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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方静言2023-11-02 06:14:38

导读:第1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市20XX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辕门...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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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市20XX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辕门口街道实际,现制定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环节着手,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长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辕门口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扫黑除恶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追责机制四个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按照“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持续开展打击整顿工作,具体任务为“五个一批”:

  1、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行动期间对呈现出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露头就打”,构成犯罪的刑事立案,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2、移送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对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是否遗留“保护伞”、“关系网”线索进行再起底“回头看”,对新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实行案件侦办与“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同步发现、同步移送。(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3、发现、移送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各村(社区)、部门通过走访摸底、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摸排,摸排出来的线索向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周一报。各村(社区)、部门上报的线索排查表,一律由党组织书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凡上报线索为零,但经群众举报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涉黑涉恶案件的,一律对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

  4、查封、扣押、冻结、拍卖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财物。按照中央扫黑办“打财断血”的要求,对已判决案件的涉黑涉恶案件财物,处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对新立案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一律查封、扣押、冻结,在每一个办案环节随案移送。(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5、宣传发动教育一批群众。辕门口辖区内悬挂横幅不少于1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不少于10条。辖区电子屏100%开放,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龙会平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庾少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辉、街道武装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唐剑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左巍、李开连、周华为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一线索一专班。辕门口派出所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线索核查专班,由左巍为责任领导,对交办的线索应查尽查、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应、起起有答复”。每起线索的核查结论均由核查人员、单位领导、分管领导签字背书。

  (二)一周一调度。街道党工委每周对案件的办理进度、线索摸排上报情况和线索的核查情况进行调度,一周一通报。对进度严重落后的单位和责任人由街道纪工委约谈,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纪律规定严厉追责,同时取消该单位和责任人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三)一事一会商。大力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把关的长效机制,力争多部门协同一致,达到最佳打击效果。

  (四)一案一建档。严格按照办理涉黑恶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既不人为拔高,也不放过真正的黑恶势力。要求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每案建立一个档案备查,确保经得起检验。

  五、考核评比

  (一)在本次攻坚行动结束后表彰奖励3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

  (二)对工作不重视,导致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由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连续3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2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据《XX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使全镇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改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三、组织领导

  按照“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驻村班子成员包片,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包线”总体要求,成立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办公室主任。镇各相关领域部门均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高位推进,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全镇一盘棋打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全镇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

  1、召开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完成时限:7月中下旬)

  2、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短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4、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切实运用好“7+x”清单管理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党委、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纸媒、LED屏、广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增强舆论宣传热度。(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宣传办)

  6、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线挂点督导制,对百日攻坚开展强力督导。(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7、深化常态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县政法委开展“百场政法集市”暨“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政法主题宣传送戏下乡和“百场政法大宣讲”暨送电影下乡活动(简称“双百”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力争发现一批新的涉黑涉恶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各行业整治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重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各重点行业部门长效常治配套机制全面建成并完善;行业整治涌现更多特色亮点。

  1、切实跟进上级单位下发的“四书一函”,及时做好回复,督促镇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对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清源”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告、每周一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到位,实行精准调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镇村“两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3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貫彻落实省林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全面做好“行业清源”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局(中心)开展扫黑除恶“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10月底前要建立一批堵漏洞、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行业乱象整治。聚焦保护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景区景点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挖细排,严厉打击,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生态保护科、生态恢复科、天保和林政稽查科、资源管理、林业产业科、局扫黑办。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斗争以来建立的行业监管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逐一健全完善,形成制度汇编,确保专项斗争期间创建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科、生态恢复科、天保和林政稽查科、资源管理、林业产业科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把“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压茬推进,各督导小组做好督导检查落实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向局(中心)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单位单位要加强宣传攻势,及时广泛宣传局(中心)“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的战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及與论引导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我局(中心)行业治理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3、严肃追责问责。6月末,局(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落实“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做好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及相关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百日攻坚战开展的,将严肃问责。

  第4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如期完成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任务,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根据市扫黑办工作要求,聚焦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发挥“三书一函”作用,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乱象,确保完成“六清”目标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深挖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8个方面问题,全面落实“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工作机制,找准难点、重点、乱点问题,严查重处各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乱象行为,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非法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暴力强征、抢占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其他有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三)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特别是在耕地上非法采砂、取土、破坏农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开发利用二科

