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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作者:兰墨尘2024-02-01 15:06:54

导读:第1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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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2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10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结合我校实际和新生入学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食品卫生、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做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扩大知识知晓范围;普及学校的`卫生常规工作,落实六病防治工作,增强师生体质,构建健康校园。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健康教育宣讲团,着重对新生进行多方位健康教育宣传。

  宣讲内容包含校医院门诊就医、大学生医保政策、常见传染病防控、意外救护等内容,重点突出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20xx级新生每人1本《新生卫生与健康手册》,便于新生多方面学习并提高自身的健康素养。

  (二)邀请专家进校授,加强对校园结核病、艾滋病防控宣传。

  邀请市、区相关专家针对师生开展传染病(结核、艾滋病)专题讲座,对全校所有辅导员、学生骨干、生活委员、宿舍社长进行培训。

  (三)开展爱牙日“关爱口腔”健康义诊活动

  在“全国爱牙日”(9月20日)临之际,邀请相关口腔医院我校开展“关爱口腔”健康义诊活动,普及牙病防治常识和牙齿保健知识,帮助师生增强口腔保健意识。

  (四)开展院外急救培训

  开展以心肺复苏急救为主题的常见院外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师生意外伤害自救与互救的急救能力。

  (五)教职工健康运动及营养宣传活动

  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师生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自觉戒烟限酒,合理膳食、科学锻炼,树立良好心态。

  (六)学生群体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广泛动员学生志愿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实践活动中去,大力营造自我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氛围,培育健康教育新生力量。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月的目的,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将主题健康教育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见成效、出成果。

  (三)加强协调,注重总结积极加强与当地卫生、医疗、疾控等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借势借力、群策群力,增强活动实效。注重总结提高,着力补齐短板和弱项。

  第3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活动总指挥:

  负责整个活动的总体协调,各项工作的督促与评估;

  活动总策划:

  负责活动策划、外联协调、制定媒体宣传计划、活动现场物料的创意及制作、新闻媒体邀请;

  活动副总指挥:

  负责各办事处人员、医生、场地及宣传执行的督促;

  后勤保障:

  负责货物供给、安全;

  活动培训:

  负责围绕活动组织和实施培训

  一、活动主题:

  关怀每一位糖尿病人——端午节大型专家咨询活动

  主题:关爱老人

  二、活动思想:

  科学健康快乐

  三、活动主办单位:

  新闻网、成都瑞恩糖尿病医院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06月06日:成都老年人养老中心

  五、任务制定:

  1、及数位专家到场做现场咨询;

  2、到场患者均可获赠价值x元的一张,及最新杂志一本;

  3、关怀糖尿病人,减轻患者负担,恰逢医药公司新品上市,活动期间为患者推出超值优惠措施:

  ①、购买疗程,赠送疗程(价值x元),并可成为服务中心的金卡会员,享受尊贵的'权益;

  ②、购买x个疗程,赠送疗程(价值x元);

  ③、购买x个疗程,赠送蜂胶盒。

  现场员工掌握促销的隐性利益点:四疗程加送2-3瓶蜂胶,送强心卡一张六疗程加送4-5瓶蜂胶,送强心卡一张

  4、购药抽奖设置。

  1)抽奖资格:凡现场订购疗程以上的即可抽奖;

  2)现场促销措施:可以给会员疗程抽奖的特权;

  3)奖品发放:随所定购的药物,一起发送到患者手中,如果患者在送到药时反悔或想减少购药且总量在疗程以下(不含疗程),则将所抽中的奖品带回;

  六、活动流程:

  (一)、讲座正式开始前:《人间有真爱》歌曲播放两遍营造会场氛围

  (二)、讲座部分:

  1、主持人宣布讲座开始

  2、团队展示及娱乐

  责任人:

  ①、舞蹈表演合唱歌曲《感恩的心》,手语配合。表演:广州办事处员工,男女各x名;

  节目排练:

  ②、会员舞蹈队演出:体现健康、快乐。

  表演:表演队

  节目联系:

  3、主办单位新闻网领导带胸花入场、就座;

  4、及数位专家入场捧鲜花(礼仪小姐陪同);

  5、主持人介绍到场嘉宾、专家;

  6、领导讲话、专家代表全体专家讲话;(介绍活动意义)

  7、讲课:围绕“国际糖尿病的最新治疗进展”和“糖尿病患者端午节饮食注意事项”;

  8、老年人中心领导为颁发“奖”,为颁发“奖”,为终身名誉驻老年人中心特约医师。

  第4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村详细排查梳理属地服务对象,摸清服务对象人数、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符合类别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象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后,录入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基本资料上报镇审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市民卡办理阶段(7月1日—8月5日)

