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一篇:转发批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省市区领导关于枣庄滕州市11.10建筑坍塌事故情况汇报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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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转发批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省市区领导关于枣庄滕州市“11.10”建筑坍塌事故情况汇报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即日起立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对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器材、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粮食、食品加工、旅游、气象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
重点检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及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演练情况,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要针对近期事故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吸收专家参与,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个部位和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要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相结合的“五查”原则,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基础较差、管理水平较低、安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
对安全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检查中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邮箱),汇总后报区政府。
20xx年12月3日
第二篇:转发批示的通知
各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
按照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银安办发〔20xx〕61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石泰峰同志在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随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上升,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已达到自治区下达的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石泰峰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多发易发态势。
二、要巩固“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持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我局制定下发的《银川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方案》,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增强全系统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xx年4月
第三篇:转发批示的通知
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治超办:
20xx年11月12日,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同志就省交通运输厅呈报的《关于全省治超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治超工作成效明显。望进一步把握规律,把握节点,把握经常,持续巩固治超成果。
现将省委领导同志批示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到全省治超工作一线。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切实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强化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治超的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紧盯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治超工作的规律性、节点性和经常性,强化联合执法、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坚定不移地抓好治超专项整治工作和治超"攻坚年",扎实推进我省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第四篇:转发批示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xx〕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从严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高度关注台风动态,加强值班值守,立足于台风正面影响我市的最不利因素,用最大的努力作最充分的准备,提前、扎实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落实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各项防御措施。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御。台风影响期间临近国庆假期,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把确保游客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做好海岛、滨海、山地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各旅游景区(点)要加大对本单位海滨休闲游乐场所、涉水游乐项目以及滑坡、坍塌等次生灾害易发部位的自查力度,把隐患当作事故,抓紧落实整改;二是各旅行社适时调整旅游线路,台风影响期间勿带团队到海岛、滨海、山地旅游景区(点)旅游;三是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防风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落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按要求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点),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和警示提示,提醒游客和旅游企业做好安全防御。
三、加强落实信息报送。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防信息报送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9月25日开始至台风影响结束,各区县旅游局于每天15时前,将防台风“鲇鱼”工作情况及有关灾情,以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至市旅游局(联系人:张德胜,联系电话:88276325,传真:88286555,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汕头市旅游局
20xx年9月24日
第五篇:转发批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西藏自治区安全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由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在原有的材料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梳理、及时准确收集相关材料、把好文字材料的质量关,并按照定政办发(20xx)26号文件的附件“巡查工作要点”和定政发(20xx)27号文件,结合本部门职能、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分类归档、每项工作形成完整闭环。(如:有下发的文件、必须有方案、有落实情况、有总结、有相关简报),并将整改完善的材料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安监局),待县安委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装订成册。
凡在此项巡查准备工作中,不积极配合、敷衍塞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及时。被巡查组发现导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被扣分,县安委办将报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日喀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导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定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5月15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关于转发批示的通知(精选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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