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1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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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
1.1 所租赁场地位于 底店的部分场地(详细位置见附图);
1.2 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 1.3 租赁场地的装修及设施
1.3.1 租赁场地在交付乙方时应当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甲方的租赁场地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场地或设备,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1.3.3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1.3.4 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场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
1.3.5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场地上所添附的财产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1) 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2) 乙方投资进行的装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3) 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拆除,或虽能移动、拆除但会对租赁场地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1.4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 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 乙方将所承租的租赁场地用于经营 ;
2.2 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场地货架范围;
2.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2.5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乙方改变租赁场地租赁用途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担全部权利义务: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2.7.3 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义务。
2.8 乙方的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申请、批准事项,费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租赁期限
3.1 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恶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租赁场地清理完毕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规定的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
四、 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 元; 4.2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4.3 乙方应自行负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费、电费、暧气费、管理费等所有实际发生的各项税费;
4.4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上述费用; 4.5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的质押金,作为本租赁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实施违约行为,质押金全部退还,但不计息。
五、 租赁场地修缮责任
5.1 租赁场地的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但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2发生按前款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修缮责任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修缮要求,甲方须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予以修缮,以使其达到或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转租、转让、调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
七、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 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租赁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 将租赁场地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3)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拆改结构的;
(4) 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坏租赁场地的';
(6) 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甲方制定的约束所有租赁户及业主的规章制度的。
八、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收回租赁场地,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赔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 8.2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或妨碍乙方经营活动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排除妨碍;
8.3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外,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8.4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8.5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九、 财产保险
9.1 甲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经营的财产保险事宜,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保险受益人亦为乙方;
9.2 乙方如拒绝参加保险,甲方对不能归责于甲方过错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 文本及生效
9.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质押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9.3 甲方所制订的商户手册、规章制度及双方签字认可的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签署: 甲 方: 授权代表
乙方:
第2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现将位于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院内库房300㎡、晒场700㎡、电子磅一台租借给甲方使用,主要用于粮食收购、仓储。
二、租金按甲方实际收购入库储存的粮食数量统一核算,计0.20元/吨天。今后如需调整,双方另行商议,租期暂定三年,20__年9月3日至20__年9月2日止,合同到期后,如无异议,租期顺延。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结算一次,即根据实际收购入库的粮食数量,甲方每年12月25日前将当年租金付给乙方。
四、自来水及电由乙方提供,按水电表数据和当地政府规定价格,甲方按月缴纳水电费。
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税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经营国家禁止产品及违规违法活动。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安全、防火、防盗等相关事宜,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火灾、被盗后果由甲方自负。
七、甲方如需拆除、改建、扩建和维修乙方原有房屋及设施,须向乙方提计划并征得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互相商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盖章(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场地租赁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楚王城平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乙方使用该场地开办驾校使用。
2、甲方必须提供院内房屋两间,水电齐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3、在使用期间,乙方因场地需要改造设施,费用乙方自负,但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周围邻里关系。
4、在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甲方不得无故上调租金。租金每年 元(大写: ),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5、甲方在三年内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场地,因其他原因无故让乙方搬走,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场地设施等一切费用(以实际投资费用为准)。
6、甲方如三年后确实需要开发建房,需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7、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用甲方房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用房产地址及用途
1.1 (见附图)。
1.2出租方按现状上述房产,只同意承租方将承租房产用于五人室内足球场,在使用期内依法使用不受干预,承租方要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自20_年20_年月日止(五年),。
第三章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1 该房产租金第一年为3000元/月,第二年为3300元/月,第三年为3600元/月,第四年开始重新议定新的租金方案。
3.2承租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交付当月租金(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出租方应在租金收妥作实之日起三天内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3.3 承租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如下款项,合计人民币7000.00 元,其中包括: ①水电周转金 1000 元;
②履约保证金6000元。
3.4 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期满时,在承租方无违反合同且结清各项应缴付的费用后,由甲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5 乙方交纳租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亲自到广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交纳。
②银行转帐(单位:广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帐号: ,开户行:,承租方须于每月5号前将银行转帐单回执传真给出租方,并由出租方财务部确认收到为准。
第四章 其他费用
4.1 本合同期内承租方在该房产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4.2该租赁房产内,承租方所使用的原有和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费用,但在安装前需提前以纸质形式报给广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
