。责任区办公室要组织责任督学撰写“双减”督导典型案例并汇总填写《中小学“双减”督导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号前发督导室。

  4.区级专项督导。区教育局教育股和教研室要组织对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每月均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情况汇总至督导室。

  六、工作要求

  1.纳入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考核评价。我区将“双减”工作列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和校外培训机构年度考核指标,对“双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给予有力处罚。

  2.建立约谈问责制度。我区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密切跟踪“双减”整改工作进度,对问题集中、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办。对多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篇十九:有关督查方案

  为全区工商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确保工商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督查:

  一、督查目的

  通过行政督查,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变",达到"四高目标",促进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工商局度督查。

  二、督查组织

  区局成立行政督察队,由任大队长,任副大队长,成员:、以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督查内容

  1.廉政与监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机关科室指导基层情况;

  4.软环境建设情况;

  5.遵纪守规情况;

  6.政务、局务公开公示情况;

  7.上级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8.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9.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办理情况。

  四、督查对象

  全区工商系统在职在岗人员。

  五、督查方式

  1.对投诉举报的情况的调查了解;

  2.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走访查看;

  3.会同人教科、委办、办公室(财务科)与科室开展联合式的督查。

  六、问题处理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一般性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局域即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较为严重的问题,依据相关纪、政纪的规定,报局组研究后,给予纪、政纪处理。

  篇二十:有关督查方案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时间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三、督查重点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制定、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组反馈,并上报市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五、督查人员组成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六、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有关督查方案(精选2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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