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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务合同范本

作者:纪星沐2024-03-07 16:39:42

导读:职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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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职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年_月_日起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岗位(工种)。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予以变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协商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需按约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采用以下第种标准核算乙方工资:

  (一)月工资元。

  (二)日工资元。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

  二、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工资:

  (一)按月结算。每月日前结算。

  (二)按照“月预付,季结算”的方式结算乙方工资。每月日前预付工资元,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日前结算工资。

  三、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资:

  (一)乙方本人直接领取。

  (二)甲方通过银行将预付或结算的工资划入乙方的银行卡账户。

  乙方银行卡开户行名称,账号。

  四、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待岗,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威海市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专职劳资纠纷调处负责人姓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威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职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哈尔滨福鼎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24号北岸明珠二期2-5栋X单元1层1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起至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_代理人(签名):_

  协议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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