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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作者:辉夜姬2023-09-29 20:33:31

导读: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流感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区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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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流感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区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科学处置”的原则,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流感疫情,防止流感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爱卫办、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名单),负责全街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依据区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制定街道流感防控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在发生流感疫情后,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全街流感防控的处置工作,根据需要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人员疏散和隔离,督促社区开展流感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爱卫办,负责执行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街疫情的信息汇总,疫情处置的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疫情处理对策和应急措施,制定疫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开展流感防控工作。

  三.工作职责

  在区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社区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流感防控工作,迅速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配备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流感防控顺利开展。

  (二)强化报告制度,加强预防工作

  随时掌握流感疫情动向,加强对疫区归来人员的跟踪和观察,做好预防工作;强化日常情况报告。从5月5日起,各社区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强化紧急情况报告。一旦发现流感疫情,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

  各社区要利用广播、专题黑板报、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流感应急知识的科普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护意识和知识水平。同时,要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做好公众心理疏导,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流感的可防、可控、可治性,避免出现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国庆节,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xx〕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xx〕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坚持育人为本,根据我校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优化我校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基本原则:

  (1)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二、工作体制建设

  3、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宣传部、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系、社会科学教学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具体组织安排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处长任主任,设副主任1名,主管日常工作。成员为教务处教学秘书、教学督导、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各系“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团委干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开展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各类相关活动、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同时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开展工作。

  5、各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各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由系党总支书记任站长,安排有专业背景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任副站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工作站负责本系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本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在原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基础上,各班级推选一名心理委员,成立学校大学生心理委员联合会,各系成立分会,心理委员联合会、分会、班级心理委员在中心、工作站的指导下,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管理制度

  制定并完善《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心理测试工作制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方案》。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各项规章制度,《心理咨询室管理规定》、《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定》、《个别(体)心理咨询预约登记制度》、《三级网络联系制度》、《心理咨询工作条例》(含人员守则、咨询原则等)、《专兼职心理教师工作职责》等。

  三、师资队伍建设

  8、师资配备。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2名,兼职教师5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人员需掌握必备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组成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全员参与、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

  9、人才选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背景或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相应专业序列,专兼职教师开展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计入本人工作绩效。

  10、人员培训。重视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将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保证专兼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安排从事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11、加强对学生管理人员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辅导员岗前培训,新辅导员必须通过考核,方可安排上岗。每学期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学生管理相关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或心理研讨,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四、课程体系建设

  12、课程设置。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特点,开设《医学心理学》、《美容心理学》、《护理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让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主动关注自身及他人的心理健康,在遇到心理困惑时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进而提升心理健康水平。针对大二及大三学生,充分运用相关资源,邀请相关专家,开设心理讲座,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13、教学内容和方法。科学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切实改进教学方法。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设计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贴近学生。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五、活动体系建设

  14、拓宽活动体系。以5·25“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节为平台,以新生入学为契机,以节日为亮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依据学校实际和通过校际交流,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15、做好宣传普及。通过广播、电视、校刊、宣传栏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开办专题网站,充分开发利用网上教育资源。

  16、提倡学生自我管理。指导心理委员联合会、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六、服务体系建设

  17、设立大学生心理咨询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下设心理咨询室,为全校学生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面向全校公布心灵信箱、咨询邮箱,逐步建立网上预约和咨询。咨询室每周固定开放20小时,特殊情况增加开放时间,以满足学生的心理咨询需求。

  18、规范心理咨询程序。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密原则,按规定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七、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9、明确责任。制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20、预防为主。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心理普查,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对有疑似心理问题的`学生电话预约回访,通过进一步的访谈筛选出危机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

  21、合理善后。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22、转介机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校医院、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八、工作条件建设

  23、经费支持。学校在经费预算时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其中,通盘考虑。按每学年生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列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心理专家讲座、咨询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组织团体心理咨询、购置设备、订阅书刊等。

  24、办公条件。学校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办公设备,有关部门要切实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办公用房、个体咨询室和团体咨询室用房,以及相应的电脑及配套设施、电话等办公设备。

  九、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47号)的要求,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保障公司平稳、健康的发展,防止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兼管各部门的利益、调动经营积极性,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制定本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责任指标

  1、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安全经营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2、将安全经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经营形势,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积极支持安全经营所需资金,并鼓励和支持安全经营科学研究和开发。

