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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作者:兮无痕2024-06-22 16:00:01

导读: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一) 一、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长领导,后勤副校长主管。 二、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大会,平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三、坚持预防为主,学校要经...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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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一)

  一、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长领导,后勤副校长主管。

  二、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大会,平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三、坚持预防为主,学校要经常检查房舍、电路、运动器械等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不安全因素。

  四、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好校园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学校或部门组织大型活动,具体组织者必须对学生安全负责,搞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级组织活动,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班主任必须在场。

  六、体育教师必须确保体育课安全,严格执行《体育课细则》,必须做好准备活动,投掷训练必须维护好秩序,单、双杠活动必须有老师保护。

  七、实验课教学,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操作,防止灼伤、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

  八、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十不准”:

  1、不准在校内私自接电、使用电器、开闭电闸。

  2、不准涉足阳台、玻璃幕区和容易发生危险的处所。

  3、不准擦二楼以上的外层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准攀越学校围墙、跳窗户。

  5、出入楼门、楼道,不准拥挤。

  6、放学时,校门口30米有坡路段不准骑自行车。

  7、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或骑飞车。

  8、上、下学时要结伴同行,不准单人走黑路。

  9、不准野浴。

  10、不准进入“三室”、“一厅”。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二)

  1、为了提高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事故隐患,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2、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通风设施的施工及设备安装应当做到:

  ①、施工和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措施,没有措施的不许施工。

  ②、加强施工和安装过程的检查,确保施工和安装按照事先制定的措施进行,防止偏离。

  ③、施工或安装结束,应当由矿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移交使用。

  3、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规程和措施,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贴合矿井实际情景。

  4、检查、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检查时应携带相应的检查、检测仪表。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三)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

  (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

  (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四)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1、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1—2次抽查活动;

  3、巡回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内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生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5、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6、特殊时期检查:雨季三防期、春节期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8、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反劳动纪律)要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9、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作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10、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排查改善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对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改善;

  4、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岗位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发放和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行业标准;

  7、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指挥人员不要违章指挥,不要强令从业人员冒险操作;

  8、检查各类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各类隐患事故的防治。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六)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发现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督各生产环节安全实施公司生规章制度,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各环节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实施,确保公司生产运营顺利进行。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4.2.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七)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安监总管三[20__]10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3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1隐患排查方式

  4.1.1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1.2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4.1.3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4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1.5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1.6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4.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4.2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2.1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安全基础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4.2.3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2.4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4)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工艺管理

  4.3.1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__〕116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4.3.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重点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4设备管理

  4.4.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4.5电气系统

  4.5.1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5.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4.5.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4.6仪表系统

  4.6.1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6.3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八)

  皮带输送机检查检修周期分为三项内容:

  1日检

  2旬检

  3月检

  4其他要求

  1、日检

  (1)检查皮带跑偏情况,发现跑偏部位及时调偏。

  (2)检查皮带接头是否牢固平整和皮带扣磨损情况,对接头连接处有效尺寸降低30%以上时,必须重新订扣。

  (3)信号装置是否声光兼备,清晰可靠,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4)检查皮带架子、歪斜和不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各部位滚筒运转情况,应保证滚筒各部位螺栓,弹垫齐全,声响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更换。

  (6)检查传动装置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是否缺少,及时紧固。

  (7)检查各部位清煤器是否起作用。

  (8)检查液力偶合器油量、易熔塞、防爆塞使用情况,检查对轮销、弹性盘磨损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9)检查传动装置各部温度是否超限,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检查皮带松紧程度是否符合要求。

  (11)检查机尾挡煤板是否起作用,皮带机沿线积煤情况,及时清理积煤。

  2、旬检

  在完成日检内容的基础上,应完成下列检查检修项目。

  (1)检查减速器油量及油质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添加和更换(油液以埋大齿轮1/3为合格)。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2)检查减速器各部位齿轮磨损情况,检查窜轴量,检查各部间隙,不符合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3)对各部滚筒添加润滑油脂,检查滚筒有无破裂,键是否松动,胶面滚筒胶层是否脱层或有无裂口。

  (4)检查皮带机涨紧绞车电机、蜗杆、蜗轮减速器油质及磨损情况。

  (5)检查偶合器油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补充更换。检查对轮销、弹性盘磨损情况,磨损严重的进行更换。

  (6)对机尾挡煤板皮子磨损严重漏煤的进行更换。

  (7)对清煤器皮子磨损超限的进行更换。

  3、月检

  在完成旬检内容基础上,应完成下列检查、检修项目:

