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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作者:吴承洲2024-06-24 16:52:01

导读: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有关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2)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约120亩,上北井约160亩,猪场井约200亩左右,植林井约100亩、农林场约230亩、园子约30亩,鸡场约200亩,群井机井1眼,耕地约180亩,总计122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土地承包费________年基数为1

  1.5万元(其中:

  2.5万元由承包人缴纳村委会, 9万元由乙方缴纳村委会。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新、东签订的承包合同办理,以后每年总承包费除去上交村上的承包费,剩余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____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________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____月____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____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1

  1.5万元的基础上,以________年粮食每市斤0.80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1分,承包费涨1000元,降1分承包费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36亩土地,每亩承包费50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住址:西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元,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20xx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村委会(盖章):

  监证机关(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4)

  裁判要旨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为方便耕种管理,对其取得的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未签订书面协议、未向发包方报备而无效。互换协议履行后,一方不得以未约定互换期限为由主张随时解除互换协议。案情 1999年,原告陈绍良以户的名义承包水田30年。20xx年,他与同村村民李荣仔口头商定互换承包地。之后,在交换的土地上,陈绍良挖塘养鱼,李荣仔种植水稻。20xx年初,李荣仔又改种茶树。同年底,陈绍良提出换回原承包地,被李荣仔拒绝。陈绍良认为,二人互换承包地既未签订书面协议又未向发包方备案,且李荣仔改变用途种茶,因此互换协议无效。并且双方互换承包地未约定期限,属不定期合同,故自己可随时要求收回土地。20xx年8月,陈绍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荣仔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互换土地不违反法律规定,口头互换协议有效。互换土地向发包方备案仅为公示,不是互换协议的生效要件。互换后的土地均为农业用途,原告主张改变了土地用途与事实不符。互换未约定期限,互换期限应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告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协议。遂判决驳回了陈绍良的诉讼请求。

  陈绍良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陈绍良与李荣仔之弟李小俤达成新的土地互换协议,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评析 承包地互换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订书面协议、未备案、改变土地用途、互换合同解除等问题比较常见。

  1.承包地互换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互换土地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2.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立法目的在于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作为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4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互换土地后,前期种植水稻,后改种茶树,均为农业用途,不能认定为改变农业用途而导致互换无效。

  4.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

  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正是由于流转方式性质的不同,《解释》第十七条仅规定承包地“转包、出租”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而不包括“互换”这一流转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并实际履行后,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荣金武,男,景颇族,1978年10月出生,现在芒章乡芒章中心学校居住。

  乙方:,男,景颇族,年月出生,现在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居住。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甲乙双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权互转给对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转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甲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在,芒章老水池旁: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面积为:平方米。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在芒章至盏西交通要道东侧,在要道边甲方水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面积为:平方米。

  二、互转期限:

  永久性

  三、互转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甲乙双方自愿以2.5:1互转比例(即甲方以每2.5亩水田承包面积与乙方1亩田承包面积互转),将其承包权互转给对方。

  2、按上述甲乙双方互转比例调换后:甲方互转水田承包权面积为:平方米(四至界限见合同第二条款);乙方互转水田承包权面积为:平方米(四至界限见合同第二条款)。

  3、甲方同时补助给乙方甘蔗管理费:贰仟元整(.00元)。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互转土地使用权归对方,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其互转后对方土地的使用权。

  2、互转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原承包权方全权负责解决,与对方无关;若使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原承包权方赔偿所有损失经济。

  3、若甲乙双方非法干预对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其一方造成损失的,事主方向损失方赔偿违约金:计本合同互转所用费用加其损失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互转水田国家所正收的公粮、余粮、村社提留费、水利费等由原承包方负责承担;如有国家农业直补由原承包方享受。

  5、若有国家征收互转后的水田,其所补偿的土地、房屋建设等补偿资金归互转后享有承包权一方享受。

  6、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原承包方承担。

  7、互转土地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时费用由互转后具有使用权一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崩东自然村民小组、宝石自然村民小组各执一份,宝石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崩东自然村民小组:宝石自然村民小组:

  宝石村村委会签章: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2)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________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五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总共___年。

  第七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交付

  第八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九条 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二十年。

  第十条 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棉花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十五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十九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接受该财产,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二十三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植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供应住房三间,以乙方常期居住,由 乙方自行维护、修护,在合同期间房屋安全及住宿个人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5)甲方提供棉田用水费用;生活用水、电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一万元人民币(壹万元),的在最后一年作为土地承包费上交.

