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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作者:admin2023-04-13 12:53:01

导读:牛虻读书心得感想(优选24篇)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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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优选24篇)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3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4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6

  红尘中,浮沉多少个梦?太匆匆,转眼又是一个秋。回首半生,恍如一梦,何处停留?迷蒙中,化作一只风筝,在天涯尽头,擦身而过,注定的结果。

  顾曼桢是张爱玲笔下鲜有的几个没有戾气的女子之一,外表看似柔弱易碎,实则坚实勇敢,与世钧的爱情像缓缓流淌的乐章,沁人心脾,也像陈年老酒,愈沉淀愈香醇。秋日,在世钧目光中,踩着落叶甜蜜地离开,缠满绒线的红宝石戒指就是一生的约定,原本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的故事,平静,浪漫,温馨,怎奈何,阴错阳差的一个转身,天翻地覆,空余半生缘,半生泪。

  提起曼桢,不得不提起曼璐。虽说曼桢是曼璐的牺牲品,可是对于曼璐,实在不忍多说什么。醉生梦死,流光溢彩的大上海,永远是强者的天下,卑微的人在强势的压迫下战战兢兢,如蝼蚁般生活着。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背景的女孩子,声色场所陪舞卖笑,迎来送往,辛苦支撑着一个庞大的家庭。直到错过了最好的年华,才猛然惊觉韶光已逝,美人迟暮,像盛极的花渐趋凋落。当年美好的初恋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挥之不去,亦无可奈何。这不是她能选择的。贫苦人家的女儿在冲突与矛盾的年代又能怎样做?曼桢可以理解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谁更不道德。”可那些自诩正派的人会理解她吗?道貌岸然的人太多,能设身处地为他人想的人太少。后来的她陷入癫狂又悲哀地死去,她最美好的时光定格在与豫瑾约会的晚上,紫色旗袍,青春明媚,只是这终究还是抓不住的过往。

  其实,早就怀疑就算没有曼璐的“借腹生子”,曼桢与世钧就能走到一起,厮守一生吗?社会地位的差异新式青年可以不管不顾,世钧家人能接受吗?世钧的母亲,一个中产阶级的贵太太,表面上是正室,风光无限,却在与姨太太的争宠斗争中输得一败涂地,内心渴望丈夫回归却强作满不在乎,将全盘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尽管物质生活富足无忧,人性早已扭曲,自私,虚伪,贪婪。一方面拼命制造自己的豪门优越感,另一方面竭力讨好大户石太太,这样的人能接受来自贫寒之家、有个舞女姐姐的曼桢吗?就算进了沈家门,曼桢又该承受多少压力与白眼?阴晴不定的寡妇大嫂,势利眼的下人,哪一个是好惹的,哪一个不想看她的笑话?长此以往,夹在其中的世钧不会厌烦吗?

  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畸形社会下悲剧酿成的催化剂,一抹很重的底色,渲染了卑微、可怜的生命。充满着高尚与卑鄙,新潮与顽固的年代,嫖客可以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一本正经地大谈时局政治,一边接受别人的谄媚与敬重;而妓女就只能永远背着沉重的道德枷锁,受人歧视,祸及家人。当新式青年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时,借腹生子,门当户对的旧习俗旧观念却硬生生冲散了原本相爱的人们,曼桢与世钧,翠芝与叔惠,他们挡不住的是命运的翻云覆雨还是内心的怯懦与退让?如果当初能勇敢一点,决绝一点,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可惜早已没有如果,没有了当初。

  十四年后,兜兜转转再次相见,早已为人父母,结局已定,只能叹一声:我们,回不去了,无悲无喜。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束,世钧继续着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曼桢守着当初心花无涯的惊艳,耐得住寂寞终老。十四年物转星移,不复当年模样,各自需寻各自路。半生匆匆,就当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醒了,泪干了,曲终人散,天各一方。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7

  读完《雷雨》,感受,这是一部伟大的悲剧,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家庭悲剧,是通过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探索人性复杂性与人的悲剧。

  《雷雨》写的是周朴园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纠葛的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

