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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作者:白尚痕2024-03-07 22:40:39

导读:第一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名师专业水平,发挥名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名教师品牌,提高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和效...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通用4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名师专业水平,发挥名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名教师品牌,提高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带动形成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师工作室是由1名主持人和5-8名同一领域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集科研、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设在主持人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场所,由县教委授牌,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章条件程序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是育人的模范。

  2、有深厚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学特色,教学业绩突出,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教学能手。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研究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并结题,至少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是科研专家。

  4、有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是引领标兵。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50岁,现仍在职在岗的市级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学科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及特别优秀的一线教师。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以下程序认定:

  1、本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由学校对照条件组织评选,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委。

  3、审核认定。县教委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考查、考核,择优选定主持人名单。

  第五条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下列条件中,具备三项及以上者,可以申报):

  1、参加过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含“国培计划”脱产研修优秀学员、县集中培训中的优秀学员)。

  2、主持或主研县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有2篇以上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

  3、曾在市教科院、市教育学会或县教委组织的现场赛课中获县二等奖以上,或研究成果获县一等奖和市教委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励。

  4、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5、中职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具备较强技能教学能力,具有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名师工作室成员按照以下程序认定: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教师,在征得本校同意后自愿申报,并填写《__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学员申请表》,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县教委。

  2、主持人审核。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考察,遴选出建议名单。

  3、审核认定。县教委复核认定,行文公布。

  第七条县教委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并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学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学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及任务。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八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

  1、主持名师工作室工作。

  2、负责遴选推荐名师工作室学员。

  3、负责根据工作室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4、牵头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培训计划、总结和终结工作报告。

  5、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室原则上每两月以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课题带动、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形式开展1次集中活动。任期时间内,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形成研究论文或报告并发表;带领学员完成1-2个市级或县级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或带领学员开展课题研究,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发表研究论文或出版研究专著。

  6、建立学员学习培训档案,负责学员的培训考核,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按年度提交县教委。

  第九条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

  1、正确处理工作和研修的关系,认真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做到研修和工作两不误。

  2、主动参与研修,制定个性化的研修计划和目标规划,明确研究方向,转化研修成果的实践运用。

  3、在学校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领教师共同发展,提升业务水平。

  4、积极参加名师工作室的培训。服从工作室安排,按时、守纪、保质参与工作室学习,积极为全县教师提供研究课,在县域内、学校里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

  5、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理解运用新理念,发现新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分享新成果。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县教委负责名师工作室的领导管理、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聘请专家团队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实行年度过程性考核评价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考核评价相结合。

  第十三条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工作室活动开展、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成果等。考核评价采用通过深度访谈、现场答辩、问卷调查、资料查阅、成果检验、专家论证等方式。

  第十四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者,予以通报表扬;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摘牌并取消待遇;学员考核为不合格者退出名师工作室。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条件,在落实工作地点、保证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六条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由县教委按年拨付,三年共15万元,所在学校(单位)纳入年初预算。挂牌后县教委给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研究经费5万元,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使用,主要用于:书籍资料、办公设备;课题研究、项目研修;有关差旅费;线上线下授课费,以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所在单位按财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名班主任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__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__省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认真探索名师培养的有效途径,根据外地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做法及当前我县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名师工作室、首席教师工作室(以下通称名师工作室)建设为平台,力争把进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学员培养成为师德高尚有魅力、勤学善思有思想、教能高强有成绩、教艺精湛有风格、教研高远有成果、社会认同有声誉的“名师”,发挥名师研修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探索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任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是其工作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研修学员的培养工作。每个名师工作室应突出自己的特点,体现自己的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一个培养周期(三年)的工作目标和每年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课题科研。在任期内,名师主持人要主持1-2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研究成果须获得市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首席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课题研究要求降一个层级。

  (二)重视教学指导。主持人负责指导工作室的参研学员,每名参研学员要负责结对帮助3-5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农村教师。主持人每年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工作室成员每学期上3节学校示范课,2节县级示范课,评课10节以上,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县级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工作室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教学研讨活动。首席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课题研究要求降一个层级。

  (三)发挥工作室的人才优势。工作室是学科人才集聚的地方,要结合市县教师教育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学科课程培训、教师提高培训、送课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榜样带头作用。

  (四)关注学科课程研究。工作室的成员要有前瞻性,要主动了解和探知学科发展的新动态,结合当前的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技能,不断提升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工作室成果呈现。工作室要注意自己的成果物化和成果收集。要把立项的课题、撰写的论文、专著,开展专题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名师论坛等各项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对有价值的资料,做到及时在学科间进行交流,以发挥成果的辐射作用。

