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1) 保 证 人(以下称甲方): 名 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名 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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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1)
保 证 人(以下称甲方):
名 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名 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甲方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乙方向 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根据乙方与 (贷款方)签定的 《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 日至20xx年1月 日止(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为准)。
第二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第三条 保证范围
具体保证范围以甲方与贷款方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四条 保证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规定就甲方担保金额和期限内款项如期偿还。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偿还甲方担保金额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扣减,同时相应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2、保证期间,贷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甲方按下列顺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贷款方支付;通知反担保人支付;甲方代偿。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偿贷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
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4、甲方依法享有与乙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甲方的此项权利不因乙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5、乙方出现不利于债权清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东)在贷款期间发生重大合同纠纷(为诉讼被告方的)、诈骗、非法(传销)集资、偷漏税、携款出逃、其他贷款逾期导致丧失银行信用等违法经营情况,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权通知贷款方并与贷款方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叁 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违约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和损失。
2、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4、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甲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抵(质)押的财产。
6、乙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7、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8、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9、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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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10、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3、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所获收益用于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4、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5、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而造成的甲方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1、本合同项下各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更名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按违约数额的 日5‰ 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 反担保措施
为甲方提供之担保,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济南签订,在反担保手续完备之后与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同时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因经营需要,自愿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双方现就委托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委托担保债务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债务为:甲方拟向(以下称贷款机构)申请的银行贷款,金额为xx万元整(¥ x元),借款使用期限xx个月,自借据确认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条委托担保的方式与期间
1、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委托乙方担保的保证期间,按贷款机构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
1、为签订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况与资料进行调查与核实,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调查费¥xx元。对此费用,乙方开始相关工作即有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签订即表明乙方已满足取得此费用的条件,即便此后甲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能签订、或者乙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担保合同未能签订、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甲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调查费。
2、就本合同约定担保服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内向乙方支付担保费(¥ xx元)。该担保费限于第一条所确定之担保费务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担保债务全部或部分偿还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向乙方追加担保费,标准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担保费的条件为乙方与债权人订立保证担保合同,因此,自乙方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还担保费或者以担保费冲抵其他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费用、因代偿而发生的费用等乙方主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鉴定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邮寄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甲方按时偿还担保债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内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xx元整(¥ xx元)。对此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按期偿还担保债务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退还,不计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偿担保债务,则该履约保证金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
第五条反担保措施
1、就乙方担保可能承担的代偿责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担保:
(1)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4)由提供抵押反担保;
(5)由提供抵押反担保;
(6)由提供抵押反担保;
2、本条约定反担保措施,由乙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依法需登记生效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3、本合同的签订不具有乙方向贷款机构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以乙方与贷款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第六条代偿与追偿
1、甲方应严格遵守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担保而承担代偿责任;
2、如果甲方逾期偿还队贷款机构的债务,导致贷款机构向乙方主张担保权的,乙方可依据贷款机构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就贷款机构主张权利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立即就代偿金额和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向甲方追偿。贷款机构主张权利有误的,由甲方自行向贷款机构抗辩。
3、乙方代偿后可随时就代偿金额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向乙方清偿,并按已代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自乙方代偿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垫资期间利息。
第七条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担保费和履约保证金后与债券人签订担保合同,但由于甲方或者贷款机构的原因导致担保合同未能签订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退还已收担保费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履行担保债务,导致贷款机构向乙方主张权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外,还应另行按逾期偿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担代偿义务后向甲方追偿时,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偿的,应按逾期额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偿后向甲方追偿,而甲方违反第六条约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偿的,如果乙方提起诉讼,则乙方为提起诉讼而支付的全部律师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提起诉讼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与文本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于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借款期限(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字第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证金)×担保月数׉。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四)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数×3‰。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逾期担保月数×30‰,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条、提示:
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签约日期:年月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 需要向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期限 (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 字( )第( )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证金)担保月数 ‰ 。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四)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 延期担保月数 3 ‰ 。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 逾期担保月数30 ‰ ,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条、提示:
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签约地点: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5)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温州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区永中南紫荆3-201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____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6)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住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 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 申请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 元整,期限 个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 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计算,期限 个月,计 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7)
本担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 签定:
(以下简称"委托人") 住所: (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
签于以下理由:
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
(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期限为 年的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
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
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人民币 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 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6、 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7、 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的,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的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保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保送财务报表;
8、 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合同签定后,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 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合同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的确定。根据委托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所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为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8)
签订地点:_______
委托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鉴于银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同意向甲方办理种类为的信贷业务,并同甲方签订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期限___个月。
甲方兹请求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向对方做出如下承诺:其具有订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权利、授权并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其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其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碍或限制。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所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复息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用及差旅费等)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三条、甲方严格按照和贷款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甲方如不按相关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中止对甲方办理各类贷款业务。
第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担保费__________。双方同意的保费计算方法为:借款担保额度×担保月数×______‰。
第六条、
1、甲方保证按借款凭证所订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数),提出延期申请,经乙方和贷款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归还贷款人债务,由乙方代为清偿后,乙方将按下列标准收取赔偿金:代为赔偿金额度×3‰×逾期担保天数,直至全部归还代为清偿款额。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赔偿金外,乙方还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偿权:包括但不限于(一)、帮助甲方制定还款计划,尽快回收债务;(二)、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三)、依法提起诉讼;(四)、依法追究反担保人的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具备资质的反担保保证,在《联保合同》或《反担保保证合同》(二种可同时或单独使用)签订后,乙方才能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八条、公司保证人与反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必须是对乙方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务保证全部清偿(具体内容以《联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九条、履行担保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贷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的;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贷款人允许甲方转让债务;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贷款人为甲方办理贷款展期或“借新还旧”的。
第十条、甲方承诺:
1、同意一次性缴纳担保费。
2、同意提供相应的动产和不动产作为质(抵)押物,具体配比见附件。
3、同意采用反担保措施。
第十一条、在委托担保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反担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请委托担保时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的;
2、甲方不按申请时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3、甲方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约延迟交付担保费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担保额度3 %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第十条承诺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借款担保额度5 %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通知贷款人解除甲、乙双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如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甲方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权利,均不得被视为其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豁免和/或对该项条款的默然废止和放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经前述协商双方仍无法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反担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署日期为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关于委托担保合同 (篇9)
编号:______
甲方(保证人):______
乙方(委托保证人):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______。
利息: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______
担保费为:______。
上述担保费先按________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______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______。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____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
2、
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
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关于委托担保合同(优选9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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