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篇一: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来自五(4)中队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感受宪法温度,共享生命之光”。 “国有国法,家有...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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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来自五(4)中队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感受宪法温度,共享生命之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依规矩,不成方圆。”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宪法”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听上去似乎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今年十一岁的我,在没有了解宪法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可是呀,事实并非如此,从我们出生那一刻起,“宪法”就像一位慈爱的母亲,一直默默守护着我们,360度全方位地为我们保驾护航。
十一年前的某一天,在家人的满心期待中,我呱呱坠地,从那一刻起,我就受宪法的保护。爸爸妈妈给我取了名字,领了出生证明,上了户口,我便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具有了独立人权。
七岁那年,我兴奋地跨进了小学校园。开学第一节课,老师教会了我唱《义勇军进行曲》,当时的我,还并不知道,上学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受教育的权利,国歌、国旗、国徽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再过七年,我会迎来十八岁成人礼,同时也会享有宪法赋予我的另一个很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方面面都与宪法不可分割,它就像滋养树木的土壤,像孕育山川的江河,更像阳光、空气和水,是生命最根本的保障。
我们每个青少年都应该学习宪法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心中有宪法,让宪法根植于我们内心。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忠于宪法,敬畏宪法,践行宪法,用宪法的思想说话,用宪法的精神做事,用宪法的灵魂提高对祖国、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受到侵犯时,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就在我们身旁,无时无刻不在守护着我们,我们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的温度,带给我们生命中的温暖。“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还可以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匆忙的脚步;在亲友面前,我们委婉劝告: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一边打电话一边开车,遇到斑马线文明礼让行人,做到一盔一带,守交通规则,树文明新风;垃圾分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这些都是我们履行宪法义务的见证。懂得自护求救常识,防溺水不玩火,坚决远离毒品,文明绿色上网,珍爱生命保安全……做宪法的小小践行者和守护者。
宪法在我心中,宪法在你心中,我们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宣传宪法,捍卫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做新时代的小小追梦人!
宪法,因为有你,国富民强;因为有你,公平正义;一生有你,逐梦成长,一生有你,生命有光!
篇二: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二六班的XXX,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而宪法作为一个如此重要的法律,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利制定和修改,同时它的制定和修改历程也是漫长而细致的,从1949年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到1954年第一部正式的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此后,分别颁布了1975和1978年宪法,最后则颁布了第四部,也是沿用至今的82宪法,但即使是82宪法也先后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修订。
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顺利实施的职责。宪法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着人民的幸福安宁。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宣传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做一个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宪法,与我们如影随形,大到国歌国旗的制定,小到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基本规范与原则,都离不开宪法。它既像一套坚硬的盔甲,随时保护着我们的安全;又像一道长长的栅栏,限制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
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于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方式不应该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是我们对于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它不仅仅需要被制定、被遵守,更需要每一位公民发自内心地去信仰、去拥护。
宪法,如一股神秘的力量,推动着我们前行,它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它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它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而对于宪法精神,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二、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三、改革开放的精神。四、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学好宪法,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在校园生活中讲宪法,敬宪法,爱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与地位。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遵守规则,与身边其他民族的同学友好相处,遇到违反宪法的行为事件要敢于予以揭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担负起我们对国家未来,对宪法的责任!不停地努力奋斗,争取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和谐社会!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篇三: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国家宪法日一起学宪法》。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于一个法治的国家。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我们看得到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得到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们坦然站在这里,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父母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铠甲,如标杆;对我们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宪法保证我们平等自由的地位,保护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保障。
同学们,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在那一天,我们能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诚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站在风口浪尖上,把握国家命运的风云人物,可能我们只是庞大国家里的升斗之民,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作为即将成为祖国建设者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有同学会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你可知道我们的生活围绕着它?我们认真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宪法是我们十四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四: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也就是今天,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管子曰:“法者,定分止争也”,法律是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在法律与道德的并治下,社会机器才能有序地运行。而法律中最核心的部分则是根本大法——宪法。因此,宪法日作为宣传宪法的节日,于各方面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贯彻依法治国这项基本方略。在今年召开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都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尊重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实质上就是尊重民主、维护民主、实施民主。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专门的宪法日或者纪念日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一些国家设有固定的宪法节,还有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或宪法纪念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跟时代步伐,我们高中生也应学习贯彻“法制精神”,努力构建法治校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同时,为了响应依法治国之号召,培养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实现依法治校,我校法学会也将于十二月底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只有人人守法,才能建立和谐的社会大家庭,同样,只要每一位学生都守法,那么就可以实现依法治校,做为一名高中生,特别是一名一中学子,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用我们的切身行为来为美丽的校园添彩。把我们对一中的热爱,转化为守法守纪的行动力量,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实现“依法治校”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五: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宪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
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上到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当我们大学毕业了,会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四十二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积蓄时,我们可以自由支配。《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当我们结婚生子,有了家庭,宪法仍旧在保护我们。《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新一年里奋力前行吧!
