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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作者:韦肆寒2024-02-23 19:55:17

导读: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一) 昨天晚上认真的收看了央视的315晚会,感觉很一般,今年的案例都很不震撼没意思。 其中报道湖南浏阳的公路乱收费事件令我很生气,我看央视的节目二十多...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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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一)

  昨天晚上认真的收看了央视的315晚会,感觉很一般,今年的案例都很不震撼没意思。

  其中报道湖南浏阳的公路乱收费事件令我很生气,我看央视的节目二十多年了在我印象中央视对于湖南的.报道绝大多数都是负面地,正面的报道很少,不知道啥原因央视总跟湖南过不去,别的省也有很多公路乱收费的现象啊,你怎么不去报道呢!为什么偏偏要报道湖南的这个呢?你们难道不知道湖南是毛主席的家乡么?

  今天早晨的第一时间又把这事儿拿出来说,说是昨晚给湖南浏阳曝光了,结果当地的官员还是无动于衷没去解决,照样还在收费,路障还在等等,难道你们一曝光人家就得马上停止收费了么?你们央视也太自作多情了吧?

  郁琰那小女孩好可怜的,就因为被傻医生打错了针,结果就导致神经性耳聋,一辈子就这么毁在不负责任的医生手里了,那个医生该下地狱!

  打针太危险了,奉劝大家轻易不要打针更不要打点滴,珍爱生命远离医院!

  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吃好喝好睡好再加上适度的运动和愉快的心情,应该能活到一百岁的。

  希望明年的315晚会能精彩些!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二)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三)

  这几年的中央台315晚会都有惊人事件发生,所以昨天特意守在电视机边,看看有没有大家关心的事件发生,有没有劲爆新闻出现,有没有互联网行业的抨击,要知道,当年几分钟的对分众的曝光,让分众无线这个准上市公司彻底歇菜。我当然不会觉得他们会曝光比如我们的社保卡有什么问题,我们为什么要交相当于工资百分之四十多的五险一金啥的,但一些食品,电器安全问题,还是值得一看的。虽然我们的食品有如此多的不安全,但多增加一些,还是有好处的,毕竟我们是学习型社会,多学习总是有好处的。

  果不其然,一批面包房曝光出来了,不过看来看去,这是供应商的问题啊,如果面包房将每一个正规公司买来的原料都进行深入检测,估计也不会每个面包房都有这样的能力和资历,本来对这些食品原料的检测,就是质监部门的整个,从合法渠道购买的原料,出了问题,也不能怪到面包房身上去吧。就好像前阵子说沃尔玛卖的肉里面有狐狸肉的成份,这个,难怪他们买的每一种肉都要进行DNA分析?这个肉的质量问题,沃尔玛肯定是从正规渠道入货,现在出了问题,板子打在沃尔玛身上,有失公平公正吧?

  接着就是尼康相机,有意思的是,还将中美之间的'消费者进行了比较,美国消费者可以通过律师维权,中国消费者就只有315晚会出来喊几嗓子了,问题来了,这种事,本来就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为什么中国的消费者不能走这条路?是法律不完善还是其他原因?

  最后我觉得,中央台既然曝光如此多的公司,企业,产品,但同时他们又是中国广告收入最多的电视台,既然如此,怎么能保证他们的公平公正公开?好吧,既然中央台315晚会曝光曝得这么爽,那你就只能成为完全无广告的电视台,这样我们才能相信你的报道无私,而不是让大家以为,每年的晚会只是为了让大广告客户续费。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四)

  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是个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的词,尤其是在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更是引发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关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以至于当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很少有人能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的学习一下法律知识,这样不但能普及我国的法律,而且也能促进我国法律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很多侵害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懂得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力,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与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波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等,但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着重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也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有效的保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侵害我们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时,应该勇于站出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记得去年8月份时,我在学校里的中国林业部门促销活动点买了一部华为的手机,当时销售人员只跟我介绍了很多的优惠的政策,对于其中的一些条款却只字不提,比如必须在网两年等。没回来有我才发现里面的很多强制性的附加条款,实际使用费用比促销人员所说的要高出很多。当时就有种被欺骗了的感觉。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我才明白中国林业部门的这种行为已经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应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们的违法行为。

  其实不单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遭遇,相信很多人都曾遇到过。林业部门问题一直都是近些年的投诉热点。林业部门企业在竞争中,因竞争需要,为了拉拢消费人群,在做宣传时,往往对消费者承诺较多,而实际中却有很多承诺不能兑现,甚至存在很多欺骗消费者的现象。例如有的林业部门运营商在消费者没有申请开通某项短信服务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开通短信服务,同时告知消费者某月某日之前此项服务免费赠送,如果消费者到期既不取消也不续订,运营商就一律视为消费者续订,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这是典型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视为合同延续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效,林业部门运营商是没有权力单方面认定合同延续的,经营者的以上行为属于强制订阅,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

  林业部门问题之所以会一直成为投诉热点,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短信息市场潜力巨大,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少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他们不惜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为代价,缺乏诚信。

  (2)林业部门市场良性竞争不充分,从而导致运营商缺乏客户至上的意识。运营商对违约、服务质量无保证的不能主动承担责任。如网络因技术或升级改造、人为原因导致通信中断,仅以一纸通知告知消费者,而没有足额、到位的补偿。

  在此,我也对林业部门运营商提出以下建议:

  (1)运营商在处理用户投诉时, 态度要诚恳,加强与客户沟通力度。有条件解决问题的,要坚决为消费者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能单纯以“有关规定”为由生硬地回绝用户,更不能互相踢皮球,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

  (2)运营商在推出五花八门的资费套餐时,要尽到告知义务,不要让消费者“雾里看花”,掉进各种套餐陷阱。

  (3) 林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加大对林业部门运营商的监管力度。

  (4)尽快建立SP服务商的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虽然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但它的颁布终究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总之,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五)

  今天下午快放学的时候,老师提醒同学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回到家里,我就赶快做完作业。

  还没有八点,我就拿好了纸和笔,我坐在电视机前面等待315晚会,我心想,这个315晚会可能跟春节的晚会有可能一样,一定有许好看的节目和表演。过了一会就开始了,我看到了从看病、教育、住房等等大项,到电信、手机、食品这些日常等等,对比消费者的四项权益,我们不能不承认,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伴随的`并非是越来越多的理直气壮,相反,越来越委婉的霸王条款和越来越难的维权过程却让人更心烦,甚至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这个折磨过程的时间成本和与商家斗法的弱势而放弃,商家的强势和消费者的弱势,诸如此类的汽车三包、开瓶费、排队取钱、电视购物等等,消费者又有多少是明白的权益消费?而更可笑的,每当315临近,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可能又有哪个名牌要倒霉的让消费者吃惊了,这是节日还是黑幕曝光日?那个什么315权威认证,不就是把维护消费者权益当成了经营315而成为被人唾弃的自嘲吗?

  一年365天,消费者却只有一个315,换句话说,商家有364个强权日,这也就难怪国家还要号召垄断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了,这种社会背景下,315不成抓眼球、唱高调的工具都难,再碰上哪个强势的商家在商海中学会了危机攻关,变被动为主动的高招,借315而对消费者很傻很天真一把,消费者的节日恐怕要在被愚弄的眼泪中度过了。世界真是奇妙,养活商家的消费者,如今弱势到只能在315苦了。

  这个节日好心痛,如果没有315该有多好啊。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六)

  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七)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消费者协会特别忙碌,协会通过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进社区、进入广场的方式,深入基层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消费。

  活动中,消费维权志愿者介绍了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注意事项、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并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区消协还通过社区电子大屏播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详细内容,让居民群众对“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主要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有近千人参与,发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手册、消费维权明白卡、老年消费防骗指引、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

  在上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邮储银行上海杨浦区黄兴公园支行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切身利益;云南昆明市呈贡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成果、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政策普及、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八)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九)

  3月15日消费者的节日,我昨天晚上看了央视的三一五晚会以后,我十分的感慨,这次和往年一样,都曝光了很多黑心商人的一些令人十分不齿的行为,看了这一次的晚会我对这些可怜的消费者感到十分的同情。

  这次令我最寒心的就是麦当劳,麦当劳它是全球连锁的.,没想到他们会这么黑心,这样的快餐店应该尽早曝光他。记者就去调查了一下,到了里面,工员们虽然看着特别忙,其实他们闲得很,他们炸出来的所有的薯条什么的,全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它们的机器都发出了嘀嘀嘀嘀的响声,他们也不管,继续把更多的油炸类食品放进了保温箱。而且,令我们更加不齿的是,一个员工他拿出了很多牛肉,但是不小心掉在了地下,但是他们仍然不以为然的把那掉在地上了的牛肉给顾客吃。这是多么的恶心呀,这样的,应该趁早把他在全球的店都给拆了,以免他再一次祸害人间。

  然后讲的就是金子,千足金、三个九,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在黄金销售商店里看到表示黄金纯度的字眼。央视3.15晚会曝光黄金行业乱象,所谓的千足金,它意味着我们购买的黄金首饰是由纯度能够达到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黄金打造出来的。

  但是加了“铱”就不行了,很多都没达标,而是添加了另一种元素,“铱”在化学元素周期表当中与黄金紧挨着,它的密度与黄金非常地相似,但它的价格是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有很多很多的厂家把“铱”缠在金子中,做成首饰来卖给消费者,他们那这些金子就当真正的金子一样买,甚至价格还比金子还贵,如果大家都去买他的金子,那他就赚大了。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很多不良的企业家,他们会在很多很多的商品上做手脚,但是卖的价格比真品的还要贵,所以,以后我们就不要买他们的,让他们的奸计永远的不成。

  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 (十)

  20xx年“3·15”晚会的主题是“公平守正安心消费”,晚会从宏观与微观、社会与个体、打击违法与匡扶正义等立体纬度关注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旨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维护消费权益,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助力加油。

  晚会共计90分钟,分《公平公正恪守正道》《依法监管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弘扬正气》三个篇章,融合了权威发布、新闻调查、消费预警、网络会客厅、投放“食安封签”、诚信倡议宣读等多个环节,内容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晚会通过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解析,真正做到场外与场内、线上与线下的互动,营造全民参与“共促消费公平,创建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晚会在聚焦消费领域违法侵权事件,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结合晚会主题,设计了一系列文艺节目,以及极具互动性和沉浸感的舞台技术进行舞台展示,开场人屏互动式演绎、原创歌曲《我们的消费主张》、小品《百万诚信》、少儿情景合唱《你笑起来真好看》等,一方面提升了晚会的观赏性,另一方面也为人民消费维权宣传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通用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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