  (六)参研学员提高明显。通过三年的共同研修,参研学员进步明显,无论是教育观念、学科理论知识、教学技能还是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并有教学业绩、教学著述、赛课获奖、课题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三、工作室主持人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遴选参研学员的工作;可以根据工作进程调整研修工作内容;对参研学员实行分类指导,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引领工作室成员积极开展研修活动;合理安排使用工作经费,定期汇报工作室的工作情况。

  四、工作室研修学员工作职责

  参与名师工作室的相关活动,分享名师工作室所取得的研修成果,优先参与工作室申请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自己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可以通过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接受主持人的评价考核,对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定期向主持人汇报。定期在县级、学校或年级举行公开课或示范课,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相应的学习研讨活动。

  五、组织管理

  __县教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全程指导名师工作室工作。由局教师教育股牵头,协调有关股室、下属机构,努力做好工作室的工作,在专家讲学、观摩研讨、考察学习、引领指导等方面资源共享。__县教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由教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整合各个名师工作室力量,在通识培训、专家报告、考核考评等方面资源共享。

  六、工作考核与激励

  县局负责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工作室每年进行过程性考评一次,提出考评意见,引领、指导工作室的工作。年度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第二年工作经费暂缓下拨。一个周期进行一次总体考评,对考评获优秀等次者在下一届工作室领衔名师聘任优先。

  领衔名师负责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选为优秀学员的,评职、评优同等条件优先。

  考核标准见附件《__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七、工作设施配备

  名师工作室设在领衔教师所在学校,根据每个工作室现有设施,所在学校用下拨专用经费给每个名师工作室配备工作必须的设备设施,以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情况是:独立的工作间,办公所需的桌、椅,配备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

  八、工作经费总额与报账

  工作经费实行总额核定,县局按每个工作室一个周期20000元核定费用,每个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工作经费按100000元核定费用,原则上不增加所在学校负担。面试工作室经费的使用权归领衔教师,每个工作室不能突破核定的经费总额。

  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包括书籍资料费、专家授课费、活动开展费、课题研究费、观摩研讨费、考察学习费等。

  名师工作室经费实行报账制。全县工作室经费实行集中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受托学校按财务制度管理,县局将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九、名校长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__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附件:

  __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名师工作室考核对象为名师工作室及名师工作室成员。

  二、考核方式

  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估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加强过程性管理,实施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年度考核评价,并向县局提交年度考核报告和终结性评估报告。考核小组采取深度访谈、现场答辩、问卷调查、资料查阅、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名师作用发挥情况、成员培训学习效果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培训经验和成果推广情况等。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考核

  1、常规管理15分

  成员组成合理,实行流动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考核3分;工作计划总结完善,经费预算合理,执行情况良好3分;档案健全,专人负责2分;积极构建网络平台,维护更新及时,网络资料建设完善,网络社区活动丰富5分;经费使用符合有关规定2分。

  2、队伍培养20分

  每位工作室成员结对帮带3-5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农村教师),帮带效果好3分;工作室每月至少开展1次教学研究活动,领衔名师每年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6分;工作室成员每学期上3节学校示范课,2节县级示范课,评课10节以上,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在县级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6分;工作室成员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升,在学校专业发展考核中表现突出5分。

  3、教学研究20分

  引领学科课堂教学改革,精心打造高效课堂,构建了科学的课堂教学模式8分;承担市、县课改研究及培训授课等相关任务,在本地区及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4分;承担学科教育教学业务指导任务,每年面向农村、边远学校开展送教、助学、送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4分;积极进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每年形成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典型案例至少1个4分。

  4、课题研究20分

  主持1-2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并取得较好成果8分;课题研究每年有实质性的推进,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3分;课题研究三年形成阶段性成果,并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推广3分;开展考试、命题研究。每年对县级以上考试试题进行评价、分析,并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加强对教学的指导作用6分。首席教师工作室课题研究要求降一个层级。

  5、成果展示20分

  工作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县级以上高层次教学展示活动,包括课堂教学研究、讲座沙龙、高峰论坛等8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8分;提交1篇以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调研报告4分;课题研究成果获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教科研成果奖项(酌情加分)。首席教师工作室要求降一个层级。

  6、公益活动5分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育教学公益活动2分;利用网络平台面向全县教师积极开展在线指导、名师答疑等活动3分。

  (二)名师工作室研修学员考核

  1、出勤20分

  一次缺旷扣6分,一次事假扣2分,一次病假扣1分。考勤分扣完自动退出。

  2、研修作业70分

  每个名师工作室应给研修学员布置一定的研修作业,研修作业至少包括读书心得、报告笔记、特色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评课稿、研究论文、课题报告、研修报告等。

  每次作业未按时完成扣3分,未按量完成扣3分,未按质完成扣4分,作业分扣完自动退出。

  3、课题研究10分

  一个周期完成一个研究课题,根据质量按10、8、6、5、0计分。

  4、附加分

  在学习期间,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发表、获奖为附加分。同一篇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多次获奖、刊载,以最高一次加分。附加分计入考评总分。

