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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作者:纪星沐2024-02-17 11:19:32

导读: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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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奖励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年度目标考核奖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年度奖励系数。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三、实施范围:

  20xx年度受xx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以及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的教师,不享受本次奖励。请假教师、退休教师和中途调离本单位的老师等,按教育局和xx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考核办法:

  主要依据《xx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考核。20xx年上下两个学期考核分合计,统筹安排,设置一、二、三等奖。

  六、奖金核定:

  基础奖励分三个档次,一等奖奖励系数为1.1,二等奖奖励系数为1,三等奖奖励系数为0.9。新考录、退休、病事假、返岗等教师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发,调动教师由调入单位负责发放(外县调入按工资转移证时间折算,本区调入全额发放)。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职教师增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直接发给教师本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1.教师发展性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带寄读生,收费补课;

  4.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5.出现课堂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有意破坏团队团结的。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与工作作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教师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及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本校在职专任教师。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召开教师大会,通报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与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精神,评选优秀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

  2、成立学校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教师推荐产生。

  3、考核等级由全体教师和考评小组打分确定,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教师打分占60%,考评小组打分占40%。考核组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xx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xx县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分年度保存,在学校存档。

  xx县xx中学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三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xx)x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xx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xx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小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xx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xx年元月x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四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校在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过程(40%)

  ①教学常规月报(20%)——主要考查教师教学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②课堂教学(20%)——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教学效果(4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3、教学创新(2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八等,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乙等,65-69分为一级甲等,70-74分为二级乙等,75-79分为二级甲等,80-84分为三级乙等,85-89分为三级甲等,90-94分为四级乙等,95分以上为四级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碧辉

  副组长:丰德义

  成 员:刘桂书 何雪峰 方国平

  刘桂书主任通知负责日常考核任务和档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负责归档。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三、四级的考核由镇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校将在每年7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各单位将镇中心学校初步审核的结果于8月1日前记载在教师证书上,以便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

  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

  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将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学校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学校将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调动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接受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查收此档案。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指标的控制比例原则上,一般中小学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20%、10%以内;对教学点等特殊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就将在三级指标的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

  5、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6、学校研究决定:

  (1)在县级及以上的检查、调考、抽测、调研等工作中,位于全县乡镇后三名的相关责任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

  (2)镇级统调考中连续两学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学校将适当考虑教师中途换班接手的情况,上升达三个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不能一票否决);

  凡是在原来基数上下降了五个位次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3)若学年教学工作综合结账位于全镇倒第一名,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4)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10分的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两项获奖);

  (5)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20分的不能评为四级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三项获奖);

  (6)不按时完成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9)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教师管理股等相关科室、镇中心学校的随机检查中发现各教学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将酌情扣除该环节得分。

  学校平时视导、检查的数据直接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六、考核程序

  1、建立学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档案;

  2、平时过程考核资料的整理与积累。将教师平时考核的资料及时归放到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包括教学月查表、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四优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对教师“教学素质部分”考核记载、参与校本研训资料、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单等)。

  秋季学期结束时,学校应整理一次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算出相关考核得分。

  3、学年考核。每年7月份各单位组成的考核专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给每位教师评出得分、评定等级,教师在综合评价表上对考核结果确认签名;

  4、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5、公示期满后,学校以书面形式申请镇中心学校对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6、镇中心学校复查后各单位将三、四级教师的申请和考核资料送交镇中心学校复审;

  7、镇中心学校对复审情况进行公示;

  8、学校完善考核档案,并将本单位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汇总表以文本和软盘形式上交镇中心学校;

  9、镇中心学校将全镇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汇总送交县教育局审核复查,最终确认得分和等级;

  10、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记载证书。

  20xx年2月4日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五

  为加强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x人通〔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人社厅通[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4.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个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责任的业务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个人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干部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部分进行:

  (1)群众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议。群众对处级干部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参照《遵义医学院20xx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处级干部互评。召开全校处级干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3)校领导测评。校领导根据处级干部表现情况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校领导评价分占民主评议总分的50%;处级干部相互评议分占30%;群众评议分占20%。所有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否则结果视为无效,测评者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3.综合评价

  (1)测评结束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按学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编制教学院系、附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附院编制教学院系分类排名。

  (2)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结合今年对各二级院系目标绩效考核、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以及处级干部学习、考勤等相关事项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3)学校党委会议讨论确定全校处级干部年终考核评议结果。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

  5.反馈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处级干部本人反馈。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贯彻执行学校任务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2)在学校二级院部系目标绩效考核或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后三位的;

  (3)在工作中因连带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期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

  (5)其他影响考核的重大事项。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经审查证据确凿;

  (3)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5)拒不接受组织分配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

  (6)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超过50%以上;

  (7)有其他不能评为合格等次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于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存入处级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具体实施。

