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成都市邮轮旅游合同 篇1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许可证...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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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邮轮旅游合同 篇1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已认真阅读《通用条款》各项内容,并就《通用条款》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予以确认。
1.完全认可《通用条款》各项内容;
2.基本认可《通用条款》的内容,并就持异议的条款与乙方重新达成协议,记入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二条旅游者情况
甲方参加旅游人数为_________人。
甲方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基本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是□否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行团号:_________(□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计_________日_____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包括旅游者抵达的城市、主要景点,主要景点应当注明旅游者在景点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四)集合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散团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购物安排:每天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全程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是;□否
购买方式:□自行购买;□委托乙方购买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费标准(人民币)为:成人______元/人;儿童_________元/人。旅游费用(人民币)总计:成人______元/人×_________人+小孩_________元/人×_________人=_________元。大写:_____拾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出游前_________日内交纳预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或标准:
1.代办手续的费用: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订车(房、餐)等手续费。
2.交通客票标准:
火车:□是/□否空调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
轮船:普通客船_________人/间,□是/□否带卫生间,或_________等舱;星级游船□标准间/□单人间/□套房;
汽车:□是/□否空调;□是/□否卧铺车;
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等舱。
3.住宿标准:
(1)非星级饭店:_________人/间;□是/□否带卫生间;□是/□否有空调。
(2)_________星级饭店:□双人标准间/□单人间/□三人间/□套房;□是/□否有空调。
住宿时如遇自然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设施位置:□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郊区
4.膳食标准及费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早餐___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__元/人[_________菜_________汤],共_________早餐_________正餐。
5.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的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其中导游服务:□全程导游服务□地接导游服务□全程导游及地接导游服务。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的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
_____。
第四条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
(一)签约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乙方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及时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建议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乙方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重新签订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补足;如有减少,由乙方退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是;□否。
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体转让方式选择:
1.乙方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由乙方就本合同内容对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甲方与受让旅行社重新达成协议,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人民法院起诉;
4.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邮轮旅游合同 篇2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上海市旅游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邮轮产品名称 。
团号:。
组团方式(二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及经营许可证编号)。
出发日期,出发地点。
邮轮途中停靠港口 。
岸上游览地点 。
结束日期,返回地点。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邮轮上舱位类型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邮轮上用餐次数,标准 。
岸上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岸上往返交通,标准。
岸上游览交通,标准。
岸上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次数 。
岸上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
岸上用餐次数 ,标准 。
岸上地接社名称,地址 ,
岸上地接社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邮轮旅游意外保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已经阅读并明确知晓上述保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邮轮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费人民币元/人。
相关投保信息和约定以保单及其保险条款为准。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邮轮船票费(含邮轮上指定的舱位、餐饮、游览娱乐项目和设施等);□船上服务费(小费);□港务费;□签证费;□签注费;□乙方统一安排岸上游览景区景点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其他费用。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邮轮及岸上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2.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3.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甲方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5.甲方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法规规定及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禁止带上船的违禁品。甲方应遵守邮轮禁烟规定,除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6.在邮轮旅游过程中,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
7.在邮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认真阅读并按照邮轮方《每日须知》和活动安排,自行选择邮轮上的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8.甲方参加邮轮旅游以及岸上游览必须遵守集合出发和返回邮轮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不得损害乙方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游的,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1.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邮轮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邮轮船票或凭证、邮轮旅游产品说明、登船相关文件、已订购服务清单,应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甲方,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乙方应在出团前,以说明会等形式如实告知邮轮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
5.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布信息,告知具体解决方案。
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7.因航空、港务费、燃油价格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七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不适合邮轮旅游的情形
因邮轮上没有专科医师及医疗设施,邮轮离岸后无法及时进行急救和治疗,为防止途中发生意外,甲方购买邮轮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邮轮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邮轮旅游活动。如隐瞒有关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邮轮旅游,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一)甲方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双方约定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
1.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4.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二)甲方因疾病等自身的特殊原因,导致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旅游费用-( )-( )-( )-( )
□2.双方未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旅游费用X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一)或(二)约定标准扣除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八条 责任减免及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旅行社免责
1.因甲方原因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应协助处理。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1.行程前发生的,甲方可以按(1)或(2)选择(二选一)
□(1)甲方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①在不减少行程自然天数的情况下,启航延迟、港口停靠时间缩短、返航延迟抵达:船方提供餐食和各项服务,乙方退还旅游费用总额的 %。
②无法停靠目的地港口:退还该港口的港务费以及未发生的岸上观光费用。
③行程自然天数减少: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按照减少行程的自然天数所占计划行程的百分比退还旅游费用。
□(2)甲方不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上述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元退还甲方。
2.行程中发生的,按上述(1)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2.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3.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4.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的旅游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乙方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乙方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甲方、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旅游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乙方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2)。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成都市邮轮旅游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 %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成都市邮轮旅游合同(通用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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