  印象最深的是周朴园这个中心人物,他的形象具有复杂性,他年轻时爱上了年轻美丽的侍萍,但是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逼使侍萍投河自尽,其实侍萍的悲剧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也是必然的。但我认为周朴园对侍萍的爱是真诚的,有他后来的内疚,忏悔,他的爱是真诚的。为她保留的旧家具,无论搬过多少次的家,也没有换过这些旧家具,当他向侍萍打听三十年前的事时,对侍萍的评价是“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以前的旧雨衣,旧衬衫,还有夏天为侍萍保留的关窗习惯,以及那张仅存的侍萍的照片

  ……都深深的体现了他对侍萍真挚的感情。但当活着的侍萍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又暴露了他的本性,他对蘩漪的态度,这就充分展现了他的形象的复杂性。

  周朴园的复杂性形象时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他只不过是当时封建社会中普普通通悲剧中的一员,但他折射着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周朴园逼迫蘩漪“喝药”这个典型的令人厌恶的事情,让我们体会到的是当时封建家庭的统治,他自认为他维持着家庭的固有秩序,“我的家庭是我认为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我认为周朴园的心灵深处是善良的,当他经历了一天人世沧桑后,以沉痛的口吻命令周萍去认生母,并向侍萍忏悔,这正是他心灵深处的真实性。人在忏悔时往往是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这也能使我想到这是周朴园的三十年来所向往的吧!

  《雷雨》最让我感到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的就是周萍,蘩漪,四凤之间的关系了。也正是因为蘩漪与周萍之间的爱恨冲突,她对周萍的死抓不放,才揭露了这场悲剧,促使这场悲剧真正的发生。蘩漪是一位精神觉醒的女子,她所爆发出的力量使她不顾一切的追求周萍的爱情,不顾一切的反抗以报复,对生活与爱情的热切渴望。然而周朴园对她的精神折磨,周萍对她的爱情背弃,使她在要求摆脱封建压迫中,在爱情追求中遭受抛弃,再一次陷入绝望的悲剧,逼使她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也正是因为这样,最后的悲剧由她展开,是她挖掘了这场悲剧,同时也体现了她的悲剧形象。

  四凤是一个虽没有文化却知书达理的人,她敢爱,敢于追求自己的爱,同时也是一个孝顺的女儿,无论他的父亲鲁贵怎么无耻的赌博,欠债,她还都忍了,对母亲也是深深的爱。然而,这也正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不公,让这么一个纯洁善良的,美丽的姑娘落的这般下场,这么无辜的她,让我由内心深处而替她感到惋惜。

  周冲的性格与当时的封建社会最不符合了,显得他是那么的另类,然而他的心是纯洁的,善良的,他想让四凤读书受教育,他这种性格不适合在当时的封建社会生活,给我的感觉是在那样的背景中,他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

  鲁大海的鲁莽性格,我对他没什么感想,只能隐隐感觉到他对他妹妹四凤的爱,以及对母亲的孝顺,以及他也代表了当时封建社会的一类人,打抱不平,对有钱人的偏见,认为所有的有钱人都不是东西。但他也是一个被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所根深蒂固的人,认为妹妹就应该做一个家庭主妇,嫁给跟他一样的人家。这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大悲哀。

  鲁贵折射的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那种吃里爬外的,爱好赌博的,自作聪明的,对钱极其崇拜的那种人,他真是社会的悲哀。

  最后来说说侍萍吧,她因为三十年前的经历,极力反对四凤在有钱人家做事,怕的是悲剧重演,然而上天就是这么的爱捉弄人,就是这么的不公平,人们往往越怕什么,越想躲避什么,却越来什么。最后的悲剧还是发生了,她是一个有骨气的人,这也正是周朴园爱她的原因之一吧!总之,读完《雷雨》我对曹禺产生深深的敬意,他把人物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与当时的社会完全匹配,他对中国的戏剧做了一大贡献,悲剧的发生时必然的,通过对这些人物的性格分析,使我对当时的封建会有了更深的理解。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9