  一篇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获全国〔教育学会专委会(含专委会)〕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级学会(含专委会)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一篇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发表在全国核心期刊,加10分;发表在有刊号的正规报刊,加5分;发表在省级内刊加4分,发表在县级内刊加2分。

  四、结果运用

  名师工作室和研修学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对象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工作室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摘牌并取消待遇;学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名师工作室成员资格,同时可根据实际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第三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支中小学教学科研领军人才团队,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是由省市名师领衔、以学科和业务主持人姓名命名、同一学科领域优秀骨干教师组成的非行政性工作团体,是集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发展共同体。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工作,县教育局和工作室所在单位负责工作室的条件保障、经费运行、考核管理。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原则上设业务主持人1名、行政主持人1名,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8名。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业务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带领工作室成员按规划开展系列活动。行政主持人由业务主持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室运行,为工作室提供条件保障,协调解决工作室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每个名师工作室运行周期为2年。

  第二章主持人和成员的基本条件及遴选程序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原则上由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学名师担任,市县联合培养。

  第六条名师工作室成员由获得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县级教学能手和优秀青年教师按一定比例组成。

  第七条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及成员应身体健康,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上进,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坚实的教育教学业务功底,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并参与线上交流活动。

  第八条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推荐,县局遴选考核确定。

  第九条名师工作室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推荐,工作室业务主持人根据相关条件遴选产生。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3,其余成员须在县内其他单位产生。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成员由业务主持人遴选后,经县教育局审核确定,正式组建县级名师工作室团队,对工作室进行命名、授牌,向工作室成员颁发“__县优秀教师证”。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要积极履行教师或教研员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除完成省市县级安排的任务外,须带领工作室成员共同履行以下职责,完成相关任务。

  1、提升师德修养。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及成员要不断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自觉成为以德立身、以德施教、大爱无疆的楷模。要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基本目标,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精准把握教育惩戒尺度。

  2、培养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负责牵头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指导成员在工作室运行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主持人每年对每位成员至少开展一次听评课。要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探索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骨干教师的新模式。在两年运行期间,必须有一定数量研修人员参加省市县级赛教、基本功大赛等教师业务竞赛活动并获奖,有一定数量研修人员成为省市县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工作室成员每年帮扶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作为学科培训者承担10名青年骨干教师和100名农村教师培训任务。

  3、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名师工作室业务主持人及成员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通过开设和举办系列讲座、研讨课、示范课或研讨会等活动,将新课程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学行为,示范引领全县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推动学科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在运行期内,每个工作室完成1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有教学成果在县级以上学术交流或媒体、刊物上获奖、推广、应用。工作室成员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工作室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课题有关的论文2篇以上。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承担1节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发表1篇教学论文。

  4、做实校本研修。名师工作室要立足学校发展和教学实际,按照“专业引领+同伴互助+自主研修”的校本研修任务要求,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解决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以课程开发与实施、教育质量评价与考核、教学基本功与技能操作、班主任工作与班级管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职业生涯规划、师生心理健康、课程思政、安全管理等内容为重点,开展诊断式、案例式、情景式研修。工作室成员每年完成不少于30学时校本研修任务。

  5、定点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建立名师工作室定点帮扶机制,每个名师工作室至少“挂靠一所乡镇学校,带领一批农村教师”,实施工作室所在学校与挂靠学校、与本学科农村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工程”。每学期至少安排1次深入帮扶学校的课堂教学指导活动和教研活动,工作室团队成员每年至少参与2次“结对帮扶工程”活动。

  6、推广教学成果。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名师教学主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成果。建立QQ群、微信群等,通过现代信息平台开展专业指导、研讨学习和成果交流等活动,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开展与县外名师的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分享取得的教学成果。

  7、提升教育质量。把个人实际教学质量作为考核、检验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要把个人的研修成果有效运用到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研以致用、以研促教、研教相长,所带班级教学质量应处于本校乃至全县领先地位。如因外出培训耽搁正常教学,要提前报告学校统筹安排所带班级课程,消除“工学矛盾”,确保日常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第四章工作室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条名师工作室由县教育局和工作室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县教研室负责业务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采取奖惩并举、动态管理,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名师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停拨相关经费。

  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工作室成员的考核,所带班级教学质量处于全县后进位次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成员予以除名,并通报个人及所在单位,同时收回不合格成员(非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的“__县优秀教师证”。

  第十四条常态管理

  1、成员管理。名师工作室实行成员流动管理,由主持人具体负责实施。成员流动应遵循名师工作室建设条件及成员组成要求,成员流动时需说明原因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需要可由工作室开具成员聘用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2、计划总结。名师工作室向县教育局每年三月份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含工作项目、具体方案、经费预算等);次年一月份上报工作总结等资料。