4.3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及其它有关费用,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章 房产交付
5.1 出租方应于日按现有的装修状况将房产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5.2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场地移交情况,并签署有关确认书。承租方在指定的交付日期不办理交付手续,则视为出租方已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必须向我司支付从指定的交付日起的租金等相关费用。
5.3 按协定,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及其他一切经营设施由承租方负责在原有的基础上投资完善安装。
第六章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6.1 出租方保证确实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6.2 出租方依第五章的约定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产,保证交付的房产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保证场地排水系统、电力供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6.3 出租方在承租方办理经营申请报批手续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和给予必要的协助,各项具体申报手续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4出租方有权在事先通知承租方后进入所租赁的场地内检查场地结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租方确需对该出租房产结构进行维修,在事先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须予以配合。
6.5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转让该物业,不必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若该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出租方要保证使受让方了解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生效后,受让方享受出租方的权利并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6.6 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提供室内仓库,且不收取仓库租金(仓库面积约五十平方米)。
第七章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7.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将房产用于五人室内足球场以外的其他用途。承租方保证其在租赁房产内的一切行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2 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小区业主公约、小区物业管理及康体活动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3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我司支付的费用。
7.4承租方在不影响房产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内部装修,但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办妥有关报建手续及经出租方同意后方能施工(需制作装修效果彩图和装饰材料、安全条例报给出租方)。承租方对场地装修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5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
7.6承租方不得在其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失职出现事故引起承租房产及其他租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7.7承租方不得擅自违规改动任何消防设备设施,必须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和损坏承租房产的建筑结构及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所属的一切设备、设施,如有违反,将按市场价赔偿。
7.8 租赁期间,房屋内部装修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承租方负责承租房产的消防安全责任、治安责任,公共安全责任,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则为防火责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10 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在房产承租中的一切费用,按规定向政府管理部门交纳有关税费,并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其人身、财产等各项保险。
7.11 租赁期间,属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及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各项保险由承租方自行投保。
7.12 承租方可以使用出租方在康体活动中心一楼内的洗手间,和与出租方共同使用一楼的收银台。
7.13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指定的仓库时,不得损坏仓库的原有装饰装修,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若因此而造成仓库内装饰装修损坏的,按市场价赔偿。
第八章 租赁合同终止及解除
8.1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8.2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指定的日期和要求将房屋连同原附属物交还:
A、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B、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出租房产用途;
C、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将房产转租他人;
D、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E、承租方拖欠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总额累计超过一个月租金。
F、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条款,经出租方要求改正而拒不接受。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A、出租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该出租房产达二个月以上;
B、出租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在承租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二个月以上。
第九章 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9.1 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需续租该房产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司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对该房产有优先承租权。
9.2租赁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房屋内一切原有设施、镶嵌于建筑物结构的附属物无偿归属出租方一切因装修镶嵌在该房产上的附着物不得拆除。经出租方同意,乙方须于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日内迁出房屋,搬走物品,逾期不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遗留物品之所有权,由出租方会同公证部门作出处置;出租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0.1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向承租方交付房产,承租方免交逾期交付房产期间的租金。
10.2如承租方未能按租赁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欠缴月租金百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而无须就该措施带来的结果承担责任。
10.3承租方违反上述第9.2条的规定,逾期不退房屋和场地,擅自拆除一切因装修镶嵌在该房产上的附着物,除应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外,须按当月租金的30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0.4 除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0.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租赁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10.6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0.7承租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未赔偿损失前对在该房产内的一切物品办理留置。同时,出租方有权重新将该房产另行处置而无须知会承租方。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合同特别是租金等条款保密。
12.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补充协议。
12.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授权代表:
经办人:
日期: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第5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用甲方房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用房产地址及用途
1.1 (见附图)。
1.2 出租方按现状上述房产,只同意承租方将承租房产用于五人室内足球场,在使用期内依法使用不受干预,承租方要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20__年月日止(五年),。
第三章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1 该房产租金第一年为3000元/月,第二年为3300元/月,第三年为3600元/月,第四年开始重新议定新的租金方案。
3.2 承租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交付当月租金(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出租方应在租金收妥作实之日起三天内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3.3 承租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如下款项,合计人民币7000.00 元,其中包括:
①水电周转金 1000 元;
②履约保证金6000元。
3.4 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期满时,在承租方无违反合同且结清各项应缴付的费用后,由甲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5 乙方交纳租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亲自到广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交纳。
②银行转帐(单位:广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帐号: ,开户行: ,承租方须于每月5号前将银行转帐单回执传真给出租方,并由出租方财务部确认收到为准。
第四章 其他费用
4.1 本合同期内承租方在该房产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4.2 该租赁房产内,承租方所使用的原有和自行增设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费用,但在安装前需提前以纸质形式报给广州海的城酒店有限公司。