谢谢大家!
篇六: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初二(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不仅有利于别人,也有利于我们自己,它是约束不良行为的依据,但也是保护一切合法行为和正当利益的法宝。因此,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毛泽东同志在1948年第一期《中国青年》上的致词,时光虽已流逝数十载,但教诲却不因时而废,回想一下每年的国庆大阅兵,那威武雄壮的阅兵方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不正是力量与纪律的体现么?不也是那名言的生动写照么?
但是,只懂得遵规守纪的重要性是不够的,在履行的时候还要靠自觉。《弟子规》中“执虚器,如执盈,入虚室,如有人”恰恰体现了这一点。
元初有个思想家叫做许衡。一年秋天,正值兵荒马乱之际,许衡与许多人一同逃难。当大家都口渴难耐的时候,正好经过一个梨园,园子的主人不在,大家都去摘梨吃,只有许衡不为所动。别人劝他摘几个吃,他却回答道:“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梨树没有主人,但许衡的心却有主人,在他心目中的这个“主”就是自律,即使是在混乱的时局下,他也做到了自我规范和约束。
本周12月4日便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坚定维护宪法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青少年,我们也要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法纪法规牢记在心,并认真践行。
让“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吧!相信大家都可以成为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七: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早上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如果10月1日国庆节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国民对国家的家园之感,那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公民对法律的共识、遵从和信仰。我国国家宪法日自2023年设立,以纪念日的方式强调了宪法的权威,也拉近了普通民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在隆重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在生动活泼的教育普及中触摸到宪法的“温度”。而法律条文从“石柱”“铜表”上走进生活的过程,正是宪法思维、法治精神形成的过程。
与国家宪法日设立同步实施的是向宪法宣誓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我是这样理解的,宣誓既是一种仪式,也是一种承诺。仪式能够激发人的内心深处的皈依感;而宪法宣誓仪式则能增强宪法的威严和信念,最终达成对宪法的信仰。承诺的本质是不被违背的决心和意志,犹如结婚典礼上两位新人手上各自的那枚戒指,当彼此戴在对方手上之时,就意味着誓约的完成,那枚戒指与誓约也将伴随一生。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将使得宪法教育、宪法宣传更加有的放矢。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明白宪法不是悬置于高处的一纸文件,而是扎根于人民油盐米酱醋的具体生活之中,它相距我们不远,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既关切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关注我们普通百姓的细小散碎,譬如,我们的房屋应不应该拆迁?我们的土地应不应该被征用?这些就是宪法所说的公民基本权利。
法律会回应社会的问题,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老人跌倒敢不敢扶的社会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都积极回应进而探讨解决的配套方案。宪法走进生活,往近处看,人们用宪法方式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我们懂法守法用法。从远处看,人们善用宪法思维来参与生活,以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宪法去观察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正是这种思维改变了生活中的落后面貌,解决了生活中困窘的问题,长久以往宪法就会成为信仰。生活中发生事情时不少人习惯批评和抱怨,这是一种旁观者心态,而宪法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构建思维,它在反思原因,弥补短板和漏洞,从而避免事情的再发生,是发现一种方法不行就想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思维,是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拿出解决问题方案进而解决问题的正向思维方式,是让我们有所作为,使社会变得更好的思维习惯。秉承宪法思维可以解决许多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要主动运用这种正能量的宪法思维,从而成为构建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社会的贮备力量军。
同学们,法在身边,法在心中,法就在这天地间。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谢谢大家!
篇八: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礼赞宪法”。很荣幸能以《法制在我心》为主题进行今天的演讲。
关于“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习近平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远着呢,是成年人的事,其实不然,可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政府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一文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一文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了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法制在我心”的好学生吧!
谢谢大家!
篇九: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今年是第X个宪法宣传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才能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会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依尽的义务。
四、传法。不仅我们师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运用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自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当下,更影响着我们的未来。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意识。
2、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用法律规范、约束自觉的行为。
3、不断提升明辨是非的水平和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利益,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大家一起努力吧!