  这本书在日本的地位和评价极高,还被被翻拍成了电影作品,但触摸着书本的感觉却是另一种感动。读村上春树的书总让人觉得实在解读自己,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这很容易就会让我们产生共鸣。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这之中对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对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而感到茫然无措。而这部小说围绕的就是一种年轻时期的恋爱经历,这种经历寂寞孤独的时候却不乏一丝平缓舒雅的心有灵犀。主人公渡边所经历的与两个女孩子的感情纠葛,在恋爱时期的男女心里都会产生共鸣,而除去恋爱的苦恼与甜蜜,年轻的离经叛道、年轻的奇异哲理、甚至在成长过程中的反思与联想,这些都是村上春树通过男主人公向我诉说的。我甚至能看到渡边面对直子时的迷惘与痛苦,和绿子在一起时难以抵制的她的直白和直率时的苦闷。

  对于我而言,这不只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所向我表述的青春的一起一举一动都是引导式的飓风。

  除去书中的故事情节,它很多语句段落都让我动容。《挪威的森林》中有很多对情调、韵味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描写,例如“风并不大,却在从我身旁吹过时留下了鲜明的不可思议的话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经有些深了。”只是写风而已,却把这一丝丝的夏风都写得带了轨迹,似乎我就站在渡边君的身边,同他一起感受渐深的夏夜里萤火虫御风飞舞过后的一点小氛围,这种细腻的描写就是这本书的大基调,到处都是对美感与对生活细节的享受。

  书采用的是倒叙的叙事方式,当渡边37岁坐在风机上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时候,往事真的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它把这个男人的心浸在苦涩的潮水里,那些年轻时候被埋在心底的迷惘与刻意忘记都像冗杂却易碎的泡沫一样浮上水面,这就是成长和青春要付出的代价——哪怕过了再久再绵长的岁月,只要一幅画、一棵树、哪怕是一粒沙子都会掀起记忆的惊涛骇浪。

  总想着,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再成长一些的时候,再读一遍这本书,总会有更多的收获。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活着,看似很简单,可有时却很难。尤其是在读过余华的《活着》后,才深刻的体会到活着所代表的含义。

  《活着》讲述了名叫福贵的一个老人的一生,他年少时是一个少爷,却因为好赌丢失了一切。终于结婚,但是婚后面临的贫困不可想象,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父母,亲人、媳妇、孩子相继去世,最终只留下他一个人,还有一头牛。故事极为悲惨,几度让人落泪,这是一个人的一生,但同样是那个时代人所经历一切的缩影。

  故事最后让人深思:一个人活着,只要活着,是不是就代表没有绝望?人,或许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而活着。《活着》这本书让我见证了那个年代,见证了真正的贫苦与无奈,但同时也让人思考,如果福贵开始没有进入赌场,也许一切的悲剧就不会开始。那是不是代表,有时候,人不可以走错一步路,一步错,从此再也没有了回转的余地。

  活着,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现代人也值得思考。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角度,或许会有不同的答案。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初读了《边城》,赞叹于茶峒的淳朴的民风。坚持要给过渡钱的渡客,坚持不要过渡钱的、会去买烟草和茶叶送给渡客的老船夫。这里的人如这里的风景,纯净美好,质朴真诚。

  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样的文风,却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

  在苗族居住的茶峒,既有通过媒人上门求亲的方式——所谓的走车路,也有男子站在溪边、山崖上唱歌给女子听,一人独唱或二人对唱,在唱歌中了解和认识对方,知道或分手或结亲——所谓的走马路。这后一种方式,表现了湘西民众在婚姻问题上的宽容和自由,也反映了这块地方人们善歌的才能。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他对填报兄弟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

  在梦里,她“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于是她“像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在了一大把虎耳草”。她只有在梦中才能品尝到爱情的甘露,而现实却似乎离她很远,于是,她只能“痴痴的坐在岸边”,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

  从翠翠身上,可以看到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因为她的淳朴,他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但傩送驾船远走后,她又矢志不渝地等待心上人的归来,爱的那么坚定执着。一个弱女子,满心盛的都是“爱”。

  作者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给读者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也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再一次重演,但不管未来会怎样,自己的未来终究要靠自己去争取,但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莫及的泪水,而是应属于她的那份幸福。