  3、建立和完善安全经营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经营工作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

  4、严格落实我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制定和完善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每月的15号进行消防安全事故演练。

  5、加强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等法规的'宣贯;并结合实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

  7、依规加强培训。加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8、加强行政审批。涉及安全经营的事项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经营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重视劳动保护和设备安全工作。

  9、定期开展安全经营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和完善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组织,达到验收条件。

  10、完善企业安全经营保障条件,严厉查处违规事件和各类事故;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严格组织调查处理,批复、处理率达到100%。

  11、推进安全经营工作的创新。重点在监管方法、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使安全经营、综合监管与社会和公司发展相适应。

  二、责任指标

  1、店长,经理。保安员必须执行“三不放过”(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要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7、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9、各岗位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三、奖惩措施

  1、通过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部门,总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2、凡因领导忽视安全、责任不到位、失职失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现场工作人员对以上工作执行不到位,导致工作内部存在安全隐患者,一经发现按开除处理!

  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减轻高额费用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50%;通过紧密衔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合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二、承办机构与筹资标准

  (一)确定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综合考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承办能力、医疗管控能力、信息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均筹资标准、盈利率、承办连续性等因素,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本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与之签订度承办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1年。

  (二)确定人均筹资标准。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25元。

  (三)确定盈利率。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执行2%。

  三、基金管理

  (一)基金用途。大病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二)基金账户。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业务须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每季度首月5日前,商业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内容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送上季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情况。

  (三)基金拨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人均筹资标准25元__参合人数),由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拨付至商业保险公司收入账户。拨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每季度拨付额为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的1/4。

  (四)基金结算。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合同年度基金结算。原则上应在参合年度次年3月份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县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大病保险资金进行年度审计清算,在4月底之前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1.提取盈利。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首先按照本县大病保险专项基金预算总额×盈利率预算提取盈利部分,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利息不计入基数)。

  2.结余返还。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有结余,结余部分于4月底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有超支,从下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中追加。

  3.风险分担。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70%、30%比例分担,并在合同中约定。

  四、补偿办法与标准

  (一)计算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参合年度,参合农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时间与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规定一致。

  计算公式: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不合规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可以单次住院计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累加计算。按病种付费病种住院患者,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实际住院医药费用-患者自付费用。

  (二)大病保险不合规费用范围。下列医药费用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不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__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6.单价(计价单位:支、瓶、盒)超过1万元的药品,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药品按照(1万元__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7.单价(最小使用计价单位)超过3万元的医用材料,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医用材料按照(3万元__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8.临床使用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除外)的费用。

  9.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跨150天与151天的当次住院,按照日均住院费用划分150天之前、之后费用)。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脑瘫康复治疗患者住院除外。

  10.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版)》与《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11.超出《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大病保险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12.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13.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14.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三)起付线。遵循“尽力保障”原则,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计算(即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困难群体对象范围按省政府或省级民政、扶贫等部门规定执行。持有规定的困难群体证件的参合患者(以持证为准)方可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标准。县合管中心应建立困难群体数据库并与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分段补偿比例。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表1),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

  (五)封顶线。度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五、报销方式与材料

  (一)报销次序。参合患者在办理新农合报销后办理大病保险报销。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大病患者,原则上先办理商业保险报销,再凭发票复印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申请新农合报销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报销,一律凭发票原件办理其中一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得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二)报销频次。大病患者可选择以单次住院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也可选择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费用结报大病保险补偿。参合年度内办理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大病保险补偿,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重新累计大病患者前次及本次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计算大病保险补偿总额,减去前次大病保险已补偿额,得出本次大病保险应补偿额。

  (三)报销流程。大病患者单次住院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即可在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结报。

  (四)报销材料。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申请大病保险时应提供以下大病保险补偿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涉农资金“一卡通”存折或银行卡;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加盖结算单位公章);

  4.费用清单复印件;

  5.出院小结复印件;

  6.医疗机构费用发票复印件。

  参合患者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齐全的,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办理补偿;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最大限度的方便参合患者办理大病保险补偿。

  六、其他管理要求

  (一)县卫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参合患者真正受益。

  (二)县合管中心要做好制度衔接,完善对商业保险公司的合同管理与考核管理,强化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严控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与不合理增长,支持商业保险公司针对大病患者开发和提供新的健康保险产品。

