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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作者:拉克丝2024-07-14 02:23:34

导读: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1)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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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1)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2)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3)

  一、制定目的

  为建立有效的读者沟通机制,提升读者满意度,图书馆创新岗位管理机制,设置了巡视导读岗,以推动图书馆服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巡视导读是工作人员与读者面对面的交流,也是图书馆与读者之间信息需求服务的互动。

  二、制度内容

  1、设置了巡视导读岗,使导读工作由原来的静态向动态转变,服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2、进行岗前培训,对图书馆馆员进行全面培训,考察馆员对于图书馆各项业务知识的熟悉、掌握程度及对图书馆建设与发展的见解和思路,选出咨询馆员2名轮流上岗。

  3、导读流通岗人员遵循巡视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在一、二楼阅览区域巡视,主动为读者提供导读咨询服务,并解答疑难问题。

  4、开辟专门的咨询辅导室接待读者,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咨询馆员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提供给读者全面、准确的资料。

  三、实施效果

  实行巡视导读制度以来,接待了大量的读者,解决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对新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巡视导读是图书馆读者服务的有力延伸和补充,为图书馆提升服务水平开辟了新的平台。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4)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借书、还书。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还书但不能借书。

  二、看书程序及要求: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姓名和班级。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挑选一本书籍,同时将书位卡插入书籍放置的缝隙。

  (4)找到座位安静、认真地看书。

  (5)换书时准确找到书位卡的位置并确认标记卡上的号码,抽回书位卡,将书放回原处。

  (6)借阅下一本书同(2)(3)(4)(5)步,一个小时内借阅不超过4本书,不得频繁换阅,胡乱、随意翻看。

  (8)离开图书馆时,将书位卡交给老师,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三、借书、还书程序和要求

  1.借书程序: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选好一本书,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

  (4)将选好的书、借书证和书位卡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存储,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借书。”

  (5)拿回书、借书证离开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2.还书程序:

  (1)将要还的书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登记,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还书”。

  (2)离开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四、爱惜、保管好借阅的书籍,遗失或人为造成书籍严重破损,新书要补买,旧书按原价赔偿。

  每人每周只能借书、还书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书。借阅时间为两个星期,不能按时还书的需要到老师处办理续借。没按时办理续借的同学,交纳1.00∕天的租金。

  五、除阅读课外,其他时间必须凭借书证进入阅览室。书包不能带进阅览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长不得进入阅览室。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5)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制度规定 (篇6)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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