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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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主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该租赁合同。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八台桌球和电脑记费系统及附带设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转让费)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转让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经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关于乙方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_号游艇商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每月应当向甲方支付承包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承包期间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须预付甲方六个月的`承包金,其中__________个月作为经营风险保证金,该__________个月的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结算后退还乙方。以后每三个月向甲方交纳一次,每次在__________日以前付清。
3.乙方自行安排住宿;
4.乙方应严格把关商场内所进商品质量,杜绝过期、变质食品、假货,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果因为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卫生、海事、纪律等),如有违反,将根据制度处罚(制度另附),处罚直至退场,并不退还押金;
6.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的一位员工餐、工作服、水、电;并在趸船一楼楼梯左侧下方免费提供一间房间作为仓库;
7.甲方负责乙方在商场及仓库所有商品的安全,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将由甲方负责。
8.甲方在乙方签单消费将给予__________折优惠。
9.酒店客人在商场签单消费,甲方为其代收其款项,甲方将扣__________%做为手续费及税金,每月结清。
10.酒店部分需给乙方代销(如酒店纪念品等),酒店给予一定折扣(__________折),每月结清。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愿意续签,应期满前一个月商定,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承包金。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总商(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加盟的丙方的商铺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加盟分店转让给乙方继续使用,加盟分号为:___________;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加盟期满后,丙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同时废止本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加盟费为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将加盟费(大写: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开具收据并交付商铺钥匙(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甲和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接手前即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
六、丙方不得在与甲方签订的原加盟合同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义务限定乙方权利的行为和决定,同时乙方也应当同意并履行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中的相关义务。
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与丙方应当将其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或复印件)一份交付乙方保存。
八、本合同未约定之事宜,可以参照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4)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2、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2、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3、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4、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3、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5)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置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
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三堡码头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
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
为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
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河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
四、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 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杭州河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三堡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治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 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8)
导读: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 为明确甲方管理职责,规范乙方经营行为,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关系及效力自订立之日起成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道路客运线路系国家公共资源,甲方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乙方在甲方核定的经营期限内行使经营权,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客运线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职能,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及时处理乙方有关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方面的投诉,协调经营者之间的矛盾。
3、合理调控客运运力,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作出道路客运线路许可。
4、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6、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不得将客运线路经营权转包、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不伪造、倒卖、转借、租让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客运标志牌。
3、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不采取挂靠经营。
4、自客运线路许可之日起180天内投入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运营。
5、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擅自暂停客运线路经营,连续停运时间不超过半年。
6、按规定要求为旅客足额投保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7、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不得在客运车辆上从事播放淫秽录像等不健康的活动。
8、严格执行车辆安全运营规定,按核定座位运载旅客。
9、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乱涨价、乱收费。
10、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11、不干扰、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12、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不聚众闹事,不围堵政府机关或部门,不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3、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年度查验和质量信誉考核。
14、在经营期限内终止班线经营的,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15、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6、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17、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18、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9、因客运经营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甲方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甲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也可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乙方在经营期内未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力的,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3、4、5、6、13项约定之一或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7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自愿接受许可机关取消该线路经营权的处理;
2、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8、9、10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1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3、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1项约定达3次以上的,接受停运2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4、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12项约定的,接受停运3个月进行整改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内,能较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以优先取得该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期经营权。
第九条 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的客运线路,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经许可后取得下一期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应重新签定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已经建设的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西起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北起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长期。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年后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本合同。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整)。
四、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摁手印之时一次性给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给甲方,甲方应当立刻出具收条给乙方。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若甲方不履行该两项义务,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三倍的违约金。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团结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保证该土地没有其他纠纷。在转让前,因甲方的转让土地存在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受该转让土地上的一切优惠和国家待遇,并承担该土地上的一切义务,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总价款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2、甲、乙双方都只能向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生效条款
1.本协议转让土地须经甲方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土地转让给乙方的《表决记录》,由甲方村委会上报四合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西昌市人民政府备案登记。
2.经过上述法律程序后,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摁手印时即产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场经营权质押合同 (篇10)
担保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
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乙方与贷款人通过___网签订的《网络借款电子借条》中以担保函的方式为乙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约定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现甲方为确保该追偿权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网络借款电子借条》约定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超息、罚息、催收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贷款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二、担保形式及期间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间自被担保的主借款协议成立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电子借条》约定向贷款人或其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后3日内向甲方偿还其已经承担的全部担保款项。逾期未履行的,参照本合同的第五条、第八条执行,林场经营权详见《林场经营权抵押清单》。
四、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到相关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五、抵押权的实现
若甲方代偿后3日内未得到乙方的清偿,则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的林地经营权进行折价处理、公开转让或出租;林地经营权采取折价、公开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实际价款应当优先清偿甲方的债权。若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则归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责任,乙方不能及时补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进行诉讼追偿。
若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未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则甲方或其债权受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经营权年限,以拍卖、变卖所得偿还债务。
六、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权证、审批表;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转让、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权利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在抵押期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请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处分;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
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甲方在乙方履行偿还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场经营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财产进行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抵押财产,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同时保证不自行且不准许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矿、采砂、采土等行为。
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邮箱、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可能引起相关通知无法送达,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关通知行为发出时,即视为已送达至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明确表示不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以其他行为表明不偿还的;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主担保合同下担保款项的20%;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并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电子借条》主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的,乙方仍应在上述《电子借条》无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应的后果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翼龙贷网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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