  (三)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专业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大病保险舆论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简化报销材料与报销流程,认真履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审核及结报,完善优化信息系统及相关支持条件,提供新农合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一站式”结报服务。

  (四)12月底之前,签订商业保险承办合同。

  (五)本方案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六)本方案由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政策,把农民工学知识、学技术、学文化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着重在提高素质、维护权益、丰富生活三个方面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服务,打造一支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懂技术、会操作的新型农民工队伍。通过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学习,使农民工掌握安全生产操作知识,提高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为创建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建精品工程、树企业形象创造有利条件,使农民工成为推进城市建设进程的合格建设者和建设行业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县城城区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3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地,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二)达到上述建校要求的新建项目,开工前,必须建成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建项目,于4月底前全部建成。

  (三)县内总承包一级企业农民工学校不少于2个,二级企业不少于1个。

  (三)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和“创建省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工程,均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四)1月底前,组建农民工业余学校2~3家,以好的作为样板,向其他工地推广。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四、教学要求

  (一)培训场所。农民工业余学校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块牌子、一项制度、一套光盘、一名校长、一本名册。教学及活动场地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可设在建筑工地的食堂、会议室或活动室。教学场所必须安全可靠,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同时应配置课桌椅、黑板、电视、DVD播放机等必要的教学设施。教室门口悬挂“公司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校牌,规格为60CM40CM。建立起教学管理制度,四周墙上要张贴业余学校章程、学员守则、教学计划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培训师资。各工地项目经理为农民工业余学校为校长,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高技能工长为主,同时积极邀请建设、劳动、安全、教育、卫生、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的专家授课。

  (三)培训内容、形式。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结合工程进度和工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课程。要充分利用雨雪等天气,与施工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班前会等结合起来,保障教学培训效果,每月集中授课总时间应不少于6个学时,每次集中授课到课率应不低于80%。

  (四)考勤制度。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包括授课时间、听课人员、授课内容及教师、工人反馈意见等。注意留存有关教学影像资料,建立详细的教学档案,包括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计划、师资、课程表、教材(包括教师教案、音像资料等)、听课工人花名册、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签名表等。

  (五)培训经费。各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中安排。各办学单位要积极筹措办学资金,确保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正常运行。建设单位要对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努力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农民工业余学校将纳入建筑工程管理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体系,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将作为企业资质考核、企业升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必备条件。凡符合创建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等重要内容。

  (二)加强监督检查。局属各股室(站)要建立定期工作会商机制,研究落实促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对区域内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对检查中不按要求创建的和创建了但不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的工地,予以通报批评。

  (三)实行激励约束机制。领导小组把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有效运行与责任主体的评优、评先紧密结合,相互联动。从5月起,对全县在建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类,定期公布考核情况。凡考评结果“不达标”的工地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限制进鄱从事建筑活动。

  (四)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典型线索,深入挖掘典型内涵,做好总结提炼推广,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以工程项目为依托,以文化学习、教育培训,服务理念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健康活泼、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要和业余文化生活。

  工作方案 (篇8)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参保总任务数为3万人。

  二、参保范围

  (一)具有县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二)男60周岁及以上、女50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户籍迁入本县城镇户籍满两年,且子女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县城镇户籍的人员除外)。

  (三)转为本县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城镇范围内中小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与参加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互不视同缴费年限。

  三、缴费标准:

  (一)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含18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每人每年缴费140元。

  (二)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和全日制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

  (三)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费60元。

  (四)本县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可凭学生证、身份证按在校学生标准办理参保手续。

  (五)城市低保、重残(1——2级)人员参照以上缴费标准,由财政部门全额缴纳。

  四、参保、续保程序

  (一)新参保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续保居民需持居民医保手册和户口本进行登记。新参保在校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续保学生需持本人医保手册并核对本人身份证信息后进行登记。

  (二)参保、续保居民到所在乡镇人社服务所或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参保缴费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城市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分别在县民政局、残联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四)一般居民参保、续保时,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人社服务所分类填写《县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新参保和续保分别汇总),报县医疗保险中心。学生参保、续保时,由所在学校填写《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登记表》(新参保和续保分别汇总),由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汇总后上报县医疗保险中心。