  七、相关要求

  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意见栏签字。各部门考核小组汇总群众测评成绩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处级干部的群众测评成绩及《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交到组织部干部科。《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量化测评得分”一栏经综合考核后由组织部统一填写。

  八、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本年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集体荣誉感,形成“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竟发,勇进者胜”的工作氛围,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全馆范围内开展各部门员工考核。

  二、适用范围

  宾馆全体员工

  三、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考核奖惩办法

  工作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减去所扣分数即为本月实际表现得分。每日由直接上级领导打分,月底由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打分汇总,每月考核一次。按评出结果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五个级别。

  (2)A级——特优员工:总得分在95分以上(不含95份),岗位工资上调一级、增长基本工资200元。

  (3)B级——优秀员工:总得分85-95分,岗位工资不做调整,当月奖励100元。

  (4)C级——中等员工:总得分75-84分,岗位工资不做调整。

  (5)D级——有待提高:总得分60-74分,岗位工资不做调整,当月处罚200元。

  (6)E级——急需提高:总得分60份以下,岗位工资下调一级,降低基本工资200元,并提出警告。

  (7)连续3个月都是E级的,调整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五、考核办法

  1、员工日常表现(50分),按各部门各同等岗位按积分制管理B分进行排名,每月B分积分统计,排名第一则得满分50分,依次按排名递减1分。

  2、民主测评(15分):部门分别对本部门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计算被考核人平均分为实际得分;

  3、部门班子测评(15分),部门班子主管以上人员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被考核人员平均得分为实际考核得分;

  4、员工贡献率(10分),被考核人员,当月营销额每完成500元加1分,每协助其他部门工作一次(包括营销部婚庆布场等工作)加1分,最高得分为10分。

  5、评审小组测评(10分),评审小组分部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测,所得平均分为实际得分。

  六、补充说明

  1、部门评测过程要求分管副总、质检部全程跟进,否则评定结果视为无效;

  2、各部门B分打分细则如需更改,需报分管副总经办公会议讨论后进行更改;

  3、每月25日之前各部门经理报考核计划,并按考核计划时间严格进行考核。

  有限责任公司

  x年4月10日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七

  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每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在编、备案及聘用制教师

  三、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师德高尚,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师德师风良好,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贺静

  副组长:唐文婷、马叶红

  组员:张叶、潘莉丽、吴紫娟

  六、考核等次比例

  按教育局核定我校考核“优秀”分配人数:在编教职工2人,备案教师3人,聘用制教师8人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8日前上交质量管理部。

  2.民主测评。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园部领导小组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奖惩、培训、综合评优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和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接触聘用合同;考核为“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八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在册人员148人。3名校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考核。韩xx11月退休,参加考核人员共146人。借调人员单列考核,考核表送原单位。

  二、考核等次:本次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写出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个人承担的职责;履行职责的成绩与差距,本年度有什么突出贡献,下一年度的打算和奋斗目标。正确评价本年度个人的德、能、勤、绩等表现。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并在总结的基础上申报个人应考核等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按人数下发。

  2、以年级、处室为单位述职,对每位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学校分配指标,评选考核优秀人员,记录被考核人员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票数。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10%为学校考核优秀人数(15%)。各单位按分配指标如下:教导处1人,办公室1人,总务处1人,政教团委1人,体育组1人,中一2人,中二3人,中三2人,高三2人;今年优秀指标较去年减少,任何单位不得突破规定指标。

  上报格式如下表:

  3、学校教导处、办公室、政教处填写任课、出勤、班主任情况。

  4、校考核领导小组对二级单位上报考核优秀人员进行第二次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对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学校领导安排专人进行诫免谈话、或调整岗位、离岗培训、业务骨干帮带等。

  5、本年度学校工作中,对学校发展和建设有突出贡献者,由主管校长提名,公示无异议,可作为当年考核优秀人员。

  6、下列人员当年不能评为考核优秀人员:

  ①出勤不完整者;

  ②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③有偿家教者;

  ④学生、家长评教时有悖师德现象者;

  ⑤本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者。

  四、时间安排

  1月6-10日个人总结。发放、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1月11日下午第三节各组评议。考核名单和考核表于当日报校办。

  1月12日教导处、办公室、政教处填写考核指标。根据个人师德考核情况,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1月16日公示上报市考核优秀人员名单。1月18日汇总上报考核情况。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九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 2 ) 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 3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 4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 、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 、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 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 3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 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 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

  2 、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 ,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 、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 、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 、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 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 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 、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 、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 、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 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 一5 人为宜。

  (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 、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 、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 、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 、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十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段、类别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三、单位考核

  (一)考核依据

  学校下发的相关考核文件。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1、党政管理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办公室;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四、个人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六、考核等级和优秀比例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关绩效津贴和优秀奖励绩效的发放办法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九、不称职等次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__]191号)有关规定者。

  十、关于不同类型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的规定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十一、考核时间安排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十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年度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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