  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上门评估。评估完成后,村(社区)对申办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为核准服务对象办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务对象无需重新办理。市民卡办理完成后,各镇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充入市民卡补贴账户,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可结转使用,当余额不足时,应由个人账户承担消费。账户注销、换卡、挂失、补卡根据市民卡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到其服务网点办理。账户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或代理人),补贴账户自动冻结。

  (三)服务商招标阶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统一招标、分片实施、同步推进、共同监管的形式,由区民政局招录建立服务商库,以区、镇共同招标,选择录用服务商。中标的服务商资料应录入扬州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并参与中标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招标服务以一年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项目实施区域民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岗前培训及开展服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进行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各服务商开展线下助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上岗前准备。服务商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态

  1、丰富服务内容。坚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会化拓展原则,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服务商可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菜单,组合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可包括家政、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既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又提出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家庭养老难题。

  2、转变服务方式。实行预约上门、充分征询制度,服务人员要与老人和家属积极沟通,主动告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次数及时长、预约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服务对象由“被服务”转变为“要服务”。同时积极挖掘社会需求,鼓励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个性化上门服务,拓展养老服务自费市场。

  3、强化服务能力。服务商要对服务人员集中开展文明礼仪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形象。服务商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护理人员,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如理发师、足疗师、水电工、家电维修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开展服务。

  (二)增强服务效能

  1、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商接到辖区内老人服务需求后,派出服务人员上门对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前扫二维码签入,服务结束后签出并通过POS机或专用APP刷市民卡进行消费扣款结算,并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记载备查。

  2、提升服务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必须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工号、联系电话、所在组织的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服务规范和流程,树立养老服务良好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成为养老政策的宣传员、服务对象的初审员、服务需求的观察员、企业形象的展示员。

  3、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增减工作,新增对象每半年新增一次,做到集中申报、集中审批、集中评估;对于服务对象中出现迁离、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时,服务商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各镇、村(社区)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核销平台人员信息、停止提供服务,并通过系统进行注销归档和补贴账户冻结。

  (三)强化服务监管

  1、实行多重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质态监管体系,区通过智慧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线上对上门服务情况和满意度进行回访调查,线上回访率不低于日工单的10%,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镇可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员每季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0%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服务资格;各服务商要对日工单进行100%回访,对服务质态及时长不符合规范的,均作废单处理,通知服务人员重新提供服务。

  2、服务频次监管。按照服务项目设定要求,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服务项目不得少于3个以上,服务项目时长和频次根据老人所选服务套餐或者服务项目确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原则上高龄老人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困难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导致当月不能享受上门服务,可在下月补增服务时间和次数。

  3、行为资格监管。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务资格,并在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

  (1)以向服务对象送实物等变通方式套取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的;

  (2)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等假冒伪劣老年产品的;

  (3)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集资、吸储等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4)中标后,不具备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

  (5)服务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六、资金结算与管理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按总资金7:3的比例承担。

  2、服务结算每月一次,资金结算每季一次,由各镇核实上报数据,并及时和服务商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实际消费金额为准。个人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服务对象本人全年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专款专用。各镇民政、财政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定期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奖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和各镇要充分借助融媒体,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项目、标准、联系方式和服务评估流程等内容,让各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和家属、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广泛知晓此项政策,明确人员补贴类型、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第5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全国老龄办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实际情况,为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修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深圳所有居家老人。政府对深圳户籍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给予补助。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务,鼓励、推动民间化市场的发展,由市场根据老人需求提供服务。

  四、服务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普惠的原则,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核准。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服务补助资金拨付

  市民政局根据区民政部门上报的情况(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金额等),按季度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拨付给区民政部门,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结算、兑换工作。

  (四)服务补助发放

  为了保证专款专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以居家养老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受助人,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消费券的发放和管理。具体管理按《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

  (五)管理监督

  1.社区工作站每季度统计本辖区补助的实际使用额。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民政部门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2.为了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社区工作站每季度要派员电话或上门回访服务机构、受助人,并抽查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查看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季度的回访或抽查受助人人数不少于本辖区补助总人数的5%以上,并作书面回访记录。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对服务补助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放工作质量。

  3.市、区民政部门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的类别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管理

  1.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受理、评估、签约等管理工作。

  2.鼓励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受助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受助人可在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资金渠道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

  (二)各区财政可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配套资助。同时,承担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经费。

  (三)受助人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受助人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居家养老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区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受助人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受助人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受助人,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人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法律责任

  (一)消费券券只能由受助人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或其他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消费券或将消费券挪作他用的,应返还已被骗取或已挪用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被终身取消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资格。