  (五)各相关单位采集城镇居民参保、续保信息后,每周五上午统一交费至建设银行居民医保账户,同时将缴款单、参保人员汇总表及照片报县医疗保险中心。

  五、时间安排

  普通居民缴费截止日期是1月30日,在校学生缴费截止时间是2月10日。

  六、职责分工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是城镇居民医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医疗保险中心具体负责参保居民的资料审定、基金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等相关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

  (三)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各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服务范围内学生参保缴费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县教育局负责宣传动员和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做好学生基本信息的收集、核对工作,确保参保学生信息准确。

  (五)县公安局负责参保人员的户籍认定工作,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

  (六)县民政局负责城市低保人员的身份认定和参保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的身份认定工作。

  (七)县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员的身份认定和参保工作。

  (八)各乡镇政府和城镇办负责城镇居民参保的宣传组织工作,辖区人社服务所具体承办参保人员的材料审核、收费登记等工作。

  七、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摆到当前突出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以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参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舆论宣传贯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周报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组织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9)

  一、重点企业发展目标

  通过持续扶持重点企业做强做大,拉动全区工业经济较快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xx年,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37亿元、工业增加值11.5亿元,上缴税金0.98亿元,形成2个年产值过5亿元和8个过1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2-3家、500万元以上企业3-4家、100万元以上企业10-12家,新增3个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

  到xx年,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40%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160亿元、工业增加值48亿元,上缴税金10亿元,形成1个产值过50亿元、5个过10亿元和20个过1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纳税5000万元以上企业2家、xx万元以上企业7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15家、500万元以上企业25家,新增15个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

  到20xx年,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25%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800亿元、工业增加值230亿元,上缴税金50亿元,形成1个产值过100亿元、5个过5 0亿元和30个过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纳税1亿元以上企业5家、50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xx万元以上企业30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50家,新增50个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

  二、扶持政策及措施

  (一)贯彻落实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具体问题

  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由经贸发展局调研、梳理、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政策和责任部门。一企一策经管委会研究印发执行,管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示范区管委会对纳入扶持目录的'重点企业实行达标管理制度,由示范区经贸局代表管委会与各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二)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健全完善公共服务

  制定完善示范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生物制药、食品、农资、农机及机械加工等特色工业园区,对条件成熟的园区设立园区管理办公室,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扶持水、电、气、热、管道、压力容器等专业服务公司为区内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不断建设和完善各园区餐饮、购物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企业职工公寓、职工俱乐部及附属设施,为企业员工提供食宿、购物、娱乐等服务,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帮助企业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三)优先推荐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凡是中省的各类项目和资金,示范区各职能部门要优先推荐重点企业;凡是示范区的各类项目和资金,在同等条件下,示范区各职能部门要优先审批支持重点企业。示范区各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打包式服务:在申报项目时,提供包装、策划服务;在项目实施时,提供全程指导和跟踪服务;在项目验收时,提供项目验收辅导服务。

  (四)拓展多层次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 构建银企合作机制。建立管委会与省内各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跟踪落实各商业银行为示范区提供的授信额度,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构建银企定期沟通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举办2次以上银企融资项目对接会、座谈会、沙龙等活动,为企业、项目、资金搭建桥梁。加快示范区农信社向商业银行改制步伐,加速示范区农发行入区布点。

  2. 设立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生产。从xx年起,每年设立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并根据示范区财力增长情况同比例逐年增加,对重点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补助支持,减轻企业财务费用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 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作用,推动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加快组建*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不断充实担保基金,并争取省上再担保。不断改进和提升担保公司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担保基金放大比例,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在企业融资活动中的放大助力作用。针对产品市场前景好,企业生产经营中诚信度高,但缺乏实物资产抵押的重点企业,简化审查流程,确保及时获得融资担保服务,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

  工作方案 (篇10)

  一、xx县乡公路建设状况

  我县将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投资4500余万元,大力实施“八路两桥”公路建设工程,即新建、改建姬红路、洪积路、水汪路、天灵路、长灵路、安棉路、塔山路和内高路8条大路,修建狄东路安阳河大桥和曹马桥2座桥,修建县乡公路60公里,进一步改变我县公路建设面貌,为安阳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县乡公路建设的主要做法

