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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挂靠经营服务协议书

作者:金暮晨2024-04-27 0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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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挂靠经营服务协议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组织代码: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________车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吨位:________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

  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_____。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 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 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 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

  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________元,运管费每吨/月________元,管理费每吨/月________元,营业税每车每年________元,落户费每车________元其中含换证费________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________元吨/年,工商管理费________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________元。

  3.2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 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账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账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四、车辆保险

  4.1 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________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________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费用

  5.1 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2 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3 车辆购置税、本协议进行公证的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5.4 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六、协议期满挂靠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如乙方不愿继续挂靠,与甲方结清相关手续及费用并将牌、证退还甲方后,甲方可为乙方出具办理车辆过户所需手续,过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7.1 甲方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三个月的挂靠管理费;并将乙方挂靠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7.2 乙方向甲方交纳养路费管理费运管费及相关费用须提前 天交纳,若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车辆行驶并因为此项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在经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被盗、被抢、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八、免责条款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

  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车挂靠经营服务协议书 篇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_________。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 总则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1)受许人在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在本协议履行之中,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在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除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 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2)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4)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金额;

  (5)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6)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7)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 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 监督程序

  (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的全部要求的资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 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 受许人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 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 不允许竞争

  11.1 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1)直接地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 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 秘密

  12.1 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 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义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信息的秘密性质。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货车挂靠经营服务协议书 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托管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 圣缘瑜伽 )店,开拓当地市场,实现扭亏为盈,现在依据《合同法》订立本合同。将( 圣缘瑜伽)店由美肽教育管理机构运营管理中心实行托管经营。

  由( 圣缘瑜伽)店为托管方(以下简称:托管方。)与美肽为承托方(以下简称:承托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对本合同规定托管期限内对( 圣缘瑜伽)店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托管合同形式确定托管方、承包方、中心员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运营机构。

  第二条 托管经营期间、本中心必须坚持总公司的领导。

  第三条 托管经营期间,本中心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托管经营期间,本中心必须坚持以销售推广“原有”系列养生产品和其它产品的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托管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中心托管经营的期限为_1年,即从20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中心本次招标托管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的托管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中心本次招标托管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托管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 托管经营期间,( 圣缘瑜伽 )店技术改造项目完成。

  第三款 托管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章 托管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托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托经营期间,承托方负责人为本中心法人代表,为公司经理,享受经理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经理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第九条承托方在承托期间,对本中心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总公司规定,自主聘任人员,组成本中心领导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托管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中心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员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中心内部分配制度,在总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托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托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托方在承托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必须依照总公司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第二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款 在托管期间,应保证本中心办公设备的完好,并按总公司规定,分类按比例预留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中心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中心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五款 自觉接受总公司和员工的监督,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款 托管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托管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托管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托管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总公司利益和本中心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中心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中心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中心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托管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托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中心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托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托管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托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托经营者,在承托期间享受经营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托管结束后,承托经营者如不继续承托,按总公司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托经营者在托管期间享受本中心职工的福利待遇,总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托经营者在托管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第一款 托管经营者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公司每年上交的利润和其他的技术指标,扣除相应的预留基金,其余下的金额为承托方的收入。

  第二款 托管方如认为承托方对经营做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托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按情况给予相对金额。(公司另行他人)

  第十八条 托管方的收入每季度底结算一次,季度结算之前,托管经营者只能按每月纯利( 30% )的标准费给予承托方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按季度结算一次。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托管、承托双方面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总公司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托管、承托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承托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中心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托管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托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托管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托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托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托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托管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托管、承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托管期满,托管、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托方应接受托管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托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托方即可离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托管、承托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托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托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托管经营者预支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金额的30%。

  第二款承托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托管方酌情相应扣减承托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20__%。

  第三款承托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本条第一至三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托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托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托管方,承托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托管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托方自理。

  第二十八条托管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托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托管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托方。托管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托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托管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托管、承托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合同法》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中心仍实行招标托管经营,且承托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托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托管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托管方的《招标书》、承托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由托管方代表、承托方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托管方首期付给承托方现金38000元(三万八千元人民币),款到三日内实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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