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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周楚暮2023-12-14 23:15:54

导读: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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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两客一危一货”隐患清理、高危车辆重点违法查处、社会联动共治、交通安全设施突出问题整治、交通安全警示曝光等“五项攻坚”,确保实现压降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江苏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边界划分清晰,协调机制扁平高效,交通安全共治共建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滚动摸排机制健全完善,防控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道路交通信息数据实现部门共享,预警防控、执法管理精准高效,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00人以上。

  二、整治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集中整治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事故易发高发的主要公路和重点路段。

  (一)重点车辆:“两客一危”车辆、重中型货车、工程运输车、接送学生车、农村面包车。

  (二)重点驾驶人:“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特别是有治安刑事处罚、吸毒史、发生同责以上伤亡事故、文明交通失信记录的,以及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较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三超一疲劳”、超限超载“百吨王”、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假证、无证驾驶、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在禁行区域时间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闯红灯。

  (四)重点道路:全省所有高速公路;312、228、233、104、204、205国道和239、324、357、359省道等10条主要货运通道;平均事故率较高的重点路段路口;港口、码头、渡口、大型物流货运配载场站周边道路;城市高架路、城郊结合部道路。

  三、整治重点

  各地要以更严的措施、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五项攻坚:

  (一)滚动排查清理“两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

  1、推动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深度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高、事故多、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一律开展联合约谈、通报和曝光;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2、严密从业人员安全背景审查。省市公安部门要每月对辖区“两客一危”驾驶人身份信息、治安刑事处罚、吸毒史、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资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情况开展滚动排查分析,按照警种职责分工,由内保、治安、交警、刑侦、禁毒等警种部门分别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过指挥平台交办处理。凡是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到12分,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吸毒或醉驾、超员超速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律依法注销、吊销驾驶证或降级,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撤销、吊销从业资格证;凡是文明交通严重失信、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或者有其他不适合驾驶“两客一危”车辆情形的,通报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暂停营运、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辞退。

  3、强化重点车辆检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篡改或伪造检验结果、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明知是盗抢、套牌、拼装的车辆仍通过检验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撤销车辆检验资质;公安部门关闭车辆检验系统数据接口,停止审核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将“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作为检验重点,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检测车辆,对大客车限速功能或装置、发动机舱灭火装置、行驶记录装置、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危化品运输车紧急切断装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轮胎状况,货车外廓尺寸、车厢栏板、钢板弹簧片数、轮胎等项目严格检查,对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合格证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4、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风险隐患抄告制度。各地公安部门要每月滚动排查清理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5大风险隐患,一律抄告车辆单位或车主限期处理,交通违法必须当月清零;对达到报废标准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一律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撤销、吊销道路运输证,同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拦截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排查梳理本辖区“营转非”车辆运营使用情况,以及长期在本辖区内运营的外籍客运车辆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并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

  (二)全面加强高危车辆重点违法执法查处

  1、严格路面执法查控。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查进口、补盲区、堵漏洞的总体要求,在国省道公路省界、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重点景区、治超检测站等关键节点设置联合检查站点,坚持科学布警、潮汐用警,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将勤务重点向违法事故多发的时段倾斜,对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车辆实施严管严控。各地公安部门要从治安、刑侦、特巡警、派出所和机关抽调警力,充实支援联合检查站点。全省统一实施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制度,由客车驾驶人向交通检查执法站点的民警签名承诺,自行承诺并纠正路面检查无法发现的安全隐患。

  2、积极创新执法管控手段。公安部门要加大数据赋能和信息化手段应用力度,定期研判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特点规律,及时预警发布高危车辆出现的时段路段,指导一线执法人员精准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统一规划实施高速公路区间测速执法制度,利用新的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开发区间测速功能,使过往车辆始终处于严格的速度管控之中;探索实施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卫星定位数据查处“两客一危”车辆、渣土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在南京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广;探索建立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对违法车辆实施非现场处罚。

  3、严查严处“两客一危”车辆“三超一疲”违法行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公安检查站、服务区警务站、公路执法站、治超检测站、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点等对“两客一危”车辆加大查处的频率和密度。要加快推进公安、交通联合执法站建设,已经开展联合检查的,落实对客运车辆营运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和“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违规“四必查”,对有非法营运嫌疑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对客车超员的,依法处罚后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驳载工作。对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超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50%以上,且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或者在普通道路超速100%以上,且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依法按照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同时,对本省籍车辆依法实施现场处罚和企业源头处罚并重,对外省籍车辆实施抄告制度,违法记录高的由公安、交通部门同时按规定列入“黑名单”管理。

  4、严查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省政府批复设立的85个联合治超检测站,全面落实公安、交通运输联合驻站执法工作机制,实施24小时联合执勤执法。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变化情况,每月制定覆盖辖区全域的干线公路治超流动执法检查方案,及时查处故意绕行逃避检测的超限超载车辆。对查获的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和记分。从2023年11月起,全面实行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劝返。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百吨王”车辆信息大排查,提取收费站、动态检测点记录的“百吨王”车辆数据,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拦截查处。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中要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违法的检查力度,对通过加高栏板、增加钢板弹簧、更换原规格车辆轮胎等方式超限超载的,一律责令车主拆除、切割、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5、严查严处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实施“安全带-生命带”工程,所有客运车辆出站前,必须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的不得出站。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部门要落实驾驶人和旅游企业导游的安全责任,全程督促旅客乘车过程中系好安全带。公安部门对在高速上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依法处罚,并组织观看30分钟的宣传教育片。

  6、严查严处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紧盯城建施工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潮汐用警、错峰用警、随机设卡,严查严处不按规定装载、闯红灯、超速行驶、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建立渣土车“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及企业限制办理通行证,并抄告住建部门,禁止其参加市政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安部门对外省籍渣土车、变型拖拉机划设禁行区域,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不予发放运输许可证件。