  (四)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等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二科

  (五)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土地整理中心

  (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一科、收储中心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八)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职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责任主体:办公室、党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梳理排查(20XX年5月13日至5月31日)。

  围绕“六清”百日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梳理近3年在自然资源领域发生和发现的纠纷、信访、举报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切实掌握突出问题底数和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收集研判线索,并深入分析线索中出现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监管问题。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20XX年6月1日至7月31日)

  各责任主体对容易出现反复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顶格执法、上限查处、坚决杜绝乱生恶、恶生黑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六清”行动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经常性的巡查检查,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和情节较为严重的非法占地、违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责任主体要对自然资源领域“六清”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找准工作中的监管短板,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明确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环节和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行动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大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重大部署、重大战果,扩大社会影响面,以赢得各界对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广泛拥护和支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攻势,持续扩大专项斗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百日攻坚战,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推动机制建设落地见效,为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第5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行动,根据《XX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X扫黑发〔2023〕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力推进依法打击、线索核查、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二、主要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仔细查摆出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根源,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立行立改,务必整改到位。

  (一)组织领导方面

  1、由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落实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的实施,认真查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是否上肩,有没有真正领会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摆是否存在思想上仍然认为扫黑除恶主要是政法部门的事情,业务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两张皮,没有有机结合起来,有没有全面排查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问题情况。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2、以案释法,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够,宣传工作未能真正深入人心。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曝光度,做到群众应知尽知,提高群众知法守法以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六清”行动方面

  3、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六清”行动。

  4、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部分未成年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得不到有效的打击处理,督促学校、家长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确保未成年人不参与违法犯罪。

  (三)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黄毒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一有松就会反弹,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形成长效常治。

  (四)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6、长效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存在将临时性的工作通知、工作部署,常规性的业务机制建设等同于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情况。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

  由镇扫黑除恶办牵头,派出所和各村(居)协调配合,组织开展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强化网络巡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对娱乐服务场所、宾旅馆、出租房屋以及上述场所是否存在黄赌毒违法犯罪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查处涉毒黄赌的场所行业,一律依法查处。

  (二)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郴发〔2023〕8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教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案件进行深挖彻查,确保打击处理到位。打造平安校园,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9月底之前整改到位。配合各市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学校安防建设,9月底前实现校园全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护学岗”设置“四个百分之百”。落实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在校学生安全承诺制度,家长和学校签订承诺书,落实双方职责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教育矫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针对主要问题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攻坚措施。

  (二)集中攻坚阶段(7月25日至9月20日)。认真整改突出问题,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认真总结百日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形成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百日攻坚作为“一把手工程”予以推进,对存在的问题、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形成攻势,推动百日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百日攻坚战浓厚氛围。加大宣传频率,大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取得的重点战果,典型案事件和典型人物,弘扬正能量。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加强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和有针对性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并适时组织力量,对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运行进行督导,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第6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萍市监字〔20XX〕114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栗办字〔20XX〕23号)要求,县局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重点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局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大攻坚,对行业问题实行大整治,全力查实一批黑恶线索,攻克一批黑恶案件,清底一批黑恶财产,围歼一批黑恶“保护伞”,铲除一片黑恶滋生土壤,彻底扭转落后局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三、组织领导

  按照“县局局长挂帅,分管副局长包线”总体要求,成立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指挥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和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县局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1-7。14

  召开全局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

  (二)自查自纠阶段(7。15-7。31)

  各分局及股室一是要组织所在单位干职工开展自查自查自纠,排查内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二是要组织各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厘清行业乱象等问题清单,提出整治措施。于7月31日下班前上报附件3、4至县局扫黑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8。1-9。20)

  各分局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编发工作简报,上报县局扫黑办。同时,梳理问题短板,将集中整治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黑恶行为的发生,并对前期整治工作没到位的再次进行整治。

  (四)回头看阶段(9。21-9。30)

  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遏制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常态化、长效化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包片包线督导,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好线索摸排、行业治理等工作。

  (二)强化跟踪问效。总指挥部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真正形成可核查、可量化的决战成果。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将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分局、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行动方案,并及时报送县局扫黑办。每月20日前向县局扫黑办报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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