  我总在想,为什么这个小说叫做“边城”?是不是沈先生在心中在守护着什么?在怀念着什么?但这恐怕只有沈先生自己才知道了。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我安静的坐在阳台上读完朱自清的这篇散文《背影》,有颇多的感受,一时间涌上了对我父亲的思念,我已经有许久不曾跟爸爸当面见面了,每次都只能隔着手机的屏幕看着渐老的父亲的面容,心中有一些难受。

  作者在文中描述父亲送他去火车站,又要去给他去买橘子,那担着的“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躯穿过艰难的月台去给他买来橘子,然后就是火车开离看见的他的父亲的背影,让他泪光晶莹,这场景让我深受感动和难受,作者在文中开头也说了“最不能忘记的就是他的背影。”从他的话语中,我能深深感受到对父亲的怀念和那种不能在父亲身边照料的心情。

  我也为此想到了我的父亲,想起了作为学生时代的我,每次开学都是父亲送我去上学,每次办理完我的开学要做的事情,他是一刻都不能停留的回家,转过身上车就走,看着他的背影离开,即使已经上车都还要嘱咐我照顾好自己,看着远离我的背影,我的眼里泪光闪烁。作为儿女的我们,其实在现代的社会日益快速发展中,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陪伴他们了,有的就是无数次他们送我们远离家乡,然后挺着落寞的背影回家,即使有太多的思念也不能诉说,。只能每次都叮嘱我们在外照顾好自己。这是大多的父母的心情。

  而我在这篇文章中想起了这些,心情也是很沉重的,我也从作者父亲的背影中感受到其中的很多无奈。现代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匆匆忙忙的,好像一刻都不能停歇下来,不然就很容易被这个社会落后。所以很多人分别都是看着他们亲人、朋友的背影,不论是送我们远去,亦或是送他们回家,都会有一个背影印在眼里、脑海里,久久不忘,每当回想起来也都是心酸颇多。

  这篇文章真的是勾起了我很多对于父亲的回忆,也大概是众多人感受来自自己父亲的爱吧。人生它长也罢,短也罢,对家人的爱理应从当下珍惜,不要总是看着父母的背影,也要正面的去进行交流。虽然难免分离,但是有时间就多回家看看,不要永远都以背影相送。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

  《背影》真的很能勾起很多人的一个回忆,因为大部分人都有这样一个体会。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他在接到要做出“大炮仗”的时侯,便知道要制造原子弹,要长期出差在外,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他便开始专心致志的投入了原子弹的制作中。

  苏联答应给中国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但是对方却撕毁了协议,苏联专家全部撤走了,现在邓稼先只好一边读书,一边授课。他非常刻苦,有时他备课备到四点多,在办公室里睡两三个小时,天亮了继续工作。在那些日子里,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一天到晚晕乎乎的,走在路上还想着原子弹,有一次竟连人带车掉到沟里。

  经过了一番努力,终于把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理论计算的轮廓勾画出来了。由于当时还没有大型电子计算机,所以只要有一小点错误就要用手摇计算机摇上九次,以便计算出正确的答案。

  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伴随着一声巨响,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这震撼世界的惊雷向人们宣告:中国人被欺凌的时代结束了!之后,邓稼先等人又取得了氢弹试爆成功。

  我想,这一定是邓稼先和其他工作人员刻苦研究和团结奋斗的成果。邓稼先那为了祖国富强而呕心沥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虽然不能像邓稼先那样做出伟大的事来,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长大了之后也为祖国做出有贡献的事来。

  坐在书桌前,静静地聆听着来自窗外的声音,这种声音,有些悲惨,但在悲惨之中,有夹杂着一些壮烈。它把我的思绪带进了那篇课文——《邓稼先》,让我不由自主的拿起书,再次浏览……

  这篇课文主要将邓稼先的生平、贡献放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进行描写、评价,突出了他对民族的贡献,表现了中国学者特有的忠厚朴实、真诚坦白、心胸宽阔的气质,高度赞扬了他深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将个人生命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的崇高情怀。当我读到“一次井下突然友谊个信号测不到可,打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声‘我不能走’”时,我的心灵被邓稼先那种为了国家,为了工作而临危不惧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会像一下自己,在这么幸福的情况下,在自己只有一份“工作”——作业的情况下,却经常抱怨,一会感觉认为学习太苦,所以就想放弃,开始厌学。比起邓稼先,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没有邓稼先那种爱国的精神。“少年强,则国强。”我再厌学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如果每个少年都像我这样那么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不都得毁灭吗?”我先在就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比不上邓稼先,但我可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临危不惧,学习他的忠厚朴实,学习他的爱国主义……从身边做起,争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奉献国家!