  (二)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三)消费券印制单位违规印制、使用消费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四)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伪造、变造或出售消费券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xx〕213号)同时作废。

  2.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取消80岁以上的深圳户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消费券)的规定,变更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3.为了工作的顺利衔接,保护老人的权益免受侵害。各区民政部门可根据本区高龄老人津贴的受理、发放情况,适当延期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停止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具体日期,最长延期可至本方案颁布日满3个月止。

  4.各区须加大工作和宣传力度,在本实施方案公布一个月内,通过小区公告栏及其它公开方式告知相关群众相关政策的改变,同时,尽快开展高龄老人津贴的受理、发放程序。

  5.各区民政部门须以书面公告形式告知辖区群众高龄老人津贴开始受理、发放时间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停止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具体时间。

  第6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二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状中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发放居民健康卡”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惠民工程建设步伐,健全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诊疗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数字卫生、信息惠民、健康”新模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公安局、卫生局和各乡镇街主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居民健康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三、任务目标

  1、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工程。

  2、公安局、各乡镇街道配合新农合管理中心开展参合农民身份信息核对工作。

  3、新农合管理中心协调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4、卫生局与金融机构签定居民健康卡试点合作协议,获得资金保障,提供经费支撑。

  5、确保在20xx年底,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农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使用,新农合持卡数量达到参合人数的100%。

  四、推进措施

  1、召开全市宣传动员大会,启动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

  2、将推进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街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

  3、实行定期调度和督办制度,每15天调度一次,对任务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居民健康卡对推动医改、便民惠民的重要支撑作用,及其对优化新农合管理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载体功能。实施这项工程,能高效实现缴费、查询、就医一体化,有效整合农合、医疗、医药、防保等信息资源,解决农民群众挂号难、交款难、排队烦和病人体质信息查询不便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和质量。

  2、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今年工作的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精心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规划,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单位、具体任务、完成时限,上报领导小组。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调动其资金投入和工作推进的积极性,实现合作共赢。要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的标准和流程,组织开展规范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4、大力宣传引导。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信息惠民、数字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月要求,广泛宣传居民健康卡优化诊疗流程、缩短就医时间、方便健康咨询、推进预约挂号、促进健康管理、支撑网络结算和跨地区就医等功能,宣传参合农民持卡即可实现家门口缴费、结算,及其对保障农合基金安全、降低管理成本等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热烈氛围。新农合经办和医疗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引导群众使用居民健康卡就医和结算,通过建立科学的推进和倒逼机制,逐步降低非健康卡工具使用率,医院内部就诊卡的发放和使用,加快健康卡普及和使用进程。

  第7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厦民〔20xx〕79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三、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四、服务人员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务标准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七、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3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5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__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第8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我区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昆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方针,将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区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地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不含托管街道)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一是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和其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家政、日托、送餐、维修等。二是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医疗志愿工作者,定期、不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三是开展精神慰藉服务。主要通过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人员、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上门进行情感沟通,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服务补助标准及运作方式

  1、无偿服务。对年满60周岁以上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散居“五保”、“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由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偿服务。

  (1)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以上岁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年满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由政府部分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3、有偿服务。对有经济能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上述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以服务券形式发放,不发放现金,服务券只能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四、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及结算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可到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需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确保真实。

  1、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五保”),市级以上劳模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

  (3)市级以上劳模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以上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呈贡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呈贡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初审。社区收到相关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7天)。初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公示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后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核准。区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核准通过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社区给予服务记录并视情况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居家养老服务券当月内使用有效。街道应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用账户,区民政局将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到位。社区每月及时将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汇总,街道审核后报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审批。

  (四)结算方式

  每月5号前,补助对象凭服务记录,用居家养老服务券支付服务机构上月服务金额,在补助标准金额范围内的用服务券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服务机构凭服务记录本和服务券到街道财务部门进行兑换结算。

  (五)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庭服务行业;

  5、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者和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编制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

  (二)服务方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独立为社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也可采取和其他服务机构合作的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和街道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社区对本辖区残疾、孤寡、空巢及高龄老年人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老年人家庭、健康和服务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老年人情况数据库,完成登记工作。

  (二)确定对象。对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家庭,社区要组织力量逐户走访,调查摸底,核实情况,并进行公开公示。

  (三)队伍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做好服务人员的招聘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安排志愿者与老年服务对象结对,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为老服务加盟者队伍。

  (四)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人员工作制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业务培训。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察学习。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让老年人逐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新理念及市场化运作方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兼区老龄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民政局局长兼区老龄办主任和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发改、规划、土地、财政、人社、审计、卫生、司法、教育、文体、消防、环保、民政、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街道、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资金保障