  (三)抓工程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进度。在工程管理方面,我县狠抓了四个环节:一是抓前期筹备。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严格做到及早筹备,特别是对招投标项目,及早安排工程可行性报告、工程设计和招投标等有关事宜,邀请上级交通部门,并组织县纪检委、审计局、检察院、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严格把关,严格程序进行“阳光操作”。二是抓施工管理。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坚持与承包方签订工期合同,要求早开工,快施工,保证工程及早完成,早见成效。同时,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作为业主单位,不断对施工方提出新要求,严格施工过程管理。三是抓施工环境协调。对每一项重大建设工程,县、乡都要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每条公路施工过程中,都有当地一些群众干扰施工情况发生,影响工程进展,县、乡指挥部及时现场协调,对无理取闹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维护了施工的正常秩序。四是抓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是公路建设中的一项棘手工作。对此,我们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实施征地拆迁时,我们对群众予以适当补偿,并做到补偿及时到位,让老百姓满意,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一是对重大工程全部实行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我县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全部聘请监理进行跟踪监控,确保了工程质量。二是实行技术人员责任制。县交通局多次举办技术培训班,加强公路施工人员的培训,同时,制定了局技术人员包乡包段技术责任制,要求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全程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签定质量合同。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与各施工队都签定质量保证合同书,并严把材料进口关、施工检验关和工程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坚决予以处罚。

  (五)抓资金控制,节约建设资金。一是严格搞好招投标预算,科学制定标的,降低工程造价;二是严格把好预算关,对200万元以下不需要招标的小工程,认真科学地搞好预算;三是严格把好工程变更关,建立严格审批制度,防止资金浪费。通过资金控制,节约了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搞好县乡公路建设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认识是前提。搞好县、乡公路建设的前提是要增强三种意识。一是机遇意识。中央、省、市加大公路建设的资金补贴,县财力的不断增长为公路建设注入了活力,我们抢抓机遇,加大投入,加快了公路建设步伐,努力改变公路建设落后面貌。二是发展意识。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大力发展公路事业,解决制约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和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而推进三产旅游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是责任意识。当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相当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肩负的责任重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履行好自己肩负的职责,推动全县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上级支持是条件。中央、省、市的大力支持是搞好公路建设的非常重要的条件。我县县乡公路建设取得如此好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上级交通部门的大力支持。首先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上级交通部门帮助我们度过了公路建设的难关;其次在技术上给予了精心指导。在工程建设期间,派驻技术骨干到工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在工程管理上给予了具体帮助。对我县的公路建设进行科学指导,使工程建设步入了科学化管理轨道,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程效益。

  (三)加大投入是保障。加快公路事业发展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我县通过进一步落实“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资体制,在县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3年来财政投资近6000多万元用于公路建设,为全县公路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融资上,县财政暂时不能安排公路建设资金时,就千方百计跑银行,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向银行贷款,保证公路建设资金。

  (四)加强领导是关键。我县公路事业之所以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关键在于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成立了高规格的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王社民、县长张保香始终把公路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公路建设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作出抓好公路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指示,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听取汇报、现场办公,多次督导落实,全面推进了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

  (五)落实责任是保证。要保证公路建设健康发展,必须做到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严格规定,乡村公路建设一律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县乡道路建设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县交通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交通部门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全面组织实施。同时,严格工程技术人员职责,全面做好对各乡镇乡村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了我县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严格奖惩是手段。通过严格奖惩手段,充分调动各乡镇修建公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县严格奖惩制度,把公路建设列入了政府目标管理,并实行严格的考核评比。对完成“村村通”工程任务好、名列前五名的乡(镇),分别给予了第一名2万元、第二、三名各1.5万元、第四、五名各1万元的奖励。对超额完成目标的乡镇,验收合格后给予了党政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各1000元的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乡镇取消了党政一把手和主管副职的一切个人评先资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停止了下年度上级对该乡镇的公路建设投资。在公路管护方面,县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前5名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奖每个乡镇10000元;对比较差的后3名乡镇通报批评,并取消下年度县政府和上级对乡镇公路建设投资项目。

  安阳县公路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当前,我县还有数百公里的乡村道路亟待修建,需要上级党委、政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安阳县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通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抢抓机遇,与时俱进,继续加大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努力开创安阳县县乡公路建设新局面。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工作方案(优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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