  随着窗外的歌声,我读完了这片课文,这是歌声里的悲惨,仿佛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壮烈……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而且经常陪伴他,因此他很喜欢她。但自从她不小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己知道的规矩像教给自己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美好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老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己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取代了。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合上了厚厚的《天龙八部》,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再有像萧峰、虚竹、段誉那样的人了。为什么呢?

  先来说一说虚竹吧,书中总是说虚竹面貌丑陋,但在我的印象中,却是一个平凡敦厚,相貌平平却十分谦和的人,从不把他往丑里想,也亏得他心地善良,才有了他这一生的奇遇,他先是因为善良,与段誉结为兄弟,后来又是因为善良,破了无涯子的珍珑棋局,最后得到了无涯子几十年的功力。最后,也是因为善良,才成为另鹫宫的主人,我喜欢他的真诚朴质,傻里傻气而不染一些污垢,外柔内刚。而且他与萧峰段誉一样,十分讲义气,在萧峰被困大辽时,他就率领灵鹫宫部众前来救萧峰,他为了兄弟,连大辽都敢得罪,这份义气也十分难得。我想问一问,在当今社会中,还有这种真诚朴质而天龙八部读后不染尘俗的人呢?有的话,也很少了。

  再说段誉,大家都知道,他十分痴情王语嫣,尽管他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王语嫣在他的表哥疯傻之后才终于投进了他的怀抱。同时他的一生很悲情,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他的养父,导致他的母亲也自杀死去,到如今,似乎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亲人了,但他们却势同水火。

  最后说一说萧峰,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代大侠、大英雄,所谓大侠,金老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有对国家、对世间怀着一股怜悯之心的人才能称之为大侠,武功的高低反倒是在其次,萧峰正是如此。他的一生充满着坎坷与艰难,恩师与养父竟是他的杀父仇人,武功盖世,却失手杀掉自己的爱人,但是更为悲伤的是,他所在丐帮的帮主职位,因内部争斗而去职并被驱逐。当中原武人听说萧峰是契丹人时,个个表现的愤慨起来,原来口口声声的乔大侠、乔帮主,一下子变成了萧贼子,在我看来,这完完全全是虚伪。在中原,他被认为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在大辽,阻耶律洪基不要攻打大宋,却被关在狮笼中。令人感动的是,最后,他为了忠义两全,迫使耶律洪基当众折箭发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而他自己却随即自杀。

  啊!英雄往矣,浩气长存。萧峰的大仁大义,大智大勇,实践了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才乃侠义精神。中国的厚重历史谱写了太多这种精神,然而我们的现实却吞噬着这种精神。大丈夫何去何从,江湖浪里淘尽男儿的梦。相比之下,慕容复急功近利,苦于心计累于权势,最终功败垂成。纵观萧峰一生,武功盖世,为人豪爽,愿意用死换取世间的和平,这等胸襟实在让人敬佩。可是我却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寻死?这也许是金庸留给我们最后的一个谜团吧!

  唉,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搞人种歧视?电视上成天不是巴以冲突,就是哪个小国被某某大国轰炸,为什么人总不能和谐相处呢?

