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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作者:白尚痕2024-03-18 14:49:15

导读:篇一: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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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合计:

  第二条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_____亩以_______(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给第三方。

  第三条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委托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第四条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___________。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2.在委托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3.协议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第七条委托权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1.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流转合同由甲方与受让方签订。

  2.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3.其它权限:。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__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入股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公斤作为股权红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元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

  3、一次性支付,即于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_年__月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签约日期:

  鉴证意见:鉴证人: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证日期:

  篇三: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承包方):顺庆区凤山乡黑塔沟村民事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129218

  住所:凤山乡黑塔沟村

  乙方(承租方):罗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5163016 住所:高坪区斑竹乡阳庵村1组11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3、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联系方式: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xx年(2037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xx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篇四: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______与______交界处南北______米,东西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______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70%。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五: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六: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出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___________ 区(县) ___________ 乡(镇) ___________ 村 ___________ 组(社)的 ___________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___________ 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其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登记面积(亩)实际面积(亩)质量

  等级地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西南北

  合计: 亩(大写: 亩)

  (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2.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___________ 镇 ___________ 村 ___________ 组(社)的 ___________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 _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登记面积(亩)实际面积(亩)质量

  等级地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西南北

  合计: 亩(大写: 亩 )

  (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二、互换期限

  双方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 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止(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对互换土地存在的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等级、地类、地上构(附)着等差异,双方约定经济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双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互换土地交付给对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利和义务

  1.互换后,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对原有土地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2.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有权再流转。

  3.依法享有互换后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

  4.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使用互换的土地。

  5.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___________ 元。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赔偿损失。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约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3.双方约定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不申请合同鉴证。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需鉴证、登记等,相应增加份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八: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 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

  二、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凭土地界图

  20xx年 村 组租地分户面积明细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年 月日

  篇九: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土地概况

  本幅土面积 亩,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经营权年限 年,目前还有 年。

  第二条 流转方式

  甲方采取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第三条 流转期限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流转价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转土地价款总计 元(折合每亩 元)。

  2、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余款项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乙方相应损失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从补偿款中扣除。

  第五条 土地交付与回收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后,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筑物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 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② 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

  ③ 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协助和监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

  2、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流转。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一方视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 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篇十: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12斗8#地的场地,用于黄麻生产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为万元,合同签订一次性付清(先交钱后生产)。乙方须每月预交电费,当月电费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如生产安全、人身伤亡、火灾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检查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解决)

  三、乙方生产结束后,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场地。

  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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