4.3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及其它有关费用,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章 房产交付
5.1 出租方应于日按现有的装修状况将房产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5.2 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场地移交情况,并签署有关确认书。承租方在指定的交付日期不办理交付手续,则视为出租方已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必须向我司支付从指定的交付日起的租金等相关费用。
5.3 按协定,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及其他一切经营设施由承租方负责在原有的基础上投资完善安装。
第六章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6.1 出租方保证确实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6.2 出租方依第五章的约定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产,保证交付的房产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保证场地排水系统、电力供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6.3 出租方在承租方办理经营申请报批手续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和给予必要的协助,各项具体申报手续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4 出租方有权在事先通知承租方后进入所租赁的场地内检查场地结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租方确需对该出租房产结构进行维修,在事先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承租方必须予以配合。
6.5 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转让该物业,不必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若该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出租方要保证使受让方了解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生效后,受让方享受出租方的权利并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6.6 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提供室内仓库,且不收取仓库租金(仓库面积约五十平方米)。
第七章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7.1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将房产用于五人室内足球场以外的其他用途。承租方保证其在租赁房产内的一切行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2 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小区业主公约、小区物业管理及康体活动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3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我司支付的费用。
7.4 承租方在不影响房产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内部装修,但装修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办妥有关报建手续及经出租方同意后方能施工(需制作装修效果彩图和装饰材料、安全条例报给出租方)。承租方对场地装修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5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
7.6 承租方不得在其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失职出现事故引起承租房产及其他租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7.7 承租方不得擅自违规改动任何消防设备设施,必须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和损坏承租房产的建筑结构及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所属的一切设备、设施,如有违反,将按市场价赔偿。
7.8 租赁期间,房屋内部装修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承租方负责承租房产的消防安全责任、治安责任,公共安全责任,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则为防火责任人,因防范不善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10 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在房产承租中的一切费用,按规定向政府管理部门交纳有关税费,并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其人身、财产等各项保险。
7.11 租赁期间,属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及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各项保险由承租方自行投保。
7.12 承租方可以使用出租方在康体活动中心一楼内的洗手间,和与出租方共同使用一楼的收银台。
7.13 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指定的仓库时,不得损坏仓库的原有装饰装修,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若因此而造成仓库内装饰装修损坏的,按市场价赔偿。
第八章 租赁合同终止及解除
8.1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指定的日期和要求将房屋连同原附属物交还:
A、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B、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出租房产用途;
C、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将房产转租他人;
D、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E、承租方拖欠水、电费或物业管理费总额累计超过一个月租金。
F、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条款,经出租方要求改正而拒不接受。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A、出租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该出租房产达二个月以上;
B、出租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在承租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使用二个月以上。
第九章 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9.1 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需续租该房产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向我司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对该房产有优先承租权。
9.2 租赁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房屋内一切原有设施、镶嵌于建筑物结构的附属物无偿归属出租方一切因装修镶嵌在该房产上的附着物不得拆除。经出租方同意,乙方须于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日内迁出房屋,搬走物品,逾期不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遗留物品之所有权,由出租方会同公证部门作出处置;出租方有权采取任何其认为适当的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0.1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向承租方交付房产,承租方免交逾期交付房产期间的租金。
10.2 如承租方未能按租赁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欠缴月租金百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而无须就该措施带来的结果承担责任。
10.3 承租方违反上述第9.2条的规定,逾期不退房屋和场地,擅自拆除一切因装修镶嵌在该房产上的附着物,除应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外,须按当月租金的30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0.4 除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0.5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租赁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10.6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0.7 承租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未赔偿损失前对在该房产内的一切物品办理留置。同时,出租方有权重新将该房产另行处置而无须知会承租方。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合同特别是租金等条款保密。
12.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补充协议。
12.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枣庄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第一条 场地坐落: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承租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三个月的;
合同期满,承租方拒不搬迁的,应向租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出租场地,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1、出租方不履行场地维修责任的;
2、出租方无理要求或干扰、妨碍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的。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
第四条 租赁期间场地修缮
修缮场地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应对期出租的场地及其设备,每隔个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场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将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新的场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场地,需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随访需要与第三从互换场地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场地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2、出租方因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场地,给承租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给他人使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场地毁坏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导致场地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发生场地动迁事议,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
签字时间: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枣庄场地租赁合同(分享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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