  但愿书中的一切不要在现实中重演。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读完《凡卡》这篇课文后,我经不住流下了热泪,这并不是感动之泪,也不是同情之泪,而是因为感到愤愤不平,而留下的泪痕。凡卡那弱不禁风的身影时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他那悲惨的命运给了我一个当头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有许多悄悄话要对凡卡说……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的遭遇是可悲的,你是可怜的,但你归你,人们在流过眼泪后,伤心过后,有谁肯为小小的你抱不平?又有谁去找出造成你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呢?这很值得人们去深思,去沉思。

  后来,我明白了,9岁的你小小年纪就要承受着连大人都未必忍受得了的折磨;造成你未曾饱餐一顿,未曾拥有过母爱父爱,未曾享受过家庭的温暖,正是当时那黑暗的社会,在沙皇统治下,人们那纯洁的心灵,早已扭曲变形,早已粘上了污垢,变得自私自利,在沙皇统治的强行压迫下,一个狗咬狗、人剥削人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诞生”了,从而注定你要过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

  你那悲惨的遭遇,不仅反映了沙皇统治下人性丑恶的一面,还反映了当时旧俄沙皇统治时期广大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在这里,凡卡,我想对你说,虽然你的命运是毫无光彩的,毫无意义的生活,在沙皇统治下,你只能默默地燃烧完那自己的火柴梗,但它却给我们现在这些娇生惯养的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了我们极大的感触。

  你才9岁,算是我弟弟,是我们共同的弟弟,你要是成长在我们这个幸福的年代,你一定是一个既聪明又活泼的小男孩;你一定在学校里快活地念着书;你不用再写信给爷爷,因为爷爷就住在你那温暖的家庭里安享晚年。

  你不用再去给别人当学徒,不用再给别人虐待,你每天只需好好学习就行了,但不幸的是,你生活的是一个我们无缘接触与无法想象的黑势力会,在那里,穷苦劳动人民的子弟刚好与我们相反,是无缘与幸福交上朋友的。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面对的不仅是受人压迫,受人欺凌的日子。你留给我们的远远不止是同情与怜悯,而是让我们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越发感到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古语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但你受的苦已超出了“苦中苦”的界线,你根本就是在受刑,在受着“地狱之刑”,一个受刑,一个享福,我们同是儿童,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使得我们愧为你的哥哥。

  凡卡,我想对你说,你要变得更坚强一点,虽然你无法向我们倾诉你隐藏在心底的哀伤与饱经风霜后的心灰意冷,但你却鼓舞了我们,我们在这里向你保证我们会把你的那份坚持下去的!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边城,是现代小说家,散文家沈从文的一部颇具影响力的长篇小说,想要了解沈从文,就要读边城,想要读边城也一定要知道沈从文的故事。

  边城中的翠翠,是一个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有对爷爷的体贴,对爱情的羞涩,对情感的坚定执着,一个弱女子,满心的都是爱。从她的身上,可见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边城中的老船夫,一个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老人,淳朴,坚韧,乐观,慈祥,称得上是苗族古老历史的象征。身为老船夫,他把划船渡人看作自己的人生天职和最大的快乐,年老力衰了,依然乐吃不疲;作为祖父,他把自己的孙女当成掌上明珠,精心的关爱,呵护她,他对翠翠的爱寄托着对不幸女儿的哀思,可以说,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唯一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个快乐,豪爽而略带幽默的老人,但通过他的言行,我们却能感觉到老人心中的那种爱的矛盾和无奈的孤单。边城中的天保,代表了茶峒人的粗鲁爽直的一面,个性豪爽,慷慨,他是船总老大的儿子,却爱上了贫苦摆渡人的孙女。知道自己的弟弟也爱翠翠,他便怀着复杂的情感退出了角逐,既表现出浓重的手足之情,又流露出失败的落寞。后来他外出闯滩,既是为了弟弟的幸福,也是为了消解自己心中的失望和难过。最后意外遇难,可以说是为了亲情和爱情而死。

  边城是典雅性与口语化相结合的一部艺术盛演。与凤凰古城恬静美丽相应的,是沈从文恬淡诗意的语言,没有喧嚣的辞藻,也没有强烈的色彩,只有“语言的亲切”。但那些看来不用心的修饰的句子,却是以自然为最高修饰原则,以恬静之美为最高美学风范,就如在边城中,典雅性与口语化自然融合在一起,营造了一个如诗如画的意境。

  边城是翠翠,老船夫等等的边城,也是我们渴望进入,却又害怕进入的边城,给自己的心找一个边城,还自己一份梦的画纸,边城,由我们自己编写。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

  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牛虻读书心得感想(优选2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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