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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作者:韩亦辰2023-06-22 10:28:19

导读: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xx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事宜达成以...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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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xx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同意按甲方委托的技术要求为甲方开发,甲方保证在所委托项目功能符合协议要

  求后_______月内向乙方订购___________项目所使用含程序芯片数量_________套,本项目每套芯片价格和名称如下: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元;(备注:以上价格不含任何税费,在每次定单数量大于5000套另行协商); 协议在签定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在______月内向乙方订购此项目含程式芯片低于_________套,则乙方不退还保证金;在______月内定单数量超过_______套,乙方退还甲方所付全额保证金;

  二、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MCU全部为______级,环境适应温度为-_____℃~+_____℃; 三、 协议签定后,甲方需将相应样品提供给乙方或提供产品外壳尺寸及内部空间尺寸以及

  相关资料,本项目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汇到乙方指定帐户内;乙方在确定款项到帐后在7天内快递保证金收据给甲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本项目需要的样机或相关资料后,开始进行该项目的电路硬件设计

  以及软件设计,并在________天内提供按甲方要求设计的样品________ 套给甲方测试确认;每套样品价格人民币_______元,如果甲方只要样片,则提供五套给甲方制作样机测试;(注: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该项目乙方需要的资料,请及时通知并协商处理) 五、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整套PCB电路设计修改,并按具体情况协商酌情收取一定费用。 六、对项目中所使用语音芯片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同时甲方需要提供给乙方该语音芯片控制

  协议,乙方也可以提供给甲方语音芯片设计相关单位,由甲方与其联系。

  七、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该项目完整资料之日起,在________日内(如果因甲方

  相关资料不及时或其它甲方因素耽搁项目开发进度,则所耽搁的时间需要原定开发时间上增加;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设计的软件不符合甲方项目功能描述要求,则视为研发失败,乙方在七日内退还全额保证金给甲方;如果乙方设计的软件符合甲方的功能要求,则视研发成功,甲方必须兑现在协商时段内向乙方订购该项目规定含程式芯片的承诺,否则乙方不退还保证金;

  八、样片或样机经甲方测试认可后,甲方可向乙方定货。甲方定货需先付全款后将订购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传真订购单发货;乙方在样片或样机经甲方确认后七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给甲方:

  1、 整机的原理图、PCB设计文件; 2

  、 整机产品物料清单;

  3、 产品相关性能测试报告;

  4、 部分材料供应商名单;

  5、 产品外围接线图和说明;

  九、甲方在小批量生产时,乙方将指定专人协助甲方生产,提供生产中技术指导和工程问题

  协助处理,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派人到甲方生产现场指导,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包括:每天________元生活补助、薪资补助每天 元以及车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连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定

  效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 _______ 确认者:___________ 乙方:

  xx电子有限公司 (盖 章) ________ 确认者: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篇2)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XXXXXX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XXXXXX公司 电邮:

  乙方(执行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

  联系人:XXX 电邮: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XXX

  甲、 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结构与功能开发设计

  项目进行设计开发工作,

  1、乙方依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设计要求,进行产品结构与功能方案设计开发;

  2、设计开发过程中,乙方依据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做出设计修改,直至修改确认为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着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三、设计完成时间:

  1、乙方需在_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提供 (大写数字)套设计方案构思及文字说明,全数方案中,若甲方未选用任何一

  套方案,则此合同就此终止,所有约束条款无效;若甲方采用任意一款设计方案均视为合同 起效,即支付(RMB) 元整,以现金或转帐支付,乙方开具发票,具体如下:

  1、设计合同双方签定后,三日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设计费用的 40%为设计预付款,即 (RMB) 元整,乙方开始项目设计;

  2、交付产品设计的三维模型图通过网络(或甲方指定方式)传递给甲方并由甲方确认方案及 提出设计修改意见;

  3、交付设计方案工程图时,可由甲方指定方式交付给甲方,文件格式:prt 格式(3D 模型图)、 CAD 零部件工程图;

  4、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日开始计算, 一月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用余款。

  (附)乙方账号 农业银行: **************** 帐户名:********

  五、知识产权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着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追究其法 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视其为新 方案设计,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 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5、甲方收到乙方设计初稿,提出与设计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视其为新设计方案,甲 方应另向乙方支付 50%的设计合同款作为预付款,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六、合同纠纷

  在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产生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或请相 关仲裁部门仲裁。

  七、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作出出卖产品设 计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选择。(本协议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署:

  乙方代表签署:

  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进行 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内容及要求:

  1、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 _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及开发要求详见《需求说明书》。

  2、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后,在_ _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甲方完全拥有_ 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2、乙方:

  (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软件开发的内容;

  (2)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3)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 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bug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及开发资料。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 _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

  在甲方整体项目开发完毕后 _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同时,乙方将软件设计相关文档交付给甲方,甲方在_ 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发费用。

  3、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协议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 __%作为补偿;

  (2)乙方有责任按期向甲方交付源代码和设计文档,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_ _%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臵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臵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5培训:按合同的规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的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 ]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

  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 ]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

  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工程开发[ ]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中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费用总额中。

  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四条 支付

  4.1本合同总价款的所有支付以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支付条款为准。

  4.2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3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 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组织[ ]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 ]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验合格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 ]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

  5.4试运行 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 ]。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 ]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 ]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其达到附件[ ]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 ]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 ],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5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 ]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应用软件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 ]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 ]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

  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的724小时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证明保修期届满的证书。

  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1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16.13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

  第七条 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目的

  7.2.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2.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训内容

  7.4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 ]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培训方式见附件[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数量、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

  9.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移交、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8.6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

  第九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

  9.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倍。

  9.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

  9.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损失。

  9.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0.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5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的附件。技术开发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0.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产品开发委托合同范文(精选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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