  3、活动管理。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应提前向教育局报备,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高层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并在工作室网络平台宣传更新活动资料(如需要可由工作室申请成员展示课、讲座等相关证书,县教研室、县教育局共同审核认定,原则上每个工作室一年开具证书不超过6张)。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运行期间,工作室主持人发生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立即停运整改。团队成员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直接清退。

  第五章保障

  第十六条经费保障及使用

  1、县级设立专项资金,在名师工作室两年运行周期内,每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室提供不少于5000元的科研经费,保障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2、名师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代管,设置专用会计科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成员差旅费、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购置费、外聘专家讲课费、会务费、外出交流学习费、网络建设费、科研成果出版费及其他确因工作需要用于名师工作室集体性支出的费用。专项经费使用需执行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求,按照财务报销规范流程操作。工作室主持人因工作岗位调动调整的,工作室专项经费须从原单位及时划转到调整后的工作单位;因调离教育系统、调离__县、不再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取消相关经费。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幼儿园)要向县教育局定期报送经费使用情况清单。

  3、县教育局将名师工作室组建、经费保障、运行情况纳入对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未能按规定配套工作室经费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各单位、学校要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积极为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网络等必备的办公设施,为名师工作室活动开展提供物质、时间等条件保障,为工作室成员参与活动提供便利。县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优秀成员进行一次省域外培训。

  第十八条名师工作室人员在工作室所承担的工作计入名师年度考核工作量,所在学校(幼儿园)要适当减轻工作室主持人的日常教学工作。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与被帮扶教师、被帮扶农村薄弱学校签订协议,协议签订五年内取得的成绩,计入名师工作室业绩。

  第十九条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培养对象优先参与三级三类(省市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评赛。名师工作室成员按照《__县优秀教师奖励激励办法》和“__县优秀教师证”管理要求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整合全县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县人才梯队建设,推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开展,特制订__县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____思想为统领,通过工作室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发挥名师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构筑学校人才高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

  按照本人自愿、逐级推荐、组织遴选、全县公示、县教育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县教育局命名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

  (一)遴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师德表率和教书育人楷模。

  2、取得__县名师(__省名师、安阳市名师)荣誉称号。积极参与学科工作坊研修活动,在示范课研磨、学科观摩会、试题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就。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名师每一任期内至少完成一项有一定实际意义和影响的科研课题。

  4、圆满完成各级教育教学任务,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提高,注重学生终身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5、积极承担培养、带动、指导青年教师任务。热心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所指导的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提高幅度大,成绩突出。任期内名师至少培养5-9名骨干教师;每学期指导青年教师作一节较高水平的公开课。

  6、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帮助所在学校教研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校本研修制度,在本学科有一定影响力。

  7、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县教育主管部门交付的各项教育科研任务。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遴选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向中心校提出申请。

  2、乡镇初评。乡镇中心校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后,推荐1-2人(特别优秀的名师,乡镇中心校可写出申请,获批后可适当增加指标)上报县教育局。

  3、县级复评。县教育局将以演讲答辩的形式,组织复评。根据复评成绩,确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

  4、全县公示。对复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命名授牌。公示结束后,对县名师工作室进行命名授牌。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职责

  (一)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主持人负责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每个工作室中有5-9名工作室成员。

  (二)名师工作室组成人员职责

  1、主持人职责

  (1)制定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

  (2)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室活动。每学期工作室集体活动不少于3次。

  (3)指导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课堂教学、校本研修等方面工作。

  (4)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并对成员进行考核评价。

  (5)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研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2、成员职责

  (1)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

  (2)虚心接受主持人的指导,完成主持人安排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周期期满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

  (3)每学期参加工作室集体活动不少于3次。

  四、名师工作室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研修成果和辐射带动等方面工作。

  (二)考核形式:一是实地考察、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汇报;三是工作室所在学校评价。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考核结果有优秀(80分及以上)、良好(70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考核为“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建制,并报教育局班子研究,取消主持人“名师”荣誉称号。考核为“优秀”的,工作室主持人不是名师的,可不受乡镇指标和__县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体系的逐级攀升限制,直接申请“名师”序列评选;工作室成员可不受乡镇指标限制,直接申请__县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体系的上一序列称号评选。

  五、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校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为名师工作室高质量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度保障

  工作室所在学校和各工作室要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为工作室成员提供基本研修条件,确保工作室各项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三)经费保障

  为保障工作室工作顺利开展,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作室所在学校每年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经费,用于工作室添置办公设备、活动开展、课题研究、观摩考察等。工作室应建立经费使用制度,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通用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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