篇十: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23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十一: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树立主人意识》。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目的是让大家能够弘扬宪法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主人翁的意识。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国家的宪法,小到我们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让我们一步步的走向合格的公民,一点点向弘毅的少年攀登着。
但我们其中还有些同学并不是这样的合格公民,在学校的厕所里老师们总是看到大家在打闹着,厕所的门、洗手的水池等公用物品被无情的损坏着;在学校的操场上,老师们总会看到乱丢的垃圾,飞扬的纸屑,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被风无情的吹着;在教室的走廊旁,老师们总会看到那些撒落在地的饭菜被无情的踩踏成为污渍,水沟里的赃物早已堆积成壑……
还有很多我们没有看到的一幕幕。这又不关我的事,这又不是我的责任?此时站在操场上的我们心里都是这么想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破坏者固然可恶,但比破坏者更可恶的是目睹者,我们没有弘扬宪法的精神,我们没有制止这些破坏者,我们每一个同学并没有做到学校的主人翁意识。如果这是我们自己的家,你会去破坏自己家的物品吗?会随便丢弃纸屑吗?你会忍心让别人来破坏你自己的家吗?不会,因为你们深深的爱着自己家里的每一块瓷砖、每一片墙壁、每一张桌椅。还有那些带团徽、穿戴值日牌、门岗礼仪带的“执法者们”,当你们不辞辛苦、不顾严寒的去触摸每一个木线条、去清查每一处垃圾角,凛冽的寒风没有让你蜷缩脖子,那又是什么让你们退却呢?每一个站立在操场上的同学们,你们才是校园的主人,“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用你们的行动去战胜那些不雅的行为。
总之,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在此向全体师生提出一些要求: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个真正的弘毅少年,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锦绣校园收拾好,万生尽作主人翁,谢谢!
篇十二: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七X宪法日。本周,学校各年级各班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很荣幸能在此为大家作宪法知识宣讲,并分享我自己是如何践行宪法的。
关于宪法知识,我主要讲以下六点:
一、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服从于宪法精神。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23年五次修订。
2023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三、宪法日的由来
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四、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国家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至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五、宪法宣传周
2023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2023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六、宪法宣誓誓词
宪法宣誓誓词:我要自觉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弘扬宪法与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争做宪法小卫士!
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是如何践行宪法的。
在日常的行为和教学中,我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作为班主任,最常强调要守纪律。比如不迟到早退,课堂不说闲话,按时完成作业等。纪律是一种规则,不是法律。但作为学生,在学校养成守纪律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入社会自然就会知道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
我也教育学生要讲诚信。比如,禁止抄袭,不要说谎话等。诚信是一种传统美德,更需要上升到法律和制度范畴。在学校抄袭,撒谎不改正,入社会可能就会欠钱不还,违约甚至行骗,成为失信者,违法者。国家正在建设和完善信用体系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失信者寸步难行。所以在学校就要讲诚信,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
我还注重家庭环境法制教育。动员家长提升自身素质和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以正确的行为和语言使孩子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家庭在树立孩子法律观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除此之外,我还通过召开宪法学习主题班会,办学宪法的主题黑板报,课前5分钟讲解法律小故事等等活动,引导我的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作为一名政治老师,宪法知识的教学必不可少,但宪法理论性太强,按照知识点照本宣科,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会根据宪法知识点准备竞赛题,分必答和抢答环节,不仅要求懂还要求快,分组竞赛。将死板的知识教学化为趣味性的游戏进行,更能点燃学生学习宪法的热情。
在平时的教学中,也会不时与学生分享日常所见的事情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与学生讲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对遵守法律的思考。
遵守和践行宪法、法律,不在于做了多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也不在于能影响多少人,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人人遵法、守法、用法,法治社会一定能尽快建成。在此,我号召各位老师,同学,加入这个行列,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未来的美好生活,一起努力!
篇十三: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由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
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试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可能很多人都在想,为什么要设立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名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让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做学习、遵守、执行和信仰宪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可能同学们会觉得宪法离自己很远,自己还是中学生,还未成年,对于法律无需关注太多,可事实并非如此。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那么我们如何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我们学校每个月开展一次的少年法学院,就是一个很好的学法平台,大家通过少年法学院,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其次,我们的道德与法制课,也是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的另一种途径,同学们上课只要认真听讲,都会学到很多受益良多的知识。第三增强自我保护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此,希望大家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正常运行。”
篇十四: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日,大家也许有所不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也称“西湖稿”,就诞生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美丽城市。
国家宪法日设于每年的12月4日,今年是第X年。设立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形成尊重宪法的社会氛围,更重要的是真正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恪守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利武器。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宪法是高高在上的大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默默守护着我们,从诞生后的抚养权、继承权,到上学的受教育权,成年后的选举权等等,从幼儿园认知的国歌、国旗、首都,无不渗透着宪法的元素。为此,我们应以宪法日为契机,在学宪法,懂宪法的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宪法日指示强调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篇十五: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建设法治中国,共创和谐校园。
谢谢大家!
篇十六: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1901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在一个国家治理体系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公民义务的指路灯。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人的寄语,学习宪法体悟宪法,鼓足干劲、砥砺前行,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担负起民族复兴之重任。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12月4日宪法日国旗下讲话(推荐1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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