  1、筹措方式。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相关要求,对以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按分类分级投入,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通过中央、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发改部门立项补助资金、其他社会捐赠资金等方式筹措。

  2、公办养老机构资金承担比例。建设项目资金分别按投资总额省、市、区4:4:2的比例承担;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中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及运行补助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3、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由省、市、区按照6:3:1比例承担。

  (1)建成投入使用的,每新增一个床位一次性补助1500-2500元,每张床位每年补助600元运营经费。

  (2)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属城市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属农村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每个每年补助24000元运营经费。

  (四)建立规章制度。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等,形成较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

  (五)部门协调配合。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具体组织、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本方案自20xx年8月2日起实施。

  第9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活动目标:

  1、能为自己做简单的周运动计划,了解多运动对身体有好处。

  2、喜爱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爱运动的好习惯。

  3、培养幼儿对体育运动的兴趣爱好。

  4、愿意参与体育游戏,体验在游戏中奔跑、追逐的乐趣。

  5、发展走、跑、跳等基本动作及动作的灵敏性、协调性。

  活动准备:

  1、幼儿用计划表格每人一张,教师用计划表一张。

  2、户外活动器械(塑料杠铃、呼啦圈、平衡木、小推车、篮球等)。

  活动过程:

  一、谈话引出主题,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

  春天是个春暖花开的季节,也是容易生病的季节,请幼儿说一说怎样避免生病?

  总结预防疾病的方法,多喝水可以及时补充水分,使身体中的病菌随小便排出,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多运动,可以提高身体提抗疾病的能力,能使小朋友身体长高长结实,还能锻炼小朋友的反应能力,变得很聪明。

  二、鼓励幼儿交流知道的运动方式及运动器械的玩法。

  1、请幼儿说说你都做过哪些运动。

  2、 鼓励幼儿说出塑料杠铃、呼啦圈、平衡木等器械都可以怎样玩,还有哪些不同的玩法。

  三、教师介绍自己的运动计划,引导幼儿制定自己的运动计划。

  1、教师按照一周7天的时间顺序介绍自己的运动计划,包括运动器械和运动内容。

  2、引导幼儿说说自己想制定怎样的运动计划,要求幼儿计划要完整,内容包括多种器械、运动方式和在幼儿园、家中运动的不同内容。

  四、幼儿开始制定自己的运动计划。

  1、幼儿制定计划,教师巡回观察幼儿的完成情况,适时的给予帮助和指导。

  2、引导幼儿相互展示交流自己的运动计划。

  五、讨论运动时要注意的安全。

  1、小朋友运动的时候要注意哪些安全?

  2、在运动的时候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活动延伸:

  1、把幼儿制定的运动计划布置成班级的春季运动专栏。

  2、阅读幼儿用书第2册第42-43页,引导幼儿说说画面中的小朋友都在做什么运动,自己喜欢什么样的运动。

  第10篇:人群健康管理方案

  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关系农村卫生事业良好发展、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群众健康的基本性工作。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卫生部《关于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居民健康管理规范》 20xx年底建册率达到80%,为完成任务特制定,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2底前,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要覆盖全镇,建档率达到居民人数的80%。在此基础上,积极应用健康档案,探索卫生服务模式创新、深化卫生服务内容,力争为农村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的经济有效有医,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

  二、工作原则

  1、领导小组负责建档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经费管理、监测检查、目标完成考核等。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以建立档案框架、体系、工作机制为近期目标工作原则。以个人基本情况、生活方式问卷、以一般性体检为主。

  3、以居民为主,建案对象重点人群优先。为了提高建立健康档案的工作效率和应用水平,主要以参加农合居民为基础建案,根据既往工作采集积累的数据和经验,优先为老年人、儿童以及慢病等重点人群建档

  4、建立健康档案必须保证内容真实、体检项目完整、电子录入及时、完整!

  三、实施方案

  1、进行档案管理技术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档案管理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档案的政策、档案管理方法、体检项目、体检规范、纸质档案填写规范、电子录入等。

  2、对本镇20xx年需完成任务数进行任务分解,把健康档案任务按月份分解给本院职工及10个村卫生室。调动全员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参与工作。

  3、加强对建立健康档案的督导,对已经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专项督导,保证我镇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在100%。

  4、加强电子录入管理,保证电子录入的完整,及时。

  5、加强对老年人及慢性病人的电子档案的管理,及时进行电子录入。

  6、对居民健康档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已建立的合格的居民健康档案,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人群健康管理方案(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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