  (三)持续推进交通安全联动共治

  1、强化区域联动。公安部门要通过动态采集信息,对“两客一危”重点关注车辆特别是外省籍车辆信息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现“一处发现、多地通报、多点检查”。对在我省违法或事故多的外省籍营运车辆,定期抄告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转递原籍地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建议停止到我省运营,变更经过我省营运线路的审批。

  2、强化数据联动。公安部门要密切与相关行业部门以及周边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数据交换和数据融合,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分析,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效能。将交通运输部门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格证数据,与公安机关的车驾管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研判发现逾期未检验、已报废、“营转非”等异常车辆信息和涉毒、患有精神障碍影响安全驾驶等高危从业人员,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记分或撤销、吊销营运资质证件。省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推进车辆、执法信息等数据共享,实现货运车辆自动检测、车辆轴型和装载标准自动识别、违法超载超限信息自动记录、处罚信息实时转递,提高治超执法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3、强化执法联动。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相邻地区执法协作,组织开展区域重点违法统一整治行动,实行一条道路多点联查联控,形成严管严治氛围。各市、县公安局要组织刑侦、内保、治安、交警、特巡警等警种协同作战,对抗拒检查、闯关冲卡等阻碍执行公务违法犯罪,以及盘踞在道路运输行业内的黑恶势力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公安内保等警种部门要迅速跟进,及时立案,依法惩办运输企业及源头相关责任人。

  4、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完善“两客一危”企业、驾驶员安全信用管理机制,逐步融合公安执法、交通执法、主动智能防控系统、车辆保险理赔等数据,评估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定期公布“两客一危”企业、驾驶员“红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予以联合激励。推行保险安全审计评估制度,江苏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保险机构在全国率先开展保险业安全评估专家上门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审计评估,对隐患突出的企业现场指导整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四)全面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规范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住建、公安部门要联合组织专业排查小组,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参与,对辖区桥梁、隧道、涵洞等路段警告、禁令标志、标线设置是否齐全规范,交通信号灯配时是否科学合理,指示标志标线是否齐全、连续、清晰等,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2023年9月底前,交通信号灯应用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95%,交通信号灯具和设置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90%,交通标志标线样式、设置和应用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0%。

  2、全面排查治理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问题。公安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充分动员乡镇、村委会干部,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交通安全劝导员等社会力量,对农村地区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无安全防护的临水临河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桥梁涵洞,组织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留存照片、登记建档,并联合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提请政府牵头,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治理资金。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实地勘察,实行“一点一策”、“一路一策”。在隐患整改治理结束之前,要设置警示牌、警示灯等临时警示提示设施。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曝光

  1、大面积曝光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深化实施“五大曝光行动”,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多批次集中曝光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违章王”车辆、高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线上传播与面对面教育结合,通过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执法直播等形式,扩大整治行动声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2、大力度开展安全警示提示。各地公安部门要向辖区重点运输企业持续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同季节安全行车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预警提示。发挥好交警“双微”平台、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作用,对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客运场站负责人和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提示警示。以“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戴”为主题,大力开展公众安全乘车宣传提示。

  3、大范围发动全社会参与。各地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公开曝光车辆、企业名称或车辆所有人姓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区安委会印发的《茂名市电白区系统规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市平安办印发的《关于确定20XX年度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镇(街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常务副镇长)

  XXX、(副镇长)

  XXX、(副镇长)

  成员:XXX、(马踏交警中队中队长)

  XX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财政经济办主任)

  XXX、(农业农村办主任)

  XXX、(综合治理办主任)

  XXX、(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XXX、(XX自然资源所所长)

  XXX、(XX中心学校校长)

  XXX、(XX中学校长)

  XXX、(XX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经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充分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播、展板、横幅、微信群等载体,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摩托车、三轮车无证驾驶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帽驾驶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宣传警示去年及近期我镇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指出存在的危害性,有效提升辖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部门牵头,农业办、派出所配合)

  二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整治因道路维修等原因导致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损坏现象;二是整治村道与圩街交叉路口、镇圩与228国道交叉路口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交通警示标志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三是清理整治乡道、村道路面石块及坑洼现象;四是整治其他道路安全隐患情况。(由综治办牵头,综合执法办、派出所配合)

  (三)强化“两员两站”交通文明劝导。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每村(社区)每月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000人次。在各辖区主要路段、路口和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常态化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对不戴头盔、超员超载、超速驾驶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进行文明劝导和批评教育。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后,及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由违法行为人填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单》和《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并签名确认。(由农业办牵头,派出所、各村委会配合)

  (四)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点加强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驾驶、不戴安全头盔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运载企业车辆和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财政经济办、中心学校、各村委会配合)

  (五)提升道路设施建设标准。清理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和路边树木、杂物,整治G228两边排水沟及盖板,在G228国道穿过村道、乡道及主要出入路口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过街等设施,推进G228国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设,全面梳理G228国道沿线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对缺失、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提升。(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综治办、农业办、各村委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提高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吸取我镇2023年度9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辖区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对突出问题实行系统、全面、有效地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要保持重点时点、重点路段劝导到位,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影像取证,及时上报镇交通管理站,由镇交通管理站联合区交警大队、马踏交警中队及派出所重点打击,严肃处理。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要紧紧围绕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严格落实经常性、阶段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决不留死角。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1、各村(社区)发放镇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和镇政府印发的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社区)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及通告。

  2、镇召开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3、各村(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求,重点落实源头、路面、宣传、共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不定期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交通劝导和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加强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中央隔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排查整治。

  (三)成效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国庆节,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XX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23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X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XX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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