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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作者:辉夜姬2024-07-09 07:48:02

导读: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一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加...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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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一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加盟章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专营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区域、期限使用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审查,对于不利于甲方形象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接受特许专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市县(区)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市县(区)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形象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7日内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一星期的工作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4、甲方所拥有的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经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天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书(调入单),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订货金额¥:以上当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调入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可在收到货物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当地配送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甲方每个季度都会按乙方的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新系列产品让乙方根据经营场所的空间选择销售,由乙方选择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商标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逾期交纳保证金,本协议顺延生效。

  五、协议期限、续签、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双方协议未终止前,甲方如中断供货或停止乙方所持有特许专营权,乙方有权经法律途径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商标标识、图案、授权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甲方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辖市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委托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的供货、调货、检查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种市场预测资料不能作为本合同的依据及相关事项或补充条款,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二

  特许人(下称:甲方):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系列婴幼儿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企业视觉形象系统,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 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 开设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婴幼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 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婴幼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等一切合法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 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甲方对有损X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婴幼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婴幼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婴幼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婴幼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2.4 在专营店内必须经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和甲方产品有竞争的产品;

  5.2.5 积极参予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产品质量验收。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送货公司负责赔偿。产品由于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过期甲方不予授理。

  6 保证金

  6.1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特许权益保证金6000 元,此款在双方特许加盟合同签定以后三日之内由乙方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帐号。

  6.2乙方如经营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3累积进货奖励制度:乙方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保证金20__元;累计进货量达16万元时再返还保证金20__元;累计进货量达25万元以上再次返保证金20__元。

  6.4由乙方介绍成功的其他加盟店,甲方奖励乙方每家500元。

  7 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订货方式:

  a: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或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订货;

  b: 网上采样订货;

  c:到公司总部样品展示厅自行挑选定货;

  d: 寄发彩色图片定货;

  e: 补货由乙方自主决定;

  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定购申请。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20__元/次。

  7.3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滞销,甲方对乙方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调换。 (详见附件二:退换货制度)。

  7.4 首批进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8 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及经营模式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发展原则,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商圈区域内不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3日内向乙方发货。

  8.5 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经营产品和X公司许可的产品,乙方如在加盟后两个月内未能开业,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产品经营权,以违约论;

  9.2 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三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或电邮方式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11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从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 方:(特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约时间: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时间:

  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 篇三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帐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婴幼儿用品加盟合同(通用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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