  (2)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营和处置产品;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种植树木,庄稼,荒废土地,甲方无条件收回乙

  (4)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方承包的所有土地,并不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7)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2)承包期内,乙方如______年______亩地不种植核桃树,甲则无条件全部收回土地;并终止本合同,甲方不退回乙方定金, 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二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四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三十九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四十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二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四十三上述条款在甲乙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违约方赔偿每年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第四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关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乙方基本信息:

  乙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关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积位置:

  甲方将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位于 农牧场有限公司 生产队亩(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见权属勘界图。

  四、承租土地性质:

  承租土地所有权为国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权人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必须严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质、用途使用,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用途管制,严禁改变原土地性质、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现状:

  乙方承租土地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所有权人为。

  七、承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承租金额:

  年租金为 元/亩,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总额 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支付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由乙方与甲乙双方签订承租协议时,由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十、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租土地必须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终止合同。

  2.禁止乙方对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

  3.甲方应保证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如需要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的,由乙方与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为甲方,甲乙双方就相关服务具体事宜、费用、价格等依法、依规平等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

  5.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质、使用,禁止改变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质。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积、范围越界使用。不得改变承租土地原现状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管网、通信网线等设施;乙方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样。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乙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自行拆除,恢复原样。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禁止随意安放、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粪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并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双方须签订环境保护协议,造成环境污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双方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使用土地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产生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一切风险自行承担,如需参加农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涉及赔偿事宜按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执行。

  十一、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国家经济建设等依法占用土地,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不得要求返还已支付承包费用。

  2.乙方擅自对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转租、抵押、担保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承包费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承租土地用途约定或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承包费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费用、环境治理费、土地经营补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结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后10日内将承包土地内属于乙方的材料、设备运出,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 元支付违约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残物为止。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

  构筑物等情形,应及时恢复原状,在甲方通知后拒不拆除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承担损失费用外,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费用、环境治理费、土地经营补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等。

  6.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承包土地,则按照总合同价款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依法补偿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管网、通信网线等设施设备的赔偿补助归甲方(所有权人);本合同由乙方种植的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赔偿补偿归乙方所有。上述赔偿补偿按照相应的承接主体分别与占用土地一方签订赔偿补偿协议。

  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原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政策执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间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按新政策执行。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履行期间,各方应按照本合同填写的单位地址,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等;本合同填写的单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向相对方发出正式通知,否则不影响正式送达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湟中县李家山镇金跃村民委员会

  乙方:金跃村村民马玉财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安得成执章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合同内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定此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位于亩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种植,双方约定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为五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按每年支付甲方承包费用叁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先支付甲方承包费用贰万元整,剩余壹万元在年底之前付清,之后以此类推。

  四、甲方在承包给乙方前负责供电、供水设备的使用正常。设备包括:机井一眼、37千瓦水泵一台、50千瓦变压器及变电柜一台、房屋6间,承包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设备完好,由甲方验收。

  五、乙方在承包后负责供水、供电设备的维修。乙方负责用电及安全等事项即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七、甲方给450亩地安装滴灌,甲方负责总管子、其它分管子安装,如果管道造成损失或丢失由乙方赔偿。年底收回所有滴灌及分管子乙方负责,滴灌带由乙方负责购买。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搞建设、集体修渠等事宜,对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赔偿归乙方。

  九、乙方要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如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

  十、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合同,需赔偿从违约之日至合同到期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每年壹拾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 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耕地的承包期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等。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8.4亿亩,人均1.4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一直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

  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应当适当延长,一般应在15 年以上。1993年,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为了及时指导,国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20xx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如果期限过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农村耕地承包的现实要求。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草地是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体。从198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对草地实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前,实践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确定为30-50年。

  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一个发展过程。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国家政策曾原则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确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 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有关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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