  (1)对皮带机电机,涨紧车电机摇测绝缘电阻。

  (2)对减速器漏油部位进行处理。

  (3)对减速器油进行更换清冼油箱(三个月一次)。

  (4)对减速器内各齿轮磨损严重的,将减速器升井更换。

  (5)调整电机与偶合器对轮间隙不超过2-4mm。

  (6)拆掉减速器检查滚筒轴外花键、内花键、减速器内外齿套磨损情况(每两个月一次)。

  (7)检查机头大架和机尾架是否开焊、变形,机尾架滑靴是否平整,连接是否紧固,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其它要求

  (1)各使用皮带机的单位,应按日检、旬检、月检制度要求认真对皮带机进行检查、检修、维护。

  (2)各单位要对设备的卫生等包机到人,责任到人,挂牌留名,并按要求检查落实。

  (3)检修工除按检修制度进行检查检修外,升井填写记录,旬检、月检应填定期检修记录。检查、检修过的设备应保证中班、夜班正常运行,否则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由本队分析追究检修人员责任。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九)

  1、为了保证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实现:

  ①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②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③纠正违章行为;

  ④评价本项目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⑤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⑥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盯岗检查或跟岗检查。

  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⑴检查安全意识;

  ⑵检查安全教育;

  ⑶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⑷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⑸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检查贯彻落实分局、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⑻检查遵章守纪执行情况;

  ⑼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⑽检查安全投入情况;

  ⑾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性情况;

  ⑿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⒀检查不安全因素情况;

  ⒁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⒂检查安全工作活动记录;

  ⒃检查工程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

  4、安全检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场所、外协分包施工部位;危险物品运输存储、使用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部位;仓库、厂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发生的部位;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部位;施工现场办公区域。

  5、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①日常现场值班检查;

  ②施工班组检查;

  ③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施工等专业检查;

  ④综合检查。

  6、日常现场安全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7、班组检查由班长和班组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8、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

  9、专业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技术、机电、起重、安全等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10、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检查的方式:

  ①现场查看;

  ②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

  ③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④其它形式。

  1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管理检查:

  ①、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

  a、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

  b、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委会安全监督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

  a、是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b、是否针对项目部所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

  c、是否结合项目部生产施工特点制定了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办法;

  d、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f、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职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g、应急救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的检查:

  a、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

  b、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的检查。

  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的检查:

  a、转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况;

  b、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⑥、安全生产记录资料的检查:

  a、查阅每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资料;

  b、查阅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

  c、查阅作业队、班组安全活动资料;

  d、查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乙炔氧气瓶库(站)、高压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13、施工生产现场的检查:

  ①作业场地是否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是否有盖板或护拦,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风良好;

  ②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畅通;

  ③用电线路、风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护栏杆,危岩、陡坡边缘是否设置了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

  ⑤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是否准确、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是否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⑥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危险施工场所的检查:

  ①高处临空边缘是否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是否拴安全绳,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有无危岩,是否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②起重作业是否吊挂、绑扎牢固,且起重空间无障碍物,斜井洞口周围是否设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护围栏。

  15、机电设备的检查:

  ①、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②、固定设备的检查:

  a、外观是否整洁,且基础稳固,传动、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b、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机动车辆的检查:

  a、方向和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且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④、起重设备的检查:

  a、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b、指示仪表是否齐全、灵敏、准确且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c、吊钩、索具、钢丝绳是否完好,且吊钩、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⑤、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⑥、变压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标志,地面设置时,周围防护围栏高度是否大于1.8米,悬空设置时,变压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的检查:

  ①、是否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

  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脚踏板是否铺满、固定,临空面边缘栏杆设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栏杆下面是否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17、场内机动车辆道路的检查:

  ①、基础是否稳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宽度是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

  ②、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离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18、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就地整改。

  19、安全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由检查负责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责任班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0、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整改活动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2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2、项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2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果,要形成书面记录存档,记录格式执行分局现行规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格式。

  24、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档记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整改记录格式执行安装分局现行规定的整改通知记录格式。

  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 (十)

  为了加强和规范销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炮竹点的消防安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记录。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它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挡而影响使用。

  4、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禁止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

  6、其它安全情况。

  二、隐患整改: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方案。并登记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的应整改。

  三、防火检查人员职责:

  1、防火检查人员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2、防火检查人员应当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关于检查的规章制度内容(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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